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工务段宁波市慈溪东部地区引水一期工程下穿宁波铁路北环线工程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二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T2024-050-GZ-1招标状态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8 17:27: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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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江苏赟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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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工务段宁波市慈溪东部地区引水一期工程下穿宁波铁路北环线工程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二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工务段宁波市慈溪东部地区引水一期工程下穿宁波铁路北环线工程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二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T2024-050-GZ-1) 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工务段宁波市慈溪东部地区引水一期工程下穿宁波铁路北环线工程商品混凝土”(编号: ST2024-050-GZ)采购工作已完成,现将该项目拟中标(成交)人公示如下: 包件 排序 拟中标(成交)人 有效投标价 (不含税,万元) 0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苏赟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8.9871 01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波环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110.169306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0日。 在公告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联系电话:黄工021-5122 2768(接受异议) 采购人联系邮箱286664415@qq.comshtlzbzx@163.com(接受异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