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含建造)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的公示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6-24 12:50: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销售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含建造)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1-8259418  邮箱:lzxqhbjhp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649室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含建造)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项目 甘肃省兰州新区 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5-6-23   附件: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含建造)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5-06).pdf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含建造)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6月生态环境部监制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含建造)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名称: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马力祯通讯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汉水街3260号邮政编码:730300联系人:王骏杰电子邮箱:495988200@qq.com联系电话:18909311247目录1.概述1.1项目名称、地点1.2项目概况1.2.1单位概况1.2.2项目由来和意义1.2.3与原有项目的依托关系1.2.4建设规模1.2.5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1.3编制依据1.3.1法律法规1.3.2技术导则、标准1.3.3其它文件、资料1.4评价标准1.4.1剂量限值和剂量约束值1.4.2辐射工作场所屏蔽体外剂量率控制水平1.4.3评价范围1.4.4环境保护目标1.5安全责任划分2.厂址与环境2.1地理位置2.2自然环境状况2.2.1地形地貌2.2.2气候气象2.2.3水文特征2.2.4地质地震2.2.5土壤植被2.3社会环境概况2.3.1人口分布2.3.2社会发展2.3.3文化教育2.3.4医疗保障2.4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2.4.1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4.2场址适宜性评价3.工程分析与源项3.1项目规模3.1.1测调中心3.1.2用户单位3.2装置概况I3.2.1装置组成3.2.2工作原理3.3工艺流程与人员配置3.3.1测调中心内出束调试3.3.2用户单位(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销售(含建造)、用户单位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3.4污染源项分析3.4.1瞬发辐射源3.4.2小结4.辐射安全与防护4.1测调中心4.1.1辐射工作场所分区4.1.2辐射屏蔽4.1.3安全联锁系统4.1.4场所辐射监测系统4.1.5通风系统4.1.6放射性三废治理4.2用户单位4.2.1辐射工作场所分区4.2.2辐射屏蔽4.2.3安全联锁系统4.2.4辐射监测系统4.2.5通风系统4.2.6工作人员剂量控制措施4.2.7放射性三废治理5.环境影响分析5.1测调中心5.1.1安装期间的环境影响分析5.1.2正常运行时的环境影响分析5.1.3公众受照剂量估算5.1.4事故工况下的环境影响5.2用户单位5.2.1用户单位安装期间的环境影响分析5.2.2正常运行时的环境影响分析5.2.3事故工况下的环境影响5.3本项目工作人员受照剂量小结6.辐射安全管理6.1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6.2辐射工作人员管理6.3辐射安全管理制度6.4辐射监测6.4.1测调中心II6.4.2用户单位6.4.3个人剂量监测6.5监测设备6.6环保投资及竣工验收一览表6.7申请者从事辐射工作能力评价6.7.1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6.7.2辐射工作人员培训6.7.3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6.7.4个人防护用品及监测仪器6.7.5规章制度6.7.6辐射事故应急预案6.7.7对用户单位的要求6.7.8辐射工作能力综合评价7.利益-代价分析7.1利益分析7.2代价分析8.结论和承诺8.1结论8.2承诺III1.概述1.1项目名称、地点项目名称: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含建造)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项目项目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汉水街3260号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单位: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泰基”)拟对研发的HiTS400S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以下简称“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质子最大能量230MeV、氦离子最大能量230MeV/u、碳离子最大能量430MeV/u、氧离子最大能量430MeV/u,为I类射线装置)进行销售(含建造)、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同时改扩建位于兰州新区的调试厂房作为该型号加速器的调试场所。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每年最大销售(含建造)量为4台。生产方及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为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后续使用方为用户单位。该装置由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直线注入器、中能传输系统、同步加速器、高能传输系统、终端组成。改扩建内容:(1)本项目位于兰州新区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园区内的测调中心,在其内部将原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改扩建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调试工作场所,原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内调试研发的直线注入器(包含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及直线加速器)样品,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整体装置的设计、生产提供试验验证数据。同时,直线注入器设计研发成功,可作为独立的产品进行销售,为国内外相关质子/重离子加速器厂家提供注入器产品。直线注入器(包含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及直线加速器)后期将保留生产、销售和使用能力,但其调试转移至用户(直线注入器使用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现测调中心内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调试工作场所布局和装置束流参数与原环评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表1-1工作场所布局和装置束流参数调整前后对照表序号内容调整前调整后1布局离子源测调中心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内,位于测调中心东侧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工作场所位于测调中心内东侧,原有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屏蔽墙全部拆除,按照现有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屏蔽块搭设,拆除的部分预制块用于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整机调试屏蔽区域的东南方向墙体。其中原直线注入器(包含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及直线加速器)的位置向西微调4m,在其后端加入同步加速器、中高能传输系统,而在中高能传输系统末分为两个终端,即360°旋转束终端和30°固定束终端。低能传输系统直线注入器同步加速器——中高能传输系统——终端——2参数质子8MeV,10mA230MeV,2×1011ppm(0.534nA)碳离子7MeV/u,0.5mA430MeV/u,9×109ppm(0.14nA)氧离子——430MeV/u,9×109pp(0.192nA)氦离子——230MeV/u,6×1010ppm(0.32nA)(2)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调试流程与直线注入器的调试过程相比进行了相应变动并增加了耗时。(3)原测调中心内直线注入器机房屏蔽墙体拆除,直线注入器(包含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及直线加速器)的位置向西微调4m,同时根据同步加速器、中高能束运线及终端的位置新建屏蔽墙体,辐射工作场所分区根据新布局进行划分。(4)测调中心根据设备布局重新布设了人身安全联锁系统和场所辐射监测系统,重新设置了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场所和通风系统,沿用原废水暂存池。(5)原直线注入器年最大销售量4台,调整后,HiTS400S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在测调中心调试完成后拆卸运输至用户单位(兰州泰基拟采取的方式是对于短时间内可大幅降低的部件进行优先拆除、转运。另外需较长时间衰变,残余剂量率仍需再下降的部件则先暂时静置,待剂量率水平进一步下降后再开始工作。工作全程在部件表面设置局部屏蔽措施,人员采用工具与部件的距离拉远,并采取轮班工作减小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最大程度的减小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并在用户单位完成后续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其年最大销售(含建造)、使用数量为4台。(6)用户单位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技术参数与测调中心调试的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一致,生产方及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为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后续使用方为用户单位。项目总投资:967.55万元,环保投资:481万元,占总投资的49.71%。