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ZC1308002022018590010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 16:27: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承德市应急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北宏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5.30万元
代理单位河北宝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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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天明:0314-2055799
  • 王万忱:0314-556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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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22 一、项目编号: ZC130800202201859001001 二、项目名称: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文,朱海斌,陈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6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 联系方式: 赵天明 0314-2055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宝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冯营子凤凰御都3-2-403 联系方式 : 柴钧 0314-5568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柴钧 电话: 0314-5568995 十、附件 发布时间: 2022-11-22 地域: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 采购人: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河北宏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消防员水域救援头盔、水域救援手套、水域救援靴、强光防爆方位灯、大音量救生口哨、水域救援抛绳包-15米、水域救生刀、定位浮标、可漂浮救生担架、探杆、水面救援机器人、高精度定位水域救援对讲机等 亚斯安、海王鑫、万舟、智璟、恒创开源、欧尼卡、途兴 SY-TK、SY-ST、SY-X、RWX4800、YS-KS、SY-B8/30、SY-D180、WZ-FB9、 YS-SY-CQDJ、WZ-TH54、SH-U1、H2600、Onick S60、50w、S2、YS-TD、YSA-CQYD、WZ-JR3、SY-N85/5-WB、RWX7620、SY-XQP33、SY-FXGJZHB 1 353000 353000 附件下载: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 附件下载: 声明函 声明函 附件下载: 承诺函 承诺函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ZC130800202201859001001采购人:承德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宝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范文件第四部分谈判评审纪律及办法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文本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1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130800202201859001001项目名称: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45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水域救援装备物资一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网上获取方式:其他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9点30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网上提交五、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1日9点30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已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无需到场参加开标,无需提供纸质版文件,资格审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原件备查,均以上传电子版文件为准。电子化招标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网站说明。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联系方式:赵天明0314-20557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宝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地址:河北省承德高新区凤凰御都小区联系方式:柴钧王万忱0314-55689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柴钧电话:0314-5568995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CA列表: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4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一)释义、定义及谈判费用1.释义和定义1.1释义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承德市应急管理局。1.2.2“代理机构”是指受承德市应急管理局书面委托,依法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河北宝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3“报价人”是指向代理机构递交本项目报价文件的供应商。1.2.4“货物”系指报价人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同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人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税费以及其它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1.2.5“合格报价人”是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且对本项目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1.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依法依规评审后,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且被采购人确认成交的报价人。1.2.7“谈判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报价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条款、评审方法和报价文件相应格式的文件。1.2.8“报价文件”是指报价人应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1.2.9本谈判文件凡涉及到货币,均指“人民币”。2.报价费用的承担2.1报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谈判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2除在谈判过程中因不符合规定被当场拒收的报价文件外,代理机构接受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且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不支付任何费用。,52.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不再单独列项。(二)谈判文件说明3.“谈判文件”的构成3.1“谈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竞争性谈判公告;(2)报价人须知;(3)采购项目技术规范文件;(4)谈判评审纪律及办法;(5)报价文件格式文本;(6)政府采购合同文本。3.2“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2.1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延长递交报价文件和谈判时间,并在已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另行通知谈判文件收受人。3.2.2谈判文件中针对同一事项如有一次以上的澄清或修改的,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报价文件的编写4.“报价文件”的编写、制作要求4.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包括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64.2电子版报价文件制作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无需抵达谈判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审核均以上传至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资料为准,供应商对其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中网上投标、开标等相关操作流程,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开标无效,后果自负。响应文件中明确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电子投标文件须按要求使用供应商CA证书逐页进行电子签章。4.3电子版文件应清晰可辨,特别是图片、照片、扫描件等应保持原貌并尽可能清晰。对模糊不清,不能准确辨认的报价文件,谈判小组有权确认其为无效。5.报价文件的组成5.1“报价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2)报价一览表;(3)报价函;(4)报价明细表;(5)技术参数一览表;(6)项目实施方案;(7)报价人概况;(8)资格审查资料;(9)商务技术偏离表;(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1)其他证明材料。,76.“报价文件”格式6.1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文本”编写报价文件。7.报价7.1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计价。7.2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写明报价,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7.3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7.4报价为本项目综合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货款、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税金等费用。采购人只有支付成交供应商报价的义务,除此之外,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任何费用。8.报价人资格的证明文件8.1报价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报价人应有能力履行谈判文件规定的由报价人承担的义务。