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SST-2024-CG02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8 16:20:0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招商租赁咖啡
联系方式
  • 方女士:0570-3398190
  • 黄女士:0570-3810502

正文内容

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 -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 二次 ) 招标公告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SST-2024-CG022     项目名称: 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  招商需求: 标项序号 位置 现场临时门牌 楼层 租赁业态 面积(㎡) 租赁年限 起租价(元/㎡/天) 起租价(元/年) 物业费(元/㎡/天 备注 1 县学街21#-1幢1、3、5号 县学街21号1-1、3、5号 1 咖啡、奶茶、甜品、文创零售 213.23 3 2.2 171224 0.2 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2 县学街21#-1幢7、9、11、13号 县学街21号1-7、9、11、13号 1 咖啡、奶茶、甜品、文创零售 143.25 3 2.1 109801 0.2 4 县学街21#-1幢23、25号 县学街21号1-23、25号 1 咖啡、奶茶、甜品、文创零售 219.77 3 2.15 172465 0.2 7 县学街21#-2幢202、204号 县学街21号2-22至2-24号 2 餐饮小吃 390.67 5 0.9 128335 0.2 8 县学街21#-2幢106、108号 县学街21号2-6至2-8号 1 餐饮小吃 243.4 3 1.2 106609 0.2 9 县学街21#-2幢206、208号 县学街21号2-26至2-28号 2 餐饮小吃 255.53 3 0.9 83942 0.2 10 县学街21#-2幢110、112、114号 县学街21号2-10至2-14号 1 餐饮小吃 248.9 3 1.2 109018 0.2 11 县学街21#-2幢210、212、214号 县学街21号2-30至2-34号 2 餐饮小吃 380.53 5 0.9 125004 0.2 12 县学街21#-2幢302、304号 县学街21号2-40至2-42号 3 文创零售、休闲娱乐、品牌服饰、艺术教培 735.80 8 0.3 80570 0.1 县学街21#-2幢306、308号 县学街21号2-44至2-46号 3 375.87 8 0.6 82316 0.1 县学街21#-2幢310、312、314号 县学街21号2-48至2-52号 3 709.35 8 0.3 77674 0.1 14 钟楼底1幢222、224、226号(二层) 钟楼底1幢48-52号(二层) 2 餐饮小吃 436.75 5 0.9 143472 0.14 15 钟楼底1幢320、322号(三层) 钟楼底1幢72号(三层) 3 餐饮小吃、休闲娱乐 414.97 5 0.55 83305 0.1 16 钟楼底1幢118、120号 钟楼底1幢18-20号 1 餐饮小吃 169.43 3 1.7 105131 0.1 17 钟楼底1幢218、220号(二层) 钟楼底1幢44-46号(二层) 2 餐饮小吃 199.66 3 0.9 65588 0.2 18 钟楼底1幢316、318号(三层) 钟楼底1幢68-70号(三层) 3 餐饮小吃、休闲娱乐 239.83 3 0.55 48146 0.1 19 钟楼底1幢114、116号 钟楼底1幢14-16号 1 餐饮小吃 127.27 3 1.5 69680 0.2 20 钟楼底1幢214、216号(二层) 钟楼底1幢40-42号(二层) 2 餐饮小吃 145.52 3 0.8 42492 0.2 21 钟楼底1幢312、314号(三层) 钟楼底1幢64-66号(三层) 3 餐饮小吃、休闲娱乐 186.72 3 0.55 37484 0.1 22 钟楼底1幢212(二层) 钟楼底1幢38号(二层) 2 餐饮小吃 75.09 3 1.1 30149 0.2 23 钟楼底1幢310号(三层) 钟楼底1幢62号(三层) 3 餐饮小吃、休闲娱乐 120.57 3 0.6 26405 0.1 24 钟楼底1幢108、110号 钟楼底1幢8-10号 1 餐饮小吃 250.77 3 1.2 109837 0.2 25 钟楼底1幢208、210号(二层) 钟楼底1幢32-36号(二层) 2 餐饮小吃 286.72 3 0.7 73257 0.2 27 钟楼底1幢104、106号 钟楼底1幢4-6号 1 餐饮小吃 192.99 3 1.2 84530 0.2 28 钟楼底1幢204、206号(二层) 钟楼底1幢30号(二层) 2 餐饮小吃 220.65 3 0.7 56376 0.2 29 钟楼底1幢302、304号(三层) 钟楼底1幢54-56号(三层) 3 餐饮小吃、休闲娱乐 298.40 3 0.5 54458 0.1 30 钟楼底1幢102号 钟楼底1幢2号 1 餐饮小吃 125.97 3 1.5 68969 0.2 31 钟楼底1幢202、302号(二至三层) 钟楼底1幢28号(二至三层) 2-3 餐饮小吃 246.05 3 0.6 53885 0.1 32 钟楼底1幢101、103、105、107号 钟楼底1幢1-7号 1 零售文创、休闲娱乐 316.89 5 1.2 138798 0.2 33 钟楼底1幢201、203、205号(二层) 钟楼底1幢11-15号(二层) 2-3 零售文创、休闲娱乐 444.55 5 0.6 97356 0.1 34 钟楼底1幢207号(二层) 钟楼底1幢9号(二层) 2-3 零售文创、休闲娱乐 162.74 3 0.6 35640 0.1   注:本项目共29个标项,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投标响应。同一投标人不得超过3个标段(不含3个),且业态必须为同一业态,多标段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可制作为一份,项目名称标注上各标段的名称;多标段均成交的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排名第一的成交人可在开标结果公布后优先选择所需要的标的(必须选择一个),放弃的标的由排名第二的成交人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如成交人均放弃成交标的,则没收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公司)、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 3.投标人报名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招标资格要求。 四、报名资料: 1.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须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2.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自然人报名仅需提供报名表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3000元,多个标的的缴纳一次保证金即可。 缴纳账户名称: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3305 0168 3500 0000 1827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4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六、本公告发布: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zstzygl.com/)、浙江政府招标网(非政府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招标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70-3398190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占女士  联系电话:0570-3810502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二楼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衢州市大花园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3811850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 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 1.报名表(附件).doc 2.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招商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8.docx       报名表投标人名称通讯地址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报名项目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报名标段供应商愿意遵守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8日在《衢州市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上刊登《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报名参加本次招标。一、在办理报名登记前,本方(本人)已清楚了解了本次招标的全部情况和相关要求,并全部认可,本方(本人)投标意向真实、合法、有效。二、本方(本人)保证向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承担因材料虚假(或不实)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三、本方(本人)在办理报名登记前,已认真阅读了此次招标公告,对资料内容没有异议,并做了认真分析,愿意接受其中提到的全部条件。四、本方(本人)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决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或消极对待,在成交后,若本方(本人)成为成交候选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成交手续。五、本方(本人)已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若在招标过程中未履行相应义务,愿承担相应后果。特此声明。 报名参加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 月 日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SST-2024-CG022招标人: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7第三章招标内容及需求16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18第五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41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6第一章招标公告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SST-2024-CG022项目名称: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招商需求:标项序号位置现场临时门牌楼层租赁业态面积(㎡)租赁年限起租价(元/㎡/天)起租价(元/年)物业费(元/㎡/天备注1县学街21#-1幢1、3、5号县学街21号1-1、3、5号1咖啡、奶茶、甜品、文创零售213.2332.2171224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县学街21#-1幢7、9、11、13号县学街21号1-7、9、11、13号1咖啡、奶茶、甜品、文创零售143.2532.1109801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4县学街21#-1幢23、25号县学街21号1-23、25号1咖啡、奶茶、甜品、文创零售219.7732.15172465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7县学街21#-2幢202、204号县学街21号2-22至2-24号2餐饮小吃390.6750.9128335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8县学街21#-2幢106、108号县学街21号2-6至2-8号1餐饮小吃243.431.2106609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9县学街21#-2幢206、208号县学街21号2-26至2-28号2餐饮小吃255.5330.983942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0县学街21#-2幢110、112、114号县学街21号2-10至2-14号1餐饮小吃248.931.2109018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1县学街21#-2幢210、212、214号县学街21号2-30至2-34号2餐饮小吃380.5350.9125004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2县学街21#-2幢302、304号县学街21号2-40至2-42号3文创零售、休闲娱乐、品牌服饰、艺术教培735.80 80.380570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2县学街21#-2幢306、308号县学街21号2-44至2-46号3文创零售、休闲娱乐、品牌服饰、艺术教培375.8780.682316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2县学街21#-2幢310、312、314号县学街21号2-48至2-52号3文创零售、休闲娱乐、品牌服饰、艺术教培709.3580.377674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4钟楼底1幢222、224、226号(二层)钟楼底1幢48-52号(二层)2餐饮小吃436.7550.9 