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合同

项目编号E6112003509gai1hz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5:17:5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59.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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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合同 视力保护色: 招标项目名称 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6112003509gai1hz 标段名称 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 标段编号 E6112003509gai1hzwh3001 合同甲方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 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合同签署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合同价款 11598620.07元 合同期限 1 其他信息 工期200天,其余详见合同 相关附件: 《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电子文档_1-5.pdf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工程地址:泾河新城承包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人: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编号:CJ01-FJ-XXCWJY-2025-(ZYFB)00042签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69号签约时间:2025年12月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各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认真对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字体加黑加粗/斜体/下划线/字体放大等特别约定内容予以充分注意、理解并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已充分、认真、逐字逐句地阅读本合同约定,并充分理解和同意条款约定和承包人解释,任何情况下(合同第一段详述)不提出对条款理解的任何异议,不存在霸王条款、不存在格式条款排除权利等内容,分包人予以签字或盖名章确认:,(此处需要分包人盖章和签字)第1页共70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承包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人: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总包合同等约定,分包人已熟知发包人(建设单位)的拨款期限、比例、时间节点及计价结算时间节点、条件等情况,无论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总包合同范围内或本合同工程停工、窝工、缓建等;承包人逾期付款等;总包合同或本合同解除、终止、中止、诉讼仲裁等情况),分包人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分包人自愿并充分支持承包人完成项目建设。分包人已充分了解和清楚承包人的计价结算流程及手续和财务共享系统入账、付款资料手续(付款前必须提供发票、结清协议、计价结算单据,操作系统付款时必须先给财务收据后付款)及期限等要求,分包人在任何情况下(同上述情况)都愿意无条件主动和承包人对接并提供计价结算、入账、付款前所需资料和接受承包人安排,否则承包人无法完成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为明确承包人、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无强迫、无欺诈、无胁迫等原则,鉴于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企业信息情况【承包人企业信息】承包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69号邮编:030024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69号法定代表人:张蒙职务:董事长邮编:030024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1140000087096390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西矿街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4001836208050503733【分包人企业信息】分包人: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11100MAB2RFYR4C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开户银行账号:614899991013000103778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号码:91611100MAB2RFYR4C注册资本金:4082万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泾大道西咸金融港4-B1-901邮编:710000第2页共70页中国铁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泾大道西咸金融港4-B1-901邮编:710000法定代表人:吉晓明职务:总经理身份证号码:******************资质证书编号:D261302068发证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证书有效期限至2026年02月11日资质专业及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陕)JZ安许证字【2022】13007有效期限至2026年02月11日指定联系人(必填):魏斌身份证号码(必填):******************指定联系人手机号(必填):18791485688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必填):1074029424@qq.com一、分包工程概况总包工程名称: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工程项目地点:泾河新城分包工程名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为完成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地上住宅公区及地下车库装修工程之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包深化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验收、包竣工资料编制、包保修的承包方式。承包人视需要,可对分包人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另行指定施工单位,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二、分包合同价款(1)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大写):壹仟零陆拾肆万零玖佰叁拾伍元捌角肆分(人民币),(小写):10640935.84元(人民币);(2)增值税税额(大写):玖拾伍万柒仟陆佰捌拾肆元贰角叁分(人民币),(小写):957684.23元(人民币);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9%,分包人开具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3)合同暂定含税总价(大写):壹仟壹佰伍拾玖万捌仟陆佰贰拾元零角柒分(人民币),(小写):11598620.07元(人民币);固定综合单价及暂定工程数量:见合同附件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4)分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或应得款项超过本合同约定金额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本合同约定生效方式予以确认,否则分包人不得主张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款项。第3页共70页三、合同工期总工期200天。本分包合同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最终以承包人通知的进出场时间为准。分包人阶段性施工进度以不影响其它专业和工种以及总体进度要求为限。四、质量标准1、工程规范和标准1.1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承包人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分包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1.2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质量验收标准:合格。3、为使该工程成为让发包人完全满意的精品工程。分包人须保证工程质量满足有关要求,如未达到相关标准,分包人除补偿承包人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外,承包人还将按分包合同总价的10%对分包人进行罚款。对于后续发包人提出的质量异议,在承包人认定后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整改。如分包人拖延或拒绝整改,承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分包商完成,发生的费用从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为达到上述标准,分包人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经包含于合同价格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5、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十、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一式[伍]份,承包人执[叁]份,分包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加盖承包人电子版的合同专用章,分包人盖电子合同印章和电子法人名章或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人根据要求未使用电子合同印章和电子法人名章的,须分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注意签字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签字且签字和盖章同时具备时,合同才能生效。】第4页共70页3、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加盖本款第2条约定印章的签署方为有效。任何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合同协议等、会议纪要、计价结算、承诺书、意向书、合作协议等任何文件)存在下列情形的、口头约定,均不能变更、补充本合同或者协议且无权出具任何承诺:(1)加盖承包人总部部门或分支机构印章(取得总部书面授权除外)、项目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公章、项目部部门印章、项目部各类型专用章(技术专用章、资料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等);(2)仅有承包人委托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或名章,没有加盖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合同专用章(包括电子版合同专用章);(3)其他人员签字、盖名章(未获得承包人书面授权的),没有加盖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合同专用章(包括电子版合同专用章)。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12月第5页共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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