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ZC2025-G3-04386-YNCS-003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1 20:22:0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预算金额1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联系方式
  • 鲁正涛:0879-7221141
  • 闵斌:15894460350

正文内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2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3-04386-YNCS-0030 项目名称: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预算金额(万元):11 最高限价(万元):11 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社会中介机构,配合澜沧县审计局完成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审计项目进点起至审计项目结束止。具体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协助甲方完成审计项目现场审计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1)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22 06:00至2025-07-2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2 08: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澜沧县勐朗镇拉祜广场步行街7-2-8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澜沧县勐朗镇拉祜广场步行街7-2-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申请文件;4.各申请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申请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申请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申请人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5.申请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申请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 ,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 地址:澜沧拉祜自治县勐朗镇建设路延长线 联系方式:0879-7221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澜沧县勐朗镇伴山观澜小区旁县交通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15894460350、1808279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税月、闵斌 电 话:15894460350、180827900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品目 采购单位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18: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08: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澜沧县勐朗镇拉祜广场步行街7-2-8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澜沧县勐朗镇拉祜广场步行街7-2-8) 预算金额 ¥1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税月、闵斌 项目联系电话 15894460350、18082790098 采购单位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澜沧拉祜自治县勐朗镇建设路延长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9-722114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澜沧县勐朗镇伴山观澜小区旁县交通局正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94460350、18082790098 附件: 附件1 定稿-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docx 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招标编号:YNCSZC-0047采购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采购代理单位: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2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8第五章采购需求48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0第一章招标公告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08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CSZC-0047。2.政采云项目编号:YNZC2025-G3-04386-YNCS-0030。3.项目名称: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1.00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6.最高限价:11.00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7.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社会中介机构,配合澜沧县审计局完成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审计项目进点起至审计项目结束止。具体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协助甲方完成审计项目现场审计等工作。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6:00至下午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1)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标1.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选择项目后按系统提示解密投标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申请文件;4.各申请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申请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申请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申请人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5.申请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申请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标。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地址:普洱市澜沧拉自治县建设路延长线联系人:鲁正涛联系方式:0879-72211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澜沧县勐朗镇伴山观澜小区旁县交通局正对面联系方式:0879-72289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税月、闵斌联系电话:15894460350、180827900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采购人采 购 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地 址:普洱市澜沧拉自治县建设路延长线联系方式:鲁正涛联系电话:0879-722114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澜沧县勐朗镇伴山观澜小区旁县交通局正对面联 系 人:税月、闵斌电 话:15894460350、18082790098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编号:YNCSZC-0047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社会中介机构,配合澜沧县审计局完成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审计项目进点起至审计项目结束止。具体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协助甲方完成审计项目现场审计等工作。采购预算11.00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包段划分/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署名提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统一回复。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分包☑ 不允许□ 允许,偏离☑不允许□允许,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澄清、修改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一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08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 获取澄清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 获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最高投标限价□不设。☑设最高投标限价:11.00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1.按招标文件要求 ,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的扫描件);2.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开标一览表 ”数据一致性要求本项目采用“政采云 ”平台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文内“开标一览表 ”填写的报价金额需与投标文件编制时填入软件端“ 开标一览表 ”的数据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详见“政采云 ”平台中《云南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供应商》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递交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3份存档(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正本须为彩色打印,副本可黑白打印,电子U盘一份(PDF))未中标的供应商无须提交。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的方式 ,在线解密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 ”平台中《云南 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供应商》 ”。