1434720.14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5钟楼底1幢320、322号(三层)钟楼底1幢72号(三层)3餐饮小吃、休闲娱乐414.9750.5583305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6钟楼底1幢118、120号钟楼底1幢18-20号1餐饮小吃169.4331.7105131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7钟楼底1幢218、220号(二层)钟楼底1幢44-46号(二层)2餐饮小吃199.6630.965588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8钟楼底1幢316、318号(三层)钟楼底1幢68-70号(三层)3餐饮小吃、休闲娱乐239.8330.5548146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19钟楼底1幢114、116号钟楼底1幢14-16号1餐饮小吃127.2731.569680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0钟楼底1幢214、216号(二层)钟楼底1幢40-42号(二层)2餐饮小吃145.5230.842492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1钟楼底1幢312、314号(三层)钟楼底1幢64-66号(三层)3餐饮小吃、休闲娱乐186.7230.5537484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2钟楼底1幢212(二层)钟楼底1幢38号(二层)2餐饮小吃75.0931.130149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3钟楼底1幢310号(三层)钟楼底1幢62号(三层)3餐饮小吃、休闲娱乐120.5730.626405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4钟楼底1幢108、110号钟楼底1幢8-10号1餐饮小吃250.7731.2109837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5钟楼底1幢208、210号(二层)钟楼底1幢32-36号(二层)2餐饮小吃286.7230.773257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7钟楼底1幢104、106号钟楼底1幢4-6号1餐饮小吃192.9931.284530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8钟楼底1幢204、206号(二层)钟楼底1幢30号(二层)2餐饮小吃220.6530.756376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9钟楼底1幢302、304号(三层)钟楼底1幢54-56号(三层)3餐饮小吃、休闲娱乐298.40 30.554458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30钟楼底1幢102号钟楼底1幢2号1餐饮小吃125.9731.568969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31钟楼底1幢202、302号(二至三层)钟楼底1幢28号(二至三层)2-3餐饮小吃246.0530.653885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32钟楼底1幢101、103、105、107号钟楼底1幢1-7号1零售文创、休闲娱乐316.8951.21387980.2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33钟楼底1幢201、203、205号(二层)钟楼底1幢11-15号(二层)2-3零售文创、休闲娱乐444.5550.697356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34钟楼底1幢207号(二层)钟楼底1幢9号(二层)2-3零售文创、休闲娱乐162.7430.6356400.1报名时需缴纳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署后需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注:本项目共29个标项,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投标响应。同一投标人不得超过3个标段(不含3个),且业态必须为同一业态,多标段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可制作为一份,项目名称标注上各标段的名称;多标段均成交的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排名第一的成交人可在开标结果公布后优先选择所需要的标的(必须选择一个),放弃的标的由排名第二的成交人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如成交人均放弃成交标的,则没收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公司)、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2.领取地点: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3.投标人报名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招标资格要求。4.报名资料:1.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须按要求签字和盖章);2.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邮箱);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自然人报名仅需提供报名表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3000元,多个标的的缴纳一次保证金即可。缴纳账户名称: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33050168350000001827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2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4楼会议室(现场开标)六、本公告发布: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zstzygl.com/)、浙江政府招标网(非政府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招标网下载专区下载。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0-3398190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黄女士占女士联系电话:0570-3810502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二楼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衢州市大花园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室联系人:付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0-3811850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8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3项目所在地衢州城区,详见招标需求4招标预算详见招商需求表5租赁期限详见招商需求表6现场查勘投标单位在领取标书时,与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是否需要查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8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投标文件组成:《投标响应文件》。1.投标响应文件包含技术资信文件和报价文件一份,(响应文件密封一袋)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原件同时提供。所有原件应单独装袋(不需密封),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供参考)。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原件不予接收。2.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响应文件字样。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详见招标文件附件)。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2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10开标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4楼会议室11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22 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人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提供票据复印件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15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渠道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6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zstzygl.com/)、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17解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2.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叙述的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2、定义解释2.1“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项目”是指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2.4“投标人”是指获得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5“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告无异议的投标人。2.7“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2.8“招标招标单位”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3、项目说明3.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2本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凡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本项目招标相关服务费等按实收取(详情咨询代理机构),由招标单位支付,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6、特别说明:▲6.1本项目共29个标项,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投标响应。同一投标人不得超过3个标段(不含3个),且业态必须为同一业态,多标段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可制作为一份,项目名称标注上各标段的名称;多标段均成交的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排名第一的成交人可在开标结果公布后优先选择所需要的标的(必须选择一个),放弃的标的由排名第二的成交人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如成交人均放弃成交标的,则没收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6.2禁止业态:可能造成污染的产品、油漆、五金类、等招标方认为不适合经营的业态。▲6.3投标人中标后,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签订合同,30天内须向招标人提交装修方案,如装修方案未通过,中标人须按招标人一次性告知的整改意见对装修方案进行修改,在5天内提交修改后的装修方案,若仍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1.2除上条1.1内容外,招标招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4招标招标单位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招标单位可不予受理、答复。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招标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时,应于2024年2月18日17时前用书面形式送至招标招标单位,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予以澄清,并应将答复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发送。2.2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2.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2.4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或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签署意见并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招标招标单位,逾期回复视为默认收到通知。2.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除招标设备有关专用名称、型号外,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1.2除招标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响应文件包含技术资信文件和报价文件一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2.1【技术资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技术资信内容:投标人按照招标项目文件要求作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招标需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业态选择、经营内容;2.承诺书;3.企业简介或个人从业经历简介(投标人为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4.管理团队、品牌等策划、说明;5.根据技术资信评分细则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确保真实准确。