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XCG-F25031-SHDL-2-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17:28: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16万元
代理单位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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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云龙:0561-607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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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F25031-SHDL-2-2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83号九华山庄2号楼1302室 成交费率/金额:1.1%(约17.16万元) 评审总得分:8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工期约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刘子静、赵慧群、闫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等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共计257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608776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 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联系人: 宗云龙     联系方式:0561-6078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发现之旅11-104室 联系人: 陈雪娇 联系方式: 18056172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娇 联系方式:18056172221 十、附件 1、磋商响应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二次报价函               附件: 成交结果公告.doc 1、磋商响应函.pdf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doc 成交结果公告.pdf 4、二次报价函.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SXCG-F25031-SHDL-2-2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83号九华山庄2号楼1302室成交费率/金额:1.1%(约17.16万元)评审总得分:84.67分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工期约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评审专家名单:刘子静、赵慧群、闫峰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等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共计2574.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6087768。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4号联系人:宗云龙联系方式:0561-60783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北市发现之旅11-104室联系人:陈雪娇联系方式:180561722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雪娇联系方式:18056172221十、附件1、磋商响应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4、二次报价函三、磋商响应函致: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采购人全称)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5.本公司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情形,否则自愿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江淮水利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12日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成交单位排名或顺序:第一名: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二名:安徽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名: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SXCG-F25031-SHDL-2-2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83号九华山庄2号楼1302室成交费率/金额:1.1%(约17.16万元)评审总得分:84.67分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工期约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评审专家名单:刘子静、赵慧群、闫峰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等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共计2574.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6087768。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4号联系人:宗云龙联系方式:0561-60783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北市发现之旅11-104室联系人:陈雪娇联系方式:180561722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雪娇联系方式:18056172221十、附件1、磋商响应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4、二次报价函二次报价函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项目编号:SXCG-F25031-SHDL-2-2日期:2025/9/1214:17:07二次报价内容1.10元补充说明并签章费率大写:百分之壹点壹零费率小写:1.1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单位:您工淮水利建理有日期:2025/9/1214:20:43夸克扫描王极速扫描,就是高效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7人,营业收入为3277万元,资产总额为21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江淮永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1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4.上述“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请删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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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磋商响应函.pdf下载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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