1.2项目概况1.2.1单位概况1.2.1.1单位简介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兰州泰基”)成立于2002年4月,是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单位现有员工近500人,主要由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构成;是目前国内唯一拥有医用重离子加速器(即碳离子治疗系统)设计、生产、调试、运维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建设单位先后通过ISO9001、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Ⅲ类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许可证、Ⅰ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经过多年基础积累及技术沉淀,兰州泰基成功研制出我国首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碳离子治疗系统并投入临床应用,打破了离子放疗领域国外技术壁垒,使我国成为继美国、日本、德国之后,全球第4个掌握重离子治癌技术的国家。目前,兰州泰基研发生产的离子治疗装置在全国已投入运行4台,完成建设1台,在建7台。另外,产品由单一的重离子治疗系统升级为多离子联合治疗系统,自主研发的治疗计划软件和治疗控制软件已投入使用,该软件适用于重离子、质子以及中子治疗系统,完全替代了进口软件,使企业成为世界上唯一一家能自主提供全套离子治疗软硬件产品的公司。其中,首台国产碳离子治疗系统于2020年3月上市运行,开机率达98%,性能及运行效率居世界前列。截至目前,完成治疗并出院患者约2000人,治疗患者遍布全国,且有部分患者来自欧洲,治疗病种包括肺癌、肝癌、胰腺癌等50余种肿瘤。2022年,兰州泰基获批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揭榜挂帅”榜单任务“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研发”项目,联合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国科离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科离子(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江苏瑞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9家单位共同参与完成。已研发出结构更紧凑、性能更优越、能耗更低的全新一代小型化重离子治疗系统,切实推动产、学、研、医、检深度融合,生产符合临床要求的高性能医学装备!严苛的产品质量标准、完整的生产和检测能力,兰州泰基连续多年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发制造的电磁铁、RFQ等产品品质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凭借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为用户解决了从设计、制造,到安装、调试等各环节的难题,实现“交钥匙工程”,公司为欧洲核子中心、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德国重离子研究所、瑞士保罗谢勒研究所等国外著名研究机构及国内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顶级高校,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等各大科研机构提供了性能先进、质量过硬的加速器关联产品,承担并圆满完成了各种类型的高精度电磁铁、RFQ、DTL及各种谱仪关键零部件的研制任务。年产量超过3台大型离子治疗装置、科研装备超过300台套的重离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已于2021年在兰州新区建成并投产,基地总投资8.4亿元,占地面积237亩,总建筑面积为8.4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制造、检测、试验专业设备,主要承担重离子治疗装置、超导装置的生产制造,大型医疗装置小型化研发、生产制造、检测及设备调试,为重离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为了在国际化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将从大科学工程建造中积累的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成为国内顶级的科学工程非标产品研制和服务基地。在离子治癌产品方面,依托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研发更具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提供全链条、全生态的技术、医疗及培训服务,不断促进我国离子治疗事业飞跃式发展,为全球健康事业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1.2.1.1.1许可种类和范围本项目建设单位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已持有生态环境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428],见附件1),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许可的种类和范围是:生产、销售、使用II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使用Ⅰ类射线装置;销售(含建造)Ⅰ类射线装置。1.2.1.1.2已获许可情况兰州泰基已获许可的射线装置详情如表1-2所示。表1-2兰州泰基已获许可的射线装置详情序号辐射活动场所名称装置名称规格型号类别活动种类数量/台(套)1兰州新区汉水街3260号直线注入器Lin08Ⅱ类生产,销售,使用4除此直线注入器外,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建设的5台重离子治疗装置,型号均为CY-SY-4400,结构组成为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回旋加速器、中能传输系统、同步加速器、高能传输系统、治疗终端组成,引出能量为120—400MeV/u。该型号重离子治疗装置于2015年9月获得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批复(甘环核发〔2015〕20号),2015年12月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428〕)。首台安装于甘肃省武威市,由甘肃重离子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我公司于2015年12月获得生态环境部调试许可,该装置于2020年3月开业治疗;第二台安装于甘肃省兰州市,由甘肃重离子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我公司于2021年7月获得生态环境部调试许可,该装置于2024年11月开业治疗;第三台安装于福建省莆田市,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运营,我公司于2022年11月获得生态环境部调试许可,该装置于2025年4月开业治疗;第四台安装于湖北省武汉市,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民医院运营,我公司于2024年1月获得生态环境部调试许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民医院正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第五台安装于浙江省杭州市,由浙江省肿瘤医院运营,我公司于2024年4月获得生态环境部调试许可,该装置于2025年2月开业治疗。1.2.1.2审批验收情况兰州泰基目前已办理的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统计情况见表1-3。目前兰州泰基辐射安全许可证上质已获许可的射线装置已办理了环评手续,后续满足条件后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对已投入使用的射线装置、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1-3兰州泰基现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序号项目名称环评项目内容环评审批机关、批复文号及时间验收批复文号及时间1生产、销售、使用直线注入器项目开展直线注入器(属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销售活动,质子最大能量8MeV、碳束最大能量7MeV/u、质子流强10.0mA、碳束流强0.5mA。直线注入器年最大销售量和安装调试量为4台。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新环审发[2024]62号2024年7月16日目前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待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后开始验收工作。1.2.1.3辐射安全管理现状1.2.1.3.1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工作的管理机构,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辐射防护负责人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综合办公室安全监管组是辐射安全管理的执行部门,负责全公司辐射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1.2.1.3.2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制定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大纲》、《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活化部件检修防护管理制度》、《放射性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辐射监测方案》、《调试阶段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直线注入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直线注入器辐射监测方案》及《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等。1.2.1.3.3辐射工作人员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7号),自2020年1月1日,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以及原持有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应当通过培训平台报名并参加考核。目前兰州泰基共122名辐射工作人员,包括设计人员、运维人员、管理人员等均通过了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同时,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开展了内部辐射安全相关的培训,包括公司辐射安全制度、辐射安全基础知识、职业健康等内容;对新员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培训。1.2.1.3.4个人剂量监测兰州泰基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每季度委托监测一次。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等。同时在辐射工作中辅以个人剂量报警仪进行监测。1.2.1.3.5工作场所及环境监测兰州泰基除日常的利用便携式剂量监测仪对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外,每年会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和环境监测,监测频次为1次/年。1.2.1.3.6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兰州泰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甘肃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兰州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用户单位所在地政府部门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兰州泰基有关意外放射事件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事故报告、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理程序等内容。