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源化工:物流类-危险品车辆租赁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R-JJ-2025-017268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5 09:43: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危险品车辆租赁
联系方式
  • :13964610167

正文内容

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就高源化工:物流类-危险品车辆租赁在孚日集团进行竞价采购 ,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FR-JJ-2025-017268 项目标名:高源化工:物流类-危险品车辆租赁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参加此项目所要求的相关资质及供货能力。 2、供应商参加我公司招标、竞价、询比价项目即认为对外我公司项目内容予以认可,项目内容为合同的正常组成部分。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调整授标、作废、重新投标的,将对责任供应商给与标的价值5%的罚款,询比价项目最终计算罚款金额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进行罚款!招标、竞价项目最终计算罚款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进行罚款!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布项目要求投标及供货,对于中标后不供货的将给予阶段性停止供货处罚,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我公司将予以退货,并根据相关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予以处理(投标前请充分了解项目发起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投标即认为对制度认可);对于供应商供应假货的我公司将采取假一罚十的原则进行处罚;并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或假货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将予以索赔。情节严重的将被扣除投标押金(保证金)剔除合格供应商。 5、供应商必须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加投标,不得相互串标及利用任何手段垄断市场,一经发现将扣除投标押金(保证金)剔除合格供应商。 6、平台管理技术支持:0536-5828087/13355365667   平台故障技术支持:0536-5828132/15806463182   投诉及建议:0536-5828087、5828077     三、投标人须登录孚日集团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5-09-09 09:30,竞价准备时间:2025-09-09 09:35。 七、物理开标地点:按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八、有意者可与李军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 邮箱:13964610167@163.com                                                                                                                                                                                                                                   2025-09-05 08:10                                                                                                                                                                                                                                                                                                                                      附件清单: 明细表.xls 附件: 2025.9.4招标文件(1).doc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税率 最高报价 最小降幅 备注 TMP-0001477 危险品车辆租赁 20.5吨 辆 1 3% 0 0 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租赁运输车辆招标文件招标人: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计划租赁运输车辆用于亚氯酸钠的运输,租赁期限一年,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为保证招标顺利进行,请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投标报价。一、投标公司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注册的运输公司,并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照;2.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可靠的业绩,有实际的运输经验;二、投标车辆要求1.保证车辆性能良好,维护保养及时,各种证件齐全,保险齐全;2.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普通货物罐车,载重20吨;3.投标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亚氯酸钠运输车辆一部(手续齐全的车辆),车辆所有权为投标公司所有。4.投标公司负责为我公司办理该车的合法运营手续所需的各项牌证及相关证件,审验换证手续,车辆保险(强制险、商业险)等费用。5.车辆出现故障时,投标方如果不能及时维修,未免影响招标方的正常使用,投标方需要有合格的备用车辆供投标方使用。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按孚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采购系统规定的时间进行。四、招标方式、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决标方式:1、招标方式:采用网上招标的形式,投标时进行报价。本次招标采用二次报价的形式。2、投标和开标时间按孚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进行。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不能投标报价,投标方应至少提前1小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和报价,防止出现意外情况不能成功投标。3、投标文件为电子版,在投标时上传。资料采用WORD或PDF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图纸资料采用AUTOCAD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4、决标方式:招标结束后,由评委对投标方的技术、商务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评标报告报招标委员会领导批准后执行。五、投标保证金:投标方需缴纳1万押金(账号: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农行高密支行15453001040001588)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7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保证金。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将扣罚保证金及将此单位拉入公司黑名单永不使用:1.投标过程中到签订合同时出现恶意投标及条款刁难行为的。2.产品不按照合同要求的、不遵守招标方安排等要求的;材质要求达不到招标方要求,以次充好的。3.有业务往来且账目余额大于1万元的投标方可以不用缴纳投标保证金,默认货款为保证金.六、投标报价:1、投标均以人民币(元)报价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本次招标范围内车辆租赁费用进行报价。3、每项只允许明确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4、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时统一按照3%税率报价。七、违约责任:1、因投标方原因延期交付车辆,每延期一天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投标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方损失,投标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投标方所交付车辆的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若招标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招标方不同意接受的,投标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因此造成延期交付的,投标方按上一款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3、投标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投标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4、若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违约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争议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招标方所在地: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八、投标的澄清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实质内容。九、付款方式:租赁费每年度结算一次,中标方每年度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投标方一次性付清。