2.2【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注: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他辅助资料,根据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原则及方法中所列内容结合自身情况据实提供相关资料。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3.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4、投标报价4.1租金底价:详见公告招商需求。4.2有关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4.3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含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全部费用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4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4.5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报价,报价单中不得漏填项目。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5.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文件】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响应文件】字样。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5.3合同等证明文件原件单独装袋(不需密封),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粘贴打印的表格式原件清单目录(供参考)。(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2▲投标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资格标中,在资格标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1.3▲投标人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资格标中,在资格标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2.2“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投标文件修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2.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五)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见本招标文件中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单位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六)无效标条款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1.1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1.2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的;1.3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1.4技术资信文件中包含投标报价的;1.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6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1.7报价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租金底价的;1.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9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在招标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了租金底价的;2.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七)开标和评标1、开标1.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2、评标委员会2.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3、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3.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3.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经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评标4.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4.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4.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5、保密5.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5.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3)投标人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5)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技术指标及参数;(7)商务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租金底价的(以项目具体情况而定);(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4)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以上有(9)至(14)情形之一的,还应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八)评标结果公告1.评标结果公告1.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招标单位在以下网站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qzstzygl.com/)、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上发布招标结果公告。1.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招标招标单位审查确定因中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无法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与排名之后的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九)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十)授予合同签订资格1、合同的签订2.1中标人应该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2.3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得对招标结果及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作实质性改变,中标人和招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4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2.5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招标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政府招标合同。2.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供货与安装,不得将中标项目的任何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3.招标内容及需求一、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1、基本信息:租赁标的共有29个标段,标段信息详见招商需求表2、经营范围:本次招行业态不考虑酒吧类业态,具体经营范围以最终合同签订内容为准。二、租赁经营规则:1、承租者必须在制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验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转租;2、为保持房屋建筑传统风貌,房屋外观不容许私自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无偿收回承租权,已缴纳的租金不退还;3、商铺内部装修由承租方负责,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室外装修、牌匾、旗幡在历史街区办公室统一指导下设计制作;4、承租者必须已发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五包”配合街区实施“垃圾不落地示范区”建设,禁止私搭乱建;5、所有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如为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6、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三、商铺租赁条件(一)租赁期小型商铺(商铺面积<300平方米)租期为3年;中型商铺(商铺面积为300-600平方米)租期为5年;大型商铺(商铺面积>600平方米)租期为5-8年不等,其中零售以及部分小型餐饮租期为3年,大中型餐饮、休闲娱乐业态租期为5-8年。(二)租金递增率租赁商铺:第1-2年:不变第3-8年:逐年递增3%(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该商铺2个月租金;开业之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商铺租赁押金。(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主要采取年度支付方式,如有特殊情况的可采取半年度支付。(五)物业费标准详见公告招商需求表,市场培育免租期内物业费正常缴纳。四、优惠标准和原则鉴于历史风貌衔接区属于商业街开街市场培育阶段,给予商铺开街市场培育期免租政策。商铺培育期为3-6个月,小型商铺(商铺面积<300平方米)培育期为3个月;中、大型商铺(商铺面积≥300平方米)培育期为6个月。商铺在2024年5月1日前开业,可额外给予3个月的培育期。古城文化旅游区涉及招引传统非遗、文化展示、旅游体验类业态,为景区引流、游客打卡、品牌打造等带来影响力的商铺,可给予免租1-2年培育期政策,具体按照业态性质、投入规模、社会影响等方面来确定培育期政策和租赁模式。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编号:【】品牌:【】铺位号:【】历史风貌衔接街区商铺租赁合同(普通商户)签约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条租赁商铺的座落、面积及交付标准.3第二条租赁用途3第三条租赁期限3第四条租赁商铺交付4第五条装修期4第六条租金及付款方式5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与租赁押金5第八条物业管理费与其他费用6第九条装修与修缮6第十条租赁商铺的开业日7第十一条转租7第十二条广告、标识7第十三条品牌和商标及其他标识所有权承诺8第十四条街区整体营销和推广8第十五条租赁商铺的营业管理9第十六条租赁商铺的照管9第十七条承租人承继10第十八条交易纠纷处置11第十九条装修施工期内与租赁期内的保险11第二十条改建及公共区域使用11第二十一条迁移条款12第二十二条免责条款12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2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13第二十五条租赁商铺的交还及清场14第二十六条效力条款14第二十七条权利申明及权利行使异议15第二十八条费用15第二十九条条款的可分割性15第三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5第三十一条双方有效送达地址16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的生效16第三十三条其他16出租方: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风貌衔接街区(以下称“街区”)是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商业街区,是衢州市中心文旅商业地标项目。鉴于: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出租本合同附件三中指定的租赁商铺(以下简称“租赁商铺”);2.乙方有意愿在租赁商铺内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经营,并具备签署本合同及经营本合同项下租赁用途内容的合法资质。其经营资质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现就乙方自愿向甲方承租租赁商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以下约定内容:1.租赁商铺的座落、面积及交付标准1.1街区地址是衢州市柯城区【历史风貌衔接街区】,乙方承租的租赁商铺位于该街区【】商铺(以下简称“租赁商铺”),具体租赁位置详见附件三《租赁商铺平面图》。1.2租赁商铺的计租面积为【】平方米,是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房屋测绘单位确定的房屋测绘面积,双方不再重新计算租赁面积。1.3本合同所称“计租面积”是指附件三《租赁商铺平面图》红线圈定范围内的面积,包括外墙中线内侧投影面积,以及租赁商铺的门、店面、租赁商铺范围内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所占面积,以及租赁商铺与其他承租人租区的隔墙所占面积的一半,租赁商铺与公共区域的隔墙所占面积的全部等.乙方如有专用楼梯、专用消防通道、专用卫生间等专用设施的,该等面积也应计算在内。1.4前述计租面积为计收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宣传费等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任何一方不得以建筑面积及/或套内建筑面积对计租面积提出异议。1.5该租赁商铺的交付状况,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加以列明。附件四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商铺的标准。