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化龙堰镇上湾村鸳鸯柏产业园蔬菜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42032520240600017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16:17:2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房县化龙堰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219.7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湖北容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蔬菜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联系方式
  • 张严铭:15671200085
  • 成瑞:0719-3238858

正文内容

房县化龙堰镇上湾村鸳鸯柏产业园蔬菜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420325202406000171 (二)项目名称:房县化龙堰镇上湾村鸳鸯柏产业园蔬菜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5-2024-00647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三)项目预算:219.70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219.70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房县化龙堰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房县化龙堰镇化龙村1组 联系人姓名:张严铭 联系电话:1567120008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容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滨河大道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向东 50米 项目联系人:成瑞 联系电话: 0719-3238858 相关下载 需求文件.docx 相关合同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文件计划名称:房县化龙堰镇上湾村鸳鸯柏产业园蔬菜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单位:房县化龙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严铭联系信息:15671200085一、项目概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5-2024-006472、项目名称:房县化龙堰镇上湾村鸳鸯柏产业园蔬菜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19.7万元5、最高限价:219.7万元6、采购需求: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45日历天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施工要求1、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施工完成时间: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施工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施工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4、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成交项目的维修服务不少于12个月。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的施工材料的检测报告(如有)。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首次报价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形式填报;二次报价以总价形式填报,结算时其综合单价按总价下浮比的同比例调整(除不可竞争费用外)。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2、在磋商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中。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己包含在报价中。3、各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变化等可能影响程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磋商报价中,风险自担。4、工程量清单发出后,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发现清单中的工程量与现场或图纸不符,供应商应提出疑异,否则视同供应商完全认可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现场完全一致。5、成交后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实施,施工过程中未经采购人许可(以书面形式为准)出现的任何形式的增项、漏项、变更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安全要求1、施工过程中,要设置警示标志,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产生的渣料必须及时处理,不能产生污染影响周边环境。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安全着装,摆放安全警示标志牌(椎)等设施。3、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注意防火、防盗,撤离现场时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完全撤离。4、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施工、安用电等),确保无人身伤害、机械、火灾事故。工作时间段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施工过程中,如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带病上岗。5、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施工人员、设施安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进行追责和索赔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开工前购买工程保险,任何因本工程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五、验收要求1、工程质量应达到本项目施工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2、供应商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采购入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手净,如供应商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造成的费用及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3、工程完工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附验收所需要的全部材料。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发现工程有质量问题,认为达不到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拒绝验收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4、双方在工程施工及整体质量验收时,对质量有异议时,聘请双方认可的有独立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正程质量进行检测,工程检测不合格的,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拒绝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工程进行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5、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可在合同中完善。六、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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