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ZZCG2025Y-GK-14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09:32: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预算金额1366万元
中标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中标金额1296万元
代理单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开发
联系方式
  • 胡先生:0571-87810271
  • 蒋冰琳:0571-88907785

正文内容

浙江省本级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_、项目编号:ZZCG2025Y-GK-142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12960000(元) 牵头供应商: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投标联合体: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_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颖,冯陈敏,吕梦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永骁(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杜伟,张兴超,邱萍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审查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专家6 专家7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82.0 72.0 76.0 73.0 86.0 83.0 85.0 79.57 2.83 82.4 1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74.8 64.8 67.8 55.8 69.8 50.8 75.8 65.66 2.76 68.42 1 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51.6 49.6 51.6 41.6 52.6 43.6 58.6 49.89 5.06 54.95 1 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4.7 41.7 36.7 34.7 39.7 40.7 50.7 41.27 10.0 51.27 标项1 十_、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5号楼3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10271 质疑联系人: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19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_路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冰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07785 质疑联系人:张哲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770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附件信息: 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采购文件.docx275.3K 142报价文件.pdf715.5K 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采购文件.docx 142报价文件.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ZCG2025Y-GK-142项目名称: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5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软件开发服务,软件运营服务,5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ZZCG2025Y-GK-14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2-0209:00:00开标地点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总价,元)1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7240000(柒佰贰拾肆万元整)2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579700(肆佰伍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3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13260000(壹仟叁佰贰拾陆万元整)4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2960000(壹仟贰佰玖拾陆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ZZCG2025Y-GK-14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2-0209:00:00开标地点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ZZCG2025Y-GK-14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2-0209:00:00开标地点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ZZCG2025Y-GK-14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2.004.004.0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1.003.003.0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1.002.002.0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5.004.0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5.005.0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2.003.003.004.0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6技术技术负责人能力情况:详见“(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7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4.000.000.000.004.0018技术人员材料提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000.000.000.001.0019技术演示要求:“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12.项目演示要求”。0.00-8.004.000.006.007.0020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4.004.0021商务售后服务的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5.003.005.005.0022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5.005.005.005.0023商务技术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00-4.003.003.004.004.0024商务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0.001.505.005.0025商务经验或业绩要求:详见商务要求表。0.00-1.000.600.200.801.00合计0.00-90.0051.6044.7074.8082.002/14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2.002.003.003.0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3.002.003.003.0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3.002.003.003.0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3.002.003.003.0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4.004.0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2.004.004.0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2.002.002.003.0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6技术技术负责人能力情况:详见“(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7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4.000.000.000.004.0018技术人员材料提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000.000.000.001.0019技术演示要求:“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12.项目演示要求”。0.00-8.004.000.005.007.0020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2.003.003.0021商务售后服务的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3.003.004.004.0022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3.003.003.003.0023商务技术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00-4.003.003.004.003.0024商务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0.001.505.005.0025商务经验或业绩要求:详见商务要求表。