(1)投标文件解密: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投标文件开启,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 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开标一览表确认及签字:投标人查看已公布的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开标内容。确认本单位内容无误后进行在线CA签章 ,因投标人原因未签字的,视为不认可开标结果。(3)开标异议:对开标有异议的,请于项目负责人询问各投标人有无异议的时候 ,通过开标系统以文字信息方式提出项目负责人将异议及招标人回复内容一并记录在开标一览表上。(4)结束。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法:从普洱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云平台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双方合同签订时约定,但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中标人须支付的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的规定和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计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1、招标代理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银行汇款、网银转账。2、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户 名: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支行账 号:24089201040025999。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的规定和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计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响应和偏差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需求;(6)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招标文件中附件提供格式的,请务必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为避免《投标文件》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模块问题评审时无法显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于技术和商务部分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未上传,评审时出现无法显示的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报价综合考虑服务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设施设备使用及折旧、耗材、燃油费、水电费、税费、保险、风险、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项含税费用。3.2.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3.7.2如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标书不符合4.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7.3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上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的方式,在线解密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中《云南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供应商》”。(1)投标文件解密: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投标文件开启,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开标一览表确认及签字:投标人查看已公布的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开标内容。确认本单位内容无误后进行在线CA签章,因投标人原因未签字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3)开标异议:对开标有异议的,请于项目负责人询问各投标人有无异议的时候,通过开标系统以文字信息方式提出,项目负责人将异议及招标人回复内容一并记录在开标一览表上。(4)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8.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8.5.4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8.5.5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8.5.6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9.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分别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3.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质疑和投诉1.1本项目的质疑和投诉行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3质疑函的接收1.3.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采购公告。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7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云南省财政厅投诉。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1标的名称: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营业收入,采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三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由采购人及中标人最终商定,但不能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条件)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编号):公开招标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审计服务范围甲方根据需要聘请乙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第二条聘请审计方式甲方根据审计项目的类别、规模及投资大小等情况,派出审计组长和主审,与乙方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审核人员组成审计组,承担项目审计工作。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确定具体项目的审计方式、内容、目标和要求。(二)向被审计单位下达正式的审计通知书,要求和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时提供与项目审计相关的所需资料,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对审计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协调与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事宜。(三)负责对乙方开展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对乙方实施审计结果进行重点抽查和考评,若考评三次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按本合同约定正常结算义务以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四)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审核报告,出具对外的审计文书。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一)甲方认定乙方派遣参与审计项目的人员构成。若乙方派遣的项目负责人未包含在其投标时提交资料的项目负责人中或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审计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审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二)乙方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和审计人员不能按照审计组长的要求,准时参加会议、踏勘现场、出具相关文书严重错误超过三次,或无故拖延审计时间造成审计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审计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审计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三)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审核报告,并据此出具对外的审计文书。依据有关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补充修改;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审计费用。(四)若乙方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及违反行业自律等相关规定被有关部门查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五条乙方的义务(一)根据甲方要求,严格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和执业规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严格地进行项目审计。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二)乙方派遣的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且必须在投标文件附件中确定本项目负责人,并配备能胜任本项目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审计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参与审计的有关人员。(三)乙方在参与审计项目过程中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对项目审计人员严格要求和管理,按照审计组长的要求,准时参加会议、踏勘现场及与审计项目相关的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应的文书和成果文件,确保委托业务的完成时间和质量;乙方的人员须遵守相关廉政纪律;在处理有关问题、事项和遇到重要疑点、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情况。(四)乙方对派出参与审计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妥善保管甲方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资料和相关文件,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和项目秘密。(六)工作结束后,认真收集整理有关原始资料、工作底稿和审计取证资料,按照规定和要求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审计存档资料,协助甲方做好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落实好自身的审计资料存档工作。(七)不得中途退出审计项目,不得将受聘参与甲方审计的项目或相关内容委托给其他个人或机构审计。