同时,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也应按附件四的标准交还该租赁商铺。2.租赁用途2.1该租赁商铺仅供乙方用于经营本合同所约定的品牌、业态和主要商品种类的经营与服务。乙方承诺在该租赁商铺内以【】为品牌从事【】经营(若乙方经营二个或二个以上品牌的,则详列所有经营品牌名称及占品牌总数的比例)。无2.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租赁用途。乙方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经营范围且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租赁商铺内不得设置厨房和圆桌。内部员工需要在商铺内就餐的,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小型厨房和简易方桌。2.3乙方不得在租赁商铺内从事任何违反公序良俗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将危险物品、有害物质等带入或者是存放在租赁商铺内。2.4乙方不得在租赁商铺内饲养任何具有攻击性的动物。2.5乙方不得实施任何可能给甲方或街区的其他租户构成妨害的或可能对甲方街区的管理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及其他任何可能给租赁商铺和公共区域造成损害的行为。2.6如乙方需要以租赁商铺作为新注册公司法定地址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的30天内,将其取得该营业执照的有效证明文件提供给甲方备案。3.租赁期限3.1.本合同项下租赁商铺的租赁期限共计【】年,自租赁商铺交付之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3.2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未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但仍继续缴纳租金且甲方接受的,本合同在乙方缴纳租金期限内继续有效,但该租赁方式为不定期租赁,在该不定期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与乙方解除租赁关系,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要求,并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撤出并腾空租赁商铺。3.3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向未来的承租人展示租赁商铺以及对租赁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与维修等。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在获事先通知的任何合理时间内,无条件允许将在租期届满后承租或使用租赁商铺的新的承租人或使用人勘察租赁商铺的相关部位和及其组成部分。4.租赁商铺交付4.1甲方定于【】年【】月【】日将租赁商铺交付给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迟延、工程整修或改造、业态调整、商业布局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在上述日期交付的,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7天另行书面通知乙方具体交付租赁商铺的时间。甲方推迟交付的书面通知不得超过三次,每次推迟交付物业的时间不得多于3个月。4.2甲方交付该租赁商铺时,如该租赁商铺虽不符合交付标准,但不影响乙方装修施工和实际经营的,乙方应当接受该物业,甲方应按照交付标准在此后的合理期限内对租赁商铺进行完善。若乙方拒绝接受物业的,视为乙方故意扩大双方损失,该类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若乙方逾期15日仍未实际接收租赁商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之前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4.3若因工程进度迟延、工程整修或改造等原因造成交付日或开业日延迟的,乙方同意只要甲方能够保证实际交付日至甲方同意的乙方开业日的期间不少于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期的,均视为甲方完全履行了交付义务。4.4乙方应当在书面通知载明的期限内,前往租赁商铺进行验收,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四中的交付标准对租赁商铺进行验收,并在验收结束后签署有关交接的证明文件。如果乙方未在书面通知的交付期限内前来接收租赁商铺或者是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有关证明文件的,均被视为乙方已于甲方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接受租赁商铺,装修期起始日及租金起始日均不顺延。4.5在办理租赁商铺的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付清根据本协议规定乙方于租赁商铺实际交付日或此前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无义务将租赁商铺交付给乙方。甲方在全额收到该等支付后应向乙方交付租赁商铺,双方签署租赁商铺交付确认文件,即视为甲方已按照本协议规定条件履行了将租赁商铺交付给乙方的义务。4.6乙方已实际接收该租赁商铺的,则视为甲方的交付义务已完成。至此,该租赁商铺的一切风险随之转移至乙方。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在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费用行使抗辩或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本合同。5.装修期5.1装修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6.租金及付款方式6.1租金标准:街区【】商铺的租赁面积是【】M2,日租金单价是【】元/天/M2,第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日租金×365天×计租面积),平均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年租金总额÷12个月),平均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年租金总额÷365天),租金递增率为【】%/年(自第【】年起)6.2租金计算方式:6.2.1租赁商铺的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即每年度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为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即【】年【】月【】日前支付,采用固定租金方式收取,租金递增比例为第年起%/年,每年需缴付的租金金额如下:1、第一年度(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总额:【】元,租金单价:【】元/天/平方米2、第二年度(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总额:【】元,租金单价:【】元/天/平方米,3、第三年度(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总额:【】元,租金单价:【】元/天/平方米6.3租赁商铺的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6.3.1乙方应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个年度的固定租金。6.3.2租金以人民币支付,并汇入以下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开户名称: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柯城支行甲方开户账号:330016838000530049316.4如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租赁押金中扣除相应当期应支付的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从租赁押金中扣抵乙方应付而未付租金等有关费用后,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补足租赁押金。如乙方未按时补足的,乙方须每日按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付款达到30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采取上述行为的同时,不影响甲方按照本合同二十四条违约责任的约定行使自身的权利。7.履约保证金与租赁押金7.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的第一年平均月固定租金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前述履约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按时接收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商铺。如乙方按时接收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商铺的,则前述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该租赁商铺的租赁押金;如乙方反悔拒不接受租赁商铺的,则甲方有权没收该笔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于本合同签署后10日内未按约支付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商铺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7.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应支付的租金等有关费用未能按时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在租赁押金中扣抵该笔费用。7.3甲方从租赁押金中扣抵乙方应付而未付租金等有关费用后,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补足租赁押金。如乙方未按时补足的,乙方须每日按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7.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解除,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如有)后无息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7.5非因甲方或甲方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商铺无法继续出租的,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如有)后无息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8.物业管理费与其他费用8.1街区物业管理工作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公司负责,该租赁商铺在租赁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元/天/平方米,总计每月人民币【】元,每年人民币【】元,交付方式按年支付,即每年度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个年度的物业管理费。8.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物业管理费标准。该等调整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8.3租赁商铺内的水、电、天然气、空调(如有)等能耗费及网络、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水表、电表、天然气表的显示用量,按月及时支付租赁商铺发生的电费、水费、天然气费、通讯费等相应费用。8.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于每年度期满前一个月支付下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公司。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租赁押金中扣除相应当期应支付的前述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从租赁押金中扣抵乙方应付而未付租金等有关费用后,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补足租赁押金。如乙方未按时补足的,乙方须每日按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付款达到30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采取上述行为的同时,不影响甲方按照本合同二十四条违约责任的约定行使自身的权利。8.5乙方自行添置于租赁商铺内的设施设备的购置费用及相应的安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6乙方同意本条款所涉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发票由甲方出具。9.装修与修缮9.1乙方装修施工工程的全过程均须遵循街区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公约》、《安全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商户装修指南》等)和甲方的有关要求。乙方提报的租赁商铺装修方案须符合街区的形象、档次和标准等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预算投入、设计、材料和工艺等做相应的要求,乙方须配合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的的装修标准和预算投入,即乙方装修的最低标准和预算投入应当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必须达到的装修标准和预算投入的最低限度。9.2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取得与其租赁、装修及经营有关的一切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的各种审批、经营授权等),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设计、装修、消防等各项开业前的准备工作。9.3因乙方在商铺内加装玻璃房等导致的渗水、漏水现象,不含在甲方的修缮职责内,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及相应费用。