0.00-1.000.600.200.801.00合计0.00-90.0049.6041.7064.8072.004/14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3.004.005.0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1.002.002.0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1.002.002.0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1.002.002.0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1.002.002.0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1.002.002.0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2.0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2.004.004.0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3.004.004.0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2.002.002.004.0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6技术技术负责人能力情况:详见“(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7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4.000.000.000.004.0018技术人员材料提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000.000.000.001.0019技术演示要求:“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12.项目演示要求”。0.00-8.005.000.007.008.0020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2.004.004.0021商务售后服务的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4.003.004.004.0022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4.003.004.004.0023商务技术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00-4.003.002.004.003.0024商务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0.001.505.005.0025商务经验或业绩要求:详见商务要求表。0.00-1.000.600.200.801.00合计0.00-90.0051.6036.7067.8076.006/14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2.003.004.0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1.002.002.0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2.002.002.0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1.002.002.0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1.001.002.0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1.002.002.0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2.002.002.0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1.001.002.0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2.002.003.004.0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3.004.0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2.002.002.003.0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6技术技术负责人能力情况:详见“(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7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4.000.000.000.004.0018技术人员材料提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000.000.000.001.0019技术演示要求:“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12.项目演示要求”。0.00-8.006.000.005.007.0020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2.003.004.0021商务售后服务的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2.002.003.004.0022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3.003.003.004.0023商务技术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00-4.003.002.004.003.0024商务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0.001.505.005.0025商务经验或业绩要求:详见商务要求表。0.00-1.000.600.200.801.00合计0.00-90.0041.6034.7055.8073.008/14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3.004.005.0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3.002.003.003.0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2.003.003.0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3.002.003.003.0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1.002.003.0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1.001.003.0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2.004.004.0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1.004.004.0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4.004.003.004.0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6技术技术负责人能力情况:详见“(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7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4.000.000.000.004.0018技术人员材料提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000.000.000.001.0019技术演示要求:“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12.项目演示要求”。0.00-8.008.000.007.008.0020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2.002.003.004.0021商务售后服务的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3.003.004.005.0022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3.003.004.004.0023商务技术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00-4.002.002.003.004.0024商务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0.001.505.005.0025商务经验或业绩要求:详见商务要求表。0.00-1.000.600.200.801.00合计0.00-90.0052.6039.7069.8086.0010/14技术商务评分明细6(专家6)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4.005.0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1.002.0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2.001.003.0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2.001.003.0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2.002.003.0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1.001.003.0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1.003.0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2.0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1.003.003.0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1.002.001.003.0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3.005.0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4.004.0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2.002.002.004.0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6技术技术负责人能力情况:详见“(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7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4.000.000.000.004.0018技术人员材料提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000.000.000.001.0019技术演示要求:“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12.项目演示要求”。