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交南方张家湾苍上村水泥混凝土采购方案采购方案-中交南方张家湾苍上村水泥混凝土采购方案

项目编号FA0000049690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2:43: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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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税率 单位 混凝土 C30 防冻 C30 P8抗冻融 1160.0 3% 立方米 混凝土 C20 180.0 3% 立方米 混凝土 C30 80.0 3% 立方米 附件下载 一、询价条件 询价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采购  水泥混凝土 材料,现已具备询价条件,在中交集团招采网进行电子公开询价采购。 (一)询价人: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新建苍上村污水处理站1座,总占地约7807平方米,总建筑规模约1029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及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设计规模40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改良 A0” 。合同工期  8 个月,开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6  月 30  日。 2、项目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苍上村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或同类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至少 1 份材料供应合同。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的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1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及所属单位(含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资格审查: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审时对报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9)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招采网系统(网址:https://zjzcw.iccec.cn,下同)。 四、报名确认 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 年1月12日11时— 2026 年1月17日11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招采网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s://zjzcw.iccec.cn)报名。 五、报价时间:2026年1月17日11时—2026年1月20日11时 六、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于2026年1月20日11时前上传至中交集团招采网。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各签约方均通过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完成电子签署,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使用上海亘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契约锁产品,契约锁通过数字签名、公开密钥基础设施、数据存证等技术,保证各方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满足《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与手写签名或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保证对经签名的内容若有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2)本合同双方的电子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码同本合同“履约通知”条款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本合同甲方电子签署联系人为       ,手机号码          ;乙方电子签署联系人为      ,手机号码          。 (3)本合同在各方均加盖电子印章时成立,最后一方完成电子签署时间(以印章时间戳为准)为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4)各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各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关于本合同签署方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各方均不会因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而否认合同效力。 八、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收费标准 按照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13718850507              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2  日 水泥混凝土材料采购(苍上)公开询价文件询价编号:FA00000496904询价人: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二0二六年一月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碎石、砂砾招标文件0水泥混凝土材料采购公开询价文件第1章询价函一、询价条件询价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采购水泥混凝土材料,现已具备询价条件,在中交集团招采网进行电子公开询价采购。(一)询价人: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二)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新建苍上村污水处理站1座,总占地约7807平方米,总建筑规模约1029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及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设计规模40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改良A0”。合同工期8个月,开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2、项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苍上村二、报价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或同类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至少1份材料供应合同。(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的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1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及所属单位(含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8)资格审查: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审时对报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9)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发布公告的媒介中交集团招采网系统(网址:https://zjzcw.iccec.cn,下同)。四、报名确认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月12日11时—2026年1月17日11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招采网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s://zjzcw.iccec.cn)报名。五、报价时间:2026年1月17日11时—2026年1月20日11时六、报价文件递交要求: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于2026年1月20日11时前上传至中交集团招采网。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7、合同生效(1)本合同各签约方均通过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完成电子签署,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使用上海亘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契约锁产品,契约锁通过数字签名、公开密钥基础设施、数据存证等技术,保证各方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满足《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与手写签名或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保证对经签名的内容若有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2)本合同双方的电子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码同本合同“履约通知”条款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本合同甲方电子签署联系人为,手机号码;乙方电子签署联系人为,手机号码。(3)本合同在各方均加盖电子印章时成立,最后一方完成电子签署时间(以印章时间戳为准)为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4)各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各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关于本合同签署方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各方均不会因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而否认合同效力。八、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1、收费标准按照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2、支付流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3718850507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12日第二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n 物资名称\n 规格型号\n 计量单位\n 需求数量\n 质量要求\n 备注\n\n 1\n 商品混凝土\n C30\n m³\n 80\n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n \n\n 2\n 商品混凝土\n C20\n m³\n 180\n \n \n\n 3\n 商品混凝土\n C30 P8抗冻融\n m³\n 1160\n \n \n\n 合计\n \n 1420.00\n \n \n\n(一)以上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分批进货。