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项目环评受理情况公开

项目编号2510-131122-89-01-207115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1-05 12:02: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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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项目环评受理情况公开 对一个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情况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月5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开,公开日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8-57397350318-5739711 传真:0318-5739711 通讯地址:武邑县宁武路90号 邮编:053400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公示日期 备注 1 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项目 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 河北月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衡水市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 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1日 附件1 下载附件: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环评正文.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0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6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0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06六、结论107附表10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3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4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5厂区分区防渗图附图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引用点位示意图附图7项目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用地布局规划图相对位置图附图8项目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图相对位置图附图9项目周边沙区分布图附图10本项目与衡水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相对位置图附图11项目在衡水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中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备案附件3入园证明附件4土地证及租赁协议附件5原环评审批意见及验收意见附件6排污登记回执附件7现有工程检测报告附件8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9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10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审查意见附件11承诺书委托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项目 项目代码 2510-131122-89-01-207115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国辉 联系方式 18731818087 建设地点 河北省(自治区)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 地理坐标 (115度51分39.657秒,37度46分24.573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2橡胶制品业—其他;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武数政备字[2025]210号 总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1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利用现有车间1500m2,不新增占地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 审批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全省部分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工业聚集区规范整合方案的通知》 文号:冀政办函〔2014〕4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转送武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审查文号:衡环评函〔2016〕28号; 规划环评名称:《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转送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的函》 审查文号:冀环环评函〔2022〕1065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1)园区规划范围 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为:北至宏达路,西至106国道,南至规划路,东至新华街,总规划面积为12.43km2。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自治区)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属于园区规划范围内。 (2)产业定位和用地布局符合性 园区主导产业为精优金属制品、橡胶橡塑、仿古家具、高新技术等,规划橡塑制品产业园、金属制品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及综合产业园。 橡塑制品产业园主要发展橡胶及橡塑制品;金属制品产业园主要发展钢结构等金属制品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园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及文化创意企业;综合产业园重点发展以设备制造、智能安防为主的精优金属制品产业、仿古家具产业及承接京津外迁低污染企业。 园区建设用地布局为: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自治区)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主要为橡胶制品制造,位于综合产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同时,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入园证明,项目符合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同意入园。 (3)基础设施 ①供水 根据跟踪规划环评,开发区用水主要由云齐净水厂供应,水源为南水北调。云齐净水厂一期工程已于2017年4月建成并通水,供水能力为3.0万m3/d。其中水厂现状为武邑县城区(含开发区)日供水量为1.8万m3/d,配套供水管网建设完善。 开发区自备水井均已全部关停,园区生产生活用水均由云齐净水厂南水北调地表水提供。经调查统计,开发区现状总用水量为4633.15m3/d,云齐净水厂供水能够满足开发区用水需求。 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水源为云齐净水厂南水北调水,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②排水 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武邑县宁武东路与索泸河--老盐河交叉口西,设计规模为近期0.6万m³/d,并配套污水管网及中水管网,远期0.6万m3/d(预留用地)。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沉砂+调节池+絮凝沉淀+水解酸化+A2O生化池+二沉池+絮凝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紫外消毒”工艺,出水水质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08-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出水部分回用于工业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广场浇洒用水及冲厕用水等,剩余部分排入到索泸河--老盐河。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如下所示: 表1-1 设计进、出水水质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进水指标 出水指标 1 pH值 —— 6~9 6~9 2 COD mg/L 300 40 3 SS mg/L 150 10 4 BOD5 mg/L 100 10 5 动植物油 mg/L 100 1 6 NH3-N mg/L 30 2(3.5) 7 总氮 mg/L 35 15 8 总磷 mg/L 3 0.4 9 六价铬 mg/L 0.05 0.05 10 总铬 mg/L 0.1 0.1 11 总铜 mg/L 0.3 0.3 12 总镍 mg/L 0.05 0.05 13 大肠菌群 个/L / 1000 14 色度 倍 64 30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③供电 园区总用电负荷为121.74MVA,规划将现状欢龙35KV变电站升级为110KV变电站,在河钢路南侧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由2座110KV变电站联合为园区供电。规划欢龙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50MVA,规划占地面积约为0.72ha;新建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3×50MVA,规划占地面积约为0.49ha。 本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可满足项目需求。 ④供热 根据跟踪规划环评,园区内居民及公共建筑冬季采暖用热由武邑县集中供热站供应,武邑县集中供热站供热能力能够满足开发区用热需求。开发区现有企业生活用热主要由电能提供,生产用热采用天然气或电能解决。 本项目硫化工序用热采用燃气锅炉供热,其他生产工序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冬季采暖采用空调,不建设燃煤锅炉。 ⑤燃气 根据跟踪规划环评,园区用气由武邑天然气门站接入。武邑天然气门站位于武邑县106国道东侧、武邑镇石家庄村西,门站北侧为中石油衡水分输站。年可供天然气3.0亿立方米。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完善。现有企业中天然气年总用量为1669万m3/a。燃气门站供气能力可满足园区用气需求。 本项目用天然气由园区供气管网提供,可满足项目需求。 (4)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表1-2 项目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 分析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及《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衡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管控要求。 本项目严格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及《衡水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中管控要求。 符合 产业管控要求 1、不符合规划主导产业、产业发展方向及其上下游产业的项目禁止入区;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衡水市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清单》(2017年)等文件中明确禁止、限制建设的项目禁止入区; 3、严格控制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加工项目建设。 4、新上涉气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 ①本项目为橡胶板、管、带制造,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河北武邑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出具入园证明同意本项目入园;②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禁止、限制类项目;③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加工项目。④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符合橡胶制品B级绩效要求。 符合 空间布局约束 1、不符合规划用地布局的项目禁止入区; 2、不符合本次评价确定的生态空间管控的项目禁止入区; 3、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建设项目禁止发展; 4、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对占用的耕地实施先补后占,实现“占补平衡”,确保项目占地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5、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6、禁止在省政府批复开发区范围外,新建和扩建(等量置换除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7、禁止自建家具表面喷漆工序,喷漆工序依托集中表面处理中心; 8、禁止建设含电镀、热镀锌等工艺的项目; 9、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其他清洁的运输方式;厂内3吨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纯电动,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①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用地布局; ②本项目符合园区生态空间管控; ③本项目工艺技术较为成熟,设备装备水平较先进,资源利用等指标满足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要求。 ④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 ⑤本项目不涉及。 ⑥-⑧不涉及。 ⑨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其他清洁的运输方式;厂内3吨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纯电动,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标准。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PM2.5年均浓度达标之前,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的项目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 2、现有及新建VOCs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的浓度要求; 3、锅炉污染物排放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排放标准要求。 4、入区企业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必须符合相应行业的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建议采取催化燃烧或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涉VOCs企业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5、开发区各企业废水:废水排入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及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的项目禁止入驻。 6、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达标率100% 7、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8、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t/万元)≤7.0 9、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t/万元)≤0.1。 ①本项目污染物按2倍削减替代。 ②-④本项目有机废气使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排放满足要求;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排放满足要求; ⑤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并《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⑥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⑦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⑧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t/万元)≤7.0; ⑨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小于0.1(t/万元)。 符合 环境风险管控 1、开发区及入区企业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相关环保部门备案,建立有效的事故风险防控体系。 