0.00-8.005.000.006.008.0020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2.004.0021商务售后服务的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3.003.002.004.0022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3.002.002.004.0023商务技术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00-4.003.002.002.003.0024商务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0.001.505.005.0025商务经验或业绩要求:详见商务要求表。0.00-1.000.600.200.801.00合计0.00-90.0043.6040.7050.8083.0012/14技术商务评分明细7(专家7)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5.005.00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2.003.00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3.00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2.002.003.002.00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0.00-3.003.002.002.002.00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4.004.00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5.005.00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3.003.004.004.00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6技术技术负责人能力情况:详见“(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500.000.001.501.5017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4.000.000.000.004.0018技术人员材料提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0.00-1.000.000.000.001.0019技术演示要求:“第四章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12.项目演示要求”。0.00-8.007.000.007.008.0020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4.004.0021商务售后服务的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4.003.004.005.0022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4.004.004.004.0023商务技术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0.00-4.003.003.004.004.0024商务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0.00-5.000.001.505.005.0025商务经验或业绩要求:详见商务要求表。0.00-1.000.600.200.801.00合计0.00-90.0058.6050.7075.8085.0014/14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ZZCG2025Y-GK-142)序号供应商投标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4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2960000元(壹仟贰佰玖拾陆万元整)79.572.8382.401√3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13260000元(壹仟叁佰贰拾陆万元整)65.662.7668.4221杭州浙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7240000元(柒佰贰拾肆万元整)49.895.0654.9532杭州小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579700元(肆佰伍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评审价:3663760元(叁佰陆拾陆万叁仟柒佰陆拾元整))41.2710.0051.27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2月02日1/1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Y-GK-142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第四章招标需求31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8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1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ZCG2025Y-GK-142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万元)1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1项1366详见招标需求1366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无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发布公告至2025-12-209:00:00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投标截止时间:2025-12-209:00:00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标项1需提供演示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请合理安排好邮寄时间。演示U盘或光盘应当密封单独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演示U盘或演示光盘、项目名称、标项、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未按文件要求提供演示U盘或演示光盘造成评审专家无法正常评审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演示文件及备份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收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直接递交的,递交人员需填写送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送达时间等相关信息;如采用邮寄方式的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快递人员投递时须同时登记邮寄单号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12-209:00:00时整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开评标现场咨询电话开标室:0571-88901816评标室:0571-88907720八、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登录方法:投标人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其他:(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十、业务咨询机 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网 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文件下载、公告查询)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项目联系人(A岗)戴女士0571-88907768/四楼(采购二部)项目协办人(B岗)孙女士0571-88906928/部门负责人邵女士0571-88907750/项目监督张先生0571-88907707/四楼(采购监督部)网站系统问题客 服95763/注册、账号、系统操作等十一、采购需求咨询采购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5号楼3层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采购需求等胡先生0571-87810271//质疑联系人蔡女士0571-87819367//十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三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 否 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根据财库〔2020〕46号,〔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10%-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4%-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6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7首台套政策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8询问和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五)询问和质疑。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如是,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0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是否允许转包:否是否允许分包: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超过合同份额的35%】允许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不得在允许分包的范围之外进行分包。11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家数不得超过3家)12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1)联合体业绩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了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有其他约定的,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准。