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GZJZY-2025-026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2 15:12: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预算金额203.62万元
中标单位贵州中宏腾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02.85万元
代理单位贵州金棕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大坡脚组治厕与村治水同治提升大坡脚组治厕与清单治水同治提升
联系方式
  • :13511917245
  • 曾伟:18684105102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GZJZY-2025-026 二、项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贵州中宏腾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综合保税区电商科创园B栋6楼610-500 总价形式报价:2028500.00(元) 93.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 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所示内容 3个月 李清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博、夏韦、彭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黔价房【2011】69 号收费标准下浮 2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35.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贵安新区星湖社区23栋商业楼3单元         联系方式:13511917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金棕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甘荫塘四喜巷26号12栋3单元9号(3-4-3)         联系方式:18684105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伟、王倩、谭雪 电 话:18684105102     附件信息: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中标结果文件压缩包.zip 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ZJZY­2025­026二、项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2028500.00贵州中宏腾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综合保税区电商科创园B栋6楼610­500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村治水同治提升项目湖潮乡芦猫塘大坡脚组治厕与清单治水同治提升项目示本项目工程量及采购文件所内容3个月李清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孟博、夏韦、彭元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黔价房【2011】69号收费标准下浮20%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35.04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地址:贵安新区星湖社区23栋商业楼3单元联系方式:135119172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金棕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甘荫塘四喜巷26号12栋3单元9号(3­4­3)联系方式:186841051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伟、王倩、谭雪电话:18684105102十、附件信息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ZJZY­2025­026二、项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综合保税1,2028500.00贵州中宏腾建设有限公司区电商科创园B栋6楼610­500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序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号湖潮乡芦猫塘湖潮乡芦猫塘本项目工程量市政公用工程1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清单及采购文件所3个月李清峰二级建造师治水同治提升项目治水同治提升项目示内容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孟博、夏韦、彭元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黔价房【2011】69号收费标准下浮20%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35.04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地址:贵安新区星湖社区23栋商业楼3单元联系方式:135119172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金棕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甘荫塘四喜巷26号12栋3单元9号(3­4­3)联系方式:186841051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伟、王倩、谭雪电话:18684105102十、附件信息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ZJZY­2025­026二、项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2028500.00贵州中宏腾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综合保税区电商科创园B栋6楼610­500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村治水同治提升项目湖潮乡芦猫塘大坡脚组治厕与清单治水同治提升项目示本项目工程量及采购文件所内容3个月李清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孟博、夏韦、彭元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黔价房【2011】69号收费标准下浮20%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35.04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地址:贵安新区星湖社区23栋商业楼3单元联系方式:135119172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金棕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甘荫塘四喜巷26号12栋3单元9号(3­4­3)联系方式:186841051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伟、王倩、谭雪电话:18684105102十、附件信息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ZJZY­2025­026二、项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综合保税1,2028500.00贵州中宏腾建设有限公司区电商科创园B栋6楼610­500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序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号湖潮乡芦猫塘湖潮乡芦猫塘本项目工程量市政公用工程1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清单及采购文件所3个月李清峰二级建造师治水同治提升项目治水同治提升项目示内容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孟博、夏韦、彭元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黔价房【2011】69号收费标准下浮20%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35.04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地址:贵安新区星湖社区23栋商业楼3单元联系方式:135119172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金棕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甘荫塘四喜巷26号12栋3单元9号(3­4­3)联系方式:186841051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伟、王倩、谭雪电话:18684105102十、附件信息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招标文件正文.pdf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文件2025年07月项目序列号:P52018220250006TL项目编号:ZFCG20250710077项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品目编号:P52018220250006TL001品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采购人: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贵州金棕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项目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第四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第六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九节保证金退返第十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本项目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项目治理范围为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合计治理常住户(按一栋房屋为一户计)为143户,715人(芦猫塘小学师生220人)。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项目治理范围为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合计治理常住户(按一栋房屋为一户计)为143户,715人(芦猫塘小学师生220人)。建设内容:集中收集提升泵站建设,建设粪污及生活灰水集中收集提升泵站2座,其中修建大坡脚1#泵站1座,拆建大坡脚2#泵站1座。粪污及生活灰水收集管网建设,DN300HDPE管道建设441米;DN200HDPE管道建设1192米;DN160管道建设976米;DN110管道建设5720米;DN100管道建设333米。合计8662米。检查井建设,砖砌检查井157座,其中φ700为87座;φ500为70座。过土有效深度≥0.6米、过混凝土有效深度≥0.7米。隔油池建设,砖砌隔油池143座,1000mm×800mm×750mm(H)。分散式治理项目建设,建设砖砌三格化粪池17个(其中2m³化粪池16个、3m³化粪池1个),土地渗滤处理池20个(其中2m³土地渗滤处理池19个、3m³土地渗滤处理池1个)。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贰佰零叁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叁角贰分整(小写)2036215.32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贰佰零叁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叁角贰分整(小写)2036215.32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贰佰零叁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叁角贰分整(小写)2036215.32)。其中(若有)品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贰佰零叁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叁角贰分整(小写)2036215.32元)。本项目按总价进行投标报价。(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计价单位人名币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采购人确定)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五、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六、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地址:贵安新区星湖社区23栋商业楼3单元3.联系人:晏坤4.联系电话/传真:135119172455.电子邮箱:/七、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金棕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甘荫塘四喜巷26号12栋3单元9号(3-4-3)3.联系人:曾伟、王倩、谭雪4.联系电话/传真:186841051025.电子邮箱:/八、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8900277详细地址:花溪大学城群升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717室第二节项目要求一、项目范围本项目采购的工程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建筑承包商提供的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二、项目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满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第二节商务要求一、工期及建设地点1.工期(日历天):3个月2.建设地点:贵安新区湖潮乡芦猫塘村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满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要求。2.验收规范: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满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要求。3.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多方监督现场验收三、售后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后要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四、质保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五、付款方式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约定。六、履约保证金无。