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谈判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10.1从谈判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报价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报价文件。10.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报价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报价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代理机构做出答复;报价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要求。同意延期的报价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报价文件的要求。(四)报价文件递交,811.“报价文件”的递交11.1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时,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报价文件,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报价文件操作。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对上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进行加密,如加密,在谈判时远程解密,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不解密或解密不成功就视为无效投标。解密时间为下达解密指令之后10分钟。若供应商未对上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进行加密,则不需解密,所造成的泄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代理机构在谈判开始时间前,组织采购人、监督人等在开标室等待谈判,并按约定的谈判时间准时组织谈判活动。报价人应提前登录网站,进入本项目开标室等待谈判。(五)资格审查与谈判12.谈判要求12.1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如有变更,以代理机构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12.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应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并进入本项目谈判会,等待谈判,并按流程进行相关操作。该投标账号在规定时间内的一切操作和提交的数据具有法律效力。12.3由工作人员操作电子开标系统,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等内容。12.4谈判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以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进入谈判会并与谈判小组进行谈判。,9甲方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编号:),经评审小组评审并经甲方确认,最终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恪守。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定义和释义1.1定义除非另有法定定义或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所定义的词语,用在合同中具有以下被约定的含义:1.1.1“甲方”:是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号:)的采购单位(即:采购人)。定,依法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编1.1.2“乙方”:是指参与(采购项目编号:)的成交供应商。1.1.3“项目”或“本项目”:是指(采购项目编号:)所涵盖的一切内容。1.1.4“生效日期”:指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合同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1.1.5“质保期”:是指从乙方购买的货物经甲方签署验收,56合格手续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开始计算日期的质量保证及免费保修期。1.2释义在本合同中:1.2.1“中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规范汉字;1.2.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1.2.3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参照的条款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条款和附件;1.2.4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双方”应为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1.2.5任何所指的一定天数的时间期间均指公历日;1.2.6所指的日、月份、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年。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2.1采购项目范围乙方成交本项目全部货物。2.2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价格2.2.1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附表)2.2.2货物价格本次成交总价为大写元(小写:),其中:(详细报价)。2.3货物质保期,57本合同项下货物质保期为年,具体质保事宜以本合同特殊条款中乙方承诺为准。2.4履约担保。2.5履约地点及履约验收2.5.1本合同履约地点为甲方指定的。2.5.2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甲方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甲方可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检测或检验。2.6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第三章权利与义务3.1甲方权利与义务3.1.1甲方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位,拥有如下权利:3.1.1.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履约期限内获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合格货物。3.1.1.2甲方对所有货物拥有检验及验收的权利,且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检测;如经第三方检测,存在货物不合格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情形,除甲方有权拒收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所发生的检测费由乙方全额支付。3.1.1.3法律、法规、规章及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583.1.2甲方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位,应履行如下义务:3.1.2.1甲方有义务组织货物履约验收,并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及货物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1.2.2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给付采购货款;3.1.2.3法律、法规、规章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3.2乙方权利与义务3.2.1乙方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拥有如下权利:3.2.1.1除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或不可抗力外,乙方拥有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供货权;3.2.1.2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收取合同项下规定的全部货款;3.2.1.3法律、法规、规章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3.2.2乙方作为本项目成交供货商,应履行如下义务:3.2.2.1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澄清材料)、乙方报价文件(包括澄清文件)、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的全部义务和服务承诺;3.2.2.2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真实的资料;3.2.2.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义务。,59第四章税费及价格调整4.1税费及价格调整4.1.1乙方成交的本项目货物的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货物进价成本、各项税费、送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承诺在内的一切费用。在货物质保期内,非因甲方人为或外力造成的损坏,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论是否发生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乙双方均无权以此为由,调整成交货物价格。4.1.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论是否发生成交货物进价变化或其他内外因素致使货物总成本变化,甲乙双方均无权以此为由,调整成交货物价格。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5.1合同的修改、补充与变更5.1.1本合同项下实质性条款,除因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均无权变更;实质性条款以外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符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方为有效。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为督促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而发出通知、备忘录等文件,除非其中明确注明视为合同变更,否则均不产生合同变更效力。5.1.2本项目因不可抗力导致需修订或变更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甲乙双方方可协商予以变更。5.1.3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责60任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5.2合同解除5.2.1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可提前解除。自甲乙双方在解除合同的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后合同正式解除。5.2.2甲方在乙方出现如下违约情形发生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2.2.1乙方不按约定期限供货;5.2.2.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且在供货期限内未重新提供合格货物;5.2.3因合同签订后法律、法规或者有关文件修改,致使本合同继续履行出现法律、政策风险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六章不可抗力6.1不可抗力的范围本合同中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外敌入侵及瘟疫;核反应、辐射、放射性污染、空中飞行物坠落、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海啸等;非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罢工、暴乱、骚乱;地震、台风等无法预见、并无法采取防范措施的自然灾害或自然力的破坏情形。