2、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3、入区企业根据自身生产规模和性质设立单独的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及消防废水池,并经各自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按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符合 资源开发利用 1、禁止新增开采地下水; 2、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再生水利用率,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规模。 3、入区项目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4、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 5、再生水(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 6、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8m3/万元; 7、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5tce/万元。 ①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水源为云齐水厂南水北调水,不开采地下水。 ②-⑦本项目能源消耗量较小,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均能够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满足要求。 符合 (5)本项目与开发区“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1-3 本项目与开发区“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 分析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武邑县生态保护红线涉及重要河流,分别为索泸河-老盐河、清凉江、滏东排河、滏阳新河、滏阳河,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6.33平方公里。生态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建设区管理。 本项目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园区跟踪规划环评,规划建议2025年,区域PM2.5平均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PM2.5平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其他常规因子满足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DB13/1577-2012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大气导则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结合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确定开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为:索泸河-老盐河控制单元水质满足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的要求;规划环评建议将地下水水质不得恶化,作为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园区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相应区域要求;土壤环境满足GB36600-2018中筛选值标准要求、DB13/T5216-2020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要求; 本项目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经收集治理后排放满足标准要求,压延、硫化、打标、磨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经收集治理后排放满足标准要求;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不属高能耗、高污染型企业,不会对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不违背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利用上线主要包括能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和土地资源上线。 本项目硫化工序采用燃气蒸汽锅炉供热,其他生产工序为电加热,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水源为南水北调水,不取用地下水,且位于工业园区内,不涉及基本农田,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负面清单 由表1-2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符合节能减排要求,不在上述负面清单内。 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表1-4 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序号 审查意见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强化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做到环境建设与园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产业发展方向与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延伸相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将园区建成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型园区。 本项目生产中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 符合 2 严格项目准入,科学规划发展产业。园区发展要与区域生态功能相协调,入区项目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策及环保相关要求,同时还需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及准入条件要求。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根据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项目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不在规划园区负面清单内; 符合 3 注重园区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再生水回用率,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规模。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符合 4 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对占用的耕地实施先补后占,实现“占补平衡”,确保项目占地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经济开发区宁武路108号,占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符合 5 统筹规划并优先建设园区配套的集中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的铺设。规划近期、远期新鲜水均采用南水北调水,利用中水,中水采用污水厂中水,逐步关闭园区自备水井;近期开发区废水排入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另行选址建设开发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居民及厂区采暖供热依托武邑县集中供热站,近期能满足县城及开发区供热需求,远期供热站将扩大供热能力,以满足县城和开发区的供热需求。开发区企业生产用热采用天然气或电能解决。园区供气由县城南部衡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武邑天然气门站提供。 本项目硫化工序采用燃气蒸汽锅炉供热,其他生产工序为电加热,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用电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符合 6 加强区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事故情况下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防止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本评价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措施应急预案,以尽可能不对周围敏感目标造成伤害。 符合 7 属于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园区排污总量控制应符合省、市、县确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环评手续,并制定总量控制指标。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橡胶板、管、带制造(C2912)、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30),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项目于2025年10月22日在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备案,备案编号:武数政备字〔2025〕210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环境条件: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7°46′24.573″,东经:115°51′39.657″。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为租赁河北佰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河北佰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土地证(冀(2019)武邑县不动产权第0004026号,土地证见附件)。项目西侧、北侧为河北佰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东侧为河北广兴过滤技术有限公司,南侧为衡水明兴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距离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北侧330m处的白石槽村。 规划条件: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建设,属于橡胶板、管、带制造,位于综合产业园,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同时,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入园证明,证明项目符合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同意入园,证明见附件。 基础条件:项目厂区附近无其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建设区内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状况良好,交通便利,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综上所述,从基础条件、环境条件、规划条件分析,项目选址可行。 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1-5 项目与《衡水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 总体准入要求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管控要求 禁止建设开发活动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本项目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内,不属于禁止建设开发活动区。 符合 一般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 总体要求 根据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区域产业发展方向,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产业的发展。要依法淘汰严重污染环境、严重破坏区域生态、严重浪费资源能源的产业,要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 符合 严格控制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加工项目建设。 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加工项目。 符合 地表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及入湖引水河道设置排污口。对于已建成的排污口,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自然保护区及入湖引水河道排放水污染物。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衡水湖禁止网箱养殖,现有养殖全部改为生态养殖,恢复和保护野生渔业资源。除治安、渔政、抢险、工程等工作船只外,禁止非清洁能源的机动船只进入衡水湖。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 符合 2.加强石津干渠及引水支流、滏东排河、清凉江、卫千渠和冀码渠等引水段水质管理,严禁非法排污,防范引水调水通道污染。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产能过剩行业实行新增产能等量替代。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中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建设项目,新增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等量削减替代,其他类建设项目实行2倍量削减替代。 不属于上述行业类别,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不新增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符合 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新建工业炉窑(使用电能除外)原则上应进入工业园区。 不涉及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全市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环保提升改造,达标排放。严控新增燃煤锅炉,除集中供暖外原则上不再新建,确有必要建设的,依法落实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 企业硫化工序用热采用燃气锅炉供热,其他生产工序采用电加热,不使用燃煤锅炉。 符合 鼓励企业采用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开展涉VOCs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治理。 符合 现有及新建VOCs排放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及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的浓度要求。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DB13/2322-2025、GB27632-2011要求。 符合 PM2.5年均浓度达标之前,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污染物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 本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替代按要求执行。 符合 全市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更新淘汰。 本项目按要求使用车辆。 符合 鼓励钢结构行业涂装工序(防腐类别为C5除外)底漆、中间漆、面漆由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工程机械(军用机械除外)涂装工序底漆、中间漆、面漆替代比例达到40%。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清漆、色漆水性涂料等低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比例达到60%。汽车制造(罩光漆除外)、维修行业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电子、电气机械制造、塑胶行业逐步推广使用水性清洗剂。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总体管控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 1、严格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重金属减排,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重点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监管。 3、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存和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活动场所及企业危废贮存场所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①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②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企业实际,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③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企业实际,进行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存和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活动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风险排查 符合 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 水资源 1、鼓励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2、在地下水限采区内,对当地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按照用1减2的比例以及先减后加的原则,同步削减其他取水单位的地下水开采量,且不得深层、浅层地下水相互替代。 ①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②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水源为云齐水厂南水北调水,不开采地下水。 符合 产业总体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禁止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和项目。禁止新建及扩建《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中规定的产业和项目。 2、严格控制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工业项目建设。 3、强化园区规划时效和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管理。县级以下原则不再建设新的园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 4、推进现有污染较重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对化工、医药、橡胶、建材及表面处理等污染较重企业,各县市区要坚持改造提升和搬迁退城并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退城搬迁改造。 5、原则上工业园区外禁止新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中规定涉生产废水、废气及重金属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 6、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和橡胶制品(含炼化)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在工业园区外建设。排放VOCS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具有区域规划的工业聚集区。 7、市域村庄占地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涉VOCs、废水及重金属排放的工业企业。 8、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滹沱河、清凉江、江江河、老盐河、卫—南运河等主要河流干流沿岸,禁止建设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革(皮毛硝染鞣制)、造纸、化学纤维制造、石油加工、纺织印染等项目。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开发区,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9、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重金属(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提供土地。 10、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1、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12、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能效水平需达到现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或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主要耗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①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禁止投资类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装备淘汰工艺,不属于产能过剩项目; ②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加工项目; ③-④本项目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内; ⑤不涉及; ⑥本项目属于橡胶板、管、带制造,项目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内; ⑦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占用市域村庄占地; ⑧本项目不在主要河流干流沿岸; ⑨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⑩-⑫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表1-6 项目与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相关政策 分析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衡水市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武邑镇(武邑经济开发区) 空间约束布局 1.距离武邑县城区较近,园区规划环评及项目选址应在环评中论证对城区人居环境的影响。 2.原则上对于不符合园区定位的行业不得入园,可适度发展高附加值、低污染的工业项目。 3.禁止产品露天涂装、晾干;禁止新建、改建及扩建未配备高效VOCs收集装置家具涂装项目。 ①本项目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距城区距离约2223m,各污染源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城区人居环境影响较小。 ②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③本项目不涉及产品露天涂装、晾干,不属于家具涂装项目。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加强橡胶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 2.家具生产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比例不低于50%,木质家具生产企业所使用的溶剂型涂料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的规定。配置废气收集的生产设备,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0%。 3.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排污单位执行《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①本项目属于橡胶板、管、带制造,生产车间密闭,VOCs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排放,涉及VOCs原辅材料密闭储存,满足排放要求。 ②本项目不涉及。 ③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对电镀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定期对企业及周边开展土壤监测。 2.开发区及入区企业需依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3.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4.严禁向滏东排河排污,防范引黄入冀补淀通道污染。 ①不涉及。 ②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③不涉及。 ④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1.减少新鲜水用量,提高中水回用率。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 2.化工、橡胶项目,水资源利用需达到行业清洁生产一级标准。 3.禁止新建、扩建采用非清洁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4.园区单位面积产出符合衡水市园区管理要求。 5.城区为深层地下水禁采区,其他区域为深层地下水限采区,落实禁限采要求。 ①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水源为南水北调水源,不开采地下水。 ②本项目水资源利用达到行业清洁生产一级标准。 ③本项目及现有工程硫化工序采用燃气蒸汽锅炉供热。 ④满足园区管理要求; ⑤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水源为南水北调水源,不开采地下水。 符合 4、项目与相关文件管理要求分析 表1-7 项目与大气环境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称 序号 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 本项目 政策符合性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 1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本项目原材料均为低VOCs原料,不涉及胶粘剂、清洗剂、涂料、油墨等。 符合 2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生产工艺流程连续化,排污节点处采用集气罩收集,将废气引至废气处理设备中进行处理;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风速满足0.3米/秒。 符合 3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 本项目依托现有治理措施,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 符合 4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按相关要求进行。 符合 衡水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涉VOCs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衡环办字函[2019]29号) 1 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原则上要进入园区。新建、改建涉VOCs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制药、煤化工等工业企业要进入工业园区。严格涉VOCs项目的空间准入和环境准入。 本项目为橡胶板、管、带制造,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内,项目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定位。 符合 2 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项目推荐使用低(无)VOCs的原辅材料,强化废气收集,并安装高效治理实施,从源头加强控制。 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VOCs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衡水市橡胶、玻璃钢行业VOCs治理水平及管理能力的通知》(衡气领办[2020]144号) 科学选择厂址 新建、改建、扩建橡胶和玻璃钢制品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区域总体规划。 新建橡胶和玻璃钢企业应进入工业园区,且符合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 项目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内,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入园证明,项目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定位。 符合 选取清洁、环保型原辅料 橡胶制品企业应采用清洁、环保型原辅料,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应保持密闭或有效收集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本项目不涉及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原料储存于密闭车间内。 符合 选取先进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 橡胶制品企业应选用具备自动称量、自动配料、自动进料、自动出料的密闭炼胶生产线,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及先进设备,应达到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水平。新建项目炼胶应选用密炼中心,逐步淘汰手工投料的小型密炼机(特种胶除外,如硅胶)。 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密炼中心自动称量配料系统进行配料。 符合 选取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1.混料工序中的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保持密闭,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自动称量、自动投料的密闭系统采取有效收集设施;混炼(密炼中心)应采用串联法。 2.压延、压出、黏合、成型、硫化、涂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无法密闭的,采用局部负压气体有效收集措施。 本项目原辅料密闭储存,采用自动称量配料系统配料,密炼中心串联生产;本项目压延、硫化工序采用集气罩(加软帘)进行局部负压气体有效收集。 符合 VOCs治理应采用RTO、RCO、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污染物治理设施有规范的设计方案和明确的工艺参数,无法达到高效治理技术的,VOCs废气采用活性炭+UV光氧、低温等离子等治理技术串联两级以上治理设施。 本项目VOCs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采用局部气体收集时,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废气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鼓励采用局部封闭操作间,对操作间内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确保废气收集效率。 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风速满足0.3米/秒。 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 1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本项目为橡胶板、管、带制造,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符合 2 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 不涉及。 符合 3 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将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高出行业平均水平、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和限制类名单。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引导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项目行业、规模、产品、设备均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允许类建设项目。 符合 4 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各地要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 不涉及。 符合 5 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 本项目所用原材料为低VOCs原料,且本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符合 6 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项目所用原材料为低VOCs原料,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废气达标排放,生产车间密闭。 符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3〕73号) 1 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不涉及。 符合 2 扎实推进VOCs综合治理工程。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为重点,按照《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提出的10个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源头、过程 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提升。分类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储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敞开液面逸散废气治理、加油站油气综合治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VOCs治理“绿岛”项目等重点工程。 本项目所用原材料为低VOCs原料,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废气达标排放,生产车间密闭,原材料储存在密闭车间。 符合 3 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深入推进锅炉、炉窑综合整治。 项目不使用煤炭。 符合 4 依法依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 本项目实施后按要求实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符合 《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政发[2024]4号) 1 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本项目为橡胶板、管、带制造,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规划。 