若因此导致甲方房屋或其他财物损失,甲方经催告后有权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10.租赁商铺的开业日10.1租赁商铺约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前述确定的开业日准时对外营业。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租赁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书面申请提前开业。甲方认为乙方提前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10.3乙方应当在不晚于开业日的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出开业申请(开业当天如有活动的需在开业申请中列明内容),甲方在接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乙方上述开业准备的审核。10.4如因乙方没有按期完成装修或者没有做好营业准备或者任何其他原因不能在约定开业日开始营业并延期超过2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转租11.1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发生以下行为:(1)向第三方转让或质押本合同中的权利。(2)将租赁商铺部分或全部出租给第三方。(3)将租赁商铺的使用权让予第三方。(4)与第三方共用租赁商铺。(5)以合作、合伙等方式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6)张贴租赁商铺的转让、转租等信息11.2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转租的,乙方对外签署的转让协议不得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冲突。乙方应就转租行为与转承租方承担连带责任。12.广告、标识12.1乙方可以按照如下约定设置招牌、广告包括商标、商号、标志、店招、霓虹等。租赁商铺所在房屋的外立面及楼顶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均由甲方享有。12.2租赁商铺所在房屋的外立面和楼顶的广告位置均由甲方统一安排、使用、管理和收益。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可以按照甲方同意和确认的招牌、广告数量、位置、尺寸及其他要求,在街区设置招牌广告,但需遵循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审批要求。12.3乙方只能在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设置,而且该等招牌广告的设置也不得破坏所在房屋的外立面,并且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要求。同时甲方在设置招牌广告之前,还应当将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事先报甲方审查备案,但是此种审查备案不会在任何方面减轻或者是免除乙方的相关责任或者义务。对于依据上述条款设置的招牌、广告,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付款期限内向甲方缴纳适当的广告费、租赁费。该费用的收取和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12.4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费用,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该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2.5为维护街区的整体形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其租赁商铺的玻璃窗、门所粘示的任何广告标识。12.6公共区域的标志,包括室内外的所有安全、紧急、指示或者是宣传标志,以及道路指示标志均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不得做任何擅自更改。如果乙方对此方面有额外要求,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统一安排,但对此等项目的设置、补充以及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7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3.品牌和商标及其他标识所有权承诺13.1乙方应在租赁商铺使用其合法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商号、商标或者其他标识。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要改变标识和商号的,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说明和申请,经甲方同意以后方可更改使用。13.2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13.3甲方因为乙方的商标或产品纠纷被承担连带责任或被单独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完全足额补偿甲方为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3.4租赁期间内,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街区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13.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上述乙方的名称、商号、商标、标志以及乙方经营所使用的品牌对外进行宣传,包括各种宣传广告。因使用乙方上述品牌、产品等进行街区宣传而被第三方追究侵权责任的,乙方应完全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4.街区整体营销和推广14.1甲方如在每年的购物消费节、新年跨年、春节等节日期间举办延长营业时间的活动的,乙方应积极参与前述活动。14.2甲方如每年举办“街区周年庆”活动,在此活动期间(周年日前后15天),乙方应积极参与周年庆活动。14.3乙方保证,其在租赁商铺内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定位须与衢州市中心、西区等商圈同质同价,且不高于同等商品或服务在衢州市任何一家相同品牌的连锁店中的价格。14.4乙方保证,其在租赁商铺内所销售的新商品以及提供的新服务,其上市时间应当不晚于衢州市内任何一家相同品牌的连锁店;乙方保证,在租赁商铺内销售的打折商品不超过全部商品的50%,换季打折除外。14.5推广安排:在街区内的整体推广活动均由甲方统一组织安排,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组织安排的整体推广活动。14.6乙方如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的,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需经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商铺以外的区域进行任何推广活动。14.7乙方如自主安排营业推广对外发售预付卡、优惠卡等促销活动(以下合称“推广活动”)的,应事先向甲方提交相关售卡的商业方案并征得甲方书面审核同意。无论甲方同意与否,乙方售卡等推广活动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及索赔,乙方应自行解决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推广活动导致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在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所遭受的全部损失。15.租赁商铺的营业管理15.1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15.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乙方应在接收租赁商铺时一并领取街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商户手册》等。乙方应遵守前述的各项规定。15.3乙方保证全年每日营业,营业时间为9:30至22:00(夏令)、9:30至21:00(冬令),乙方提前营业或延迟营业时间均需得到甲方的许可。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街区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出于对资产进行良好管理的目的,甲方拥有保留、调整、前述营业时间的权利,但是如有调整,甲方应提前三天告诉乙方,乙方应该遵守。15.4乙方承诺遵守街区公布的营业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各项费用。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15.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租赁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15.6乙方自行保管该租赁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15.7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15.8甲方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15.9乙方工作人员或者乙方的相关人员的形象、制服、行为等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公约》等管理规范。对于乙方工作人员或其相关人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或者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5.10乙方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解决第三方对乙方的投诉或诉讼。如乙方未承担售后责任或未及时解决投诉或诉讼的,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甲方可从乙方已支付的租赁押金或质保金中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16.租赁商铺的照管16.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租赁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租赁商铺内的消防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16.2甲方负责租赁商铺结构及附属公用设施的定期巡查和维修工作。甲方如在定期检查中发现该租赁商铺的结构及附属公用设施有缺陷的,甲方应及时维修。甲方如要进行维修的,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紧急维修的除外),乙方须积极协助和配合。因前述维修产生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16.3乙方自行负责租赁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等维修、保养的工作,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16.4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16.5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租赁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16.6如发现租赁商铺内的公用设施有缺陷或故障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故障通知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上述公用设施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前述公用设施存在损失进一步扩大可能的,乙方可对该设备进行必要的紧急维修。但如乙方擅自对上述设施进行维修,或进行的紧急维修超过必要限度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6.7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租赁商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除在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商定期限外,乙方应于甲方发出维修通知后的7日内完成修缮工作。如乙方不修缮的,甲方有权进入该租赁商铺进行该项修缮。前述修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6.8乙方可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公司将租赁商铺内的垃圾及废物收集、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6.9乙方不得阻碍或堵塞任何出入口、梯间、平台、通道等及街区的其他公用部分。如乙方阻碍或堵塞了前述公用部位,经甲方催告后的2小时内仍不清理处置阻碍物的,甲方有权自行清理处置前述阻碍物,由此产生的清理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17.承租人承继本合同签署后,如乙方不能实际经营该租赁商铺的,乙方应当另行在租赁商铺所在地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作为本合同租赁商铺的实际经营方。如乙方成立的实际经营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则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由该法人概括承受,乙方就该法人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甲乙双方的履约行为对该法人有约束力。18.交易纠纷处置如果乙方与在租赁商铺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任何消费者发生纠纷,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人员有权进行调解和处理,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乙方应当接受。19.装修施工期内与租赁期内的保险19.1装修施工期内的保险19.1.1乙方必须自费为其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拆除行为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等相关险种,并使该等保险在施工期内持续有效。