发生辐射事故或者发生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时,兰州泰基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在两小时内填写初始报告,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需进行工作人员的意外事故剂量监测和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的应急监测,并做好详细的监测记录。兰州泰基每年会组织进行1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使相关工作人员对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了直观清楚的认识,加强了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也使得辐射工作人员对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的流程更加清楚和熟练。1.2.2项目由来和意义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自主设计和多次优化,形成了小型紧凑的重离子治癌装置设计方案。随着重离子治癌装置的国产化,由此衍生出的高端医疗装备及大型科学实验非标装置,比如高精度电磁铁及其电源、超高真空系统及各种真空泵、高频系统、束流诊断和自动控制系统等,对推动我国大型医疗器械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促进产业繁荣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依据我国医疗器械装备制造业发展及企业的战略规划需要,兰州泰基投资建设了“重离子应用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使企业产品制造规模和生产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填补了我国重离子治癌装置产业化的空白。相比常规放射治疗,重离子束治疗具有照射剂量分布好、对健康组织损伤小、疗程短、治愈率高、毒副作用小等优点。然而现有重离子装置庞大的占地面积严重限制了其推广和应用。超导重离子设备的研发与应用,将大幅缩小重离子设备的占地面积,使得重离子治疗项目的建设和推广更加容易,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健康。基于此背景,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于2022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研发”,并获得立项批复,文件为《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揭榜挂帅”类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生字﹝2022﹞42号)。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将采用直线加速器作为注入器;同步加速器则采用组合型的超导磁铁技术,能够有效地缩短整个同步加速器的周长;旋转机架则同样由超导磁铁组成,在减小机架尺寸的同时可大幅降低机架重量;由以上技术集成的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设备将大幅减小装置的占地面积。现阶段为开展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性能测试和调试工作,计划在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制造基地测调中心改扩建调试场所,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整体装置的设计、生产提供试验验证数据。待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在测调中心完成调试后,将拆卸运输至用户单位完成后续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1.2.3与原有项目的依托关系1.2.3.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不变,仍位于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汉水街3260号,仅在测调中心所在厂房中对布局进行改造。1.2.3.2人员管理本项目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属于兰州泰基,并且在上岗前需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均来自于原直线注入器的辐射工作人员。同时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存在参与其它建设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工作的兼职情况。1.2.3.3辐射管理机构及相关规章制度兰州泰基已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和一系列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本项目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由该委员会负责。目前已制定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大纲》、《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活化部件检修防护管理制度》、《放射性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辐射监测方案》、《调试阶段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直线注入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直线注入器辐射监测方案》及《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等。同时兰州泰基将根据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特点,制定和完善操作规程、辐射安全防护、辐射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设备检修维护、监测方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放射性废物处理等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项目的辐射安全。1.2.3.4辐射监测本项目制定了辐射监测计划,根据装置布局变更,调整优化了场所辐射监测系统,其次所需的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均为新配。1.2.3.5环境保护措施(1)辐射工作场所:在原环评基础上,原有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屏蔽墙全部拆除,按照现有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屏蔽块搭设,拆除的部分预制块用于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整机调试屏蔽区域的东南方向墙体。并在直线注入器后端接入超导同步加速器、中高能束运线及终端成为完整的工作场所。辐射工作场所分区中控制区由直线注入器机房内部变更为加速器大厅、束流输运隧道、360°旋转束终端、30°固定束终端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2)安全联锁系统:根据装置组成、项目特点及布局对安全联锁系统各部分(束流切断系统、门机联锁、人员出入管理系统、急停清场按钮及声光报警灯)进行了重新布设,均为新增;(3)放射性三废处理设施:本项目通风系统根据全新工作场所布局进行了重新布设,废水暂存池沿用原设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在加速器大厅的东南角进行了重新设置。1.2.4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HiTS400S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销售(含建造)和使用活动,不包括用户单位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使用场所的土建施工以及临床使用。项目涉及到的辐射工作场所有两类,即测调中心和用户单位使用场所。其中:(1)测调中心为公司地址,即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汉水街3260号。测调中心涉及装置的出束调试和销售工作(不涉及出束),装置在测调中心进行出束调试(测调中心内仅进行设备可行的初步出束调试),完成后拆卸运输至用户单位使用场所进行后续工作。兰州泰基拟采取的方式是对于短时间内可大幅降低的部件进行优先拆除、转运。另外需较长时间衰变,残余剂量率仍需再下降的部件则先暂时静置,待剂量率水平进一步下降后再开始工作。工作全程在部件表面设置局部屏蔽措施,人员采用工具与部件的距离拉远,并采取轮班工作减小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最大程度的减小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2)装置运至用户单位后,需由兰州泰基的工程师在用户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安装调试(符合用户要求的精细出束调试)和运行维护,其中调试及运行维护均为出束工作,用户单位调试场所同样为本项目调试地点。HiTS400S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碳离子最大能量430MeV/u、质子最大能量230MeV、氦离子最大能量230MeV/u、氧离子最大能量430MeV/u。年最大销售(含建造)4台。根据《射线装置分类》的规定,粒子能量大于等于100兆电子伏的医用加速器属于I类射线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对其“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含建造)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兰州泰基离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含建造)和使用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书见附件2。1.2.5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1.2.5.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3年12月27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属其中鼓励类第六项“核能”第4条“核技术应用: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2.5.2“三线一单”约束性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已在2023年1月11日取得了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离子应用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3]1号,见附件3),作为单独报告其中已对施工期及生态各部分进行了评价,包括了“三线一单”约束性符合性分析。此外报告结论为“本项目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项目,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因此本节不再赘述“三线一单”约束符合性分析。1.3编制依据1.3.