13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投标方自行前往采购人指定地方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14是否提供演示标项1需提供演示。演示顺序原则上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从早到晚”顺序,演示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15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如需提供样品,样品的数量、规格、标准及提交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并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注:样品保管相关工作由采购人负责。投标人不得擅自对其他投标人的样品进行拍照、摄像等。16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7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登记投标人应在投标前登记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1.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投标。2.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涉及视频会议等功能的,还应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18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投标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投标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19投标撤销(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2.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20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除外)。2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3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须在第四部分《招标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2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6招标方代理费用0元2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人: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询问和质疑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投标人的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招标方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方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3.投标人的质疑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及招标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方提出质疑。3.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的环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方提出质疑。3.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投标报价金额到分为止。4.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6.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询标:(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后,投标人必须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8.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10.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4.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8.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0.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并开启直播(如直播信号出现问题,不影响项目开标程序)。2.开标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方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方将在开标直播间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评标委员会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6.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7.评标委员会经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环节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视频会议”邀请,与相关供应商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并在平台“讨论”组件中进行数据电文交换。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并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如若评审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出现视频会议连接失败等情况,按原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与供应商交换数据电文。8.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7.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8.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商务技术主观分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9.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10.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11.招标方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1.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3.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4.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二、分值的计算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特别提醒: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标项1的评分方法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式1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10客观1技术功能需求: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投标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2技术软件质量的稳健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3技术软件质量的安全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4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操作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5技术软件质量的可扩充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6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维护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7技术软件质量的可移植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8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9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合理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10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规范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11技术功能点及架构:软件整体架构与用户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最高3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12技术测试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13技术进度控制计划(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14技术软件开发工程量计算(技术文件中提供不含价格的工程量计算清单,要求到人*天,格式自定)(最高4分,评分范围:4,3,2,1,0)。4主观15技术项目经理能力情况: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1.5客观16技术技术负责人能力情况:详见“(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1.5客观17技术核心团队其他人员能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4客观18技术人员材料提供情况:“(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4)团队人员要求”。1客观19技术演示要求:“第四章 招标需求”的“(三)系统非业务需求-10.服务要求-12.项目演示要求”。