十、售后服务1、中标方对招标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营运情况具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对招标方在运输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和要求以及有损中标方的利益和形象、声誉的行为,中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需方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2、招标方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的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导致货物丢失、泄露、坠落等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失,由中标方协助招标方到保险公司处理。3、如中标方未完全履行前述义务,由中标方向招标方承担违约责任拾万元,由此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进行赔偿。该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的停运损失、生产损失、人身伤亡损失、相关部门的处罚、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招标方违约而导致需方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一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其它说明:1、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如招标人的其它要求与本招标文件有冲突,以本招标文件为准。有关招标事项请联系:投标联系人:李军:13964610167技术请联系:李君:13953617508分公司监督电话:0536-2321191集团监督投诉电话:0536-5828087/0536-5828077如有操作困难,需要技术支持请联系:集团平台管理技术支持:电话:0536-5828087/13355365667/13346363123集团平台故障技术支持:0536-5828132/15806463182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在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税率 最高报价 最小降幅 备注 TMP-0001477 危险品车辆租赁 20.5吨 辆 1 3% 0 0 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租赁运输车辆招标文件招标人: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计划租赁运输车辆用于亚氯酸钠的运输,租赁期限一年,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为保证招标顺利进行,请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投标报价。一、投标公司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注册的运输公司,并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照;2.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可靠的业绩,有实际的运输经验;二、投标车辆要求1.保证车辆性能良好,维护保养及时,各种证件齐全,保险齐全;2.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普通货物罐车,载重20吨;3.投标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亚氯酸钠运输车辆一部(手续齐全的车辆),车辆所有权为投标公司所有。4.投标公司负责为我公司办理该车的合法运营手续所需的各项牌证及相关证件,审验换证手续,车辆保险(强制险、商业险)等费用。5.车辆出现故障时,投标方如果不能及时维修,未免影响招标方的正常使用,投标方需要有合格的备用车辆供投标方使用。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按孚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采购系统规定的时间进行。四、招标方式、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决标方式:1、招标方式:采用网上招标的形式,投标时进行报价。本次招标采用二次报价的形式。2、投标和开标时间按孚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进行。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不能投标报价,投标方应至少提前1小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和报价,防止出现意外情况不能成功投标。3、投标文件为电子版,在投标时上传。资料采用WORD或PDF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图纸资料采用AUTOCAD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4、决标方式:招标结束后,由评委对投标方的技术、商务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评标报告报招标委员会领导批准后执行。五、投标保证金:投标方需缴纳1万押金(账号: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农行高密支行15453001040001588)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7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保证金。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将扣罚保证金及将此单位拉入公司黑名单永不使用:1.投标过程中到签订合同时出现恶意投标及条款刁难行为的。2.产品不按照合同要求的、不遵守招标方安排等要求的;材质要求达不到招标方要求,以次充好的。3.有业务往来且账目余额大于1万元的投标方可以不用缴纳投标保证金,默认货款为保证金.六、投标报价:1、投标均以人民币(元)报价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本次招标范围内车辆租赁费用进行报价。3、每项只允许明确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4、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时统一按照3%税率报价。七、违约责任:1、因投标方原因延期交付车辆,每延期一天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投标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方损失,投标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投标方所交付车辆的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若招标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招标方不同意接受的,投标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因此造成延期交付的,投标方按上一款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3、投标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投标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4、若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违约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争议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招标方所在地: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八、投标的澄清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实质内容。九、付款方式:租赁费每年度结算一次,中标方每年度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投标方一次性付清。十、售后服务1、中标方对招标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营运情况具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对招标方在运输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和要求以及有损中标方的利益和形象、声誉的行为,中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需方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2、招标方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的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导致货物丢失、泄露、坠落等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失,由中标方协助招标方到保险公司处理。3、如中标方未完全履行前述义务,由中标方向招标方承担违约责任拾万元,由此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进行赔偿。该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的停运损失、生产损失、人身伤亡损失、相关部门的处罚、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招标方违约而导致需方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一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其它说明:1、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如招标人的其它要求与本招标文件有冲突,以本招标文件为准。有关招标事项请联系:投标联系人:李军:13964610167技术请联系:李君:13953617508分公司监督电话:0536-2321191集团监督投诉电话:0536-5828087/0536-5828077如有操作困难,需要技术支持请联系:集团平台管理技术支持:电话:0536-5828087/13355365667/13346363123集团平台故障技术支持:0536-5828132/15806463182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在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