19.1.2乙方在进场开工之前,需将上述保单及已付保费的凭证呈交甲方备案。19.2租赁期内的保险19.2.1乙方在开业后的租赁期内必须投保租赁商铺内乙方商品、乙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的财产一切险,及租赁商铺经营涉及的一切公众责任险及其附属险等险种,并使该等保险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19.2.2乙方在租赁期开始后15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供上述相关有效保险单复印件以备案。甲方亦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保险持续生效及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证明。19.2.3如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投保,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20.改建及公共区域使用20.1甲方有权在街区内进行任何改建、拆除、翻新或扩建工作,如改建街区的走廊、通道或公共区域等。前述改建、拆除、翻新或扩建工程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但应当尽量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20.2甲方有权出租租赁商铺所属的公共区域,或在前述公共区域内安排场地表演、宣传广告等活动,乙方应予配合。20.3为保持街区的竞争力,甲方需要不定时的对街区的定位和商业规划予以调整。如甲方进行前述调整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符合街区的整体规划风格、档次调整租赁商铺的设计并更新其装修,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21.迁移条款租赁期限内,如因甲方业态调整需要进行铺位调整的,或者根据法律或者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而需要对租赁商铺进行翻修、修理或者扩建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铺位的调整。如双方就铺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双方应另行签署租赁合同,因换铺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如双方无法就铺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可以退铺。如乙方退铺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或租赁押金等费用,但甲方有权先行扣除乙方的违约或赔偿费用。如发生本条约定的情形的,乙方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22.免责条款22.1乙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均无需就以下事项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22.1.1因租赁商铺或租赁商铺所属建筑物发生任何自然灾害、刑事犯罪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害;22.1.2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商铺不能使用,或致使租赁商铺内的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用水、用电、用气等能源设施供应中断;22.1.3因进行日常保养和因发生故障及故障需维修引起的用水、用电、用气等供应中断。但发生此情形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22.1.4第三方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22.1.5甲方对于街区之设施、物业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临时性维护措施致使乙方损失;22.1.6对于租赁商铺内存在的隐患导致事故,事先乙方未履行通报给甲方行为的;22.1.7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或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的自救行为、避险行为以及先履行抗辩行为而造成的乙方的损失。2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23.1协商解除:23.1.1甲方因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租赁商铺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的情况下,本合同可协商变更或解除。23.1.2乙方因有特殊原因,需提前退还租赁商铺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的情况下,本合同可协商变更或解除。23.2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的解除:倘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暴风雨、火灾、战争、动乱或其他自然灾害,使甲方租赁商铺严重损毁,且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长达60天以上,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已付租赁押金参照本合同7.4条、7.5条的约定执行。23.3除了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出现非甲方可控制的情况,使租赁商铺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电、气的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连续超过90天,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租赁商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支付任何违约金或赔偿金,乙方已付租赁押金参照本合同7.4条、7.5条的约定执行。23.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递送书面合同解除通知书的形式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本租赁商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止甲方对该租赁商铺的收回。本书面合同解除通知书自甲方向本合同第31.1条载明的乙方有效送达地址寄出的第三日即视为送达。本合同自书面合同解除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租赁押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剩余租赁期限租金及合同签订时的合同预期利益,合同预期利益以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的因履行合同而可能产生的利益范围为限。23.4.1乙方拖延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费用期限超过30天或在租赁期限内三次迟延履行支付义务的;23.4.2乙方发生给租赁商铺所属建筑物内的其他租户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任何行为,且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在三日内未予立即纠正的;23.4.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租赁商铺转租、出借或者与他人共用的;23.4.4乙方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用途的;23.4.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业达到十天的;23.4.6乙方出现重大经营危机,且连续3个月未能恢复至正常经营状况的;23.4.7乙方在连续经营的10个月内,有3个月不能按营业额提成付租的;23.4.8乙方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23.4.9乙方违反甲方制订的《管理公约》等规定,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后,仍未在甲方规定的整改期内整改完毕的;23.4.10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准时如实地向甲方报送有关的资料,经甲方书面警示后,乙方再次漏报瞒报的;23.4.11乙方所销售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或乙方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行为的;23.4.12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乙方在该租赁商铺内的任何财物被法院采取保全、强制执行而被查封、扣押、拍卖的;23.4.13乙方利用租赁商铺进行非法活动的;23.4.14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被查实的;23.4.15乙方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所需证照因经营期限到期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效,在该证照失效之日起15日内无法恢复的;23.4.16当乙方的核心资产被司法冻结、扣押、执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23.4.17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其他规定,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未予立即纠正的。23.4.18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任一约定项下的义务,经甲方指令限期整改后拒不纠正的。23.5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该租赁商铺必须停止继续出租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已付租赁押金按本合同7.4条、7.5条的约定执行。23.5.1该租赁商铺被市或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征用;23.5.2该租赁商铺被市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23.5.3该租赁商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23.5.4本合同非因双方原因而被终止/解除、撤销或失效;23.5.5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24.违约责任24.1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支付义务的,按以下方式处理:24.1.1乙方每延迟支付一日,须按其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4.1.2若乙方延迟支付超过15日的,甲方除了有权以书面催款函的形式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付清拖欠的款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有权加收从该书面催款函发出之日起至乙方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的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每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24.1.3若乙方延迟支付超过20日的,甲方还有权停止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等供应)。在前述停止物业服务期间,乙方除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年或月固定租金、提成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宣传费等费用外,还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法律途径采取法律措施等。24.1.4若乙方迟延履行超过30日或在租赁期限内三次拖延履行支付义务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索乙方所欠的租金等各项费用,留置乙方商铺内的物品。如乙方仍不支付所欠租金等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将留置的乙方物品直接抵扣乙方应付而未付的金额,同时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租金等各项费用。24.1.5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租赁商铺的交还按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24.2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押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24.3甲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押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24.4如甲方延迟交付物业的,甲方须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第一年平均月租金0.5%的违约金。25.租赁商铺的交还及清场25.1当租赁期满或者本合同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应该在租赁期满之日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对自行装修部分的拆除,并将装修垃圾及其他物品清理完毕后将租赁商铺交还甲方,并确保原交接时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及设备设施保持完好,达到可直接出租的状况标准。25.2本合同自然终止日或者合同解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完成以租赁商铺为注册地的工商、税务变更或注销登记。