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一)乙方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审计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乙方有权提出延长审计时间的申请。(二)乙方有权对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其督促甲方履行合同条款。第七条付费标准与付费办法(一)合同价:元(大写:元)协审服务专业人员情况表序号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称备注(2)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通知乙方。第八条违约责任(一)审计项目实行终身负责制。乙方在参与审计工作中,若因提供的审核报告失真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及合同条款,使审计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终身负责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除退赔已支付的审计费用外,涉及法律问题的,依法追究乙方单位和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和业务合同。(二)乙方应遵守保密制度及原则,对参与审计的项目保密,如泄露了与本项目所涉及相关的任何不应该泄露的项目资料和信息,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乙方资格。(三)乙方转借资质给他人,允许他人挂靠并受聘参与甲方审计工作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资格。第九条本合同乙方拥有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与乙方合作的联合体单位。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执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内容完成,审计项目期限自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提交委托项目审核成果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时限须满足委托人要求)后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YNCSZC-0047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2)具有承担相应任务的资格,社会信誉好,专业人员符合要求且无违规执业记录,企业未发生过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其一即可。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今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服务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不是中小企业请自行说明或划/填写本表。(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自行说明或划/填写本表。(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证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十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执业资格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负责人年限证书编号承担过类似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签订合同时间服务标准备注注: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二)信用证明投标人自行提供(最终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十三)未涉及本合同包段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承诺书为本次招标所涉及的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预算编制、拦标价编制、结算编制、决算编制、施工结算全过程造价)的单位,不得参与其服务项目所在包段的投标,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承诺或说明,格式不限。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四)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二、商务部分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你方招标项目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和其它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我方愿意以下述报价作为我方的投标报价:1、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标准,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 ( ) 。2、我们完全同意采购人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如我单位中标,我们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5、我们承诺,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6、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项目实施时间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成果。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金。10、在此我方郑重承诺:(1)我方将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2)接受采购人对我方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3)我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更换。11、其他承诺(如有):。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四)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序号编列内容填报内容1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2服务期限3服务标准4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此表中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3.此表上传至政采云报价文件部分及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五)建设项目工程审计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审计事项投资额完成日期备注123…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审计报告或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三、技术部分格式(一)审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审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职业道德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服务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违约责任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序号姓名本项目职务从业资格备注证书名称证号工程审计人员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进口产品相关要求序号采购需求要点具体要求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获得质量合格且价格合理的服务,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二、采购需求1.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社会中介机构,配合澜沧县审计局完成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工作。2.服务项目:普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现场审计时间预计为55个工作日(2025年9月月初开始),中标机构派出2名审计人员参与,其中:1人为项目工程造价类专业人员,1人为财会审计类(电子数据审计方向)专业人员,派出人员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协助完成各审计业务指导、审计发现问题汇总、现场取证、工作底稿编制等工作。3.服务期限:自审计项目进点起至审计项目结束止。具体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协助甲方完成审计项目现场审计等工作。4.预算金额: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预算定额标准(试行)》规定测算,现场审计阶段为55个工作日,由中介机构委派2名人员参与,参外业服务标准测算预计采购费用为110000元。(二)项目服务及有关要求1.服务范围及内容按照澜沧县审计局的要求,完成审计现场查证全过程的审计任务,包括完成被审计单位现场审计实施和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等工作,对提交审计机关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为审计机关业务部门提供专业人员的服务。2.相关要求(1)具有承担相应任务的执业资格,社会信誉好,专业人员符合要求且无违规执业记录,企业未发生过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2)拟派参审人员2人,拟派人员需具有财会审计和工程类审计专业技术;拟派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能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能遵守审计纪律、保守审计秘密。(3)接受不联合体中标。3.投标人的承诺投标人应就招标内容做出人员配备、具体内容和服务、技术保证措施、审计质量控制等做出承诺。现场审计阶段委派的参审人员不少于2人,要求为会计类、审计类、工程项目造价类技术人员,并具备承担相应项目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且应全力保障本次审计项目的实施;委派的参审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归纳、研判、总结和表达能力;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或撤换。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4.其他要求中标单位因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投标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终止聘请关系。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3.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2)具有承担相应任务的资格,社会信誉好,专业人员符合要求且无违规执业记录,企业未发生过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其一即可。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今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2.依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 ,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其他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3.