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港湾街道网格外包服务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GZJLCG-GZ-2024103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14:12:5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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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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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港湾街道网格外包服务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ZJLCG-GZ-20241030 二、合同名称 港湾街道网格外包服务 三、项目编号 GZJLCG-GZ-20241030 四、项目名称 港湾街道网格外包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33号 联系方式:020-39396826 供应商(乙方): 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13楼1304-1房 联系方式:153621204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港湾街道网格外包服务 1(项) 36,498,000.00 36,498,000.00 合同金额: 36,498,000.00元,大写金额:叁仟陆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5日至2026年08月14日 履约地点:南沙区港湾街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 2024年08月13日 合同编号:NSHRD-WB-2024-137港湾街道网格外包服务合同项目编号:GZJLCG-GZ-20241030项目名称:港湾街道网格外包服务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电话:020-3939682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33号乙方: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20-39391869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13楼1304-1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府采购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名称:港湾街道网格外包服务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36,498,000.00)。2.合同金额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费、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和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乙方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合同价款中,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三、服务需求1(一)服务目的通过该项目,在过往“能够在属地管理的范围内主动排查、发现和及时处理问题,加强政府对城市的管理和管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网格员服务力量,力求打造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以促使深入推动网格服务规范化、工作流程化、管理便捷化,为建成智慧网格铺垫,为建设高水平南沙市域管理添砖加瓦。(二)服务内容1.工作内容(1)协助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积极做好网格内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2)协助采集信息,了解掌握居民基本情况、社情动态以及困难群体、特殊群体、重点人员等情况。(3)协助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进行住户调查、信息采集,开具婚前、孕前、产前检查券,疫苗资料信息核对补充等工作,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相关优质服务。(4)协助发现并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协助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5)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和协助消除隐患。(6)协助对困难群体进行摸底调查,及做好低保、救助、老龄等帮扶服务工作。2(7)协助掌握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状况,协助做好再就业、社会保险以及退管人员管理等工作。(8)协助对网格内的违法建筑建设、环境卫生建设、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监督。(9)协助按照相关规定为社区居民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办好各类代办服务。(10)做好网格事件上报工作,对无法自行处置的网格事件,及时上报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并对事件办理结果进行核查。(11)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2.巡查方式(1)针对南沙区港湾街道行政区域,协助全面开展城乡社区网格巡查工作:巡查分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网格员需每日对网格进行巡查走访,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录入网格化系统并上传信息。专项巡查按照相关主管业务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巡查任务。(2)网格巡查工作无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以互助组形式上门完成信息采集等工作,具体安排由社区网格化工作站站长负责协调。3.巡查内容(1)协助对网格内房屋(出租屋)和人员(户籍、流3动人员)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进行巡查,及时更新相关信息。(2)协助对网格内企业、学校、工地、道路、路灯、景区指示标志、自来水、排污管道、通信及电力井盖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巡查,掌握网格内各类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上报。(3)协助不定期对网格内环境卫生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历史建筑等重点作业区域及文物场所进行重点巡查。(4)协助定期与网格内的党员、群众、社工、义工及居民小组长进行联系对接,及时掌握网格内孤寡独居老人、残疾患者和重点监控对象的情况。(5)协助完成其它交办事项。4.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三)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甲方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服务要求的服务团队,同时需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团队人员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2)40周岁或以下;4(3)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4)身体健康(体检及格),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提出增加或减少服务团队成员的类别、数量,且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服务的具体要求,以及服务团队人员的素质要求;乙方应投入与服务相匹配的、具备服务所需要的技能素质或上岗资格的服务团队人员,服务团队人员需经乙方考核通过且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四、验收要求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向乙方提出纠正;2.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需要对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时间作相应调整的,乙方及其配置的服务团队成员须接受相应调整。如调整超出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的,双方另行协商超出部分的收费事宜;3.甲方可根据外包业务要求、标准,向乙方提供所制订的服务团队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考核依据、建议和意见;4.乙方配置的服务团队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送伤者就医并及时通知乙方;5.甲方按协议支付业务外包服务费给乙方;56.保守在合作过程所获得的及可能所获得的乙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协议内容。五、保密要求1.乙方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2.乙方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甲方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3.乙方对于服务期间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六、服务要求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止。七、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宜;6(2)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3)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4)协助乙方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5)依照约定的标准及期限,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2.乙方权利义务(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2)在服务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移交有关档案资料。(4)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业务。(5)乙方日常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根据甲方的需求配备足够的人员,乙方对服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监督,乙方必须承诺服务期间,所有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与乙方的双重管理,乙方更换服务人员前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服从安排的人员。(6)乙方必须做好所派驻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其人员的安全,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7事故(包括自身或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的,甲方应每日按逾期未付金额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逾期未付金额的5%。2.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或者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每发生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发生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应按合同款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服务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出现如下情形时,计一次违约,甲方可按本条第2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岗位空缺,经甲方提醒未能在【7】日内补充服务人员的;(2)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有群众对乙方人员进行投诉,经甲方核实投诉事实存在,一个月内累计3次的;8(3)其他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或者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2.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提供服务,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且双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方损失承担责任。十、付款方式(一)本项目分五期进行支付: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办理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38%,即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陆万玖仟贰佰肆拾元整(¥13,869,240.00);2.于2025年4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16%,即人民币伍佰捌拾叁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5,839,680.00);3.于2025年9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16%,即人民币伍佰捌拾叁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5,839,680.00);94.于2026年3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20%,即人民币柒佰贰拾玖万玖仟陆佰元整(¥7,299,600.00);5.本项目服务期结束30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即人民币叁佰陆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3,649,800.00)。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交等额的正式发票。如乙方有被扣罚款项,按扣款后余额划拨。以上费用包括人员、办公、服务以及因项目开展而产生的经费。(二)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三)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乙方理解并确认,如出现当期财政预算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期应付总额时,乙方同意未足额支付部分的费用顺延至下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以此类推。原则上,支付金额应能覆盖乙方顺利开展项目所需的支出。同时,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四)乙方的收款账户如下:10开户名称: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虫国银行广州南沙科技园区支行银行账号:712072243063十一、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因处理纠纷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担保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11分或全部转让其基于本合同享有的债权。十四、合同生效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一式捌份,其中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见日期:2024年8月13日乙方(盖章):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本曼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13日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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