8主观20技术对接及数据迁移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21商务售后服务的项目维护计划(驻点人员安排,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等:详见商务要求表。5主观22商务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等):详见商务要求表。5主观23商务技术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详见商务要求表。4主观24商务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5客观25商务经验或业绩要求:详见商务要求表。1客观第四章招标需求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2.核心产品在各标项内容中明确,如出现同品牌情况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原则第4条规定执行。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需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执行。4.投标人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与官网公布的产品规格型号一致,但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阐述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通过何种技术路线来实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投标人未作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5.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开发项目招标需求一、项目背景2020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信息化统筹集约建设的有关要求,大力推动港航信息系统集成整合,通过3期项目建设,将原有的22个系统整合为“浙港通”系统,是目前省港航管理中心唯一保留的综合集成管理系统。系统基本实现了港口、航道、航运、海事、船舶等5大核心业务全覆盖,打造了“内河航运智控”“船检通”等重点场景,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航道基础数据汇聚不全、维护更新不及时、治理不彻底,电子航道图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尚未形成数据完整、更新及时、支撑有力的港航数据底座,无法有效支撑本次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场景应用建设、使用需求。同时,根据水路数字化转型要求,需要通过服务区和航道养护尺度动态信息发布提高航道信息服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通过山区、桥区和汊口等高风险航段实时监测和预警,“船、岸、云”三端告警信息发布,实现航道通航异常事件主动发现和提醒,减少航道事故险情发生;通过升级应急处置功能,加强内河应急资源协调联动,完善“监测、预警、处置”的闭环流程,提高动态执法、水上搜救接处警和三防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应急响应效率。二、采购内容及清单采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序号名称主要内容/规格参数数量单位1综合管理模块建设1个综合业务模块+3个中心(水路数图中心、监测预警中心、处置中心)建设,支撑各类业务场景应用。(监测预警中心、处置中心具体功能需求参见4.2.3“航道运行监测”章节的“新建线索管理”和“新建事件处置中心”小节内容)。1套2水上智慧服务区建设实现船舶停泊监测分析、上岸污染物监测分析、服务区能源监测分析、水上服务区预警信息发布等功能。1套3内河航道智慧管养模块建设实现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航道养护管理等功能。1套4航道态势监测预警预控升级实现航道基础设施、设备运行、通航环境、船闸运行、服务区和锚地运行、船舶动态、交通流量等监测功能,根据规则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预警预控。(具体功能需求参见4.2.3“航道运行监测”章节的“升级监测预警”小节内容)。1套5动态执法升级实现现场巡航、数字巡航等功能升级。(具体需求参见4.2.4“应急处置”章节的“升级海事现场巡航”和“升级海事数字巡航”小节内容)。1套6应急处置模块升级实现三防应急响应和水上搜救接处警两方面升级。1套三、建设目标高质量完成电子航道图建设,全面呈现航道基础设施、前端感知设备、船舶运行状态;实现21座综合水上服务区全面数字化,进一步提升对外信息服务能力;内河限制性航道实现养护全过程智慧化管理,养护尺度动态发布,支撑重要航段通航保证率达到98%;高等级航道实现重点航段、桥区和汊口动态监测全覆盖,支撑航道事故险情总量下降2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提升30%;最终具备“指哪、看哪、管哪”能力,实现航道智慧扩容、安全增效。四、建设内容及需求(一)业务需求1.综合管理模块建设综合港航各业务条线共性管理需求,构建综合业务模块,打造水路数图中心、监测预警中心和处置中心,支撑各类业务场景应用,实现业务系统的深度整合、信息互通与业务协同。(1)水路数图中心(含电子航道图升级)数图中心是港航数据和地图的综合呈现中心,升级电子航道图二维、实景等功能,将各项数据与港航各类核心要素进行关联,并在空间地图上可视化展示;对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并进行直观化的图表展示。在电子航道图基础上,一图展示港航核心要素和运行态势。同时,选取关联数据生成专题地图,更好满足实际业务需求。基于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展示功能,紧扣关键核心指标建设港航综合展板,集中汇聚展示全省港航领域运行态势。考虑各地各业务领域基层人员对于查询和统计分析的差异性需求,建设港航业务多维融合分析功能,支持多条件、个性化综合查询,提升用户粘性。(2)监测预警中心该中心是实现问题发现、线索研判、预警提醒的能力中心。通过建立港航监测规则,将前端设备感知、许可登记等多源数据进行融合比对分析,实现对船舶、企业等管理对象的持续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提前发出警示。(3)处置中心该中心是确保实现业务闭环的任务流转中心,将“监测预警中心”研判确认的预警信息,根据层级、地区和职责自动生成和分发业务工单,实现各项任务的精准指派。系统通过自动发送短信、应用消息等方式,提醒相关人员接收处置。根据不同层级管理人员应用需要,基层部门界面突出显示待办清单,省级部门或基层领导自动跟踪统计事项进度,形成“事事有人跟,处置有响应,过程全留痕”的多跨协同和闭环处置体系。2.水上智慧服务区建设水上智慧服务区场景聚焦我省水上服务区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足,信息化水平较低等问题,实现水上综合服务区的船舶停泊、上岸污染物、能源岸电的状态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全面支撑水上服务区信息管理和对外发布。(1)船舶停泊监测分析本场景聚焦于水上服务区智能感知监测能力不足、无法实时掌握服务区内船舶停泊情况、船户凭经验规划停靠地点等问题,通过补齐泊位全景监控设备和船舶流量监测设备,采集泊位状态、船舶进出等数据,实时监测泊位使用情况。通过本场景建设为监管用户提供泊位占用情况监测、多维度统计分析、水上服务区饱和预警、船舶长时间停泊预警,并允许监管用户自行配置饱和阈值和长时间停泊阈值。为船户提供泊位查询和停泊推荐,实现水上服务区的泊位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2)上岸污染物分析为解决水上服务区智能感知监测能力不足,无法实时掌握服务区上岸污染物收集设施使用情况的问题,接入船舶垃圾智能接收设备数据,提升水上服务区上岸污染物的全面感知监测能力。动态统计分析上岸污染物接收情况,实现水上服务区的上岸污染物动态监管和运行监测。(3)服务区能源监测为解决水上服务区智能感知监测能力不足,无法实时掌握服务区内能源设备状态、岸电使用情况等问题,统筹管理岸电、光伏等绿色能源设施使用情况,实时获取能源设备状态、岸电使用情况。提供设备使用情况查询,异常设备告警,碳排放自动计算等能力。(4)水上服务区预警信息发布汇集水上服务区及周边航道的水文、气象、事件事故等信息,提供水上服务区周边航道疏浚、恶劣天气、服务区饱和、船舶长时间停泊等预警线索,经初审、复审之后,生成预警信息,实现水上服务区的预警信息发布。3.内河航道智慧管养为解决航道养护工作基本依赖人工现场作业,养护巡查、病害识别等缺乏数字化赋能等问题,全面升级航道养护(含例行养护、专项养护)。为解决航道养护尺度数据采集频率低、时效性差,缺乏稳定长效的航道养护尺度动态发布机制等问题,落实部水路一体化任务相关要求,新建养护尺度发布等功能。同时,全面提高各地市养护管理工作数字化、智能化的水平,补齐“日常巡查-病害识别-工单处置-养护实施”的养护巡查流程,将航道养护由原来的“固定化、粗精度”管理转变为“动态式、高精度”服务。(1)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通过航道扫测、感知设备采集、对接相关部门,获取航道实际维护尺度、桥梁通航尺度、航标信息、水位信息等数据,经过人工整理、核验后发布航道养护尺度数据,支撑“采集、处理、分析、发布”全过程的航道养护尺度动态发布。(2)航道智慧养护聚焦例行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抢通的数字化,提供例行养护的巡查记录、病害发现、工单分发等功能;专项养护的全流程管理;应急抢通项目台账管理等功能。提供航道巡查功能,支持养护工单处置和专项养护设计、施工、验收的全流程管理。4.航道态势监测预警预控升级为全面提升航道运行监测感知能力,接入外场感知设备采集数据和横向部门共享的气象水文等数据,实时监测航道通航环境、船舶流量等航道运行态势,为执法部门实施调度指挥和管理部门设计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有效提升监管效率。针对桥区、弯道等重点航段,依托桥区主动监测预警、弯曲航道监测引导等航道前端设备识别能力,充分结合电子航道图、船舶证书等业务信息,提供。针对船舶超高、大型船舶交互、违规追越、偏航等风险预警信息,通过监测预警中心和处置中心,实时推送执法人员加强监管,提醒船户纠正航行姿态。5.动态执法升级基于辖区航道整体动态情况,实现对航道异常事件的精准识别,提升航道执法监管的精准性,针对现场巡航与数字巡航“线上+线下”两业务条线进行建设,赋能港航部门问题处置,提升航道执法效能。(1)现场巡航升级现场巡航提供线下巡航全过程赋能,辅助执法人员“按计划、按标准、按规范”执行巡航任务。该场景主要包括巡查结果的记录、查询和统计分析,并与其他相关系统联动,便于执法工作闭环。(2)数字巡航升级数字巡航基于航道外场设施设备监测数据、横向部门对接数据,经综合研判识别违法违规行为,支撑“巡航、预警、纠正、处罚”的执法闭环流程。实现数字巡航由“点”到“面”的转变。6.应急处置升级为解决繁忙航道汊口、山区、桥区等部分航段事故多发,事故处理效率不高,应急资源缺乏统一指挥调配等问题,增强水上搜救接处警的指挥调度能力,完善三防应急响应的态势感知能力,并依托浙港通地市子平台应急处置功能模块完成三防应急响应的闭环处置。提升异常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三防应急响应和水上搜救接处警两方面升级。(1)三防应急响应升级三防应急响应升级是为解决应急资源缺乏统一指挥调配、三防应急事件响应和预案依赖人工经验导致响应不及时等问题,在现有应急响应模块的基础上,提供应急基地、队伍、装备等资源管理,跨区域指挥调度,现场视频实时对话等功能。