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3年10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3月2日修正版);(10)《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0号,2021年1月4日修订版);(1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2011年5月1日施行);(12)《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2017年12月5日);(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2023年12月27日);(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2019年11月1日);(17)《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7号,2019年12月23日);(18)《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考核专业分类参考目录》(2021年版);(19)《关于加强互联⽹购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的通知》(环辐射[2023]66号);(20)《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起施行);(21)《关于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6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2)《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甘环环评发[2025]1号);(23)《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3.2技术导则、标准(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3)《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4)《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GB5172-1985);(4)《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5)《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1157-2021);(6)《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9);(7)《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5部分:质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5-2015);(8)《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9)《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一部分:一般原则》(GBZ/T201.1-2007);(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1)《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14500-2002);(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1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核技术利用(HJ1326-2023)。1.3.3其它文件、资料(1)《生产、销售、使用直线注入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兰州科近泰基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使用直线注入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审发[2024]62号);(2)兰州泰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等;(3)《加速器保健物理》(H.W.帕特森,R.H.托马斯);(4)NCRPREPORTNO.144《RadiationProtectionforParticleAcceleratorFacilities》;(5)IAEASafetyReportSeriesNo.19(2001);(6)《核设施正常工况气载放射性排出物后果评价推荐模式》(方栋、李红,辐射防护,2002年第22卷第6期)。1.4评价标准1.4.1剂量限值和剂量约束值1.4.1.1剂量限值本项目剂量限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具体限值见表1-4。表1-4个人剂量限值辐射工作人员公众关键人群组成员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出20mSv,且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不超出50mSv。年有效剂量不超出1mSv,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Sv,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mSv。1.4.1.2本项目剂量约束值(1)辐射工作人员年剂量约束值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约束值为5mSv/a。(2)公众年剂量约束值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对公众造成的辐射影响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的瞬时辐射以及停机后的感生放射性,公众剂量约束值为0.1mSv/a。1.4.1.3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废水主要是活化的一次冷却水,冷却水在排放前取样测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总α:1Bq/L、总β:10Bq/L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同时,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关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低放废液方可直接排入流量大于10倍排放量的普通下水道:(1)每月排放的总活度不超过10ALImin;(2)每次排放的活度不超过1ALImin,并且每次排放后不少于3倍排放量的水进行冲洗。根据GB18871-2002中的方法,计算了冷却水中3H和7Be的单次排放限值1ALImin和单月排放限值10ALImin,见表1-5。表1-5冷却水感生放射性核素排放限值核素单次排放限值1ALImin(Bq)单月排放限值10ALImin(Bq)3H1.11E+091.11E+107Be3.85E+083.85E+091.4.1.4放射性固体废物加速器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有以下两类:(1)离子源和一些易损易活化的靶件,如法拉第筒和其他加速器结构部件等。加速器停机后对活化结构部件剂量率贡献较大的主要是54Mn、51Cr、52Mn、57Co和58Co等半衰期较长的核素。(2)冷却水系统更换下来的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清洁解控参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A中A2.1的规定“任何时间段内在进行实践的场所存在的给定核素的总活度或在实践中使用的给定核素的活度浓度不超过表A1所给出的或审管部门所规定的豁免水平”。对于存在一种以上放射性核素的情况,仅当各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或活度浓度与其相应的豁免活度或豁免活度浓度之比的和小于1时,方可给予豁免。表1-6放射性核素的豁免活度浓度与豁免活度核素活度浓度,Bq/g活度,Bq核素活度浓度,Bq/g活度,BqH-31E+061E+09Mn-521E+011E+05Be-71E+031E+07Mn-531E+041E+09F-181E+011E+06Mn-541E+011E+06Na-241E+011E+05Mn-561E+011E+05Si-311E+031E+06Fe-521E+011E+06P-321E+031E+05Fe-551E+041E+06P-331E+051E+08Fe-591E+011E+06S-351E+051E+08Co-551E+011E+06Cl-381E+011E+05Co-561E+011E+05Ar-371E+061E+08Co-571E+021E+06K-421E+021E+06Co-581E+011E+06K-431E+011E+06Co-601E+011E+05Sc-461E+011E+06Co-611E+021E+06Sc-471E+021E+06Ni-591E+041E+08Sc-481E+011E+05Ni-631E+051E+08Ca-451E+041E+07Ni-651E+011E+06Ca-471E+011E+06Cu-641E+021E+06V-481E+011E+05Zn-651E+011E+06Cr-511E+031E+07——————1.4.2辐射工作场所屏蔽体外剂量率控制水平参照《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屏蔽体外关注点处剂量率控制水平按照下述规定确定:(1)治疗室墙和入口门外表面30cm处、邻近治疗室的关注点、治疗室房顶外的地面附近和楼层及在治疗室上方已建、拟建二层建筑物或在治疗室旁邻近建筑物的高度超过自辐射源点治疗室房顶内表面边缘所张立体角区域时,距治疗室顶外表面30cm处和在该立体角区域内的高层建筑人员驻留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同时满足下列1)和2)所确定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Ḣc:1)使用放射治疗周工作负荷、关注点位置的使用因子和居留因子,由以下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Ḣc)求得关注点的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Ḣc,d(μSv/h):机房外辐射工作人员:Ḣc≤100μSv/周;机房外非辐射工作人员:Ḣc≤5μSv/周。2)按照关注点人员居留因子的不同,分别确定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Ḣc,max(μSv/h):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Ḣc,max≤2.5μSv/h;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Ḣc,max≤10μSv/h。(2)穿出机房顶的辐射对偶然到达机房顶外的人员的照射,以年剂量250μSv加以控制。(3)对不需要人员到达并只有借助工具才能进入的机房顶,机房顶外表面30cm处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可按100μSv/h加以控制。综上,屏蔽体外的各辐射工作场所剂量率控制水平总结如表1-7所示。表1-7屏蔽体外剂量率控制水平场所剂量率控制水平治疗室墙和入口门外表面30cm处、邻近治疗室的关注点、治疗室房顶外的地面附近和楼层,距治疗室顶外表面30cm处和在该立体角区域内的高层建筑人员驻留处居留因子T>1/22.5μSv/h居留因子T≤1/210μSv/h不需要人员到达并只有借助工具才能进入的机房顶,机房顶外表面30cm处100μSv/h屏蔽体与土壤交界处*5mSv/h注:*根据文献《恒健质子治疗装置的辐射与屏蔽设计》(吴青彪等,南方能源建设,2016年第3卷第3期),同时参考日本J-PARC以及中国散裂中子源的辐射防护设计,当混凝土与土壤边界处瞬发辐射剂量率低于5mSv/h时,可忽略土壤和地下水的感生放射性。因此,本次评价以“5mSv/h”作为各辐射工作场所地板外表面与土壤交界处的剂量率控制水平。1.4.3评价范围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1.5节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中的相关规定“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的评价范围,通常取装置所在场所实体屏蔽边界外50m的范围(无实体边界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应不低于100m的范围),对于Ⅰ类放射源或Ⅰ类射线装置的项目可根据环境影响的范围适当扩大”。本项目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为Ⅰ类射线装置,其主要的辐射环境影响途径为调试、运行、维修维护环节时产生瞬发辐射外照射以及排入环境的感生放射性气体对人员造成的照射。参照(HJ10.1-2016)的要求,并考虑到设备自身特点及其辐射污染源种类和大小以及同类型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测调中心内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电离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取其四周本项目所在园区边界北图例:实体屏蔽墙向外100m的范围,如图1-1。