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1公路工程(磴口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TXGZB-2024-006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18:23:3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内蒙古晨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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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省道311公路工程(磴口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XGZB-2024-006 1. 招标条件 省道311公路工程(磴口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 311建设至查素沟口段(磴口县境内)公路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号(巴交发〔2024〕237 号)、磴口县人民政府《磴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磴口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项目的批复》文号(磴政字〔202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磴口县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晨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概况:省道311公路工程(磴口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路线全长 13.198 公里,其中主线长11.813公里,支线长1.385 公里。旧路为沥青混凝土道路,拟在原有沥青路面上加铺水泥稳定碎石和沥青面层。(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 2.2.1本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10月10日必须完工。缺陷责任期2年(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年),保修期5年。(上述开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2.2.2监理服务期:790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年))(上述开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土建施工划分1个合同标段,招标范围为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总监办1个,总监办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施工、施工监理标段划分情况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工程规模(km) 主要工程内容 1 省道311公路工程(磴口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TJ-1标段 约13.198公里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省道311公路工程(磴口段)地方道路恢复工程施工监理JL-1标段 约13.198公里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TJ-1标段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时,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3.1.2 JL-1标段: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若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规定,在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出具的2021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土建施工标段)、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监理标段)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赔偿对招标人及建设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技术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 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领取网站:电子版(PDF或者word)请到http://ggzyjy.bynr.gov.cn网站的交易信息栏目下载,专有格式(BMZF)招标文件请登录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的“领取招标节点”下载; 5.2招标文件土建施工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施工监理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1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严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格式为“BMTF”的投标文件(加密版)需要登录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项目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开标地点为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bynr.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bynr.gov.cn/BidOpening)参加项目开标会议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导致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为防止解密出现意外情况,建议各投标单位计划2台解密电脑设备,报名时系统中留有效联系方式(建议为手机号码)以便联系解密投标文件。 6.3注意事项 6.3.1、本项目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开标地点为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bynr.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bynr.gov.cn/BidOpening)参加项目开标会议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导致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为防止解密出现意外情况,建议各投标单位计划2台解密电脑设备,报名时系统中留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联系解密投标文件(建议留存有效的手机号码)。 6.3.2、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解密工作,确保解密无误 ,解密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bynr.gov.cn/BidOpening)解密。一信封解密结束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二信封解密时电话通知进入二信封的投标人解密。 6.4 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上午9:30时前。施工TJ-1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JL-1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无需提供,只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投标人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已开通办理渠道:登录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http://ggzyjy.bynr.gov.cn/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点击立即申请,选择需投标的标段办理保函业务即可。 6.6特别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磴口县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由于新点电子招标系统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能设立一个单位,故招标工作只在磴口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系统中完成,由磴口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作为代表在电子招标平台中盖电子章。但招标人的权利及义务由“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磴口县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履行,本项目所有文件签署都由“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磴口县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 (5)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jy.bynr.gov.cn)。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磴口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磴口县巴镇团结路5号 电 话:0478-4231500 联 系 人:石岩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磴口县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磴口县巴镇团结路5号 邮政编码:015200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5147883000 传 真:0478-426926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晨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河区文景国际北区北门 邮 编:015000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504888374 邮 箱:534245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