并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依托地市子平台,实现辖区内三防应急事件“响应、处置、落实、记录”的闭环管理。(2)水上搜救接处警升级水上搜救接处警升级是为提升应急处置效率、规范处置流程,实现水上搜救全流程记录、过程追溯和相关统计分析能力,拓展事故快速定位,应急资源匹配,事故区域影响范围分析等功能,实现应急处置智能决策分析,提高接处警工作效率。(二)系统功能需求主要对水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浙港通)进行系统功能拓展,整合共享资源,保障系统长效运行,并对综合巡查、事件预警、指挥调度、航道管理、海事管理5个模块的相关功能进行新建或升级,并升级港航基础底座,有效支撑智慧船闸(“闸港区船”联动)、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电子航道图一张图服务、航道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调度、船岸云协同应用等场景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见下文。1.港航基础设施管理(数图中心)按照一定的数据格式和标准,对港航数据的基本要素进行描述和组织管理,包括对数据目录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如新建审核、目录检索、查询以及发布、共享、版本管理等;对已有的数据目录进行属性、参数以及版本的更新等。数据管理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管理、运载工具管理、外场设备管理与港航业务数据管理四大类,并支撑基于业务的专题地图开发功能、综合统计分析功能和港航综合展板。(1)新建设施设备管理1)新建基础设施要素管理功能以电子航道图的航道基础设施数据为底数,实现对航道、船闸、跨河桥梁、码头、整治建筑物、港口、水闸、架空/水下管线、水上加油站、修造船厂、管理站所、渡口等20余类70余项航道基础设施要素的数据管理,提供基础设施数据要素维护、查询、统计、审核等各类功能,同时,提供各类要素数量统计,支持省、市、县三级钻取,可通过图表或者综合看板等方式展示。①数据要素维护针对20余类70余项航道基础设施要素数据,提供对每类数据的编辑功能,补充完善航道基础设施数据的业务属性内容。②数据要素可视化查询联动支持按照设施类型、设施名称等条件检索航道基础设施,检索结果和电子航道图联动展示。③数据要素统计提供围绕设施类型、行政区划、时间等维度对航道基础设施总量以及发展趋势的统计分析功能。④数据要素审核为数据要素审核人员提供审核功能,对于修改后的数据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核实确认,审核通过后的数据可自动联动更新至相关专题图层。⑤数据要素落图展示将20余类70余项航道基础设施要素数据以不同图标的形式分布在电子航道图上,提供对各类基础设施的除地图属性以外的业务属性的查看功能。2)新建外场设备管理通过大脑接入各地港航外场感知设备数据,依托交通大脑提供的设备目录管理、设备状态监测,实现列表式设备信息维护查询和预警,扩展提供基于地图的设备可视化查询联动、设备故障预警展示和处置跟踪。同时,提供设施设备安装数量、在线数量、故障数量、在线率、故障率等指标统计和处置排名,支持省、市、县三级钻取,可通过图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1)设备可视化查询联动全省20余类外场设备(包括卡口、摄像头、桥梁防碰撞设备、流速仪、水位站等)基于全省电子航道一张图的落图展示,不同标识代表不同设备类型;支持按照设备类别、设备状态、设备名称检索,检索结果联动地图自动定位到指定位置,并展示设备动静态信息。(2)设备故障处置分析依托归集地市平台的设备健康数据、故障处置数据围绕行政区划、设备类别、设备品牌分析设备故障率、故障数量、故障修复率、平均故障修复时间等指标,可通过图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3)设备故障处置跟踪支持各类设备历史故障处置记录的回溯以及当前故障处置流程的跟踪。(4)设备统计分析依托归集地市平台的设备状态信息以及设备目录信息,按照时间、行政区划、设备类型等维度统计设备安装数量、设备在线数量、在线率等指标,可通过图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3)新建运载装备管理通过大脑接入全省船舶AIS、北斗等数据,提供载运装备分类字典维护和载运装备分类标签设置,支持各类载运装备数量统计查询,扩展提供基于地图的可视化查询联动。①分类字典维护完善载运装备分类字典维护体系,用户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自定义装备分类标准,灵活调整分类层级结构。②分类标签设置提供载运装备分类标签的设置与管理,通过多维度标签体系实现装备的精细化分类。③载运装备数量统计查询针对各类船舶进行数量统计与查询,支持按运载装备类型、吨位、使用状态等多条件组合筛选,生成直观的统计报表,为运载装备的统筹管理提供数据支撑。(2)升级港航数据管理通过本期项目建设,按照“标准规范、全量汇聚、共享好用、安全可靠”要求,实现数据质量动态监测,通过专题库建设,以及对现有数据比对、分类、清洗、校核等治理工作,构建高质量港航数据底座,推动港航领域数据标准化生产存储和应用。1)新建数据质量监测对本系统所使用到的主要外部数据进行全面的质量监测,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干预处理,并能通过后续监测采集的数据跟踪分析问题解决情况。①数据质量自动监测自动监测支撑本系统运行的设备状态、设备监测结果、船舶动态位置、进出港报告等200多项港航数据质量,自动统计分析存在值为空、业务关联为空、数据项超业务正常范围、阶段记录量超均值波动范围等数据质量问题;支持监测规则的设置和问题提醒通知,即可根据问题严重等级将问题情况通过短信、浙政钉消息等方式第一时间通知管理人员。②数据问题标记系统用户可提交数据问题报告(含移动端),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对该问题相关数据进行标记,并与自动监测发现问题一同纳入问题库。③数据问题跟踪提供对数据问题修复情况跟踪功能,监测哪些问题在什么时候得到了解决,并对解决的时效性和数据进行分析。④数据质量分析提供总体、分业务板块、分数据项的数据质量变化趋势分析以及跟踪问题数据修复情况。2)专题库建库为全面夯实港航领域数字化管理基础,需从业务全流程视角出发,系统梳理港航领域核心业务信息项。构建服务区、航道养护、设施设备、重点航段、航道尺度、港口码头等专题库,源表数据关联,为综合数据查询提供数据支撑。3)企业数据治理全省9000余家航运企业资质数据治理,企业存续核对,企业基础信息、证书信息、安全体系建立信息等关键数据缺项补充、错误信息修正。4)船舶数据治理全省近14000余家经营船舶数据治理,船舶存续核对,船舶基础信息、登记信息、产权信息、检验信息等关键数据缺项补充、错误信息修正。5)航道养护工作记录数据清洗入库为构建全面精准的航道养护数据资源库以支撑养护决策、监管及评估,通过“分类采集-标准化清洗-规范化导入”全流程开展数据(例行养护工作数据、专项养护工作数据、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数据、航政管理工作等数据)归集入库工作,再针对原始数据问题,从格式统一、逻辑修正、信息补全、冗余剔除四方面进行标准化清洗。(3)新建水路一张图管理在交通大脑提供电子航道图服务基础上进行二次封装和业务功能扩展,为本系统各业务场景快速搭建基于电子地图的应用功能提供能力支撑。1)新建专题图层管理提供配置化方式创建专题图层,包括设置图层的底图,展示的要素设置、提供的哪个应用工具,例如查船、区域查询、时光机、测距、电子围栏,支持图层查询、编辑、删除,创建的专题图层可供上层应用调用。2)新建点线面图库融合查询提供基于地图的点要素(设施、位置)、线面要素(例如航道、桥区)、船舶要素相关的综合信息查询以及周边查询、区域船舶轨迹回放、船舶跟踪等地图查询应用。(1)点要素查询提供基于地图的点要素(例如,设施、设备、位置)查询,实现该要素基础信息+业务信息查询(例如,查询航标不仅可以查询到名称、航标类型、支撑方式、标识结构、灯标颜色等基础信息,也查询到管养单位、设标时间、所在航段、是否临标等业务信息)和周边要素信息查询(例如,选中某座桥梁可以查询周边一定范围的摄像头要素)(2)面要素查询提供基于地图的面要素(例如,航道、航段、桥区、自定义区域)查询,例如,通过电子围栏工具命中航道中的某个区域,可查询指定时间段经过该区域的船舶清单,并支持指定船舶的轨迹回放。(3)船舶查询提供基于地图的船舶画像查询(包含基础信息、证书信息、进出港报告、检查、检查、行政处罚、信用、检验记录、过闸记录、所属航运公司、在船船员等)和船舶连续跟踪功能,即结合电子航道图、智能卡口、进出港报告等数据,综合研判船舶位置和船舶航向,并预测调取下阶段视频监测设备进行播放展示,通过切换沿途摄像头数据实现船舶连续跟踪功能。(4)新建港航智能检索功能依托先进的大语言模型(LLM)技术架构,深度融合检索增强生成(RAG)技术,对海事、船检、港口、航运等核心业务领域的500余类全量数据进行深度学习和训练。突破传统关键词检索的局限,能够在无预设条件、无固定模板的情况下,支持自然语言理解与精准语义匹配功能,为用户提供智能化、场景化的检索服务体验。支持港航全产业链数据,支持多维度、多模态的复杂查询需求,显著提升海事相关业务的查询效率和决策支持能力。(5)升级港航综合看板按照1+N的架构搭建省级的港航综合看板,1为水路总览,N为多个专栏,包括智慧航道、航道运行监测、应急指挥等专栏,每个看板通过电子地图+图表+统计指标的综合集成视图全景式展示水路运行态势以及相关子场景运行态势。支持无缝集成在交通大脑的交通综合看板,并提供大中小屏三种终端版式。同时,围绕船岸云协同场景,打造全息航行场景实时展示功能。1)新建首页看板对水路整体业务态势进行全面概览,涵盖海事、航道、航运、港口、船舶等关键要素,以直观的图表和核心指标形式展现,呈现水路业务的整体运行状况。通过动态更新的数据面板,实时监测海事事件的处置进度、航道通航状况、航运市场的运力分布、港口吞吐量变化以及船舶航行轨迹等核心信息。系统支持按区域、时间、业务类型等多维度筛选,帮助用户迅速锁定重点关注领域,为日常调度和应急指挥提供高效的数据支持。2)新建智慧航道看板对内河航道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展示,内容涵盖航道养护核心数据,主要包括航道、航道养护项目、例行养护、专项养护、病害以及尺度发布等指标。3)新建监测预警看板对监测预警模块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展示,内容涵盖浙江籍船舶总数、当日浙江船舶动态、船闸运行状况、监测预警设备状态、监测预警信息汇总、航道状况、通航环境、监测预警闭环处理情况、船舶流量趋势等多个方面。4)新建应急指挥看板对应急处置模块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展示,内容涵盖接处警总数、事发航线事故总数、全年事故总量、未处理警情、月度事故趋势、事故时间段分布、事故类型统计等多个方面。5)新建全息航行场景看板依托电子航道图基础支撑,及AIS、北斗、水文、气象外场设备数据支撑,集成展示57个通航限制区空间状态、航行状态、环境状态等信息。包括:浙北航道全局集成界面、57个限制性通航场景展示子界面、57个限制性通航点外场感知结果数据处理呈现、综合查询、智能巡航预警提醒、综合通航数据统计分析。(6)新建信息发布联动管理1)新建发布内容管理功能自动汇聚并整合来自各类渠道的30余项重要航行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泊位实时饱和度数据、航道养护工程的最新尺度标准、航行通(警)告的即时更新、航行安全预警提醒信息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紧急通报等。提供内容编排功能,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格式内容的混合编排与智能排版,同时可根据不同发布平台的特定要求,自动优化调整内容格式,如智能控制文字篇幅、自动适配图片尺寸、智能转换视频规格等。2)新建内容审核功能提供发布内容安全审核功能,精准识别并过滤敏感词汇,拦截各类违规信息。当对检测到的违规内容进行实时标注,并给出详细的修改建议,帮助用户审核发布内容。