兰州皓源管业有限公司本项目测调中心所在位置100m评价范围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m兰州泰基离子品图1-1本项目电离辐射评价范围示意图对于用户单位的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销售(含建造)、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销售环节属于纯商务行为,不涉及放射性操作。电离辐射主要来自在用户单位使用场所内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环节。因此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在的辐射工作场所为用户单位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机房,兰州泰基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须在用户单位取得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环评批复后方可开展。其次,用户单位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评价范围需以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确定的评价范围为准。本次评价以某客户项目(以下简称典型案例)为例进行评价,评价范围取实体屏蔽物边界外100m。1.4.4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分为园区内及园区外两部分,其中园区内为测调中心内辐射工作人员及园区内其他工作人员,园区外主要包括园区周边道路的流动人员。对于用户单位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使用场所,保护目标主要是用户单位使用场所进行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工作的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成员,人员保护要求为辐射工作人员按5mSv/a进行剂量约束,公众成员按0.1mSv/a进行剂量约束。对于公众成员由于用户单位使用场所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典型案例进行评价,主要考虑非辐射工作人员、患者、陪诊人员和周边道路的流动人员。表1-8本项目电离辐射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情况方位周围环境情况与项目边界距离,m环境保护目标人数人员保护要求内部控制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内部,包括离子源、直线注入器、同步加速器、中高能束运线、终端——辐射工作人员约10人5mSv/a监督区控制室和电源间等0~10内部超导测试间等0~8公众成员约10人0.1mSv/a东侧园区内道路、大棚6~100公众成员约10人0.1mSv/a西侧华山路65~100公众成员流动人员0.1mSv/a南侧粗加工厂房、1号厂房原材料区、3号厂房0~100公众成员约30人0.1mSv/a北侧倒班宿舍楼、食堂、报告厅2.5~100公众成员约200人0.1mSv/at北兰州皓源管业有限公司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到班宿舍楼及食堂等100m合日(1)用户单位(医院)开1号厂房兰州泰基离子有阳公的调试单位、运维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在安装调试阶段,负责提供能够满足小3号厂房汉水街图1-2测调中心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1.5安全责任划分本项目用户单位(医院)与兰州泰基的安全责任划分如下:用户单位(医院)作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使用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运行的安全责任,并对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安装、调试要求及我国法规标准要求的辐射工作场所和安全保卫工作;在正式运营阶段,对运行维保过程中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负责;负责正常运行时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治疗机房治疗区的清场巡检以及临床治疗出束;负责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投入临床使用时医院方负责区域和医院医护人员和病人的安全责任;负责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放射性三废处置。(2)兰州泰基兰州泰基作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安装调试及后续的维保服务的销售运维商,负责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安装调试以及维保过程中的辐射安全责任;负责安装调试、维保过程中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加速器大厅(包括束流输运隧道)及治疗机房设备区清场巡检以及非临床治疗出束;受到医院的监督管理。2.厂址与环境2.1地理位置兰州新区隶属甘肃省兰州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北部秦王川盆地。介于东兰州中,际机场经103°29′22″~103°49′56″,北纬36°17′15″~36°43′29″。总面积1744平方千米。本项目位于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汉水街3260号内测调中心,园区地理黄河坐标为E:103°42′14.197″,N:36°30′24.192″。西临华山路,南临汉水街,北侧CGAG4秦川镇武川乡CG6GB41白银市(AA兰州中,际机场LG6北↑黄河苦水镇强湾乡平堡镇CAOG6水川镇皋兰县CG09九合镇园子岔乡北湾镇若笠乡C220CG3a上花岔乡GG镇GG309)C)G3安宁区西固区盐锅峡镇兰州市陈井镇贡井镇2l徐顶乡K75和平镇三条岘乡G2201白碌乡图2-1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t北图例:本项目所在园区边界兰州皓源管业有限公司本项目测调中心所在位置兰州电机股份悵有限公司2.2自然环境状况品汉水街图2-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2.2.1地形地貌兰州新区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地貌类型,平川、梁峁、沟壑及河谷地貌发育。整个地域宽阔,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西两面是低矮黄土山丘,南北长约60公里,东西最宽处21公里,平均海拔高度1910米。区域内主要地貌单元为秦王川盆地,其地势由北向南倾斜,海拔高程1850~2150米,地面坡度为1/80~1/100。盆地内发育有洪积平原、沟谷、低缓黄土丘陵及堆积梁峁丘陵等地貌。2.2.2气候气象兰州新区属典型的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阳光充足。春季多风少雨,气温逐渐升高,但不稳定,昼夜温差较大;夏季凉爽,平均气温20.5℃,无酷暑;秋季温凉,天气较为舒适,气温适中;冬季寒冷干燥,平均气温-7.3℃,降雪相对较少。年平均气温6.9℃,年平均降水量300~350毫米,年蒸发量1880毫米,全年平均无霜期139天,年日照量1744~2659小时,日照率60%,最大冻土深度约1.1米,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年平均风速2.3米/秒。在春季,兰州新区较为常见沙尘暴,受上游输入性沙尘影响,新区可能出现浮尘天气;冬季可能出现寒潮天气,气温骤降。近年来,兰州新区的气候趋势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近10年来平均气温呈上升趋势,与前30年相比,平均温度升高0.3℃,地面温度升高1.5℃;降水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年降水量增加10毫米;相对湿度呈逐年增加趋势,相对湿度增加2%;极端天气逐年减少,极端高温下降1.5℃,极端低温升高2℃。这些气候气象特征共同构成了兰州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对当地的生态系统、农业生产、水资源管理以及居民生活等方面都有着重要影响。2.2.3水文特征兰州新区地处内陆,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降水稀少,蒸发强烈,水资源相对匮乏。其水文特征主要表现在地表水资源相对较少,主要河流有庄浪河和大通河,庄浪河流经兰州新区中部,是兰州新区主要的水源之一,为农业灌溉和生态环境提供了一定的水资源支持,大通河位于兰州新区北部,是黄河的一级支流,对兰州新区的生态环境和气候调节具有重要作用。地下水资源相对丰富,但分布不均,根据2023年度甘肃省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兰州新区地下水水位整体稳定,局部呈上升趋势,这表明兰州新区在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加强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以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性。兰州新区有石门沟水库和青土湖等水域,这些湖泊和水库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它们也为兰州新区的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了重要的水源支持。2.2.4地质地震兰州新区位于兰州—民和盆地,地质构造复杂,其秦王川盆地属中川隐伏基底隆起带中近南北向的断陷盆地,形成于中更新世末期,东西两侧丘陵前缘均发育有向盆地逆冲断层。地层自下而上依次为新元古界皋兰群、下侏罗统炭洞沟组、中侏罗统窑街组、上侏罗统享堂组、下白垩统河口群、新近系、第四系,主要被第四系黄土、砂砾石或新近系砂、泥岩覆盖。土壤以黄土母质为主,包括灰钙土、淡灰钙土、盐化灰钙土、黄绵土和红粘土等亚类,肥力水平较低。兰州新区地处青藏高原东北缘,位于南北地震带与祁连山地震带的复合部位,地震活动较为强烈,周边发育有多条活动断裂带,历史上曾发生多次破坏性地震。2.2.5土壤植被兰州新区土壤以黄土母质为主,主要包括灰钙土、淡灰钙土、盐化灰钙土、黄绵土和红粘土等亚类,有机质含量低,肥力水平较低,北部土壤质地较轻,南部粘重。自然植被类型以人工林地和荒漠草原、干旱草原为主,人工林主要分布在中川机场西部及黄河河谷区,由经济植物型和蔬菜作物型组成,如桃树、枣树、梨树等;荒漠草原和干旱草原主要由多年旱生、丛生的禾草、旱生灌木和小半灌木组成,如蒿草针茅、冰草、柠条等。2.3社会环境概况2.3.1人口分布兰州新区的人口分布呈现出显著的增长趋势。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兰州新区常住人口为28.82万人,其中男性占比54.93%,女性占比45.07%,性别比为121.87。年龄结构方面,0-14岁人口占比14.71%,15-59岁人口占比76.45%,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8.84%。城镇人口比重为57.96%。2021年末,兰州新区常住人口达到30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60.03%。2022年末,兰州新区常住人口为32.8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4‰,城镇人口比重为60.67%。2023年,兰州新区常住人口达到33.93万人,城镇化率为68.79%。2024年,兰州新区实有人口突破70万大关,最高峰时达到72.7万人。2.3.2社会发展兰州新区自2012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复设立以来,已经迈入了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2011年至2023年,兰州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1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9倍,常住人口增长6.3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1倍、4.7倍,经济增速连续7年领跑国家级新区。