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陈信明不良贷款债权的公告(第三次)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16:52:5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26.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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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陈信明不良贷款债权的公告(第三次)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洲支行(以下简称“我行”)将于2025年1月17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18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对陈信明享有的不良贷款债权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我行对陈信明享有的不良贷款债权及其担保等相关从权利(如有),具体如下: 债权情况:截至2024年12月20日,陈信明拖欠贷款本金1266843.01元,利息188695.27元,相关垫付费用53453.63元,债权合计1508991.91元。(具体数额以我行信贷业务系统计算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为准,债权转让基准日为公告当日); 担保情况:该不良贷款债权抵押物为陈信明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人民西路633号(路福鸿馨园)2栋3单元801房[权证号码: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057897号,建筑面积85.45㎡]。 担保人:周中祥、赵建群。 其他情况:仲裁已出裁决。 特别说明: 1.该标的资产其他已知或潜在的瑕疵或风险详见本公告、《竞买须知》及我行提供的资料等所披露信息或内容,意向竞买人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则视为已完全知悉并充分理解,且自愿承担一切投资风险,我行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2.该标的资产为现状转让,所涉及的各种前期欠费,以及转让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含本次竞买的平台交易服务费)、产权过户及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3.不良贷款债权项下的有关从合同、关联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合同等,如有)随债权一并转让,买受人将承担因债权及从合同、关联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二、信息披露期限及竞价规则 信息披露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17:00止,起拍价格:1263453.63元,保证金:152000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整其倍数。 三、重大事项披露 1.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可能存在破产、死亡、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债务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原债权文件。 2.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贷款债权金额与公告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协议附表中及公告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贷款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利息、罚息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借款人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可能不被司法支持的情形。 3.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情形,贷款债权可能事实上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转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4.转让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执行主体,或者在交割前已诉讼/仲裁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等情形。 5.涉诉贷款可能存在相关诉讼/仲裁、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相关应付未付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须承担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件、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7.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就受让债权的取得、经营、处置或其他事项,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仲裁方面。 8.债权及从权利存在其他潜在风险及瑕疵,或者转让方未发现或者披露的风险及瑕疵。 9.债权转让基准日前转让标的资产发生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数额的变化),受让方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转让标的资产发生的变化而请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0.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可能存在尚在建设、延期开工、延期竣工、无法竣工或无获得竣工证明情形; 11.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不存在、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或者转让标的项下土地的征用、土地使用的出让、划拔、抵债或取得可能与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或其他要求不一致; 12.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可能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13.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的承租人、承包人、承建商或其他第三方可能享有对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优先购买权或优先受偿权; 14.尚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的政府机构许可、批准、同意、登记、备案、验收、或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立项、规划、施工、人防、消防、地震、卫生、园林、绿化、建筑、环保、交通等事项相关手续); 15.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可能因市政基础设施欠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缺少或丧失使用价值; 16.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可能因任何事由遭受毁损,且该等毁损已经或尚未被修复; 17.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针对转让标的的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执行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18.转让标的项下抵押资产权属可能存在争议,抵押资产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 19.受让方资格可能存在国家有关规定的限制。 20、除前述各项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转让标的的价值或对受让方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转让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潜在瑕疵、缺陷或情形。 21.受让方在充分理解转让债权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并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减少。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中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财务状况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且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法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格条件,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标的资产: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标的资产涉及的债务人(含借款人、担保人及现/原债务企业管理人员等)以及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参与标的资产转让的转让方工作人员及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 3.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或其受让标的资产将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 特别提示: 意向竞买人须于竞价开始前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经我行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方可参加竞买。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竞买人主体文件[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明书);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良资产受让意向书及其附件(可向我行联系获取模板)等。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我行可单方宣布该竞价无效,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时间与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止,联系电话:黄经理,13726226401,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凤凰北路1030号、1038号第一层、第二层。 我行仅提供相关债权证明文件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审慎开展尽调活动,并对我行所提供文件承担保密义务,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意向竞买人承担。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洲支行 2025年1月2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图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