符合 2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矿热炉。加快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矿热炉。 符合 3 狠抓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聚焦施工工地、线性工程、裸露地块、闲置场院、露天矿山、城乡道路、平交路口、露天停车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区域开展扬尘治理攻坚,狠抓全域控尘。持续推广城区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方式。 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已按要求对施工期扬尘制定了严格的防治措施,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满足相关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表1-8 本项目与“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文件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冀政字〔2022〕2号) 加强宏观治理的环境政策支撑。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约束,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产业。 符合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控制燃煤发电装机规模,严禁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推动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 本项目不涉及燃煤发电。 符合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建设产业集群集中供汽供热或清洁低碳能源中心,推动锅炉和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 本项目硫化工序采用燃气蒸汽锅炉供热,其他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职工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符合 《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衡政办字〔2022〕18号)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落实空间管制、总量控制、环境准入清单和规划环评结论,严格控制开发边界,科学调控产业开发强度,强化行业和环境准入。严格工业园区管理,原则上县级以下不再新建各类工业园区,已有的工业园区要逐步改造成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本项目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位于综合产业园内,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为本项目出具证明,证明本项目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定位,同意入园; 符合 实施产业绿色转型,以钢铁、铸造、建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制、电镀、石油开采、造纸、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在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减污降碳行动,实施全产业链和产品生命周期降碳减污,打造多维度、全覆盖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依法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符合 推进重点领域治理 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巩固煤电、钢铁等行业的超低排放成效。推进砖瓦、石灰、铸造、铁合金、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以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化工业企业氮氧化物减排。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深度治理,到2025 年,所有焚烧炉烟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 符合 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橡胶、塑料、玻璃钢、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 本项目属于橡胶板、管、带制造,采用低VOCs原辅料,根源减少有机废气产生,VOCs产生环节采用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符合 打造良好水生态环境 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体系,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和责任主体,依法将排污口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推进数字化管理,逐步实现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全覆盖。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河北省、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 表1-9 本项目与绩效分级指标对标情况(橡胶制品制造) 类别 B级绩效指标 企业对标情况 评估结果 生产工艺 橡胶板、管、带制品制造 1、橡胶、粉体料、液体料配料系统采用管道密闭投加或采用自动配料秤计量后袋装投加(个别配方手工称量); 2、炼胶工序采用密炼机混炼,废气密闭收集;密炼机投料橡胶投料口、挤出、压延、硫化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企业无胶浆制备、浸浆、胶浆喷涂和涂胶工序; 3、VOCs原料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原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4、炼胶车间封闭; 1、本项目配料系统依托现有工程,密炼中心大料称量配料料仓负压作业,小料配料工序密闭作业,采用自动称量配料系统投加,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 2、炼胶工序采用上辅机密炼机一体化的密炼中心混炼;塑炼、混炼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压延和硫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企业无胶浆制备、浸浆、胶浆喷涂和涂胶工序; 3、项目VOCs原料采用密闭包装袋储存,存储于原料储存区内,原料储存区位于密闭车间内,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4、炼胶工序所在车间密闭。 符合 有机废气治理工艺 橡胶板、管、带制品制造 混炼、硫化废气,全部收集后,采用喷淋、吸附、低温等离子、生物法等二级组合工艺处理; 本项目塑炼、混炼废气由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压延和硫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 符合 排放限值 轮胎制品制造,橡胶板、管、带制品制造,橡胶零件制造,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其他橡胶制品制造企业:炼胶、硫化废气排放口NMHC浓度不高于10mg/m3;胶浆制备、浸浆、胶浆喷涂和涂胶废气排放口NMHC浓度不高于80mg/m3;其余排放口及各项污染物连续稳定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排放限值,并满足相关地方排放标准要求(不要求基准排气量); 炼胶、硫化、胶浆制备、浸浆、胶浆喷涂和涂胶废气排放口和厂界的臭气浓度、恶臭特征污染物连续稳定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排放限值,并满足相关地方排放标准要求 1、本项目塑炼、混炼、硫化工序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经预测均小于10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塑炼、混炼、硫化工序废气排放口和厂界的臭气浓度、恶臭特征污染物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排放限值要求。 符合 监测监控水平 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排放口安装CEMS(PM、NMHC),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均小于2kg/h,无主要排放口,无需安装CEMS(PM、NMHC)。 符合 环境管理水平 1、环保档案齐全:①环评批复文件;②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③竣工验收文件;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⑤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 2、台账记录:①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②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除尘滤料更换量和时间、燃烧室温度、活性炭更换量和时间等);③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等);④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⑤燃料消耗记录。 3、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 1、企业环保档案齐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本项目相关环保档案; 2、企业台账记录齐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补充本项目相关台账记录; 3、企业已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 符合 运输方式 1、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 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二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1、项目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 2、项目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国二级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符合 运输监管 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企业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符合 表1-10 本项目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序号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按照“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必须事先就该项目可能对当地及相关地区生态产生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规定,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工作,我厅已将全省沙区范围数据添加至“三线一单”数据平台,供市县环评审批和监管部门在环评文件审批和技术复核工作中查询使用。 经与河北省“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相对照,本项目选址不属于沙区范围。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选址不属于沙区范围,本项目选址与河北省“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中沙区范围相对位置见附图。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A2栋,法人代表季瑞,主要产品为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2022年5月委托河北月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2年6月20日通过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衡行审字第2022XM010-00092号;该项目于2024年11月9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取得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1131122MA0FPQL95P001Z,有效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8年6月19日。现因市场需求,企业决定利用现有车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该项目于2025年10月22日取得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备案信息,备案编号为:武数政备字[2025]210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291—其他”和“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项目; (2)建设单位: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 (5)建设地点与周边关系: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37°46′24.573″,东经:115°51′39.657″,项目西侧、北侧为河北佰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东侧为河北广兴过滤技术有限公司,南侧为衡水明兴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距离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北侧330m处的白石槽村。 (6)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利用现有车间1500平方米,新增密炼中心、开炼机、胶片冷却机、拼接机、自动成型机、模压硫化站、护套成型机、磨背机、自动切割机、模压成型机、燃气锅炉、模具激光清理机、裁筒机等设备共计177台(套),工艺流程:原料→密炼→压延→拼接→成型→硫化→磨削→切割→检验→成品;项目建成后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现有工程劳动定员50人,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年工作时间为7200h。本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扩建项目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根据生产需要确定昼间或夜间生产。 3、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主要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表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内容 备注 1 主体工程 密炼车间 现有工程密炼中心位于密炼车间南部和东部,钢结构,4F,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积4400m2。 本项目混炼区位于密炼车间西侧,钢结构,1F,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360m2,利用现有密炼车间新建密炼、开炼及胶片冷却设备。 依托现有车间 V带成型硫化车间 钢结构,1F,占地面积14400m2,建筑面积14400m2。利用现有V带成型硫化车间新建拼接机、自动成型机、模压硫化站、护套成型机、磨背机、自动切割机、模压成型机、模具激光清理机、裁筒机等设备。 依托现有车间 2 辅助工程 锅炉房 位于密炼车间西北侧,钢结构,1F,占地面积200m2,建筑面积200m2。利用现有锅炉房新建燃气锅炉。 依托现有锅炉房 原料区 位于密炼车间西南侧,钢结构,1F,占地面积920m2,建筑面积920m2。主要用于储存原辅料。 依托现有 成品区 位于密炼车间中部北侧,钢结构,1F,占地面积820m2,建筑面积820m2。主要用于成品储存。 依托现有 危废间 位于厂区东南角,钢结构,1F,占地面积50m2,建筑面积50m2。主要用于暂存危险废物。 依托现有 一般固废间 依托现有一般固废间,密炼车间南侧,占地面积30m2,主要为暂存一般固体废物 依托现有 3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 依托现有管网 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 依托现有电网 供热 本项目硫化工序用热采用新建燃气锅炉供热,其他生产工序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冬季采暖采用空调。 新建燃气锅炉 供气 本项目用天然气由园区供气管网提供。 