新区先后获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重大改革创新试点,获“联合国杰出环境治理工程奖”“中国最具投资营商价值新区”“绿色发展优秀城市”等20多项荣誉。2.3.3文化教育兰州新区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增加教育投入,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均衡优质发展。截至2023年,兰州新区已建成中小学校超100所,提供学位8.9万个,西部最大的科教园区入驻院校17所,师生人数超过10万人。2024年,兰州新区第十一小学、甘南实验中学初中部、新苑幼儿园等新学校建成投用,进一步扩增了学位和园位。兰州新区还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如“学科+思政”教学新模式,推动教育质量逐年提升。在文化方面,兰州新区建成了各类文化场馆和体育场所,承办了多项市级以上体育赛事和高品质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春节秦腔惠民演出、太平鼓展演等系列民俗文化活动,兰州新区不仅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还积极传承和弘扬了优秀传统文化。此外,兰州新区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打造了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如城市书屋、文化驿站等,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需求。2.3.4医疗保障兰州新区近年来在医疗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2024年,兰州新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了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就诊率大幅提升至74.7%,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8.6%,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兰州新区通过总额预付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医共体从被动控费向主动控费转变,形成了“节约即收益”的良性循环。此外,兰州新区还积极开展病种向基层下沉行动,优化双向转诊就医管理机制,规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改革,为患者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同时,兰州新区还在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应急保障医院项目及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预计2027年6月全面建成,这将进一步提升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2.4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销售(含建造)和使用涉及的辐射工作场所包括测调中心及用户使用场所。测调中心的环境辐射质量现状调查情况已于下文2.4.1及2.4.2小节列出。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销售环节属于纯商务活动,销售(含建造)过程不涉及放射性操作,不涉及土建。用户单位使用场所内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涉及到开机出束。由于用户单位使用场所其周围辐射环境质量现状因用户单位不同而不同。同时,考虑到用户单位在取得使用本装置的资质前,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装置使用场所进行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用户进行的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本项目需要进行的辐射环境质量现状是一致的。因此不再单独进行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2.4.1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为了解本项目测调中心及周围环境的辐射环境现状,评价单位于2025年4月11日委托甘肃秦州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之后于2025年6月6日委托长润安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直线注入器开机工况下(7MeV,400μA)对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周围以及直线注入器停机后5min直线注入器内部及热点部件进行了补充监测。具体监测情况如下。2.4.1.1监测内容主要监测内容包括测调中心拟改扩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工作场所、已建成的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及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中子剂量当量率,以及土壤中的Na-22、Be-7、总α和总β。2.4.1.2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法2.4.1.2.1监测设备监测使用主要仪器设备如表2-1所示。表2-1仪器设备及性能指标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检定有效日期X-γ辐射防护剂量仪AT1120QZHA-YQ053测量范围:10nSv/h~100mSv/h能量响应:40keV~7MeV2025.02.12~2026.02.11中子周围剂量当量仪FH40G-X/FHT762QZHA-YO-052测量范围:1nSv/h~100mSv/h能量响应:0.025eV~5GeV2024.06.18~2025.06.17低本底α/β测量仪FYFS-400X(单通道)QZHA-YQ065工作源效率:α:85.99%;β:51.26%2024.03.22~2026.03.21高纯锗γ谱仪GMX40P4-76QZHA-YO-066相对效率:41.0%2024.07.16~2025.07.15便携式X、γ辐射周围剂量当量率仪MR-3512CR-YQ-160测量范围:10nGy/h~100mGy/h有效期至2025年08月20日中子剂量监测仪RS1128CR-YQ-125测量范围:0.01μSv/h~1Sv/h有效期至2025年08月28日2.4.1.2.2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列于表2-2。表2-2监测方法序号监测对象监测方法标准依据1γ辐射剂量率————HJ1157-20212中子剂量当量率3土壤中Na-22高纯锗γ能谱分析通用方法GB/T11713-20154土壤中Be-7高纯锗γ能谱分析通用方法GB/T11713-20155土壤中总α和总β厚源法HJ899-20172.4.1.3质量保证措施本项目的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1)监测单位具备所监测项目的资质;(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3)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上岗;(4)监测仪器每年定期经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5)每次测量前、后均检查仪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6)由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并做好记录;(7)监测报告编制中数字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单双”的原则,放化分析结果进行了实验室间比对,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验、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审定。2.4.1.4监测点位在测调中心工作场所周围和内部、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周围和内部、周围环境进行了γ辐射剂量率和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的监测布点;对于土壤,在测调中心的东西南北四侧各取一个取样点。口Ei5#5#A1#11#1#11#97#8#77#8#兰州泰基离子兰州泰基离子10#10#11t1牛北北北0L图例:图例:图例:Hm11国12工作场所监测点位rl10#兰州皓源管业兰州皓源管业L9#口口11#口口2#1#6#H兰州电机股份兰州电机股份HH7#1愠日a12#7日5#len口4#3#13#司iiiuiiitt本项目所在园区边界本项目所在园区边界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本项目调试厂房所在位置本项目调试厂房所在位置100m评价范围100m评价范围IIIll监测点位监测点位有限公司有限公司38#6#6#39#9#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有限公司汉水汉水图2-3测调中心工作场所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和中子剂量当量率监测点位U图图2-4测调中心工作场所内γ辐射剂量率和中子剂量当量率监测点位图↑1北非1#图例:一层监测点位8#7925liiirl7#机房上监测点位12#z211111P800400.05m6#4541-1半5H.TC02#14#9#5#:I1l13#10#711#3#HaairE0piIEEIH图2-5开机及停机5min后直线注入器调试厂内部及周围γ辐射剂量率和中子剂量当量率监测点位图北图例:本项目所在园区边界图2-6测调中心工作场所周围土壤取样点位图2.4.1.5监测结果2.4.1.5.1外照射本项目工作场所内及工作场所周围y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3工作场所内y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点位描述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nGy/h)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²(nSv/h)1拟建电源机柜区166.2+1.513.0±0.42拟建同步加速器区60.5+1.714.8+0.23拟建电源机柜区263.0±1.417.2±0.24拟建电源机柜区362.6±0.813.1±0.25拟建Gantry终端52.0±0.813.5+0.26拟建控制室49.0±2.314.9+0.27拟建治疗机柜室49.7+0.817.1+0.28拟建电源机柜区463.2±1.218.1+0.29拟建水冷间62.1±1.416.8+0.310拟建30°固定束终端60.1+0.816.5+0.311直线注入器区107±127.5±0.312拟建电源机柜区558.3+2.117.0±0.313拟建电源机柜区665.2+4.316.1+0.2注:1、(1)检测结果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刘家峡水库(经度:103.268°,纬度:35.865°,海拔:1.697km)宇宙射线响应值为13.5nGy/h,根据经纬度及海拔修正,建设单位(经度:103.706°,纬度:36.507海拔:1.936km)宇宙射线响应值为15.0nGy,建筑物对宇宙射线带电粒子和光子的屏蔽因子,楼房取值为0.8,平房取值为0.9,原野、道路取值36为1。(2)仪器测量结果为周围剂量当量率(nSvh),为便于结果对比评价,按照《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1157-2021)要求,换算为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nGy/h)。2、检测结果未扣除中子剂量当量(率)仪仪器背景响应值12.4nSv/h~29.4nSv/h。