(二)规格型号按照甲方要求送货,不准以货物未凑满车或未够方数拒绝送货。(三)报价人的报价为货到项目工地含税综合单价,已经包含了出厂价、运费、税费、垫资费、利润、出库费、装车费、过路过桥费及相关所有费用。二、物资技术要求或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符合环保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三、供货及付款条件(一)供货时间预计时间:2026年1月20日到2026年6月25日之间,甲方根据施工情况向乙方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乙方收到计划后天内将材料送至施工指定地点。(2)验收方式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1(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甲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临时要求对物资进行其他方式的数量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三)支付方式当月11日至下月10日作为一个结算期,每月15日前按月进行对账工作,完成结算手续;并于30日内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80%,次月支付剩余结算货款的17%,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之后一次性付款。(四)付款方式甲方以以下第③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如6个月银行承兑;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现金电汇及中交E信组合,具体支付比例,按照实际发生确定(五)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13%,一票制。四、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二)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1)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2)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3)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4)惩戒措施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5)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6)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五、报价文件组成:(一)报价函;(二)报价授权书;(三)报价表;(四)垫资说明;(五)信用承诺书(六)其他材料六、询价开标询价人在询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招采网开标。七、评审评审由询价人依法组建,由询价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人员人数应为3人及以上单数。八、合同授予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报价人名称)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询价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询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问题的澄清(编号:)评审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名称):你方于(询价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询价的报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交易价格: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特此通知。询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4成交结果通知书各投标人:我方已接受(成交人名称)(询价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询价的报价文件,确定(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感谢你单位对询价项目的参与!询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询价评审办法 条款内容\n 编列内容\n\n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n 商务部分:5分   投标报价: 95分\n\n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n 以含税有效报价的一次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n\n\n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n 偏差率=100% ×(报价人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n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n\n 评分因素(偏差率)\n 评分标准\n\n 投标人等级(分值0.5分)\n 集团红名单供应商0.5分;内部贸易企业0.5分;不叠加。\n\n 投标人体系评价\n(分值1.5分)\n 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状态显示为有效的,每个有效体系认证得0.5分,最多得1.5分。\n\n 投标人财务能力(分值1分)\n 近三年净利润连续为正,得1分;否则得0分;\n\n 垫资能力(分值2分)\n ①30天内支付不得分;②60天内支付得0.4分;③90天内支付得0.8分;④120天内支付1.2分;⑤150天内支付1.6分;⑥180天内支付2分。\n\n 报价得分\n(分值95分)\n 1.以含税有效报价的一次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具体步骤如下:\n(1)将有效报价平均值作为“一次平均价”。取所有有效报价计算平均值;\n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扣1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扣0.5分,均扣完为止。\n\n 其他约定\n 报价人被中交集团所属其他二级单位(不含中交路建)列入黑名单的,每次扣1分;被中交集团所属其他三级单位(不含中交路建所属三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每次扣0.5分;\n\n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技术指标确定成交人。第3章合同水泥混凝土采购合同甲方: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乙方:项目名称:张家湾镇美丽乡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苍上村)工程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需方(甲方):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31136975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公庄村委会办公楼一、二层供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货物明细1.1甲方购买的材料明细见本合同附件3《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1.2本合同数量为暂定,甲方有权调整数量(但乙方无权擅自增减数量),对于甲方施工现场需要临时补充或增加零星物资的,乙方应当及时供应,增加部分的货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乘以补充的物资数量计算,最终以甲方签认的合格数量为准。2、合同价款2.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采用价税分离原则,单价由不含税单价和税金组成。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不含税单价执行本合同约定。2.2不管本合同采用何种价格形式,不含税合同单价均指乙方将满足合同约定的合格物资安全运输至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的交货价,并包含售后服务及维保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费用。其中交货地卸货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交货地的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2.3本合同的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明细见本合同附件3《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2.3.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的价格形式。即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系数等均计入合同单价,除双方一致同意调整外,不含税单价不因任何原因予以调整。2.4若本合同的物资是经过招投标的,则在招投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乙方的承诺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前述文件或其中的某一部分之间出现冲突、矛盾或不一致时,以提出较高要求的内容为准。相应地,即使在本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但在前述文件中已经提出的要求,均构成乙方的义务或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一部分,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了乙方全面履行该等义务及达到该等要求的所有费用。2.5关于合同价款的其它约定:无。3、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3.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预拌砂浆》(建筑构造通用图集)(23BJ1-4)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符合环保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3.2质量保证期按照本条第(二)种方式确定:(一)合格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自该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的期限为个月。(二)质量保证期货物经验收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的期限为6个月。