依托现有供气管网 4 环保工程 废气 密炼中心大料配料工序负压作业,小料配料工序密闭作业,称量配料的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直接进入30m高DA001排气筒(与塑炼、混炼、开炼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塑炼、混炼(密炼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1#”处理后直接进入30m高DA001排气筒(与配料、称量、开炼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开炼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1#”处理后直接进入30m高DA001排气筒(与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压延、硫化、打标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2#”(依托现有)处理,之后通过30m高DA002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磨削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3#(新增)处理,之后通过30m高DA002排气筒(与压延、硫化、打标工序共用一根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 燃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30m高DA003排气筒(与现有工程燃气锅炉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 新增设备新增集气罩,磨削工序新增布袋除尘器,新上燃气锅炉新增低氮燃烧器,其他治理措施及排气筒依托现有 废水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依托现有化粪池 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新增 固废 废包装袋、滤胶杂质、橡胶碎屑、橡胶下脚料、废热转印纸、不合格品、磨削工序除尘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厂家回收利用;密炼中心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混炼工序;废催化剂更换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依托现有储存设施 4、主要产品及产能 项目建成后年扩建2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 表2-2 本项目完成后全厂产品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现有工程产量 本项目产量 本项目完成后全厂产量 备注 1 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 万条/a 9000 2000 11000 -- 5、生产设备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下表。 表2-3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 单位 设备数量 备注 现有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1 135E型上辅机 MH-SFJ-135 套 1 0 1 不变 2 自动配小料系统 -- 套 1 0 1 不变 3 密炼机(密炼中心) GE-135 台 1 0 1 不变 4 GE-150 台 0 2 2 新增 5 开炼机 -- 台 3 2 5 新增2台开炼机 6 胶片冷却机 XPL-600 台 1 1 2 新增1台胶片冷却机 7 滤胶机 XJL-300×4.5D 台 2 0 2 不变 8 压延机 XY-3Fφ610 台 1 0 1 不变 9 拼接机 -- 台 1 4 5 新增4台拼接机 10 自动成型机 DCT-700 套 0 1 1 新增 11 模压硫化站 -- 套 56 130 186 新增130套模压硫化站 12 护套成型机 -- 台 0 1 1 新增 13 磨削机(磨背机) -- 台 0 2 2 新增 14 自动切割机 -- 台 5 3 8 新增3台自动切割机 15 模压成型机 DCT-2500 台 8 16 24 新增16台模压成型机 16 燃气锅炉 4t/h 台 1 2 3 新增2台燃气锅炉 17 模具激光清理机 -- 台 1 3 4 新增3台磨具激光清理机 18 裁筒机 -- 台 0 6 6 新增 19 脱模机 -- 台 0 2 2 新增 20 烫印机 -- 台 0 2 2 新增 合计 台/套 82 177 259 -- 注:现有工程135E型上辅机、自动配小料系统、密炼机、滤胶机、压延机等设备可满足本项目建成后的生产需求。 6、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2-4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原辅料名称 单位 原辅料用量 备注 现有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1 原辅料 天然橡胶 t/a 600 133.3 733.3 块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原料库内 2 顺丁橡胶 t/a 400 88.9 488.9 块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原料库内 3 氯丁橡胶 t/a 350 77.8 427.8 块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原料库内 4 丁苯橡胶 t/a 400 88.9 488.9 块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原料库内 5 白炭黑 t/a 130 28.9 158.9 粉状,袋装,1吨/袋,存放在原料库内 6 炭黑 t/a 520 115.6 635.6 粉状,袋装,1吨/袋,存放在原料库内 7 氧化锌 t/a 45 10 55 粉状,袋装,1吨/袋,存放在密炼中心小料配料间内 8 硬脂酸 t/a 20 4.4 24.4 片状,袋装,1吨/袋,存放在密炼中心小料配料间内 9 艾克姆预分散母胶粒 t/a 19.5 4.3 23.8 颗粒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密炼中心 10 促进剂TT t/a 6 1.3 7.3 粉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密炼中心小料配料间内 11 促进剂DM t/a 8 1.8 9.8 粉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密炼中心小料配料间内 12 防老剂RD t/a 4 0.9 4.9 粉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密炼中心小料配料间内 13 防老剂4010 t/a 10 2.2 12.2 粉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密炼中心小料配料间内 14 防焦剂CTP t/a 4 0.9 4.9 粉状,袋装,25kg/袋,存放在密炼中心小料配料间内 15 线绳 t/a 120 26.7 146.7 轴绕,存放在原料库内 16 浸胶布 t/a 80 17.8 97.8 轴绕,存放在原料库内 17 液压油 t/a 0.05 0.01 0.06 桶装,存放在原料库内 18 石蜡油 t/a 540 120 660 石蜡油储存在密炼中心的储罐内,厂区最大储存75t 19 热转印纸 t/a 0 0.04 0.04 存放在V带成型硫化车间内 20 能源 水 m3/a 5399.7 9149.4 14549.1 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 21 电 万kw·h/a 136 100 236 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 22 天然气 万m3/a 115 103.4 218.4 由园区供气管网提供 表2-5 原辅材料成分及性质一览表 名称 成分及性质 天然橡胶 由橡胶树采集胶乳制成,是异戊二烯的聚合物,具有很好的耐磨性、很高的弹性、扯断强度及伸长率。在空气中易老化,遇热变粘,在矿物油或汽油中易膨胀和溶解,耐碱但不耐强酸。优点:弹性好,耐酸碱。缺点:不耐热,不耐油(可耐植物油)是制作胶带、胶管、胶鞋的原料,常温常压下为固态,基本无味。 顺丁橡胶 是顺式1,4-聚丁二烯橡胶的,其为(C4H6)n,属。工业生产顺丁橡胶均采用溶液聚合的方法,原材料主要有单体丁二烯和溶剂,常用的溶剂脂肪烃、脂环烃、芳香烃和混合烃。辅助原材料有催化剂、防老剂和分散剂等。顺丁橡胶与天然橡胶和相比,具有弹性高、耐磨性好、耐寒性好、生热低、耐曲挠性和动态性能好等特点。主要缺点是抗湿滑性差,撕裂强度和拉伸强度低,冷流性大,加工性能稍差,必须和其他胶种并用。 氯丁橡胶 又称氯丁二烯橡胶,是氯丁二烯(即2-氯-1,3-丁二烯)为主要原料进行α -聚合生成的弹性体。氯丁橡胶的结晶性较强,自补强性能好,分子间作用力大,在外力作用下分子间不易产生滑脱。因此,该橡胶有与天然橡胶相接近的物理、力学性能,其纯胶硫化后的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甚至还高于天然橡胶,用炭黑补强的氯丁硫化胶,其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则接近于天然橡胶。其他方面的性能,如回弹性、抗撕裂性氯丁橡胶仅次于天然橡胶而优于一般合成橡胶,其耐磨性也接近于天然橡胶。 丁苯橡胶 丁苯橡胶是1,3-丁二烯和苯乙烯经共聚制得的弹性体。丁苯橡胶是合成橡胶的一种。丁苯橡胶是产量最大的通用合成橡胶,有乳聚丁苯橡胶、溶聚丁苯橡胶。丁苯生胶是浅黄褐色弹性固体,密度随苯乙烯含量的增加而变大,耐油性差,但介电性能较好;生胶抗拉强度只有20-35千克力/平方厘米,加入炭黑补强后,抗拉强度可达250-280千克力/平方厘米;其黏合性、弹性和形变发热量均不如天然橡胶,但耐磨性、耐自然老化性、耐水性、气密性等却优于天然橡胶,因此是一种综合性能较好的橡胶。丁苯橡胶是橡胶工业的骨干产品,它是合成橡胶第一大品种,综合性能良好,价格低,在多数场合可代替天然橡胶使用,主要用于轮胎工业,汽车部件、胶管、胶带、胶鞋、电线电缆以及其它橡胶制品。 白炭黑 白炭黑是白色粉末状X-射线无定形硅酸和硅酸盐产品的总称,主要是指沉淀、气相二氧化硅和超细二氧化硅凝胶,也包括粉末状合成硅酸铝和硅酸钙等。白炭黑是多孔性物质,其组成可用SiO2·nH2O表示,其中nH2O是以表面羟基的形式存在。能溶于苛性碱和,不溶于水、溶剂和酸(氢氟酸除外)。耐高温、不燃、无味、无嗅、具有很好的电绝缘性。 炭黑 炭黑是一种无定形碳。轻、松而极细的黑色粉末,表面积非常大,范围从10~3000m2/g,是含碳物质(煤、天然气、重油、燃料油等)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受热分解而得的产物。比重1.8-2.1。 氧化锌 氧化锌是锌的一种氧化物。难溶于水,可溶于酸和强碱。氧化锌是一种常用的化学添加剂,广泛地应用于塑料、硅酸盐制品、合成橡胶、润滑油、油漆涂料、药膏、粘合剂、食品、电池、阻燃剂等产品的制作中。 氧化锌为白色粉末,化学式为:ZnO,分子量为81,密度为5.606g/cm3,熔点1975℃,溶于酸、氢氧化钠、氯化铵,不溶于水、乙醇和氨水。主要用于橡胶或电缆工业作补强剂和活性剂,也作白色胶的着色剂和填充剂,在氯丁橡胶中用作硫化剂等。 硬脂酸 硬脂酸,即十八烷酸,分子式C18Hs6O2,由油脂水解生产,主要用于生产硬脂酸盐。硬脂酸在橡胶的合成和加工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硬脂酸是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和胶乳中广泛应用的硫化活性剂,也可用作增塑剂和软化剂。在生产合成橡胶过程中需加硬脂酸作乳化剂,在制造泡沫橡胶时,硬脂酸可作起泡剂,硬脂酸还可用作橡胶制品的脱模剂。 艾克姆预分散母胶粒 高分散性与稳定性:采用橡胶载体预分散技术,确保化学助剂均匀分散,避免吸潮和结块,同时降低废品率;其分子量分布均匀,室温下不粘团,便于配料和加工。优异的物理性能:力学性能:硫化后显著提升定伸率、拉伸强度和扯断伸长率,改善动态和静态力学性能。耐热性:适用于高温快速硫化体系,部分产品可耐高温1975℃,且硫化胶具有优异的耐热老化性能。环保与安全性:产品符合环保标准,不释放致癌性亚硝胺化合物。无毒无污染,易分散,适合自动称量,确保生产安全。多功能性:可单独使用或与硫磺、促进剂(如二硫代氨基甲酸盐、噻唑类)并用,适用于无硫硫化、半有效硫化及高温体系。在天然橡胶中可替代硬脂酸,减少应力松驰,提升抗硫化返原性。相容性与适用性:与不同类型橡胶(如EPDM、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具有良好的相容性,且不适用于氯丁胶及卤素化胶种。 促进剂TT 、、四甲基硫代过氧化二碳酸二酰、福美双、促进剂T、二硫化双(硫羰基二甲胺)、N,N’-四甲基二硫双硫羰胺、赛欧散。白色或灰白色结晶(由氯仿与乙醇重结晶)、无味,相对密度为1.29,熔点为146~148℃,燃点247℃。能溶于氯仿、、丙酮、苯,难溶于乙醇、乙醚,不溶于水、稀碱液、石油醚。能与氰化钾制得一硫化四甲基秋兰姆。在空气中稳定,不吸潮。有一定的毒性,对呼吸道皮肤有刺激作用,大鼠经口LD50865mg·kg-1。应避免吸入粉尘及与眼睛、皮肤接触。 促进剂DM 化学名称:二硫化二苯并噻唑,分子式C14H8N2S4,分子量为332.49,产品执行GB/T11407-2003的标准。外观为淡黄色针状结晶,熔点177-180℃,密度1.5g/cm³,闪点271℃,不溶于水、汽油、乙酸乙酯、汽油及碱,室温下微溶于苯、二氯甲烷、四氯化碳、丙酮等。 防老剂RD 化学名称为:2,2,4-三甲基-1,2-二氢化喹啉聚合体;2,2,4-三甲基-1,2-二氢喹啉聚合物;1,2-二氢-2,2,4-三甲基喹啉的均聚物;2,2,4-三甲基-1,2-二氢化喹啉。淡黄色至琥珀色粉末或薄片,无毒。密度1.08g/cm³;熔点72-94℃;沸点>315℃;水溶性<0.1g/100mLat 23℃,不溶于水,溶于苯、氯仿、丙酮及二硫化碳。微溶于石油经。 防老剂4010 纯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80.5℃,相对密度1.14,溶于油类、苯、四氯化碳、乙酸乙酯、二氯甲烷、氯仿、二硫化碳、丙酮和乙醇,难溶于汽油,不溶于水。主要用于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及胶乳的通用型优良防老剂,对臭氧、屈挠龟裂的防护性能特佳,也是热、氧、光等和一般老化的优良防老剂。常用于制造承受动态的静态应力较高的制品,如飞机和汽车轮胎、自行车外胎、电缆、胶管、胶带、胶辊及其他工业橡胶制品 防焦剂CTP 防焦剂CTP为:N-环己基硫代邻苯二甲酰亚胺,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易溶于苯、乙醚,丙酮和醋酸乙酯,溶于温热的正庚烷和四氯化碳中。微溶于汽油,不溶于煤油和水。化学式为:C14H15O2NS,分子量为261.34,熔点90-94℃,用于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能有效地防止胶料在加工过程中发生焦烧,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对于已经经受高热或有轻微焦烧的胶料具有复原作用。 表2-6 天然气成分表 成分 CO2 H2S N2 CH4 C2H6 C3H8 其他 含量/% 0.47 <0.002 0.97 96.23 1.77 0.30 0.258 7、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 给水:本项目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和锅炉软水制备用水,新鲜水用水总量为30.498m3/d(9149.4m3/a)。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生活用水量根据河北省《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 居民生活》(DB13/T 5450.1—2021),用水量按30m³/人·a,项目劳动定员为50人,则生活用水量为1500m3/a(5m3/d)。 本项目密炼车间和V带成型硫化车间各新增1个冷却循环水罐,用于设备冷却,冷却用水量为401.5m3/d,其中新鲜水补充量为1.5m3/d,循环水量为400m3/d; 锅炉软水制备采用离子交换法,4t/h锅炉用水量为4m3/h,2台4t/h锅炉用水量合计为192m3/d,蒸汽产生量为锅炉用水量的99%,2台锅炉的蒸汽产生量为190.08t/d,硫化工序蒸汽约9.09%挥发,其余蒸汽全部冷凝回用于锅炉用水,挥发量为17.278t/d,冷凝水量为172.802m3/d,锅炉纯水补充量为19.198m3/d,离子交换法制备软水,软水制备率为80%,则新鲜水用量为23.998m3/d。 排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为4.8m3/d,锅炉排水产生量为1.92m3/d,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废水产生量为4m3/d,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水和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图2-1 本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 现有工程: 给水:现有工程用水包括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职工生活用水量为5m3/d(1500m3/a);生产用水包括锅炉用水和设备冷却用水,设备冷却用水新鲜水补充量为1m3/d,循环水量为336m3/d。锅炉软水制备采用离子交换法,4t/h锅炉用水量为4m3/h,1台4t/h锅炉日用水量为96m3/d,蒸汽产生量为锅炉用水量的99%,锅炉的蒸汽产生量为95.04t/d,硫化工序蒸汽约9.09%挥发,其余蒸汽全部冷凝回用于锅炉用水,挥发量为8.639t/d,冷凝水量为86.401m3/d,锅炉纯水补充量为9.599m3/d,离子交换法制备软水,软水制备率为80%,则新鲜水用量为11.999m3/d。 排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为2.4m3/d,锅炉排水产生量为0.96m3/d,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4m3/d,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水和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图2-3 现有工程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给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用水包括包括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0m3/d;生产用水包括锅炉用水和设备冷却用水,设备冷却用水新鲜水补充量为2.5m3/d,循环水量为736m3/d。锅炉软水制备采用离子交换法,4t/h锅炉用水量为4m3/h,3台4t/h锅炉日用水量为288m3/d,,蒸汽产生量为锅炉用水量的99%,锅炉的蒸汽产生量为285.12t/d,硫化工序蒸汽约9.09%挥发,其余蒸汽全部冷凝回用于锅炉用水,挥发量为25.917t/d,冷凝水量为259.203m3/d,锅炉纯水补充量为28.797m3/d,离子交换法制备软水,软水制备率为80%,则新鲜水用量为35.997m3/d。 排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为7.2m3/d,锅炉排水产生量为2.88m3/d,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8m3/d,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水和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图2-3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d) 表2-7 本项目前后全厂给排水平衡表(单位m3/d) 本项目 序号 用水单元 总用水量 新鲜水 回用水量 循环水量 损耗量 废水产生量 排放去向 1 冷却用水 401.5 1.5 0 400 1.5 0 / 2 锅炉用水 196.8 23.998 172.802 0 17.278 6.72 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生活用水 5 5 0 0 1 4 4 合计 603.3 30.498 172.802 400 19.778 10.72 / 现有工程 序号 用水单元 总用水量 新鲜水 回用水量 循环水量 损耗量 废水产生量 排放去向 1 冷却用水 337 1 0 336 1 0 / 2 锅炉用水 98.4 11.999 86.401 0 8.639 3.36 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生活用水 5 5 0 0 1 4 4 合计 440.4 17.999 86.401 336 10.639 7.36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序号 用水单元 总用水量 新鲜水 回用水量 循环水量 损耗量 废水产生量 排放去向 1 冷却用水 738.5 2.5 0 736 2.5 0 / 2 锅炉用水 295.2 35.997 259.203 0 25.917 10.08 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生活用水 10 10 0 0 2 8 4 合计 1043.7 48.497 259.203 736 30.417 18.08 / (2)供电 现有工程用电量为136万kw·h/a,扩建项目新增用电量为100万kw·h/a,则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年用电量为236万kw·h/a,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可满足项目需求。 (3)供热 现有工程硫化工序供热采用1台4t/h燃气锅炉供热,本项目新增硫化工序供热采用新增的2台4t/h燃气锅炉供热,其他生产工序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冬季采暖采用空调,不建设燃煤锅炉,可满足项目需求。 (4)供气 现有工程天然气用量为115万m³/a,本项目新增2台4t/h燃气锅炉,本项目建成后3台燃气锅炉年有效生产时间均为2400h/a,新增天然气用量为103.4万m³/a,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天然气用量为218.4万m³/a,用气由园区供气管网提供,可满足项目需求。 所用天然气达到《天然气》(GB17820-2018)中的一类指标要求,要求如下: 表2-8 天然气质量要求 项目 一类 二类 高位发热量a,b/(MJ/m3) ≥ 34.0 31.4 总硫(以硫计)a/(mg/m3) ≤ 20 100 硫化氢a/(mg/m3) ≤ 6 20 二氧化碳摩尔分数/% ≤ 3.0 4.0 a 本标准中使用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b 高位发热量以干基计。 8、平面布置 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企业租赁河北佰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车间,与河北佰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河钢路厂区)共用1个大门,大门设置在河北佰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河钢路厂区)厂区北侧,本项目厂区位于河北佰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河钢路厂区)厂区东南部,V带成型硫化车间位于厂区北侧,成品库、锅炉房、原材料库、密炼中心建设在厂区南侧密炼车间内,锅炉房位于车间西北侧,原料区位于西南侧,成品区位于车间中部北侧,密炼中心位于车间南侧、东侧,危废间位于厂区东南角。整个厂区功能分区明确,生产管理方便,总平面布置合理,具体布置见附图。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施工期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无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是设备运输、装卸及安装过程产生的粉尘,施工人员盥洗废水,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设备安装、运输噪声。 (1)施工扬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设备装卸及安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等; (2)施工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的运输噪声; (3)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4)施工固废:主要为施工下脚料和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主要建设生产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产品工艺如下: 图2-4 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生产工艺及产排污节点图 现有工程密炼中心为4层。现有工程密炼机位于一层与二层中间,小料配料间位于二层,上辅机系统位于三层,大料料仓位于四层。本项目密炼机、开炼机、胶片冷却机位于一层。 (1)配料称量:本项目配料称量工序利用现有工程设备,可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需求,大料(炭黑、钙粉、氧化锌、硬脂酸)为吨包储存,用叉车上料至料仓落料口,落料过程密闭,不会产生粉尘;小料(促进剂TT、促进剂DM、防老剂RD、防老剂4010、防焦剂CTP、艾克姆预分散母胶粒)为袋装储存,人工将小料放置在小料储存罐上方的落料口,落料过程密闭,不会产生粉尘。小料(促进剂TT、促进剂DM、防老剂RD、防老剂4010、防焦剂CTP、艾克姆预分散母胶粒)设置自动称量配料系统,按生产配方进行自动称量配料,称量后装入专用的小袋中。大料(炭黑、钙粉、氧化锌、硬脂酸)存储于四楼各自的大料料仓内,在重力作用下进入到三楼上辅机内,员工按生产产品配方输入上辅机电脑上,并设置温度、时间等工艺参数,上辅机称料配料系统形成自动称量配料过程。大料、小料加入后,根据比例在塑炼工序加入石蜡油。计量配料工序整体属于密闭环境,通过采取料仓负压作业,并由风机将配料粉尘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称量配料产生的废气G1;固体废物废包装袋S1。 (2)塑炼:本项目塑炼工序利用现有工程设备,可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需求,使用密炼机对天然橡胶进行机械法塑炼。天然橡胶置于密炼机中,两转子相对回转,将来自加料口的物料夹住带入辊缝,收到转子的挤压和剪切,穿过轮缝后碰到下顶栓尖棱被分成两部分,分别沿前后室壁与转子之间缝隙再回到轮隙上方。在室温(<50℃)下反复受到机械力的作用,使分子链断裂,与此同时断裂后的大分子自由基在空气氧化作用下,发生一系列力学与化学反应,最后达成降解。天然橡胶从原先高韧高弹性变成柔软可塑性,满足混炼的要求。在绕转子流动的一周中,物料处处受到剪切和摩擦作用,使胶料的温度急剧上升,粘度降低。密炼机配备间接水冷循环系统,使胶料温度控制在80~100℃,塑炼时间约为5~6min。 此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天然橡胶塑炼时产生的废气G2;密炼机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N1。 (3)混炼:本项目使用现有工程密炼机(可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需求)及本项目密炼机和开炼机对橡胶进行混炼。以塑炼后的橡胶、顺丁橡胶、氯丁橡胶和丁苯橡胶为主要原料,将称量好的白炭黑、炭黑、硬脂酸、氧化锌通过上辅机系统自动进入密炼机(现有工程设备)进行混炼,以现有工程密炼机混炼后的胶料为主要原料,防老剂RD、防老剂4010、防焦剂CTP、促进剂TT、促进剂DM、艾克姆预分散母胶粒称量装袋后人工带袋投入到密炼机(本项目设备)内。根据密炼机混炼工艺流程:温度115℃,时间13~15min,并测定胶料温度不得超过设定温度,在密炼过程中,密炼机投料口封闭。胶料经密炼机混炼后送入本项目开炼机混炼,开炼机内进行翻胶爬架,本项目选用的开炼机配备温度探头,可严格控制温度,且轮温在辗筒内冷却循环水作用下控制在80℃左右,胶料温度控制在60~70℃之间,混炼时间约为18~20min,混炼完毕后通过现有工程滤胶机过滤橡胶内的杂质,过滤完成后通过胶片冷却机冷却进入压延机。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混炼废气G3、密炼机和开炼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N2以及滤胶杂质S2。 (4)压延:本项目压延工序利用现有工程设备,可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需求,将混炼好后的胶送入到压延机,胶料反复通过压延机两辊间滚动的剪切力将上一工序加工的料胶进一步混炼均匀并压延成片状。压延温度约60℃,通过压延机滚动产生的热量加热,不需单独加热。此过程亦采用冷却水进行隔套冷却,不断地向前移送,出片时间约3min,最终压出胶料出片。 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压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4以及压延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N3。 拼接:通过利用胶片的粘结性通过拼接机将胶片两端拼接成型。此工序为物理性操作,不涉及加热,不使用胶黏剂。 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拼接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N4。 (6)裁筒:利用裁筒机将拼接成型后的胶筒按照产品重量和形状要求,切割成预定尺寸和重量。裁筒过程中不加热无有机废气和粉尘产生。 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N5,橡胶下脚料S3。 (7)成型:本项目外购成品浸胶布进行成型,无打浆刷胶工艺,成型的主要步骤在自动成型机、护套成型机和模压成型机上完成,自动成型机完成绕线、贴胶,装模具外箍,具体成型工序如下: ①在模具上套上已经刷浆制成筒状的浸胶布; ②线绳在张力作用下,按照一定螺距进行缠绕,线在模具上得排列整齐,线与线之间间隔相等; ③将出片后的胶贴于绳的外周; ④装上模具外箍,拧紧外箍加压。 此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为自动成型机、护套成型机和模压成型机运行噪声N6。 (8)硫化:橡胶带硫化是一个由生胶变成熟胶的过程。生胶为类似粘土状可塑体,其中含有一定配比在混炼阶段加入的硫化剂。通过加热、加压条件下,生胶与硫化剂发生化学反应,由线性结构的大分子交联成为立体网状结构的大分子,并使胶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其他性能随之发生根本变化,这一过程称为硫化。 胶料硫化时,由于胶料中包含的水分蒸发以及所包含的空气释出,导致产生一种内压力,这种内压力使胶料产生气孔。为了防止这种现象产生,硫化时就必须施加大于胶料可能发生内压力的硫化压力。施加压力不仅能消除气泡,而且还能提高胶料的致密性,随着硫化的压力增大,胶料渗入布料的深度增大,因此提高了胶料与橡胶的密着力和制品的耐屈挠性。 项目设置模压硫化站进行硫化。硫化过程加热采用燃气锅炉加热,将蒸汽通入到模压硫化站内,将胶套内外压同时增至0.3~0.4Mpa,保持5min左右,使胶料受热后软化。硫化温度在160℃左右,硫化时间为25min左右,使得混炼胶内的添加剂在高温高压下和生胶发生化学反应,以达到传动带初步成型的过程。此工艺过程必须严格控制硫化时间,硫化温度以及硫化压力。本项目使用的硫化剂主要为艾克姆预分散母胶粒。 此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为锅炉废气G5、硫化废气G6,模压硫化站运行噪声N7、锅炉排水W1。 (9)脱模:硫化后冷却的模具,通过脱模机的液压系统驱动顶出机构,实现脱模。 此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为设备噪声N8。 (10)磨削:硫化完成后的传动带经磨削机进行多次带背磨削,达到相应标准即可。 此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磨削粉尘G7,磨削机运行噪声N9和橡胶碎屑S4。 (11)打标:橡胶产品通过烫印机进行打标,根据客户需要,外购已形成特定图案的热转印纸。首先将橡胶产品放在烫印机机轴上,然后把热转印纸放在橡胶产品表面上,再通过高温滚筒(190℃,电加热)压在热转印纸和橡胶产品上,使热转印纸上的图案油墨经热升华转移到橡胶产品上,从而实现精确复制。 此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为设备噪声N10、废热转印纸S5、打标废气G8。 (10)切割、检验:磨削完成后采用自动切割机进行切割分条,切割过程不会产生粉尘,经高低温交变试验箱、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耐臭氧试验机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此过程不涉及化学实验,对产品的耐热、耐寒、成分分析以及耐龟裂性进行检验。 此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为自动切割机运行噪声N11,橡胶下脚料S6、不合格品S7。 本项目使用模具需定期使用模具激光清理机进行清理维护,清理过程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2-9 本项目污染物的产生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类型 排污节点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 废气 G1 配料称量 颗粒物 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1# 30m高DA001排气筒(新增设备新增集气罩,治理措施依托现有工程) G2 塑炼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塑炼、混炼(密炼机)废气:集气罩(加软帘)+布袋除尘器2#+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1#;开炼机废气:集气罩(加软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1# G3 混炼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G4 压延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集气罩(加软帘)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2#+30m高DA002排气筒(新增设备新增集气罩,治理措施依托现有工程) G6 硫化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 集气罩(加软帘) G8 打标 非甲烷总烃 集气罩(加软帘) G5 燃气锅炉 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 低氮燃烧器(新增)+30m高DA003排气筒(依托现有工程排气筒) G7 磨削 颗粒物 集气罩(加软帘)+布袋除尘器3#+30m高DA002排气筒(根据实际情况新增风机和布袋除尘器,排气筒依托现有,与压延、硫化、打标工序共用一根排气筒) -- 激光清理烟尘 颗粒物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依托现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 -- 设备冷却 SS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W1 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 COD、SS、BOD5、氨氮 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 噪声 N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泵类、风机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废 S1 称量配料 废包装袋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S2 混炼 滤胶杂质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S4 磨削 橡胶碎屑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S3 裁筒 橡胶下脚料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S6 切割 S5 打标 废热转印纸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S7 检验 不合格品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软水制备 废树脂 厂家回收利用 废气治理 磨削工序除尘灰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密炼中心布袋除尘器除尘灰 回用于混炼工序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除尘灰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催化剂 更换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产设备 废液压油 废油桶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1、环保手续情况 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位于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A2栋,法人代表季瑞,主要产品为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2022年5月委托河北月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条高品质合成橡胶传动带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2年6月20日通过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衡行审字第2022XM010-00092号;该项目于2024年11月9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取得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1131122MA0FPQL95P001Z,有效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8年6月19日。 2、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及《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验收检验检验报告》(WJ24092006、WJ24102602)(工况为100%),并结合现场调查,对现有工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分析。 (1)废气 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产生废气的工序主要为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压延、硫化、燃气锅炉和激光清理工序,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SO2、NOX、烟气黑度。 ①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废气排气筒DA001 密炼中心大料配料工序负压作业,小料配料工序密闭作业,称量配料的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直接进入30m高DA001排气筒(与塑炼、混炼、开炼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塑炼、混炼(密炼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直接进入30m高DA001排气筒(与配料、称量、开炼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开炼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直接进入30m高DA001排气筒(与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根据检测报告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08mg/m3,去除效率90-91%,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的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3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要求。 ②压延、硫化工序废气排气筒DA002 压延和硫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根据检测报告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2mg/m3,去除效率90-92%,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6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549(无量纲),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标准,去除效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要求; ③燃气锅炉排气筒DA003 燃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3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根据检测报告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烟气黑度<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④无组织废气 激光清理工序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根据《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验收检验检验报告》(WJ24092006、WJ24102602),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77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4(无量纲),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8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5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生产车间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6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4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 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124t/a;NOX:0.620t/a;颗粒物:0.18t/a、非甲烷总烃:0.1157t/a、硫化氢:0.0036t/a。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021t/a;NOX:0.372t/a;颗粒物:0.097t/a、非甲烷总烃:0.110t/a、硫化氢:0.0016t/a;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可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表2-10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排放浓度(mg/m3) 废气排放量(m3/h) 工作时间(h/a) 年排放量(t/a) DA001 颗粒物 2.40 11494 2400 0.066 非甲烷总烃 2.00 11544 2400 0.055 臭气浓度 630(无量纲) / 2400 / DA002 非甲烷总烃 2.11 10941 2400 0.055 硫化氢 0.06 10941 2400 0.0016 臭气浓度 549(无量纲) 22456 2400 / DA003 颗粒物 2.20 5958 2400 0.031 SO2 1.5(未检出,检出限一半) 5958 2400 0.021 NOX 26 5958 2400 0.372 烟气黑度 <1级 5958 2400 / 合计 颗粒物 0.097 非甲烷总烃 0.110 硫化氢 0.0016 臭气浓度 / 二氧化硫 0.021 氮氧化物 0.372 烟气黑度 / (2)废水 现有工程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锅炉软水制备浓水、锅炉定期排水和职工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最终进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根据《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验收检验检验报告》(WJ24092006)可知,废水排放浓度分别为:pH:7.6(无量纲)(水温24.1℃);化学需氧量:9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5.0mg/L;氨氮:9.18mg/L;SS:69mg/L;废水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现有工程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设备安装在车间厂房内部,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措施。根据《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验收检验检验报告》(WJ24092006),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橡胶下脚料、不合格品、滤胶杂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密炼中心除尘灰、废树脂、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 表2-11 现有工程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污染工序 固废名称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储存方式 称量配料 废包装袋 0.13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间 切割工序 橡胶下脚料 1.5 检验工序 橡胶不合格品 5.4 滤胶机 滤胶杂质 0.6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除尘灰 0.041 密炼中心 除尘灰 2.177 回用于混炼工序 密炼中心 软水制备 废树脂 0.5t/次 厂家回收 不储存,更换时厂家回收 催化燃烧装置 废催化剂 0.038t/次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不储存,更换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 废活性炭 5.56t/次 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废间 生产设备 废液压油 0.05 废油桶 0.005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7.5 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垃圾桶 3、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环评报告、批复及交易总量等资料可知,企业废气废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124t/a;NOX:0.620t/a;颗粒物:0.18t/a、非甲烷总烃:0.1157t/a、硫化氢:0.0036t/a。 4、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完整履行了环评、排污许可、验收手续并定期开展检测,根据现有工程检测报告,现有工程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根据现场踏勘,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防腐防渗措施较为完善,本项目现有工程不存在其他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大气环境 ①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4年《衡水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4年全年开展空气质量日报366天,优良天数平均为24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7.2%,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7天。主要污染物PM2.5、O3,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O3为首要污染物天数为164天,占比44.8%,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为87天,占比23.8%。综合空气质量指数4.22。 根据2024年《衡水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PM10、PM2.5、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66μg/m3、29μg/m3、7μg/m3、32μg/m3;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2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63μg/m3。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7 60 11.7 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 -- 150 -- --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2 40 80 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 -- 80 -- --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9 35 82.9 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 -- 75 -- --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66 70 94.3 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 -- 150 -- -- CO 百分位数日平均 1200 4000 30 达标 O3 百分位数日平均 163 160 101.9 超标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本项目所在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除O3外,其余PM2.5、PM10、SO2、NO2、CO五项污染物全部达标,故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②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TSP、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引用《河北长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CFJC[2023]0486号 环境质量现状检测的数据,监测时间为2023年4月08日至4月11日,监测点位为小里台村。监测点位位于项目东侧1950m。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数据的时效性均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监测公司河北春风检测有限公司具有CMA监测资质认证,具备监测资格。因此,监测数据有效。监测数据如下所示: 表3-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监测点 监测点坐标 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mg/m3) 监测浓度范围/(mg/m3) 超标率/% 达标 情况 E N 小里台村 115.884571 37.771719 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 2 0.52-0.59 0 达标 TSP 日平均 0.3 0.240-0.257 0 达标 根据上表可知,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要求,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西侧1710m的滏东排河。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衡水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水质现状为Ⅲ类、Ⅳ类和Ⅴ类,轻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3、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A2栋,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A2栋,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扩建,无新增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不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无电磁辐射影响。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已采取完善的防渗措施,正常状态下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A2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及本项目周边环境特征,将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作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包括:白石槽村。 2、声环境 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故不设地下水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16号中德产业园A2栋,项目周围无生态敏感目标,故不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人) 环境功能区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白石槽村 115°52′7.220″ 37°46′48.150″ 居住区 居民 二类 北 340m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施工期 1、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即监测点PM10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浓度限值(µg/m3)≤80,当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值大于150µg/m3时,以150µg/m3计,达标判定依据(次/天)≤2。 2、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3、施工期建筑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管理要求。 运营期: 1、废气排放标准: 有组织:DA001称量配料、塑炼、混炼工序废气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DA002压延、硫化、打标、磨削工序废气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DA003燃气锅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标准,同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下表: 表3-4 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污染因子 浓度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执行标准 DA001称量配料、塑炼、混炼工序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 12(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 30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的要求 非甲烷总烃 10(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 臭气浓度 15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排放标准 DA002压延、硫化、打标、磨削工序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 12 30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 10(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 硫化氢 1.3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臭气浓度 15000(无量纲) DA003燃气锅炉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 5 30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SO2 10 NOX 50 烟气黑度 ≤1级 厂界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1.0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 4.0 硫化氢 0.0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任意一次浓度值:10.0 注:经现场调查,项目密炼中心为项目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密炼中心高约为27m,排气筒DA001、DA002和DA003均为30m高,满足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3-5 废水排放标准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 本项目执行标准 1 pH值 —— 6~9 6~9 6~9 2 COD mg/L 300 70 70 3 SS mg/L 150 40 40 4 BOD5 mg/L 100 20 20 5 NH3-N mg/L 30 10 10 6 基准排水量 m3/t胶 -- 4 4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生活垃圾处理的要求。