表2-4工作场所周围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点位描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1(nGy/h)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2(nSv/h)1华山路39.4±1.319.7±0.12报告厅77.6±1.622.8+0.23倒班宿舍楼(一期)48.1±1.420.4+0.24倒班宿舍楼(二期)41.8±1.920.0+0.25食堂31.9±1.622.7+0.36大棚39.6±0.621.9+0.17粗加工厂房35.1±0.616.1+0.383号厂房41.0±1.016.8+0.39空地49.9±2.119.3+0.3101号厂房原材料区63.7±1.516.2+0.311测调中心东侧道路34.9±0.820.5+0.2注:1、(1)检测结果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刘家峡水库(经度:103.268°,纬度:35.865°,海拔:1.697km)宇宙射线响应值为13.5nGy/h,根据经纬度及海拔修正,建设单位(经度:103.706°,纬度:36.507海拔:1.936km)宇宙射线响应值为15.0nGy/h,建筑物对宇宙射线带电粒子和光子的屏蔽因子,楼房取值为0.8,平房取值为0.9,原野、道路取值为1。(2)仪器测量结果为周围剂量当量率(nSv/h),为便于结果对比评价,按照《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1157-2021)要求,换算为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nGy/h)。2、检测结果未扣除中子剂量当量(率)仪仪器背景响应值12.4nSv/h~29.4nSv/h。表2-5开机时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周围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点位描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nGy/h)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μSv/h)1机房北墙外30cm处81.0±1.702机房东墙外30cm处81.0±0.903机房南墙外30cm处81.9±0.80.0254机房西墙外30cm处(固废暂存间)79.5±1.005机房西墙外30cm处(设备间)81.7±2.506机房西墙外30cm处(中央控制室)77.7±2.007机房门外30cm处86.3±1.3.0.0258机房楼上30cm处84.4±2.00注:1、测量时探头距离地面约1m;2、每个检测点测量10个数据取平均值,以上检测结果均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3、环境y辐射剂量率测量结果按照公式计算:Dγ=K1×K2×Rγ-K3×Dc式中:Dγ—测点处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值,nGy/h;K1—仪器检定/校准因子,取0.90;K2—仪器检验源效率因子,取1.2Sv/Gy;Rγ—仪器测量读数值均值;K3—建筑物对宇宙射线的屏蔽修正因子,楼房取0.8,平房取0.9,原野、道路取1;Dc—测点处宇宙射线响应值,取18.6nGy/h4、本项目测点的海拔高度(海拔1934m)、经纬度(东经:103.71,北纬:36.51)与仪器宇宙射线响应值测点处的海拔高度(海拔1100m)、经纬度(东经:106.2300,北纬:38.4700),不满足海拔高度差别<200m,经度差别<5°,纬度差别≤2°,因此根据HJ61—202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仪器宇宙射线响应值(13nGy/h)进行修正。表2-6停机5min后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内部、热点部件周围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点位描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nGy/h)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μSv/h)1离子源及注入器前段93.1±2.702注入器中段88.6±0.803注入器尾端89.0±2.704直线注入器南墙内侧99.6±1.405距法拉第筒(束流闸)30cm处83.2±2.606距注入器末端30cm处837.8±10.10注:1、测量时探头距离地面约1m;2、每个检测点测量10个数据取平均值,以上检测结果均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3、环境y辐射剂量率测量结果按照公式计算:Dγ=K1×K2×Rγ-K3×Dc式中:Dγ—测点处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值,nGy/h;K1—仪器检定/校准因子,取0.90;K2—仪器检验源效率因子,取1.2Sv/Gy;Rγ—仪器测量读数值均值;K3—建筑物对宇宙射线的屏蔽修正因子,楼房取0.8,平房取0.9,原野、道路取1;Dc—测点处宇宙射线响应值,取18.6nGy/h4、本项目测点的海拔高度(海拔1934m)、经纬度(东经:103.71,北纬:36.51)与仪器宇宙射线响应值测点处的海拔高度(海拔1100m)、经纬度(东经:106.2300,北纬:38.4700),不满足海拔高度差别<200m,经度差别<5°,纬度差别≤2°,因此根据HJ61—202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仪器宇宙射线响应值(13nGy/h)进行修正。2.4.1.5.2土壤本项目场址周围环境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7本项目拟建场址内及周围环境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样品编号检测项目结果,Bq/kg测调中心东侧总α579总β792Na22<LLD1Be7<LLD2测调中心西侧总α783总β790样品编号检测项目结果,Bq/kgNa22<LLD3Be73.23测调中心南侧总α681总β791Na22<LLD4Be7<LLD5测调中心北侧总α885总β867Na22<LLD6Be7<LLD7注:1、LLD=0.365Bq/kg;2、LLD=3.20Bq/kg;3、LLD=0.377Bq/kg;4、LLD=0.367Bq/kg;5、LLD=3.11Bq/kg;6、LLD=0.363Bq/kg;7、LLD=3.14Bq/kg。2.4.1.6结论直线注入器长时间停机工况下,①测调中心工作场所内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49.0nGy/h~107nGy/h,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13.0nSv/h~27.5nSv/h(未扣除仪器背景响应值);②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31.9nGy/h~77.6nGy/h,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16.1nSv/h~22.8nSv/h(未扣除仪器背景响应值)。直线注入器开机工况下(7MeV,400μA),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周围的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77.7nGy/h7~86.3nGy/h,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0~0.025μSv/h。仅略高于本底水平,项目辐射环境质量现状无异常。直线注入器停机5min后,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内部及热点部件的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83.2nGy/h~837.8nGy/h,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均为0。其中注入器末端靶点略高,除此之外其余热点部件位置以及直线注入器末端正对墙面剂量率结果仅略高于本底水平,对于注入器末端靶点,兰州泰基将延长出束后等待时间,待其表面30cm处剂量率下降到可接受水平后再执行相关拆卸或移动操作。土壤及水样中放射性核素浓度检测结果均未超标。2.4.2场址适宜性评价本项目位于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汉水街3260号。项目所在区域地质和地震条件良好,没有影响射线装置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的颠覆性因素。结合本项目特征辐射污染因子和电离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区域周边社会环境相对简单,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条件较好。环境现状调查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场址及周围环境的辐射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波动范围内。同时本项目所在地块已取得用地批复,原已建成直线注入器调试机房,并进行了出束调试工作,现依托原场所改造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调试工作场所。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适宜开展所申请的核技术利用活动。3.工程分析与源项3.1项目规模3.1.1测调中心本项目在原测调中心直线注入器(包括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和直线加速器)的位置上保留直线注入器(包括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和直线加速器)并加入了同步加速器、中高能传输系统及终端组成了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将原有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屏蔽墙全部拆除,按照现有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屏蔽块搭设,拆除的部分预制块用于小型化整机调试屏蔽区域的东南方向墙体,改造周期约5.5个月。直线注入器(包含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及直线加速器)后期将保留生产、销售和使用能力,但其调试转移至用户(直线注入器使用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并且已针对直线注入器开机及停机5min后的工作场所周围及内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停机5min后,机房内部、直线注入器末端墙面及相关热点部件表面均在本底水平范围上下波动,因此在原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拆除、调整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可忽略。改扩建前后对比详情见下表。表3-1改扩建前后对比一览表序号变动条目原环评情况现环评情况变动情况1活动种类及范围生产、销售及使用II类射线装置销售(含建造)和使用I类射线装置,生产、销售及使用II类射线装置新增销售(含建造)和使用I类射线装置2人员配置每台直线注入器工作人员共14人每台(套)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辐射工作人员共10人(束流调试工程师,2班3倒,每班5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辐射工作人员均来自于原直线注入器工作人员3规模直线注入器由依次连接的离子源、射频四极加速器(RFQ)、漂移管直线加速器(DTL-1与DTL-2)组成。于测调中心内进行调试,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整体装置的设计、生产提供试验验证数据。同时,直线注入器设计研发成功,可作为独立的产品进行销售,为国内外相关质子/重离子加速器厂家提供注入器产品。质子最大能量8MeV,碳离子最大能量7MeV/u,质子流强10mA,碳离子流强0.5mA,年最大销售量和安装调试量为4台。原测调中心内直线注入器(包括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和直线加速器)位置为适应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布局进行了微调。目前对(包括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和直线加速器)加入了同步加速器、中高能传输系统及终端,组成了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并在测调中心内对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进行出束调试,完成出束调试后拆卸运输至用户单位使用场所进行后续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质子最大能量230MeV、氦离子最大能量230MeV/u、碳离子最大能量430MeV/u、氧离子最大能量430MeV/u,质子流强21011ppm(0.534nA)、氦离子流强61010ppm(0.32nA)、碳离子流强9109ppm(0.14nA)、氧离子流强9109ppm(0.192nA),年最大销售(含建造)量4台。