3.3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存在缺陷或损坏的货物(因用户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更换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仍为6个月,若质保期已经开始计算,则自更换完成且经甲方和/或最终用户书面认可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对于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已过,由于货物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乙方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3.4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或者材料的最终用户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具体要求为:无。3.5合同约定或标配之外的货物配件、附件的更换及费用:无。4、交货时间和地点4.1本合同货物交付地点和相关服务的履行地为:。4.2甲方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应向乙方发送供货订单,供货订单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货订单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并在发货后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乙方无法按照供货订单交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货订单后2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异议,否则应视为乙方能够按照供货订单交付货物。4.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甲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等随附的文件,乙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4.4货物交付时,应当一并交付符合约定的或标准配置的配件及附件。未按约定交付配件或附件的,视为逾期交货。4.5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时间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就地卸车,并承担货物在检验合格之前的保管工作及一切风险和费用。5、货物的包装、保管和运输5.1乙方提供免费的包装并标识。标的物包装必须保障保护货物及安全,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对货物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注明。因乙方包装、标识不符合合同要求并致货物毁损、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5.2货物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确保捆绑牢固,无抛洒、无遗漏、无污染,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若因乙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5.3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5.4乙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5.5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6、验收和检验6.1双方约定,验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6.1.1交付货物时,甲方对货物的包装、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在3日内进行初步验收,没有异议的,甲方予以签字确认,但甲方的签字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6.1.2货物初步验收进场后,甲方按规定对货物的质量和性能等进行进一步检测。若经甲方检测质量或性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及时将质量异议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3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批次货款。甲方自签收该批次货物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质量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经甲方验收合格或视同符合质量标准,并不能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的质量担保责任,若事后经有权机构认定乙方货物质量或性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仍应当承担质量违约责任。6.1.3双方就货物质量或性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选择一家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费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的,复验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2数量验收6.2.1物资须逐件过磅、检尺、量方、点数。本合同数量验收方式过磅。双方代表在【收料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签字。【收料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甲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6.2.2采用过磅复核重量的,过磅重量与乙方送货单数量误差3‰以内的,以乙方送货单数量为准,数量误差超出3‰,以甲方过磅单为准。若任一方对现场过磅数量有异议,甲乙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发生的费用责任方承担。7、结算、发票和支付7.1货款结算:7.1.1按月结算,甲乙双方以每月10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按照送货单、过磅单、验收单等核对合格物资数量并办理结算。乙方供货完毕且经甲方物资验收合格后30日60日90日内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签订最终结算协议。7.1.2关于本合同乙方授权及结算的特别约定:合同期间乙方授权为本合同的签约、履约及结算的全权代表,代理与甲方的通知、联络、签认、验收、结算、票据签收等事宜,代表乙方执行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其行为后果。乙方附件3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甲方之间的通知联络,不影响本合同“通知和联络”中【履约通知】条款的效力,两者均为有效的【履约通知】方式。双方月度结算和最终结算均需经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本合同指定的结算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有效印章后生效。7.2关于乙方开具发票的约定7.2.1乙方纳税人性质为:(①一般纳税人;②小规模纳税人);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类型为:①(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普通发票)。本合同采用一票制,增值税率为:7.2.2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收政策和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是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每笔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乙方未先提供对应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甲方无付款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款项。乙方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方必须与合同签订方一致,结算付款汇入以乙方名称开立的指定账户。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格或者乙方擅自作废、冲红发票等原因导致无法抵扣进项税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税前扣除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甲方受到的税务罚款、甲方补缴税款、滞纳金或迟纳金、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乙方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若因乙方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范围同本条前款规定),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任何因洽商、索赔、变更、和解、调解、裁决等情形,导致甲方需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付款利息、商票或融信贴现补偿、应收账款保理费用补偿、违约金、奖励款、索赔款等,均构成乙方发生应税行为收取的价外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如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n \n\n 税务登记号\n \n\n 税务登记地址\n \n\n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n \n\n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n \n\n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n \n\n乙方提供如下账户接收电汇/票据货款: 户名\n \n\n 开户行\n \n\n 账号\n \n\n7.3支付7.3.1本合同无履约保函或履约现金保证金7.3.2甲方按照以下节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7.3.2.1本合同无预付款。7.3.2.2月度结算款: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经验票有效后的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80,次月支付百分之17,剩余百分之3为质保金。最终结算:乙方全部供货完毕、物资验收合格且无质量或其他等瑕疵或争议,甲乙双方于1月内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后30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百分之97。7.3.2.3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后,经乙方书面申请,扣除质保扣款后余款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乙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7.3.3甲方以以下第③-混合支付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如6个月银行承兑;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现金电汇及中交E信组合,具体支付比例,按照实际发生确定。