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T-2022-0193755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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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中标金额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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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2-01937550 二、合同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2-571596 四、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52-3779828 供应商(乙方): 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大石湖港惠新天地商业广场2A-1204 联系方式:136928015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审计服务 1(项) 43,000.00 43,000.00 合同金额: 43,000.00元,大写金额:肆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 _惠州市_惠阳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pdf 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04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2-01937550甲方: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乙方: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合同金额(元):43000.00人民币大写:肆万叁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对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品目名称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需求描述采采购数量购数量计计量单位量单位单价单价其它服务内容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金额(元)C0803审计服务对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1项43,000服务开始时间:2022-9-28服务结束时间:2022-10-31人员要求:2¥43,000合计¥43,000大写(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43,000大写(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43,000大写(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43,000大写(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43,000大写(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43,000大写(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2-9-28至2022-10-31服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第1页-(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他十一、其他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2页-甲方(盖章):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甲方联系人:朱红梅联系电话:0752-3779828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2-09-28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2-10-31乙方(盖章):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演达路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11385200185乙方联系人:张文静联系电话:13692801545合同签订日期:-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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