由原单一直线注入器(包括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和直线加速器)的调试,对其连接了同步加速器、中高能传输系统及终端,组成了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并进行出束调试,完成出束调试后拆卸运输至用户单位使用场所进行后续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年最大销售(含建造)量不变仍为4台,但直线注入器的调试工作转移至用户(直线注入器使用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兰州泰基拟采取的方式是对于短时间内可大幅降低的部件进行优先拆除、转运。另外需较长时间衰变,残余剂量率仍需再下降的部件则先暂时静置,待剂量率水平进一步下降后再开始工作。工作全程在部件表面设置局部屏蔽措施,人员采用3规模直线注入器由依次连接的离子源、射频四极加速器(RFQ)、漂移管直线加速器(DTL-1与DTL-2)组成。于测调中心内进行调试,为小型化重离子治疗整体装置的设计、生产提供试验验证数据。同时,直线注入器设计研发成功,可作为独立的产品进行销售,为国内外相关质子/重离子加速器厂家提供注入器产品。质子最大能量8MeV,碳离子最大能量7MeV/u,质子流强10mA,碳离子流强0.5mA,年最大销售量和安装调试量为4台。原测调中心内直线注入器(包括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和直线加速器)位置为适应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布局进行了微调。目前对(包括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和直线加速器)加入了同步加速器、中高能传输系统及终端,组成了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并在测调中心内对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进行出束调试,完成出束调试后拆卸运输至用户单位使用场所进行后续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质子最大能量230MeV、氦离子最大能量230MeV/u、碳离子最大能量430MeV/u、氧离子最大能量430MeV/u,质子流强21011ppm(0.534nA)、氦离子流强61010ppm(0.32nA)、碳离子流强9109ppm(0.14nA)、氧离子流强9109ppm(0.192nA),年最大销售(含建造)量4台。工具与部件的距离拉远,并采取轮班工作减小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最大程度的减小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4技术参数质子最大能量8MeV,碳离子最大能量7MeV/u,质子流强10mA,碳离子流强0.5mA,是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属于II类射线装置,环评报告类型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质子流强21011ppm(0.534nA)、氦离子流强61010ppm(0.32nA)、碳离子流强9109ppm(0.14nA)、氧离子流强9109ppm(0.192nA),是粒子能量大于等于100兆电子伏的医用加速器,属于I类射线装置,环评报告类型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最大能量、最大流强及粒子类型为适应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需要而发生变化,由原质子和碳离子变为质子、氦离子、碳离子和氧离子。流强也根据装置情况发生了变化。束流损失参数见表3-10~表3-12。5工作场所布局及辐射屏蔽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位于测调中心东侧,四周及顶板屏蔽为0.3m~1m混凝土、底板为土层加0.6m筏板。将原有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屏蔽墙全部拆除,按照现有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屏蔽块搭设,拆除的部分预制块用于小型化整机调试屏蔽区域的东南方向墙体,直线注入器(包含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及直线加速器)的位置向西微调4m,同时根据同步加速器、中高能束运线及终端的位置新建屏蔽墙体。目前测调中心内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工作场所四周、顶板及底板厚度为0.2m~4.6m混凝土。将原有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屏蔽墙全部拆除,按照现有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屏蔽块搭设,拆除的部分预制块用于小型化整机调试屏蔽区域的东南方向墙体,并将直线注入器(包括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和直线加速器)的位置向西微调4m,后端加入同步加速器、中高能传输系统及中断后,新建屏蔽墙体,组成现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调试工作场所。6辐射防护措施辐射工作场所分区:控制区:测调中心内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监督区: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西侧控制室、设备间、固废暂存间及直线注辐射工作场所分区:控制区:加速器大厅、束流输运隧道、360°旋转束终端、30°固定束终端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辐射工作场所分区:辐射工作场所分区中控制区由直线注入器机房内部变更为加速器大厅、束流输运隧道、360°旋转束终端、30°固定束6辐射防护措施入器调试厂房四周其他区域安全联锁系统: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内设置清场按钮、急停按钮、紧急开门按钮、工作状态指示灯并在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迷道口、控制室入口及固废暂存间入口处设置门禁,离子源出口处设置法拉第筒(加速器停机,人员进入前离子源出口法拉第筒在线,加速器开机前巡检完成联锁恢复,法拉第筒允许离线)。场所监测系统: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内部设置1个辐射监测点。由中子及γ探测器组成,测量数据实时上传至辐射监测数据库。三废处理措施:放射性废气:直线注入器运行期间将产生感生放射性气体,通过通风系统由厂房排入环境,正常运行情况下换气次数0.5次/小时,清洁通风换次数5次/小时;放射性废水:直线注入器(包含离子源、低能传输系统及直线加速器)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液主要是活化的冷却水(冷却水位于主管道中,共0.8m3)。放射性废水通过防倒流地漏、排水沟等进行收集,汇入厂房外收集池(2个收集池,分别位于调试厂房东北和西南方,单个尺寸为长2.0m×宽1.0m×高1.5m),设置有水样采样口,随时可对水体进行采样测量;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的主要放射性固体废物为维护维修环节更换下来的一些易损易活化的结构部件、冷却水系统更换下来的离子交换树脂等。建设单位拟在调试厂房内部西南角2.0m×2.0m小隔间内暂存放射性固体废物。建设单位根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情况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前需对其活度或活度浓度进行分析,建设单位需对每次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具体记录内容包括每次处理的固体废物名称种类、废物量、剂量率监测结果以及最终去向等。监督区:上述各控制区屏蔽墙体外四周紧邻的场所,如控制室及设备机房等。安全联锁系统:改扩建后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的工作场所,由于由II类射线装置变为了I类射线装置,同时工作场所变大,因此安全联锁设施增多,设置了剂量联锁、门机联锁、急停按钮、清场按钮、声光报警灯、工作状态显示装置及束流阻挡器(材质为铜,防止束流进入有人区域。束流阻挡器只有当下游的联锁逻辑符合条件时才可打开,束流方可进入下游区域),加速器大厅及终端入口处设置出入控制系统,相比原直线注入器机房更加完善。场所监测系统:监测点位增加至10个,包括加速器大厅和束流输运系统区域设置5个监测点位;两终端区域内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加速器大厅与两终端防护门外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每个监测点由一台中子探测器和一台γ探测器组成。三废处理措施:放射性废气: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工作场所各区域均设有通风系统,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感生放射性气体最终由测调中心两侧排风机排入环境,正常运行时换气次数为0.5次/小时,停机后强排换气次数5次/小时,以满足人员进入的要求。放射性废水:沿用原直线注入器调试厂房设置的废水暂存池,加速器回路冷却水最大排放量约为3m3。暂存池设置有水样采样口,随时可对水体进行采样测量,并在排放前取样检测。检测达标后排放,测调中心内设置单独的排水系统,用以收集这些区域的事故排水和检修排水,与普通生活污水分隔开,最终于市政管网排放。放射性固体废物:小型化重离子治疗装置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再回收利用的活化部件及维修维护过程中被污染的劳保用品和冷却水系统更换下来的离子交换树脂。年产生量不超过2.36m3,加速器大厅的东南角设置了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尺寸为2000×2000×2000mm),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是用铁栅栏围成的一个小房间,物理隔离有门有锁,出入库部件和废物均需进行记录台账,需要进行标识粘贴(电离辐射标识及房间标识)。因暂存间位于控制区内,因此不考虑屏蔽。特殊情况下有临时检修部件存放只需在测量检修部件表面剂量率后用警戒带拉出警戒区域。当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暂存量接近一定容量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终端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安全联锁系统:由于由II类射线装置变为了I类射线装置,同时工作场所变大,因此安全联锁设施进行了重新布设。场所监测系统:监测点位新增至10个,每个监测点由一台中子探测器和一台γ探测器组成。三废处理措施:放射性三废产量相比原直线注入器是增加的。放射性废气:已根据工作场所布局重新设置了通风系统;放射性废水:沿用原废水暂存池;放射性固体废物:于加速器大厅东南角新增了1个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原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随着原工作场所的拆除已取消。终端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安全联锁系统:由于由II类射线装置变为了I类射线装置,同时工作场所变大,因此安全联锁设施进行了重新布设。场所监测系统:监测点位新增至10个,每个监测点由一台中子探测器和一台γ探测器组成。三废处理措施:放射性三废产量相比原直线注入器是增加的。放射性废气:已根据工作场所布局重新设置了通风系统;放射性废水:沿用原废水暂存池;放射性固体废物:于加速器大厅东南角新增了1个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原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随着原工作场所的拆除已取消。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