7.3.4乙方提供如下账户接收电汇/票据货款: 户名\n \n\n 开户行\n \n\n 账号\n \n\n7.3.5若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的,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指定同附件3授权代理人,作为甲方付款票据签收人。7.3.6甲方支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接受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变更了支付形式,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偿贴息等费用。8、违约责任8.1.乙方违约责任:8.1.1乙方所交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免费退货、换货、补货等补救措施,退换补货后重新交付迟延的,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引起甲方项目工期延误等损失的,按损失赔偿。8.1.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3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按照甲方损失赔偿。8.1.3乙方交付物资的质量或性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每发生一批次,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承担质量违约责任或采取补救措施,并不免除乙方由此造成的交货迟延等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甲方损失的,按照甲方损失赔偿。8.1.4乙方提前交付或多交货物,甲方有权拒收。经初验合格且甲方接收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提前接收或多收而额外发生的保管、维养等费用,对提前交付期间发生的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交付物毁损风险仍由乙方承担。8.1.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赔偿金。8.1.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附件、配件、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必备文件和甲方要求随附的文件,乙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附件、配件、单证和资料相符,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附件、配件、单证和资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参照逾期交货相关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8.1.7因乙方供应物资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甲方损失(拆除重建费用、项目工期延误损失、外部罚款、重新招采差价等)的,按照甲方损失赔偿。8.1.8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甲方供货的,应支付未履行部分的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重新采购差价等损失。8.1.9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保证供应物资无权属方面瑕疵,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8.1.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8.1.1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8.1.12依照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应支付乙方的任一笔款项(含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而无需另行取得乙方的同意或许可。8.2.甲方违约责任:8.2.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5__%违约金。8.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5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8.2.4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9、合同解除9.1除法律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在分批履行的情形下解除未履行的部分:(1)乙方单次逾期交货超过3日,或累计3批次交货延迟。(2)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当期批次或累计不合格量超过当期或已供货量的10%;②累计2批次质量不合格;③已使用物资引起质量或安全事故;④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且乙方未提供可信服的证明。(3)乙方在本合同的招标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欺诈、串通等行为。(4)乙方在其与甲方的其他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或违约行为。(5)乙方交付物资被主张存在权属争议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15日内未解决。甲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项目工期延长损失、质量修复(拆除重建)、外部罚款、重新招采差价等全部损失。9.2甲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10、纠纷解决方式10.1.各方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2)种机构解决:(1)北京仲裁委员会(2)甲方住所地(即北京市通州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3)本合同交货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10.2.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10.3.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以及债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即使形成时间在后,也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一律无效。11、通知和联络11.1【履约通知】各方有关本合同签署、履行中的通知和联系的方式如下:甲方函联地址:。联系人:手机:甲方电子邮箱: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11.2.【诉讼通知】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的特别约定:各方确认,任何一方基于本合同或提出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或仲裁,除受案后各方另行向法院(仲裁委)提交新的送达地址外,各方同意人民法院(仲裁委)按照其提交的以下地址作为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即使拒绝签收,亦视为已送达:甲方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100162)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公庄村委会办公楼一、二层,法律风控部(收),电话:(010)64181166。乙方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101112)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龙庄村委会北300米,电话(13811990503)。11.3履约通知方式和诉讼通知方式互不通用,错用不发生通知或送达的效果。各方应保证以上联系方式正确且可送达。变更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地址(联系方式),应当分别按照对应的联系地址以纸质函件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当是将联系地址变更作为唯一事项的一个单独的通知,否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任何一方按上述联系方式送达通知或文件的,因联系方式错误或对方拒收的,视为已送达。12、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3、合规条款乙方保证及承诺,乙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反腐败、反欺诈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公约及甲方管理制度,不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贿、欺诈、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使得甲方或其管理人员不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若甲方管理人员有索贿等不正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可向甲方进行举报。举报途径:见合规保护标准条款。14、其他条款14.1除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及联络方式外,合同期间乙方授权联系电话:,签字式样:为本合同的签约及履约全权代表,代理与甲方的联络、签认、结算、支付票据签收等事宜,代表乙方执行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其行为后果。14.2各方均明确:以任何形式变更本合同实质性条款,均须订立单独的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采用与本合同一致的签字盖章形式。一方或双方任何人员在收料单、送货单、结算单、对账单等任何单据上备注或填写变更本合同实质条款内容的(如合同单价、质量标准、支付、违约责任、争议管辖等),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甲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数量的依据。14.3鉴于甲方已经取得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乙方在货物生产、运输、卸车等环节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之要求。避免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和噪声污染的产生,对供应的货物所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包装物,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回收,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此方面的工作。14.4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有违诚信及商业道德行为的,甲方有权将其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录,取消其在甲方及甲方下属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向有关单位或机构通报。