6.2其他情形,61下列情形因乙方提前知道或者应当提前知道并可以采取措施避免而不属于不可抗力:6.2.1因生产厂商货物更新换代造成流通环节缺货致使乙方不能按期供货;6.2.2因节假日、物流运输、资金周转困难等因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供货;6.2.3其他可以预见、能够采取措施避免或者乙方自身原因的情形。第七章承诺7.1甲方承诺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非因不可抗力,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7.2乙方承诺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非因不可抗力、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第八章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十六条、七十八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责任;如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则负有赔偿责任。采购人应依法依内控开展采购活动,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62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甲方应给予一定的补偿救济。8.2乙方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则负有赔偿责任。第九章争议解决9.1协商如果甲、乙双方在解释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并把协商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9.2诉讼若甲、乙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各方均有权将争议依法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9.3其他在争议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而不影响以后根据诉讼结果进行最终调整。第十章合同生效、终止及无效10.1合同生效与终止条件10.1.1生效条件,63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即刻生效。10.1.2终止条件10.1.2.1乙方违约触发合同解除条件的,自甲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之日起,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影响甲方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追究乙方违约及违法责任;10.1.2.2合同签订后因法律、法规、文件修改致使合同履行存在法律、政策风险的,自甲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之日起,合同终止;10.1.2.3因不可抗力触发合同解除条款的,自甲乙双方签订解除合同之日起,合同终止。10.1.2.4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约完成后,本合同自动终止。10.2无效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始至终均属于无效合同:10.2.1乙方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成交资格;10.2.2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情形的。10.3其他10.3.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附件中与本合同的文字、意思、条文、理解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合同为准。10.3.2本项目谈判文件及乙方报价文件的法律效力高于本合同。如本合同规定与之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及乙方报价文件为准;如谈判文件与乙方报价文件规定不一致时,以谈判,64文件为准。10.3.3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本项目谈判文件及乙方报价文件相抵触,否则补充合同无效。10.3.4本合同壹式伍份,效力等同。其中: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财政主管部门、代理公司各备案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定日期:年月日,653、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证明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承德市应急管理局的(项目名称)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水域救援装备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消防员水域救援头盔,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水域救援手套,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水域救援靴,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4.强光防爆方位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深圳市海王鑫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6人,营业收入为1800万元,资产总额为1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大音量救生口哨,属于_工业行业_;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水域救援抛绳包-15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8111万元,属于_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水域救生刀,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定位浮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万舟救生装备(东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1402.54万元,资产总额为803.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可漂浮救生担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33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0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探杆,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万舟救生装备(东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1402.54万元,资产总额为803.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水面救援机器人(核心产品),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深圳市智璟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650.36万元,资产总额为7636.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高精度定位水域救援对讲机(核心产品),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北京恒创开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1700万元,资产总额为35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3.便携式穿透夜视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欧尼卡光学(武汉)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4000万元,资产总额为9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4.手持式气泵,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金华途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600万元,资产总额为17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5.18米多功能救援杆,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深圳市智璟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650.36万元,资产总额为763636万元,屈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6.防水头灯,属于_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7.抛投式气涨救生圈,属于工业行业_;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8.水上训练假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万舟救生装备(东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1402.54万元,资产总额为803.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9.水域救援牛尾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万舟救生装备(东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1402.54万元,资产总额为803.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0.手持潜水电筒,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深圳市海王鑫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6人,营业收入为心1800万元,资产总额为1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自动充气救生衣气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防汛工具组合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0.7407万元,资产总额为77.8152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宏峰科技服贸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月2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1承诺函致:承德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贵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发现本承诺函不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我单位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报价人名称(公章)河安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变托代理人字或印鉴):日期:2022年11月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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