七、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八、其他要求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类似业绩定义为市政或生态环境类业绩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3、1.未尽事宜在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所需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知识产权费(如有)、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利润等与本项目相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漏算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报价中,不得以不了解本项目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经费或索赔等要求。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在工作期间发生劳动纠纷、意外伤害等一切事项与采购人无关,所有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赔偿由供应商承担。4.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有踏勘需求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及费用,采购人对任何投标人均视为对本项目已作深入了解,采购人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任何推理与判断不负任何责任。5.供应商严格按照现行相关安全规范、规定和要求抓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采购人等管理单位及社会各界对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指导。6.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有权核查中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佐证材料及原件,若中标人拒不提供或提供的与投标时的投标响应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交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签订合同之后及项目实施阶段,如发现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投标时所提供的证明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中标人在此期间所消耗的一切人力、财力和物力及已完成工作内容采购人均不予认可、计量,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若有可填)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若有可填)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若有可填)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可上传)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的所有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中“第二节商务要求”所有要求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理解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组长在线组织评委商议,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的原则进行讨论,组长根据最终讨论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一般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审查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8本品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品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凡由系统推送给评委的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均视为满足投标保证金交纳条件,评委不再对此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3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30.00)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的投标报价)×30备注:1.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2.经评审被废标的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进行计算。0.0~30.0分主观分(30.00)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的得4分;(2)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较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不全面、基本合法合规、措施不完善不详细的得1分;(4)缺项不得分。0.0~4.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的得4分;(2)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较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不全面、基本合法合规、措施不完善不详细的得1分;(4)缺项不得分。0.0~4.0分质量保证措施(1)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的得4分;0.0~4.0分(2)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较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不全面、基本合法合规、措施不完善不详细的得1分;(4)缺项不得分。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1)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的得4分;(2)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较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不全面、基本合法合规、措施不完善不详细的得1分;(4)缺项不得分。0.0~4.0分施工安全措施(1)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的得4分;(2)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较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不全面、基本合法合规、措施不完善不详细的得1分;(4)缺项不得分。0.0~4.0分文明施工措施(1)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的得4分;(2)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较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不全面、基本合法合规、措施不完善不详细的得1分;(4)缺项不得分。0.0~4.0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1)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的得3分;(2)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较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不全面、基本合法合规、措施不完善不详细的得1分;(4)缺项不得分。0.0~3.0分施工环保措施(1)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完善、合理可行的得3分;(2)全面详细、合法合规、措施较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不全面、基本合法合规、措施不完善不详细的得1分;(4)缺项不得分。0.0~3.0分客观分(40.00)企业业绩提供2023年6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备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0~5.0分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类或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得,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0.0~10.0分技术负责人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类或环境类中级工程师得3分,具备高级工程得5分;2、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供应商出具证明)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投0.0~10.0分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每提供1个相应证书的得1分,满分5分。注: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中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或任职证明、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正在变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0.0~5.0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0.0~5.0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投标人承诺:若我单位中标,严格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23号)规定,设立工资保证金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为工程建设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若0.0~3.0分我单位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接受招标人的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何异议。提供承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此承诺只作为评分依据,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采购文件其他要求与此规定不一致的,以此规定为准。自行处理周边矛盾纠纷承诺书面承诺自行处理周边矛盾纠纷问题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不得分。0.0~2.0分信用分(0.00)信用分0.0~0.0分政策性加分(0.00)政策性加分0.0~0.0分得分100.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4.价格分的计算(总价、单价、费率)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下浮率)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1-最终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固定价)固定价采购价格分相同,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设定。(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初始报价(元)最后报价(元)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详细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委签名:开标时间: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十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一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二、交纳金额(如需)(大写)零整((小写)0元)三、交纳截止时间银行转账:投标截至时间前1小时。电子保单:投标截至时间前一日24点前。四、交纳方式(如需)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单。选择银行转账的,通过系统分配的随机码直接通过供应商账户转到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经银行确认后交纳完成,系统进行记录。选择电子保单的,供应商通过系统自主选择办理,并按流程提交相关申办资料,担保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完成审核并出具电子保单推送到交易系统,系统进行记录。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的(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具体交纳方式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交纳方式为准。第四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投标保证金未交纳的供应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保证金交纳后方可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四、联合惩戒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贵阳市远投网开系统进行。三、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前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按照《浏览器设置及驱动安装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zlxzzx/zfcgl/202204/t20220408_73273593.html)的要求完成浏览器设置和驱动安装。若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准备工作,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和提交最后报价,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咨询联系电话:0851-84839751(交易中心信息处)0851-84839725(交易中心交易管理二处)四、磋商流程1.会议准备:投标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发起解密指令,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完成后自动转入评审流程。