14.5本合同及其附件、附表均为打印文本,除本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合同经办人、指定角签人员)签名和合同签署日期的填写外,其他任何手写内容均不能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对各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15、合同生效各方同意有关本合同份数及签字盖章生效执行以下约定:(1)本合同各签约方均通过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完成电子签署,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使用上海亘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契约锁产品,契约锁通过数字签名、公开密钥基础设施、数据存证等技术,保证各方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满足《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与手写签名或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保证对经签名的内容若有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2)本合同双方的电子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码同本合同“履约通知”条款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本合同甲方电子签署联系人为,手机号码;乙方电子签署联系人为,手机号码。(3)本合同在各方均加盖电子印章时成立,最后一方完成电子签署时间(以印章时间戳为准)为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4)各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各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关于本合同签署方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各方均不会因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而否认合同效力。本合同附件如下:附件:1.廉政协议/合规保护标准条款2.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5.基本账户信息等其他资料(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 方\n 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n\n 单位盖章\n \n\n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n \n\n 联系地址\n \n\n 邮 编\n \n\n 电 话\n \n\n 合同经办人\n \n\n 经办人电话\n \n\n 监督举报电话\n \n\n \n \n\n 乙 方\n \n\n 单位盖章\n \n\n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n \n\n 联系地址\n \n\n 邮 编\n \n\n 电 话\n \n\n 合同经办人\n \n\n 经办人电话\n \n\n 监督举报电话\n \n\n甲方:乙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供应链管理的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二、甲方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提供的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三、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股权、股票、债券等影响公平交易的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二)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就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让利给甲方员工及其亲属。(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活动。(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车辆房屋借用。(七)乙方在甲方进行涉嫌不廉洁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四、违约责任(一)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上级单位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金额1%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乙方列为黑名单,取消其以后作为甲方供应商资格,同时建议乙方上级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五、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可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乙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六、甲乙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物资购销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七、本协议作为物资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购销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九、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乙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甲方角签:乙方角签:1附件2: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材料名称\n 规格型号\n 厂家(或厂牌)\n 计量单位\n 数量\n 含税价\n 含税金额\n 税率\n 不含税单价\n 不含税金额\n 增值税税额\n 执行标准\n 备注\n\n \n \n \n \n \n 出厂单价\n 其他费用单价\n 综合单价\n e=d*a\n f\n g=d/(1+f)\n h=g*a\n i=h*f\n  \n  \n\n \n \n \n \n a\n b\n c\n d=b+c\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优惠价(+,-)\n 运杂费\n 其他\n 小计\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n附件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住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住址:委托人因承包项目的工程,现委托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处理以下事项:(例如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工程数量签认单签认、工程结算办理、物资领料及对账、办理工程款项及工程施工管理)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的工程管理及签认行为,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有变动,我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司,如果我司未及时书面通知贵司,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后果均由我司承担。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退还质量保证金且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如有)之日终止。(或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或转委托。附件: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2、合同履行中乙方签字人姓名与权限约定表公司/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报价文件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XXXXXX项目经理部报价文件报价人:(盖单位章)编制日期:年月日一、报价函致:在研究了贵单位询价函和了解了相关资料图纸和供货要求等情况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中增值税税率为)的报价,承担本合同材料的供应、完善及其缺陷修复工作。1、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报价,我们将保证按你单位的要求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材料的供货,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2、我们同意在递交本报价函规定之日起90天内有效,并严格遵守本报价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报价函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同意以此报价签订合同。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我们理解,你单位可接受最低报价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报价。报价人地址:报价人:(全称)(盖章)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电话:(姓名、职务)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由法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使用电子签章的必须是CA数字证书签章。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3、报价表 序号\n 物资名称\n 规格型号\n 计量单位\n 暂定数量\n 材料费\n 加工费\n 运输费\n 其它费\n 综合单价\n 合计\n 备注\n\n \n \n \n \n 1\n 2\n 3\n 4\n 5\n 6=2+3+4+5\n 7=1×6\n \n\n 1\n \n \n \n \n \n \n \n \n \n \n \n\n 2\n \n \n \n \n \n \n \n \n \n \n \n\n 总计\n \n \n \n \n \n \n \n \n \n\n 总计金额(大写):\n\n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日期:四、垫资说明(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选择)我司已明确知晓合同条款及评审办法相关内容,同意按照所选时间垫付资金:□30日(根据评审办法,选择此项不得分)□60日(根据评审办法,选择此项得0.4分)□90日(根据评审办法,选择此项得0.8分)□120日(根据评审办法,选择此项得1.2分)□150日(根据评审办法,选择此项得1.6分)□180日(根据评审办法,选择此项得2分)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日期:五、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六、其他文件1、近三年财务报表2、业绩(1)(2)(3)......3、产能及供应能力说明4、检测报告(1)(2)(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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