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其他投标文件不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3.1分值构成 (满分 100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 、F3分别为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权重报价部分 F1:10 分技术部分 F2:80 分商务部分 F3:10 分3.3.1(1)报价部分F1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满分10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本项目参考成本价为所有参与评审报价总和平均值的90%,报价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有可能要求供应商作出相关澄清说明,不说明或不能充分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书将被否决,此单位作无效标处理不进行技术部分评审。3.3.1(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审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评审评分(满分25分)第一档次(25分):对审计业务范围了解掌握全面 ,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有具体可操作的控制措施的;第二档次(21分):对审计业务范围了解掌握全面 ,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基本突出,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基本完整、合理、可行,有可操作的控制措施的;第三档次(17分):对审计业务范围了解全面 ,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完整,体现重点,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有可操作的控制措施的;第四档次(13分):对审计业务范围基本了解 ,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完整 ,有重点的体现,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基本完整、可行 , 有可操作的控制措施的;第五档次(9分):对审计业务范围了解单一,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可行,有一定可操作的控制措施 的;第六档次(5分) :对审计业务范围了解单一,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欠缺,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有错漏或表述不清的。第七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审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职业道德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5分)第一档次(15分): 审计服务中防范 、控制风险制度 、执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具体、可行的;第二档次(13分): 审计服务中防范 、控制风险制度、 执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较为可行的;第三档次(11分): 审计服务中防范 、控制风险制度、 执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一般的;第四档次(9分): 审计服务中防范、控制风险制度、执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第五档次(7分): 审计服务中防范、控制风险制度、执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基本可行,但有欠缺的;第六档次(5分): 审计服务中防范、控制风险制度、执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不可行的;第七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审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职业道德保证措施的。服务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结合自身能力,对项目在各实施阶段的服务时间安排科学合理,有较好的服务进度计划及相应的保证措施,应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承诺具体,时限能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的;第二档次(8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能力,对项目在各实施阶段的服务时间安排合理,有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有应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承诺,时限能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的;第三档次(6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能力,对项目在各实施阶段的服务时间安排基本合理,有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无应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承诺,时限能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的;第四档次(3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结合自身能力,对项目在各实施阶段的服务时间安排基本合理,有服务进度计划,但无保证措施、无应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承诺,时限能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的;第五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服务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的。违约责任承诺评审评分(满分15分)第一档次(15分):投标人提供的违约责任承诺完善且较为具体,并具有较强针对性,表述清晰明确的;第二档次(13分):投标人提供的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有针对性,表述明确的;第三档次( 10 分):投标人提供的违约责任承诺相对具体 ,有针对性,基本表述明确的;第四档次(8分):投标人提供的违约责任承诺一般 ,有一 定针对性的;第五档次(6分):投标人提供的违约责任承诺一般 ,针对性有所欠缺的;第六档次(3分):投标人提供的违约责任承诺较为空洞,无针对性的;第七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违约责任承诺的。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评审评分(满分15分)第一档次(15分):工程审计项目负责人及配备人员都是注册造价师;第二档次(8分):工程审计项目负责人是注册造价师 ,其他配备人员能满足审计服务工作要求,人员结构搭配基本合理的;第三档次(0分): 1 、工程审计项目负责人不是注册造价师;2、投标人未提供人员配置情况。3.3.1(3)商务部分F2评分标准类似业绩评审评分(满分10分)投标人每承接过1个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项目业绩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审计报告或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方为有效)。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1.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最终按评标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作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1.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2.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服务。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2.1.3对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最终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不重复扣除计算。2.2.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提供服务的,视同为小微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服务的,视同为小微企业。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的,视同为小微企业。2.4.对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不重复扣除计算。2.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2.5.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5.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5.3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2.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2.6根据《财政部国家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本项目不适用)。3.评审标准3.1资格评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3.1分值构成(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评标程序4.1资格评审依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4.2符合性评审依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4.3详细评审4.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1)按本章第3.3.1(1)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第3.3.1(2)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第3.3.1(3)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4)按本章第3.3.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4.3.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3.3报价部分(F1)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4.3.5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3.6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4.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4.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4.5评标结果4.5.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4.5.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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