解密后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评审流程: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3.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资格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3磋商及最后报价: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磋商指令,指令发出后,供应商在系统提示的时限内完成最后报价和其他承诺填写并提交。未在时限内提交的,视为退出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换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4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3.5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意见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排序。3.6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3.7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8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磋商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在评标委员会评审期间(未发出磋商指令前),供应商应保持在设备旁,确保及时完成在线磋商活动。第六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代理服务费:按照黔价房【2011】69号收费标准下浮20%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新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851901356710701开户行:招商银行贵阳世纪城支行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完成后,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除法定情形外,中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第九节保证金退返(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一、退回时间和方式1.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第5个工作日,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3.终止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4.废标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注:开标过程中,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系统检测出硬盘序列号相同,投标保证金自动锁定,根据监督部门最终认定意见进行处理。第十节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四)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二)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试行)采购人: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签订时间:年月日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6、工程承包范围: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工期供应商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进度计划。经工程师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供应商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工程师应当指示供应商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工程师审批。第3条工程质量3.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3.2质量检查采购人有权通过工程师或自行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第4条竣工验收4.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供应商即可向工程师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竣工和验收工程师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采购人进行工程验收。采购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工程师向供应商出具经采购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4.3试运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4.4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供应商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工程师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第5条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乙方所提供的质量保修期不应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要求。第6条合同价款支付6.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7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8条不可抗力8.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8.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9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10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1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2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2.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2.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2.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3条争议的解决13.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3.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3.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4条违约责任14.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4.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5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签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三)标的;(四)数量;(五)质量;(六)价款或者报酬;(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一、格式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的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供应商应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效标依据。二、制作和生成响应文件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和生成。三、电子签章响应文件中上传的复印和扫描件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电子签章。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四、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采购业务板块,选择已参与项目,点击进入“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中上传。五、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一、工程类响应文件类别工程类响应文件。二、组成各类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文本。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XXXXX(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序列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品目编号:品目名称:20XX-ZFCG-XXXX采购方式:采购类别:供应商: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20XX年XX月目录(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完善目录明细)第一报价文件一、投标报价函二、报价明细表三、供应商授权委托书第二资格性文件(一)一般资格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3.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3.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6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二)特殊资格材料(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监狱性企业声明函及附件第三响应性文件(一)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二)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内容信息(三)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内容信息(四)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五)其他技术和商务要求提供的材料(若有)第四主观评审内容(一)主观分评审内容第五客观评审内容(一)客观分评审内容第六信用评审内容(一)信用分评审内容第七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若有)(一)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第八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若有)(一)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及证明材料(二)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证明材料第九其它补充材料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第一报价文件(一)投标报价函一、投标报价1.本供应商就(项目名称)的(品目名称)的投标报价方式为:(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投标报价为:总价:xx元人民币,小写:()元下浮率:xx%费率:xx%单价:xx(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固定价:xx(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多种报价:xx(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2.工期:。(工期:以采购文件约定的单位为准)3.建设地点:。4.投标有效期:。5.质保期:。6.联合体投标:。7.其他:。二、递交资料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三、相关承诺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本供应商就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本供应商就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7.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日期:(二)报价明细表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要求供应商提供《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拟),明细表中的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函一致。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日期:(三)供应商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国徽)(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人像)(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投标单位全称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国徽)(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国徽)(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人像)(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人像)(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印章):被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附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品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品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品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治厕与治水同治提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贵州中宏腾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入为314.652081万元,资产总额为144.431222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贵州中宏腾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07月2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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