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原河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核定。本项目其他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预测排放量进行核算。 (1)废水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在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时,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已按照其满负荷运行给出了总量指标,即污水处理厂分配指标中已包含其所有受纳水源的排污指标,因此不再针对本项目分配总量指标。即COD:0t/a;氨氮:0t/a。 (2)废气 1)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现有环评及批复、交易总量等资料可知,企业废气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24t/a;NOx:0.620t/a;颗粒物:0.18t/a;非甲烷总烃:0.1157t/a;硫化氢:0.0036t/a。 2)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设有天然气锅炉,生产过程产生SO2和NOx;本项目建成后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 表3-6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项目 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排气量 (m3/h) 运行时间 (h/a) 污染物年排放量(t/a) 标准值计算 DA001 颗粒物 12 20544 2400 0.592 非甲烷总烃 10 20544 2400 0.493 DA002 颗粒物 12 23185 2400 0.668 非甲烷总烃 10 23185 2400 0.556 硫化氢 0.33kg/h 23185 2400 0.792 DA003 颗粒物 5 9806 2400 0.118 SO2 10 9806 2400 0.235 NOX 50 9806 2400 1.177 预测值计算 DA001 颗粒物 2.655 20544 2400 0.131 非甲烷总烃 1.730 20544 2400 0.085 DA002 颗粒物 0.541 23185 2400 0.030 非甲烷总烃 0.983 23185 2400 0.055 硫化氢 0.034 23185 2400 0.002 DA003 颗粒物 4.176 9806 2400 0.098 SO2 3.712 9806 2400 0.087 NOX 28.120 9806 2400 0.662 核算公式 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气量(m3/h)×生产时间(h/a)/109 核算结果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标准值计算为:SO2:0.235t/a;NOx:1.177t/a;颗粒物:1.378t/a;非甲烷总烃:1.049t/a;硫化氢:0.792t/a。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预测值计算为:SO2:0.087t/a;NOx:0.662t/a;颗粒物:0.259t/a;非甲烷总烃:0.140t/a;硫化氢:0.002t/a 综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标准值,其他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预测值,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235t/a;NOx:1.177t/a;颗粒物:0.259t/a;非甲烷总烃:0.140t/a;硫化氢:0.002t/a。 3)以新带老消减量 本项目治理措施和排气筒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次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均按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则本项目以新带老消减量为现有工程排放总量,即以新带老消减量为SO2:0.021t/a;NOX:0.372t/a;颗粒物:0.097t/a、非甲烷总烃:0.110t/a、硫化氢:0.0016t/a。 4)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 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24t/a;NOx:0.620t/a;颗粒物:0.18t/a;非甲烷总烃:0.1157t/a;硫化氢:0.0036t/a。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为:SO2:0.235t/a;NOx:1.177t/a;颗粒物:0.259t/a;非甲烷总烃:0.140t/a;硫化氢:0.002t/a。其中硫化氢未突破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故建议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235t/a;NOx:1.177t/a;颗粒物:0.259t/a;非甲烷总烃:0.140t/a;硫化氢:0.0036t/a。 与现有工程相比本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需增加量为:SO2:+0.111t/a;NOx:+0.557t/a;颗粒物:+0.079t/a;非甲烷总烃:+0.0243t/a。 本项目前后污染物排放量变化“三本账” 表3-7 本项目前后污染物排放量三本账一览表 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排放量 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 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 本项目排放量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 变化量 废气 SO2 0.021 0.124 0.021 0.235 0.235 +0.214 NOx 0.372 0.620 0.372 1.177 1.177 +0.805 颗粒物 0.079 0.18 0.079 0.259 0.259 +0.180 非甲烷总烃 0.110 0.1157 0.110 0.140 0.140 +0.030 硫化氢 0.0016 0.0036 0.0016 0.002 0.002 +0.0004 注:现有工程废气排放量数据来源于《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验收检验检验报告》(WJ24092006、WJ2410260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生产车间的设备运输、装卸及安装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生产车间的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设备安装、运输噪声。 1、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设备运输、装卸及安装过程产生的扬尘。本次环评要求企业加强道路清扫及洒水抑尘。 通过以上措施治理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厂界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扬尘排放限值要求。总之,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以上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施工废水影响分析 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厂区已设置化粪池,且施工期持续时间相对较短,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包括生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废气净化设施等的安装与调试,施工期间噪声影响主要来自各设备运输、安装及调试噪声,各种噪声设备禁止夜间作业,控制运输车辆速度,尽量减小由于施工而给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且施工期持续时间相对较短,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5253-2025)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施工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加强管理,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1正常工况下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压延、硫化、打标、磨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 (1)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废气(DA001):密炼中心大料配料工序负压作业,小料配料工序密闭作业,称量配料的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直接进入30m高DA001排气筒(与塑炼、混炼、开炼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塑炼、混炼(密炼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1#”处理后直接进入30m高DA001排气筒(与配料、称量、开炼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开炼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1#”处理后直接进入30m高DA001排气筒(与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新增设备新增集气罩,治理措施依托现有工程。集气管道收集效率为100%,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8%,“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90%,本项目建成后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年工作时间为2400h。本次对全厂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废气进行重新核算,现有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监测数据仅做达标分析。 本项目称量配料工序依托现有工程,仅新增设备需新设集气罩(加软帘),本项目新设集气罩6个,集气罩尺寸需根据设备的实际大小进行设置,本评价均按罩口边长为0.6m进行计算,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中有关公式计算风机风量如下:上部伞形罩三侧有围挡,风量计算公式为: Q=WHVx 式中:Q:排气量,m3/s; W:为罩口长度,m; H:为污染源至罩口的距离,m,本项目取0.4m; Vx:罩口处空气的吸入速度,m/s,0.25~2.5m/s(项目取1.5m/s) 经计算,本项目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新增废气量为7776m3/h,考虑风机引风过程会有损耗,故本项目新增风量设置为9000m3/h。根据《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有限公司验收检验检验报告》(WJ24102602)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现有工程废气量为11544m3/h,则本项目建成后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合计废气量为20544m3/h,现有工程风机为变频风机最大流量为82620m3/h,可满足本项目建成后需求。 ①颗粒物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颗粒物排放情况: 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手册—一般逸散尘排放因子,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按粉状原料总量的0.1%计。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称量配料工序粉料用量为888.6t/a,则颗粒物产生量为0.889t/a。混炼工序颗粒物的产生量根据《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的排放系数》(橡胶工业—张芝兰),颗粒物的排放系数为925mg/kg胶,混炼工序共炼胶3次,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橡胶年用量2138.9t/a,则生产过程颗粒物产生量为5.955t/a。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颗粒物产生总量为6.844t/a,经收集后,有组织产生量为6.546t/a。产生速率为2.728kg/h,产生浓度为132.769mg/m3;经治理后有组织排放量为0.131t/a,排放速率为0.055kg/h,排放浓度为2.655mg/m3。按照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料进行折算,项目混炼工序共炼胶3次,加工的胶料共计6416.7t/a,则基准排气量12833400m3/a,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年工作时间为2400h,基准废气排气量为5347.25m3/h。本项目建成后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风量为20544m3/h,大约是基准排气量的3.8倍,因此需将颗粒物浓度换算为基准排气量下排放浓度,并以此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则换算后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0.089mg/m³,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298t/a,排放速率为0.124kg/h,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标准。 ②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非甲烷总烃排放情况: 根据《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的排放系数》(橡胶工业—张芝兰),塑炼、混炼工序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140mg/kg胶。塑炼、混炼工序共炼胶3次,本项目建成后橡胶年用量2138.9t/a,则生产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898t/a。经收集后,有组织产生量为0.853t/a,产生速率为0.355kg/h,产生浓度为17.302mg/m3;经治理后有组织排放量为0.085t/a,排放速率为0.036kg/h,排放浓度为1.730mg/m3。按照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料进行折算,项目塑炼混炼工序共炼胶3次,加工的胶料共计6416.7t/a,则基准排气量12833400m3/a,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年工作时间为2400h,基准废气排气量为5347.25m3/h。本项目建成后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风量为20544m3/h,大约是基准排气量的3.8倍,因此需将非甲烷总烃浓度换算为基准排气量下排放浓度,并以此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则换算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6.574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要求。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45t/a,排放速率为0.019kg/h,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标准。 ③臭气浓度 本项目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生产过程中有一定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本项目所用原料与现有工程相同,生产工艺与现有工程相同,废气治理措施与现有工程一致,根据现有工程检测报告,现有工程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为630(无量纲),类比现有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配料称量、塑炼、混炼工序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小于1500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小于2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压延、硫化、打标、磨削工序废气(DA002):本项目压延、硫化、打标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2#”(依托现有)处理,之后通过30m高DA002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磨削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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