3)新建多平台同步发布功能支持根据实际需求灵活选择需要发布的内容信息,集成的智能分发功能,一键将内容同步推送至浙闸通、浙里办、浙船E行、浙里航等多个触达平台。有效避免传统方式下需要在不同平台重复上传、编辑的繁琐流程,实现“一次编辑、多端发布”的智能化操作模式,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快速触达目标受众群体。4)船岸云协同联动功能为浙船E行等对外服务平台提供实时高效的航道立体感知数据(包括水文、气象、通航限制区空间状态、航行状态、环境状态、智能巡航预警提醒等信息)推送服务,从而建立船舶与岸基设备的数据互联链路,依托“浙船E”等对外服务平台的助航功能,实现船岸云协同。5)新建数据分析及优化功能全面整合并统计各类内容数据的发送量和阅读量等关键指标,通过智能化的数据分析算法对信息触达效果进行多维度评估。提供实时动态的数据监测面板,可随时查看最新的内容传播数据变化趋势,并生成直观的可视化图表展示。(7)升级用户行为分析1)新建用户使用分析用于追踪和统计新注册用户的使用情况,提供活跃用户分析,精准到功能级的访问情况分析,能够详细记录用户在各项功能上的操作频次和停留时长;此外提供访问时段分析,按小时、日、周等不同时间维度统计用户活跃规律;所有分析结果都将通过直观的图表形式进行可视化展示,包括但不限于折线图、柱状图、饼图等多种图表类型,支持自定义筛选条件和数据下钻分析。2)升级日志记录针对核心功能模块进行全面的操作级日志埋点优化,具体而言,在用户高频使用的关键功能路径上,新增细粒度的操作行为追踪点,确保能够完整记录每个操作步骤的执行情况。新增数据版本管理,为所有重要数据变更建立详细的版本记录,包括变更时间、操作人员、修改内容等关键信息,确保数据变更过程可追溯、可审计,为后续的运营分析和问题定位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数据支持。2.水上智慧服务区(1)新建水上服务区监管提供面向省、市、县监管用户的水上服务区注册管理、服务区评价监督、服务区能源监管和停泊监管等功能。1)新建服务区注册管理市、县监管用户对所属辖区内的服务区基础信息可以进行注册、信息修改、状态变更、删除等功能;支持省级监管用户对市县提交的服务区注册申请进行审核;支持省级监管用户对全省已注册服务区信息的查询,包括基础信息、服务内容、设施设备等信息。2)新建服务区评价监督市、县监管用户可以查看所属辖区内的服务区服务评价信息,针对服务区的服务问题,可以通过工单的方式流转至相关运行单位进行整改;省级监管用户可以查看各服务区评价数量、好评率、问题整改率等信息。3)新建服务区监管①岸电使用态势监测省、市、县三级监管用户可以查看所属辖区内水上服务区分布情况,以绿(空闲0%~60%)、黄(紧张60%~90%)、红(繁忙90%~100%)三色标记服务区岸电繁忙程度,对于支持光伏发电的服务区进行特殊标注;支持行政区划、服务区/锚泊区名称的过滤展示;按照繁忙度(空闲、紧张、繁忙)进行过滤展示;支持查看指定服务区总体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图片、服务区名称、简介、提供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和监测信息(监控资源、岸电空闲情况);支持查看指定锚泊区总体情况基本信息(图片、锚泊区名称、简介、地址等)和监控资源信息,支持调取指定监控资源的实时视频。②污染物排放态势分析省、市、县三级监管用户可以查看所属辖区内的水上服务区船舶污染物当日接收情况(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省、市或区县范围内各水上服务污染物接收量(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top5排行;省、市或区县范围内服务区近7日污染物接收量趋势(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各服务区按船型统计近7日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省、市或区县范围内水上服务区污染物接收数据实时轮动展示,支持按照船名、服务区名、污染物种类以及接收日期进行查询。③服务区能耗分析省、市、县三级监管用户可以查看所属辖区内水上服务区当日/当月岸电使用次数、新能源充电桩使用次数;省、市或区县范围内各水上服务区岸电、新能源船充电设备能耗趋势图(近一周、近一个月、近6个月);省、市或区县范围内各水上服务区岸电、新能源船充电设备使用频次按照时间、区域等维度的top5排行。④服务区发电分析为省市县监管用户提供辖区范围内各水上服务区光伏发电按照时间、行政区划、服务区等维度对发电量、用电量、并网量等指标的分析功能;各水上服务区岸电设备、新能源船充电设备故障情况。⑤服务区低碳分析通过服务区低碳核算模型,为省市县监管用户提供辖区范围内各服务区低碳分析(本年碳排放总量、原始碳排放、本月碳减排总量)。⑥能源设备故障预警提醒通过地市平台归集服务区外场设备健康信息,结合异常预警规则算法,生成不同等级设备异常预警,不同等级预警对应不同的处理闭环流程。⑦服务区停泊实时监测面向省、市、县监管用户展示基于电子航道图所在辖区的水上服务区/锚泊区分布情况(服务区与锚泊区用不同标识),依托水上服务区饱和度分析算法,以绿(空闲)、黄(饱和)、红(超饱和)三色标记服务区泊位饱和程度情况;支持行政区划、服务区/锚泊区名称的过滤展示;按照饱和程度(空闲、饱和、超饱和)进行过滤展示;支持查看指定服务区总体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图片、服务区名称、简介、提供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和监测信息(今日实时流量【出流量/入流量】、监控资源);支持查看指定锚泊区总体情况基本信息(图片、锚泊区名称、简介、地址等)和监控资源清单,支持调取实时泊位全景视频。⑧服务区流量分析展示省、市或区县范围内服务区当日运行数据(入区流量、出区流量、在区停泊船舶);省、市或区县范围内按照饱和指数统计服务区数量;全省或者全市范围内各水上服务区饱和指数top5排行;省、市或区县范围内服务区近7日流量趋势(入区流量、出区流量);按船型统计各服务区近7日的流量情况;水上服务区视频接入数、在线数、在线率。⑨新增船舶长时间停泊预警利用全景摄像头结合船舶长时间停泊识别算法,按照设置规则自动生成船舶长时间停泊预警信息,并依托工单中心流转至属地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闭环。4)新建水上服务区低碳核算模型结合岸电使用情况分析、充电桩耗能分析、光伏发电分析以及水上服务区低碳化指数计算等指标,实时监测21个服务区岸电使用情况、光伏发电情况、外场设备运行情况等要素,按照行政区划定期生成能耗报告。5)新建水上服务区/锚泊区饱和度分析算法基于服务区前端设备、船舶定位等数据,监测分析水上服务区饱和度;通过构建锚泊区停船数量分析模型(基于船舶AIS、区间卡口、锚地视频、电子围栏等数据,通过多模态数据综合分析,准确计算锚泊区停船数量),并通过分别设定核算规则和预警阈值,形成各自饱和度量化指数(正常、饱和、超饱)。(2)新建水上服务区运营管理(面向水上服务区的管理单位)面向全省水上服务区运营管理单位,提供水上服务区基础信息管理、服务内容管理、运行制度管理功能。1)新建服务区内业管理①服务区基础信息管理服务区运营管理用户对所属辖区内的服务区基础信息可以按需进行信息修改、状态变更(停运/营运)等功能。②服务内容管理支持服务区管理用户可以维护负责服务区服务内容,包括服务区名称、服务类型(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等)、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开始时间、服务结束时间)、服务价格、联系方式;支持服务区管理用户可以根据服务区名称、服务类型以及服务内容等条件进行过滤查询。③运行制度管理支持服务区管理用户维护服务区运营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制度、应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信息,包括文件名称、摘要、版本号、文件类别(日常管理制度、应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生效日期、发布日期、文件等;服务区管理用户或者省、市、县区监管用户可以按照文件名称模糊查询,按照文件类别、发布日期、生效日期进行精确或者范围查询。2)新建服务区环境监测④服务区设备运行监测为服务区运营管理用户提供基于服务区的二维平面图的能源设备(岸电、新能源船充电桩、光伏发电逆变器等)分布查询功能,并用不同图标区分不同设备,不同颜色代表工作情况(绿色代表工作正常、灰色代表故障);可以查看指定设备基本信息,如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图片、设备厂家、厂家联系方式、设备状态等。⑤服务区运行态势分析a.发电情况监控:通过对接光伏发电监测系统,采集每日发电量明细数据,基于该数据统计生成当日发电量、当周发电量、当月发电量以及累计发电量,并以图表(折线图)的形式展示对应指标,同时在折线图上添加用电量情况。b.减碳情况统计:利用低碳核算模型,每日计算服务区减碳量,并基于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昨日减碳量、本月减碳量、本年累计减碳量等三个指标。c.岸电/新能源船舶充电桩空闲情况监测:通过从相关岸电监测平台以及从新能源船舶充电桩厂家对接设备状态信息(使用、空闲),实时展示各类设备总数、使用数以及空闲数情况。d.用电情况监控:从已有能源管理系统或者传感器上获取服务区用电情况数据,并统计形成以下指标(当日用电总量、当月用电总量、累计用电总量以及按照办公室用电、充电桩用电、岸电用电进行占比分析)。e.充电统计:通过对接岸电、汽车充电桩,新能源船舶充电桩每日订单数据,分析近7日三类设备的充电统计。f.污染物上岸变化/种类分析:统计服务区近7日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量趋势分析。g.污染物上岸实时查询:服务区污染物接收数据实时轮动展示,支持按照船名、污染物种类以及接收日期进行查询。⑥设备故障预警处置实时展示不同等级不同类型设备故障预警情况,并提供预警工单提请、处置反馈等功能。3)新建服务区停泊监测①服务区停泊态势分析a.今日概况:展示当日实时流量(入流量、出流量)、停泊数量以及停泊饱和程度(空闲、饱和、超饱和)。b.停泊船舶类型分析:基于流量监测设备以及全景摄像头识别船舶数据,统计近7日各类船舶停泊数量占比情况。c.停泊预测:通过服务区船舶调度算法,预测该服务区未来7天的新增停泊数量。d.船舶停泊分析:按照时间维度计算停泊数量变化趋势。e.船舶识别:实时统计展示在泊船舶的停靠时长列表(MMSI、船舶名称、停靠时长),并按照停靠时长进行降序排序。f.实时监控:默认实时播放指定服务区或锚泊区全景摄像头视频,展示在泊船舶情况,也可切换播放视频线路。②服务区船舶进出实时监测依托全景摄像头船舶识别算法,融合船舶AIS、电子围栏等数据,自动计算生成服务区船舶进出信息。为服务区运行管理用户提供运营决策辅助。4)新建船舶长时间停泊监管预警根据船舶在泊时长结合服务区的船舶流量情况,实时展示船舶长时间停泊预警情况,并提供预警工单提请、处置反馈等功能。5)新建服务区个性化功能针对部分水上服务区,开发个性化功能,包括接入光伏设备实时发电、并网数据,开发光伏发电监测分析模块(含移动端),按照时间维度统计发电量、并网量等指标;开发低碳专题综合看板功能(含移动端);为数字化比较成熟并具备条件的服务区接入订餐、加水等数据开发综合看板功能(含移动端)。(3)新建服务区联动及公众服务面向船户提供就近水上服务区推荐、服务区停泊实时状态和岸电使用情况查询、服务区满意度评价等功能。1)新建服务区信息触达为船户在移动端提供水上服务区就近推荐功能;支持查看指定服务区实时停泊情况、岸电使用情况,引导船户前往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区。2)新建“闸港区船”服务区联动由“浙港通”“浙闸通”融合实现“闸港区船”水上服务区联动模块,浙港通获取船舶分级及过闸申报,共享水上服务区/锚泊区泊位饱和度,并确认船舶是否在水上服务区/锚泊区;基于港航数图中心和监测预警中心发现的异常船舶信息,与水上服务区管理范围进行匹配,监测到脱检船舶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3)融合船闸监管功能集成对接浙闸通监管功能,实现管理部门直接在本系统基于电子地图以及图表集成查看船闸开放状态、过闸信用数据、实时待闸船舶数据、日均/月均/年度过闸船舶数量以及货物占比等统计指标数据,并支持通过单点登录方式直接进入浙闸通系统查看详情。