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京市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XZP20250604003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17:48: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南京市浦口区林业局、南京市浦口区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预算金额32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南京佳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
联系方式
  • 金工:58882396
  • 朱工:17384483233

正文内容

2025年度南京市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编号: XZP2025060400302 . 项目名称: 2025年度南京市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条件 2025年度南京市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HGK25PK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5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沿滁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规模约0.08万亩,总投资约320万元;2025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沿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规模约0.03万亩,总投资约120万元;2025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沿滁片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规模0.35万亩,总投资约1172.5万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 2025年度南京市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和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6-05 09:00:00 至 2025-06-11 17:00:00 获取方式 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20864424@qq.com)。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留联系方式)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17 14:30:0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6-17 14:30:00 开标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栋1008室 其他 notice_content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人: 金工 电话: 5888239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南京佳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栋1008室 联系人: 朱工 电话: 17384483233 电子邮件: 1120864424@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2025年度南京市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HGK25PK010)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一、招标条件本2025年度南京市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025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沿滁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规模约0.08万亩,总投资约320万元;2025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沿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规模约0.03万亩,总投资约120万元;2025年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沿滁片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规模0.35万亩,总投资约1172.5万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度南京市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025年度南京市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和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6-0509:00到2025-06-1117:00获取方式: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20864424@qq.com)。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留联系方式)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714:3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6-1714:30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栋1008室七、其他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3.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4.最高限价:项目总投资的2.5%,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5.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6.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正本盖章版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联系人:金工电话:58882396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佳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栋1008室联系人:朱工电话:17384483233电子邮件:1120864424@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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