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机关津南区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PYGP-2026-C-0072)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PYGP-2026-C-007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16:41: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天津方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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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机关津南区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PYGP-2026-C-0072)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6〕384346号 二、合同名称 :津南区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PYGP-2026-C-0072 四、项目名称 :津南区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 系 方 式 :022-88510860 供应商(乙方):天津方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8号豪威大厦2-201 联 系 方 式 :022-662819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津南区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4.76(万元) 合同金额: 54.7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见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方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302048319300040066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工行天津展望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52200355Y 企业办公电话:022-6628198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见合同 十、附件下载: 津南区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合同第1包=天津方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6-03-11..pdf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机关 2026年03月11日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津南区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6-C-0072包号:第一包: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盖章)中标人(乙方):天津方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16.3.1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津南区1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天津方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津南区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6-C-0072)的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内容、承诺及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招标文件;(二)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二、合同组成(一)开标一览表;(二)其他相关承诺;(三)具体服务要求。三、服务期限及地点(一)服务期限:2026年3月-2026年9月,进行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外业、内业工作,形成工作成果,配合完成成果验收、听证。(二)服务地点:天津市津南区环外高速围合区域以外区域四、合同金额¥5476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合同价格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该价格为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最终价格。五、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成果通过市级部门及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如因财政审批缓慢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费用的,支付期限顺延,甲方无须承担由此造成的2违约责任。乙方信息:账户名称:天津方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52200355Y开户银行:工行天津展望支行账户号码:0302048319300040066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展望路7号19-102电话:(022)66208640六、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2026年3月-2026年9月,进行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外业、内业工作,形成工作成果,配合完成成果验收、听证。22.服务地点:天津市津南区环外高速围合区域以外区域。3.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4.若采购人有疑问,中标人需进行沟通并作出补充分析,必要时中标人要进行分析汇报。若采购人认为成果文件并未达到预期目标,可就该个案提出追加工作内容,中标人有按采购人要求预期目标和时限补充修正责任,对于该补充修正,中标人不应收取任何费用。5.中标人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标定地价规程》等要求制作成果文件。6.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办理有关手续。7.中标人需对成果报告的正确性、可靠性及全部工作负责;8.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确保资料管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数据。9.中标人须为其现场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由于非采购人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及侵3犯第三方权利或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赔偿责任。造成采购人对外赔偿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10.本项目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七、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八、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Lo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2、甲方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或交付服务后,发现服务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影响服务效果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等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3、甲方在乙方交付服务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方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方便乙方履行义务;2、乙方应当按照公开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提供的检修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九、违约责任(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在30日内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乙方不能按期整改至验收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4项,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二)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完毕合同义务,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如因全市更新工作统一部署安排造成工作逾期,服务期限顺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三)本合同禁止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分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分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四)另外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主张自己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用等。(五)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中标人需对本项目涉及的中间数据和结果及其他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具体保密要求详见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十一、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一)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疫病、禁运以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本合同的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一方不能或延误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该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5(二)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在10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由公证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三、合同的终止(一)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的。十四、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一)本合同所有附件及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留存贰份,乙方留存贰份,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6甲方:(盖章)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乙方:(盖章)天津方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南分局估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8号豪威大厦2门201室法定代表人:艾伟法定代表人:黄继盛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郭丽静电话:022-88513510电话:022-6628198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天津展望支行账号:账号:030204831930004006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00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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