4)新建服务区满意度评价功能为船户在移动端(浙里办)提供水上服务区满意度评价功能,结果,提供模板式分项打分、保存、提交和查询功能。同时,支持接收汇聚来自其他渠道(例如浙船E行)返回的满意度评价结果以及对异常评价记录进行过滤(例如同一IP频繁评价)。3.航道运行监测(监测预警中心、处置中心)面向省级港航管理人员,通过全面整合包括传感器数据、视频监控数据、船舶动态数据等各类监测数据源,实现对航道运行状态的全方位、多维度的实时监控与智能分析。在此基础上,系统进一步结合具体的业务规则和先进的算法模型,对收集到的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精准研判,从而能够自动识别出航道运行中的各类异常情况。一旦检测到异常,系统将立即触发预警,并通过依托港航数图中心信息发布的多种通信渠道,及时将预警信息精准送达给相关人员。(1)升级监测预警1)新建航道通行状态监测根据《内河航道运行监测技术指南》新增航道通行状态监测,实现全省航道通行环境状态异常持续时长等指标监测,综合判别航道通行状态等级,基于电子航道图动态显示航道通行状态等级。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2)新建航道设施状态监测根据《内河航道运行监测技术指南》新增航道设施状态监测,实现全省航道尺度异常持续、航标异常率、航道整治建筑物异常率等指标监测管理,综合判别航道设施状态等级,基于电子航道图动态显示航道设施状态等级(好、一般、较差、差)。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3)新建高等级航道货运周转量监测通过构建散货船载货量换算模型和集装箱货运量换算模型,结合船舶轨迹、进出港报告以及卡口数据,实现按照行政区划、航道(航段),综合分析货运周转量、集装箱周转量及变化趋势功能,可通过图表或者综合看板等方式展示。散货船载货量换算模型,基于流体力学模型,依托空船重量、船长、船宽、静水力等数据,与实际吃水、水域密度、可变重量项等实测参数进行融合比对,再通过修正实际吃水,依据平均吃水计算排水体积,再结合水域密度计算船舶总重量,最后剥离空船重量与非载货可变重量,得出实际载货重量。集装箱货运量换算模型,依托船舶全貌抓拍图片,结合船舶额定载货量和甲板最大堆箱层数,利用如YOLOv8等类似算法,识别集装箱层数、最上层数量及箱型规格,并通过交叉验证、历史比对、人工复核优化精度,实时计算集装箱船舶实际载货数量。4)新建高等级航道船舶流量监测基于智能卡口、监测视频等船舶监测设备,按照行政区划、航道(航段),建立船舶上下行流量、航段船舶密度、船舶类型分布、流向情况等多维度分析算法,提供图表或者综合看板等方式展示。5)新建恶劣环境监测预警针对航道区域可能出现的各类恶劣天气状况,依据气象、水利部门提供的气象和水文信息,包括恶劣天气预警等级、能见度、风力、台风情况及流速等,根据《浙江省地方海事辖区内河通航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航秩序管理要求,结合船舶类型、船长、抗风等级等数据,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进行深度处理和计算,实现对抗风等级不足、能见度不良、流速过快等情况的监测预警,自动判定受灾区域范围,并自动筛查统计该范围内航行的船舶,及时发送尽快驶离、停靠等预警信息。此外,基于船舶航向数据,系统将对即将驶入该区域的船舶发送航行引导建议。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6)新建航道拥堵监测预警针对内河航道日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船舶通行拥堵、航道堵塞等突发情况,构建一套完善的智能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智能流量监测设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以及高精度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现代化外场感知装置网络,结合航道通航能力、船舶实时航行速度、航向变化轨迹、船舶吨位分布、气象水文条件等多维度实时动态数据源。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智能处理和实时计算,建立起航道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模型,从而实现对航道拥堵状况的自动化、精准化与实时监测。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7)新建船舶未如实报港监测预警通过实时接入船舶最新的电子报告系统数据,全面整合船舶报港数据、智能卡口数据,依托先进的大数据智能分析算法模型,构建起全方位的船舶航行监测体系。当船舶途经港口设置的各个智能卡口节点时,系统将自动采集并记录船舶通过的时间、位置、航速等详细航行参数,同时与船舶报港数据进行多维度交叉比对和深度关联分析,通过智能算法实现对报港数据真实性的智能核验,从而有效提升对异常情况的发现能力和预警时效性,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提升港口运营管理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8)新建船舶途径桥梁防撞风险提醒依托部署在航道前端的各类智能感知设备,实时动态获取过往船舶的精确尺度数据。同时,通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获取船舶实时定位,配合视频摄像头等外场感知设备采集的实时画面,构建全方位的船舶航行态势感知网络。通过将这些动态获取的船舶尺度数据与桥梁净空尺度数据库进行智能比对分析,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并研判出存在超高、超宽航行风险或偏离正常航线的船舶,及时生成多级预警提醒信息。9)新建船舶超尺度航行预警依托船舶实时定位数据、船舶航向、预测路径等数据,自动推荐桥梁碰撞风险点就近汊口,支持自动生成船舶超高、超宽航行预警处置工单,推送执法人员处置。同时,当检测到超尺度船舶进入桥区水域监管范围时,系统会自动触发录像功能,通过多角度的高清摄像头完整记录船舶的航行轨迹和状态,并基于这些视频证据自动生成包含时间、位置、违规类型等关键信息的执法线索报告,为后续的执法处置提供完整的数据支撑。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10)新建船舶过弯引导监测预警依托部署在航道沿线的各类前端感知设备,如激光雷达、高清视频监控等,结合开航前自查及进出港报告数据,实时动态获取上下行船舶的精确尺度数据,主要包括船长、船宽、吃水深度等关键参数。同时,通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获取船舶实时定位,配合视频摄像头等外场感知设备采集的实时画面,构建全方位的船舶航行态势感知网络。基于预先划定的弯道水域监管区、禁止交互区等重点管控区域的电子围栏,结合船舶实时位置、航速航向等多维数据,运用智能算法自动分析生成包括减速、加速、加强瞭望等在内的精细化航行建议。此外,针对大型船舶在禁止交互区内可能发生的违规交互行为,系统能够通过多源数据融合分析自动识别并生成安全隐患线索,通过信息化平台实时推送至执法部门进行确认和处置,实现从风险预警到执法处置的闭环管理。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11)新建船舶防搁浅监测预警依托智能卡口、激光雷达、水位仪等现代化监测设备,通过多维度数据采集手段识别船舶实时吃水深度,同时结合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等多种外场感知设备获取的航行数据,将实时水位数据进行智能比对分析。当系统通过算法模型判断当前水位低于船舶安全通航的最低限值或超出预设的最高警戒线时,将立即向航道管理部门及经过智能筛选的受影响船舶发送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给相关责任主体。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12)新建船舶异常装卸监测预警依托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的实时定位数据、船舶AIS设备的开关机状态记录、船舶进出港口的电子报告信息、码头许可审批记录等多维度数据源,结合上下游智能卡口系统对船舶载货重量变化的持续监测和精确计算,构建一套完整的船舶作业行为分析模型。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精准识别出船舶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异常行为线索。一旦系统检测到可疑行为,将自动通过智能工单管理中心生成详细的任务工单,实时推送给相关执法人员的移动终端,为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和行动指引,有效提升水上交通执法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和监管效率。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13)新建客渡运船偏航监测预警基于客渡运航线轨迹数据,整合AIS系统实时传输的船舶动态定位信息,通过构建多维时空分析模型,实现对异常客渡船舶航行轨迹的智能识别与深度解析。当检测到船舶航向偏离预设航线超过安全阈值时,自动触发分级预警机制,立即发送预警信息,确保相关部门能够快速响应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14)新建客渡运停航停运监测预警针对当前处于停航停运期间的客渡运船舶,整合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的开启状态数据、签单发航记录等关键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和深入分析。同时,充分发挥视频监控摄像头、雷达探测设备等现代化监测手段的技术优势,构建起立体化的监控网络。通过这种“数据+技术”的综合监管模式,第一时间发现并预警任何违反停航规定的违规运营行为,切实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15)新建重点关注船舶监测预警围绕危险品运输船舶、超尺度船舶、大型集装箱货轮等5类特殊船型。系统依托先进的船舶自动识别技术(AIS)和多源数据分析技术,实时监测船舶的航行轨迹数据、航速变化趋势、载货种类及吨位等核心运营参数。智能分析精准识别船舶偏离正常航线、超速行驶、违规进入禁航区等异常航行行为。当监测到可疑情况时,系统会立即启动多级预警机制,将预警信息实时推送至港航管理部门。同时,还会自动生成详细的违规记录,为后续的执法取证和事故调查提供完整的数据支撑。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16)新建船舶未开启北斗监测预警依托数图中心平台接入的北斗导航设备实时监测情况,全面确保辖区内所有在航船舶都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开启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当系统通过智能监测发现某艘船舶存在未开启北斗导航设备的情况时,将立即自动触发预警,在第一时间同步推送至港航监管部门。支持通过列表或者综合看板方式展示。17)升级企业、船舶、船员的证书临期监测预警提醒在原有到期提醒的基础上,新增临期提醒,提前发现并提醒相关企业、船舶及船员其相关证书即将到期,以避免因证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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