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恩泽医院站商铺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5ZJ1012575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5-30 06:58:2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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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台州台中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预算金额7.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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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恩泽医院站商铺五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恩泽医院站商铺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GL2025ZJ1012575 转让方名称 台州台中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7.9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5-30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6-13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恩泽医院站商铺五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 7.9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5-30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6-13 资产属性 A17001 标的所在地区 路桥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 是否捆绑转让 否 转让说明事项 无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1、履约保证金:成交总租金的10%。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9、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用途限定,擅自改变用途视为根本性违约。10、承租方使用、改造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消防安全,,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出租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消防安全,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租赁期内,该点位及所属设施的日常清理、维护修理等均由承租方负责,自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11、合同期满或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按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承租方延期交房的按延期天数支付双倍租金,且出租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装修的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一律不得拆除和损毁,擅自拆除或损毁的,应向出租方赔偿或修复,并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装修物恢复租赁物原状的,承租方应予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12、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台州台中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5、图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