如乙方未按期办结工商、税务变更或注销登记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当年的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每日违约金。如因行政部门原因导致无法在本条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则以行政部门实际办理完结之日为准。25.3甲方依本合同单方行使解除权或本合同届满或终止的,如果乙方未能在租赁期限届满或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通知送达后的10日内或合同解除通知书中指定的日期(上述日期以先到达者为准)返还租赁商铺的,甲方有权行使以下权利:25.3.1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租赁商铺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停燃气等)、更换租赁商铺的锁和钥匙等措施,直至乙方返还租赁商铺。在前述停止物业服务期间,乙方除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年或月固定租金、提成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宣传费等费用外,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法律途径采取法律措施等;25.3.2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必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进入、封铺等方式)腾空并收回租赁商铺;25.3.3甲方行使前项权利收回租赁商铺的,乙方遗留于租赁商铺内的物品(如有),视作乙方已放弃该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提存、拍卖、变卖等),以抵偿乙方应付甲方之债务;25.3.4对于乙方在租赁物内的装修或添加构筑物(“装修物”),由于乙方拒不在通知的期限内清场并恢复租赁物的原状,视为乙方放弃对装修物的所有权及处置权。甲方有权自行清除装修物,因清除装修物而花费的所有费用乙方应予承担。无论甲方是否对装修物采取清除措施,乙方均无权对该装修物主张任何权利;25.3.5因乙方前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一切必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遗留物品经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不足以偿还前述费用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25.3.6如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清场的,乙方除承担本条所述的一切费用外,还须按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当年平均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自合同期满或解除之次日起至甲方完成清场之日止的占用费。25.4甲方已经向乙方特别说明了本条内容,乙方对此完全理解、没有异议且完全接受。26.效力条款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的合同、解释或广告,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一切均以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条款和条件为准。27.权利申明及权利行使异议27.1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评估、鉴定等,甲方有权单方委托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相应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27.2除非本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27.3一方对另一方行使权利有异议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另一方行使权利之日起30日(“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否则异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即视为无异议。27.4乙方义务的减免如甲方允许乙方延期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并不意味甲方对乙方该等义务和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乙方如在延期履行后又发生违约行为的,也并不意味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的豁免。上述情形的发生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28.费用28.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双方应自行负担其各自因租赁商铺而发生的税费。28.2本合同的登记备案费根据适用的法律和租赁商铺所在地登记备案机关的规定办理。29.条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不合法或失去强制性,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合法性或强制性。30.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30.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解释等规定。3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由租赁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0.3如因乙方违约引起的诉讼,则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31.双方有效送达地址31.1按本合同条款发出的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有效送达地址为:甲方有效送达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县西街151号二楼联系人:徐娟电子邮箱:传真:0570-3398190乙方有效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如果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必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通知或未及时通知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31.2送达之日约定如下:31.2.1当面送交通知的,以收件方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如果乙方拒不签字,甲方有权在乙方地址管理人员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留置送达并视为乙方已签收。31.2.2经信函寄送给乙方的通知,应以寄出日后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31.2.3经传真发出的通知,应以传送当日视为送达之日。32.本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3.其他33.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租赁商铺所在的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租赁商铺的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其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33.2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房地产登记备案主管部门壹份,各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33.3本合同的附件及其它另行签订的相关合同、补充协议等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附件一、《出租方的企业资质》;附件二、《承租方的身份证明、行政许可以及授权许可文件》;附件三、《租赁商铺平面图》;附件四、《进场交付清单及工程技术条件》;附件五、《保险要求》;附件六、《其他补充条款》(如有);附件七、《安全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均另行签订);附件八、《物业管理公约》(另行签订);附件九、《廉洁协议书》(另行签订)。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乙方签署人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文字部分的全部内容,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具体含义,本人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甲方:乙方: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日期:附件一出租方的企业资质附件二承租方的身份证明、行政许可以及授权许可文件序号文 件 名 称提交时间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同签订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合同签订时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合同签订时4如果乙方为分公司,则需出具其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上述1至3项证明合同签订时5签署本合同的授权代表之有效授权委托书合同签订时6知识产权授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专利、品牌代理证明、进口海关证明等合同签订时7需要办理独立法人企业在租赁商铺进行经营的,应当提供工商名称预核准文件进场装修前8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开设商铺的许可进场装修前9在租赁商铺内进行经营的营业执照装修期结束前10相关行政许可证照装修期结束前上述证照及法律文件,除乙方已经持有的外,乙方在取得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示上述文件之正本资料,并提交有关复印件。说明:1、序号6指乙方有权在租赁商铺内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商标所有权证明”;或,商标所有权人许可使用的许可文件。若乙方是经销商的,应当提供有效授权经销文件。上述商标许可以及授权经销文件应当能够证实乙方有权利(1)在租赁期间内(2)在租赁地域范围内从事许可或授权的行为。2、序号8指乙方为无需进行前置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在进场装修前向甲方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准证书》或相关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开设租赁商铺的许可”。3、序号9指乙方应当在装修期结束前向甲方提交,在租赁商铺内进行经营的“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序号10指涉及需要前置性审批的行业,还应当提供相关行政许可。如餐饮业须办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文化娱乐业须办理公安、消防、文化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等。附件三《租赁商铺平面图》;附件四《进场交付清单及工程技术条件》一、进场交付清单:1、租赁商铺平面图;2、消防配套设施设备;3、水电管路分布点位图;附件五《保险要求》甲乙双方就该商铺在租赁期间的有关投保事宜,具体约定如下:1.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间自费为该商铺就其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2.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为导致该街区或其任何部份的火险或其他保险(包括第三者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作出,或容许他人作出任何行为致使该等保险的保险费增加。3.如该等保险的保险费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为而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讨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1.施工期保险要求乙方必须自费为其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拆除行为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并在施工期内保持保险持续有效。所投保的安装建筑工程一切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并足够保障乙方的保险利益:(1)采用国内通用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单;(2)以甲方、乙方和工程承包商为被保险人;(3)保险期限和工程装修期一致;(4)保单中的物质损失部分的投保金额需足够赔偿工程总价;(5)保单中的公众责任部分的投保金额需符合甲方的要求;(6)保单需包含下列特别附加条款: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业主方财产责任条款、施工机器、设备保险条款;交叉责任条款;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乙方在进场开工之前,需将上述保单及已付保费的凭证呈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能提供存在上述有效保险的证明,甲方可禁止乙方施工或替乙方投保,所发生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2.租赁期保险要求乙方在开业后的租赁期间必须投保租赁商铺内乙方商品、乙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的财产一切险或机器损坏险,及租赁商铺经营涉及的公众责任险,并使保险在租赁期间持续有效。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自费为该物业的装修和财产向资信度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附加盗窃险、营业中断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保单上须包含“放弃代位权条款”(如下定义)。