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街道公办小学和幼儿园教学楼防渗堵漏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项目编号440607MB2C45238260324050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西南街道公办小学预算金额350万元
中标单位广东建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9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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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街道公办小学和幼儿园教学楼防渗堵漏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采购项目名称: 西南街道公办小学和幼儿园教学楼防渗堵漏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MB2C452382603240502 项目业主: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服务机构: 广东建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西南街道公办小学和幼儿园教学楼防渗堵漏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合同编号: 440607MB2C452382603240502 合同总金额: ¥4,953.08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7月31日 服务内容: 西南街道中心小学等13所公办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楼建成使用已有较长年限,部分建筑的防水系统已逐渐老化失效。经前期排查,较多教学楼存在屋面渗水、伸缩缝渗漏、走廊墙面返潮等问题,有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保障师生安全,亟需对相关教学楼实施防渗堵漏维修工程。总投资381.0332万元。 服务要求:根据建设部[建设部令第(13)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如经审查合格,需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并分别在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以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附件 20260331西南街道公办小学和幼儿园教学楼防渗堵漏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1).pdf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2026-04-28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项目名称:西南街道公办小学和幼儿园教学楼防渗堵漏维修工程合同编号: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代建单位: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图机构:广东建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建设单位(甲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审图机构(乙方):广东建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根据街道文件《西南街道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第2期2026年1月29日》要求,开展该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方案择优选择广东建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咨询、勘查设计管理法规、规章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西南街道公办小学和幼儿园教学楼防渗堵漏维修工程1.2工程规模:总投资金额控制在381.0332万元以内1.3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1.4工程内容:对西南街道中心小学等13所公办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楼建成使用已有较长年限,部分建筑的防水系统已逐渐老化失效。经前期排查,较多教学楼存在屋面渗水、伸缩缝渗漏、走廊墙面返潮等问题,有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保障师生安全,亟需对相关教学楼实施防渗堵漏维修工程。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依据2.1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2.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文。2.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文。2.1.3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74号文。2.1.4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技[2000]21号文。2.1.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2013年4月27日)。2.1.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文。2.2国家和本市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规定。2.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2.4甲方提供设计单位完成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3.建筑、结构、排水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内容根据建设部[建设部令第(13)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为:4.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4.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4.3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4.4是否损害公众利益、涉及公共安全等;4.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4.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周期合同生效后,当甲方和设计院送审资料经乙方确认符合送审要求时,即列为受审项目。双方根据审图项目的等级,工程规模及技术审查程度,确定审查周期为5个日历天(不包括送审资料和施工图设计的整改时间)。如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需重新审图,则乙方在接到修改图纸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查工作,后期图纸修改(比例不超过20%的)审查不再另外计取审查费,图纸修改比例超过20%不足50%的按合同价款的50%另外加收审图费,图纸修改比例超过50%的按合同价款的100%另外加收审图费。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成果6.1如经审查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并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加盖审查专用章。6.2如经审查不合格,由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交建设单位。在规定的七个工作日期限内,由设计单位修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意见报乙方复审,直到审查合格为止。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须知。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取费及支付方式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收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收取,下浮率设定为30%,最终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费计算得出的设计费的基价作为计算依据。本工程的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08858.93万元,按6.5%收取。即设计审查费基准价为108858.93×6.5%=7075.83元。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费按照收费基准价下浮30%收取。即本合同暂定价为7075.83×(1-30%)=4953.08元。8.1施工图审查费暂定:4953.08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叁元零捌分)。8.2支付方式:出具审查合格文件并将完成审查后的所有资料提交至发包方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审查费。9、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9.1.1甲方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内容,在审查开始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9.1.2负责指派一名有权作出决定和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出任其代表,全面负责与乙方的联系,及时处理本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当乙方已开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时,甲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的一半(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或全部(实际工作量超过一半时)向乙方支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9.1.4甲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9.2乙方责任9.2.1乙方按本合同第1条~第6条规定的审查依据、范围、主要内容、时间和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证书。9.2.2建设工程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因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审查机构承担审查失察的责任。9.2.3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10、其它事项10.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10.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10.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以下无正文)(此页为签署页)审图机构:广东建科施工图审查有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盖章)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经办人:经办人:李文浩代建单位: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邮政编码:510000法定代表人:电话:13826266071或授权委托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先烈东路支行经办人:银行行号:105581014025银行账号:44050149020900000451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53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收取;上述行业以外的化工、冶金、有色等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中不包括获取相关经济、社会、水文、气象、环境现状等基础数据的费用。四、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设置收费上限。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仍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规定执行。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的收费额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五、适当扩大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收费的市场调节价范围。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工程监理收费,对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计费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执行;其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六、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及各类涉房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要严禁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擅自或变相收取相关审查费、服务费,对自愿或依法必须进行的技术服务,应由项目开发经营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相关机构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项目开发经营单位接受指定服务并强制收取费用。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现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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