乙方不得以任何损失或伤害为由向甲方及(或)在本项目内的其他商户提出索赔请求,除非此损失或伤害是由故意或非法的行为所引起。“放弃代位权条款”的具体内容如下:“若在此保单下有索赔请求提出,保险公司同意放弃依据代位原则而享有的任何补偿或救济的权利,不向出租人(包括出租人的附属子公司、董事、合作伙伴、所有权人及其雇员)、其他商户及其雇员进行索赔。”乙方在租赁期间须负责承担对任何第三方(除甲方或其他承租人)由于乙方原因或乙方雇员所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一切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法律责任。乙方须为其在该物业的经营行为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或其它由保险公司提供的性质相近的险种)。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乙方须确保在租赁期间,其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持续有效。若因乙方的行为、过失或过错发生任何导致第三方财产损失或/及人身伤亡事件,且有关的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金不足以(或不能)赔偿受损方的损失,从而导致甲方或甲方雇员为乙方的行为向任何第三方作出赔偿,则乙方须向甲方或甲方雇员赔偿其蒙受的损失。该等保险需满足如下要求:(1)采用国内通用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保单;(2)以租赁商铺所有权人和乙方为被保险人;(3)保险期限需和租赁期一致;(4)保单需包含下列特别附加条款:客人财产责任条款;出租人责任条款;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建筑物改动责任条款;交叉责任条款;火灾和爆炸条款;食品、饮料责任条款;人身侵害责任险、车辆装卸责任条款;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乙方在租赁期开始后15日内须向甲方提供上述相关有效保险单复印件以备案。甲方亦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保险持续生效及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证明。如乙方未能提供存在上述有效保险的证明,甲方可替乙方投保,所发生的保费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从乙方按本合同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保费。由于乙方未购买或未足额购买上述保险而造成的相关保险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甲方所投保之保险将仅限于以街区物业、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之本身为投保标的,并以甲方为受益人。如发生任何保险事故,有关保险公司在该等保险单证项下所作之赔偿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以该等保险事故造成其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为由要求分享由有关保险公司支付并归甲方所有的保险赔偿金。第五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评标委员会由8人组成,每标段评标不得少于5人(由招标人组织招商小组成员担任),招商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2.询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视同默认招标结果,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招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二、评标原则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得分由报价分(30分)和技术资信分(70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资信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4.中标结果经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评标顺序,所有投标标段在同一时间开标,并一同评审。三、评分标准技术资信文件序号类别评分细则评分备注一经营业态15分符合招商业态要求,得15分;业态符合要求,但存在油烟较大环保情况难以掌控,得4-10分;业态较为模糊,难以界定的,得2-8分;餐饮业要求安装执法局指定的油烟净化器二资历实力15分1.商户经营过报名业态的,得5分;商户从事过报名业态工作的,得4分;商户未从事过报名业态工作的,得1-3分;二资历实力15分2.商户经营过报名业态满1年的得2分,满2年的得3分,3年及以上得5分;二资历实力15分3.根据商户提供的银行流水或注册资金,查看报名商户的资金实力。分三档,分别给予5、3、1分,不能区分的可以统一打分,不能提供的得0分;三能力素养15分1.对商户提供的原经营商铺图片或视频资料进行测评,根据装修风格、使用材料和设备是否高档以及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四害防护到位管理情况进行测评,得1-7分;三能力素养15分2.对商户提交的业态方案中体现的创意、文化特色鲜明情况,以及阐述的的经营理念、思路、计划方面,在1-8分内打分;四品牌声誉度成熟度25分有统一管理体系和 logo ,在各国有门店的世界知名品牌,得25分,各省有门店的国家知名品牌,得20-24分,各地市有门店的省知名品牌得15-19分,各县区有门店的地市级知名品牌得10-14分,普通品牌得5-9分。根据门店(包括线上,如天猫、京东等)数量、人均消费高低、品牌自带客流程度结合声誉度在适合档次内评分。须提供营业执照、纳税发票、品牌证明、连锁情况等能证明从业经历、管理经验、品牌知名度及连锁规模等的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五加分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加5分,省级的加3分,市级的加2分。五加分项经营业态为知名网红店的,根据网红程度在1-5分内加分。五加分项1.业态中凸显文化氛围,如计划专设展示馆、博物馆的加1-5分。五加分项报名商户有与其经营业态相关的公益行为,视其关联性和社会反响大小,加1-3分。五加分项被地市级相关部门评选为诚信单位的,加2分,有特殊贡献或事迹的,加3-4分。五加分项业态相关的作品、产品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的,将落户于今后业态的,加1-3分。六扣分项在水亭街区、北门街区经营过的商户,有过拖欠租金的,扣10分。投标前还拖欠租金的,丧失竞租资格。六扣分项了解到报名商户有弄虚作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违反公序良俗、违法违纪等行为的的,扣10-20分。六扣分项在水亭街区、北门街区经营过的商户,有过不能严格遵守安全和街区管理规定、不遵守卫生环保要求等行为,被消防、市场监管局、街区办及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举出实例的,扣5-10分六扣分项提供的资信材料中,被证实虚假材料系不严谨或失误原因造成的,扣10分;属于主观欺骗行为的,丧失竞租资格,且记入招标人今后招租不诚信记录。注:技术资信总分不超过70分,超过70分的按70分计。报价文件商务得分的计算:公布的各商铺租金底价为租金基准价,竞租人报价高于或等于租金基准价的视为有效报价。报价单得分的计算按商户报价与租金基准价相比,以上升的百分数计算各商户的得分:(1)商户的报价等于租金基准价,得20分;(2)商户的报价与租金基准价相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1分,商务得分总分不超过30分;(3)计算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百分数保留二位小数,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技术资信和商务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分高者得;商务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高者得。四、开评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2.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到场等情况;3.检查各投标人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4.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当众启封资格审查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评委对各投标人打技术资信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然后,宣布各投标人的客观分及平均得分;5.由主持人按顺序拆封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宣布各投标人报价,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6.最后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然后加计总分后当场公布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及综合得分(技术资信分与报价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细则规定,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推荐中标候选人。6.1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高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7.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果。8.开标会结束。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文件)项目名称: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项目编号:LSST-2024-CG022投标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技术资信文件目录1.业态选择、经营内容;2.承诺书;3.企业简介或个人从业经历简介;4.管理团队、品牌等策划、说明;5.根据技术资信评分细则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确保真实准确。注: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一业态选择及经营内容相关材料。投标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承诺书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我方在此声明,若我方取得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标段()的承租权,我方承诺姜按照投标文件中业态开展经营,并严格按照投标时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且以贵公司验收通过为准。积极主动配合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要求并参与各项活动,服从贵公司建设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的要求。若违反以上承诺之一的,贵方可以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特此承诺!投标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企业简介或个人从业经历简介。投标人资质(如有提供):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投标人为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四管理团队、品牌等策划、说明。附件五投标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二、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一投标函招标人: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LSST-2024-CG022的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的招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总价:(大写)(小写¥元)(标段),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完成相关工作。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人通知的服务时间要求完成。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否决我单位投标,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外,你方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注:上述帐号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号)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历史风貌衔接区招商租赁项目(二次)项目编号:LSST-2024-CG022序号名称内容一响应总价(标段 )大写: 元/年一响应总价(标段 )小写¥ 元/年备注1.报价填写必须为印刷体打印,手写报价无效、不清楚或模糊等原因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确认,其报价无效;2、有关本项目所需的服务价款、税费、以及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标段中有多个位置的商铺,根据多个位置商铺的请在开标一览表后附明细表,格式自拟。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到场提供)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人到场提供)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移动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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