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杂粮类食材定点配送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J-2272371-07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6 17:08: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预算金额29.25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杂粮类食材
联系方式
  • 潘恩乐:0577-88002660
  • 盛磊敏:0571-81061824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杂粮类食材定点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272371-07 项目名称:杂粮类食材定点配送 预算金额(元):308700 最高限价(元):2925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杂粮类食材定点配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8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黄豆、小黄豆、小米等,具体详见附件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恩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02660 质疑联系人:潘恩乐 质疑联系方式:0577-85676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30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磊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4 质疑联系人:郑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4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齐鲁、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2、87058489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杂粮12.8.doc杂粮12.8.doc1.4M 2022年12月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项目名称:杂粮类食材定点配送项目编号:ZJ-2272371-07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6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杂粮类食材定点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6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五章采购合同33标项一: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292540元预算金额(元):308700元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杂粮类食材定点配送项目编号:ZJ-2272371-07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备注:/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黄豆、小黄豆、小米等,具体详见附件内容。预算金额(元):308700元数量:1批标项名称:杂粮类食材定点配送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14:0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0方式:在线获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时间:/至2023年1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02658质疑联系人:徐优晓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02660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恩乐传真:/质疑联系人:郑珊珊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4项目联系人(询问):盛磊敏传真:0571-81061803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传真:/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42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111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恩乐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02660项目联系人(咨询):陈老师联系电话:0577-8567686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盛磊敏联系电话:0571-81061824传真:0571-88473430邮编:310012Email:178433617@qq.com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4资金来源已落实5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节能产品政策适用 R不适用 6投标产品主体不适用7投标保证金□适用 适用 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9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10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2投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2年12月26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178433617@qq.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4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或发送邮件至178433617@qq.com。(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3年1月5日17:00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直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5室,接收人:盛磊敏,电话:0571-81061824)16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1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9样品 提供,见招标技术要求。样品需贴有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现场退还;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单位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样品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温州市车站大道789号,智慧谷创意园i栋2楼,瓯办工场,2017室,接收人:盛磊敏 13516722354。20演示 不要求 21支持中小企业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序号品名1大黄豆2小黄豆3小米 4绿豆5红豆6花生米/(仁)7黑米8荞麦9燕麦10玉米碎11白芝麻12白芝麻(熟)13黑芝麻14黑芝麻(熟)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序号品名1大黄豆2小黄豆3小米 4绿豆5红豆6花生米/(仁)7黑米8荞麦9燕麦10玉米碎11白芝麻12白芝麻(熟)13黑芝麻14黑芝麻(熟)序号品名1大黄豆2小黄豆3小米 4绿豆5红豆6花生米/(仁)7黑米8荞麦9燕麦10玉米碎11白芝麻12白芝麻(熟)13黑芝麻14黑芝麻(熟)22联合体和分包(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时允许其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时允许其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他联合体的情形不予接受。(2)本项目允许分包,但仅限于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时允许其向小微企业分包;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时允许其向小微企业分包。22其他(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二、招标技术要求3.选定1家供应商,服务期暂定1年。2.供货范围及需求:定点配送至各院区食堂或指定地点1.本次招标的货物是食堂年度杂粮类采购,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一、概述(2)卫生标准按国家执行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质量标准3.质量要求:2.年预计采购量:序号品名单位执行标准实物照片预计年用量/斤▲预算单价1大黄豆斤GB1352-2009 17004.52小黄豆斤GB/T 10461346003.83小米 斤GB/T 117667004.44绿豆斤GB/T 10462820055红豆斤GB/T 1046141007.66花生米/(仁)斤GB/T 1532-200851006.57黑米斤NY/T 832-200446003.48荞麦斤GB/T 10458-20088004.89燕麦斤GB 4404.4-20108003.310玉米碎斤GB/T 10463-200830002.511白芝麻斤GB/T 117614001212白芝麻(熟)斤GB /T117612001213黑芝麻斤GB /T117612001314黑芝麻(熟)斤GB/T 11761400141.包装与标志要求三、配送要求6.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与报价产品相一致的样品(样品种类为年采购清单中2、4两项产品各1000g)。投标人须准备八份1000克的产品作为投标样品,在中标后作为验收及供货的依据(样品均要求真空包装)。5.中标人不得以“样品质量级别高于采购要求”为由,要求更换留存验收的投标样品,或拒绝按中标价提供与投标样品一致的产品。4.到货后的有效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一半。包装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和卫生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供应商提供的外包装无法注明生产商供应商等信息的杂粮除外,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原因)3.2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3.1根据食堂的实际需求,由后勤保障处(膳食)采购通过电话、传真、电子报表、微信等方式通知供应商采购需求;供应商必须按品种、数量及分装要求按时保质保量配送到指定地点。3.数量方面要求:2.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包装卫生,货物应严格不外漏;标注每袋的品种、重量、生产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供应商提供的外包装无法注明生产商供应商等信息的杂粮除外,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原因)1、甲方按合同要求凭乙方所在单位的随货联、财务统一发票,以支票(汇票)、银行转账等方式及时支付货款;(一)甲方责任四、双方责任:6.配送人员要求:中标单位应加强配送相关人员健康管理,疫情期间需按市防疫规定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检测,保证配送相关人员健康、安全。5.对采购人紧急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送到。4.每次根据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3、乙方承诺的服务必须兑现;2、乙方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商品,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标准,并提供有关证件和检测报告。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有效资质证件,合同期内发生证件更改等事项应及时到甲方更换原有证件复印件;(二)乙方责任3、组织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考核。2、甲方在乙方商品配送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办法,如有违反则自愿承担甲方的处罚,直至取消本合同。8、甲方可对乙方的商品送质监部门进行检验,若检查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及样品要求,则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样品要求,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协商赔偿事宜;7、甲方在使用乙方商品的过程中,若发生质量、卫生、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与甲方有关人员一起分析原因,积极处理。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媒体曝光,当即取消本合同,甲方同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5、乙方在商品配送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4、乙方送货车辆及专职人员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进入甲方医院内,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规,责任自负;1.2投标总价包括了本合同所采购产品及其包装、运输、损耗、更换、其他服务及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等)等的所有费用。1.1本次报价方式报总价。总价=Σ(货物单价*货物预估数量)。1.投标价为:五、商务要求11、遇公共卫生事件如疫情等情况,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相关规定,若未按规定执行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10、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履行合同的义务。4.所开发票明细内容必须与所供食材明细相符,否则不予结算。3.预付款的扣回:预付款将优先从实际供货的货款中扣除,按照每月实际金额扣除,直到预付款扣完为止。2.结算期:每月按实结算(当月的26日至次月的25日),货到验收合格后,每月25日(含25日)结算一次。采购人凭供应商的随货联、发票办理货款支付申请手续,采购人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低于合同期限等要素。(二)结算及付款1.3合同执行期间,供货产品的单价不予调整。5.每日到货的验收,质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质量或数量不合格的不予验收。4.当天应供应的货物中如供应商临时缺货,未能满足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应保证足够的资金及时让采购单位自行采购且及时付款,对于超出合同价的部分由供应商负责。3供应商在供货期间,产品原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退货或换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由供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2.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1.采购人根据需求,原则上提前一天订货,向供应商发出订单,供应商应在每天早上7:00前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过秤验收,包装、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遇到节假日和台风恶劣天气为保证供货,需提前一周做好供货准备。(三)服务要求4.1罚没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若在合同期内放弃配送业务或中标配送权利,必须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时间计算点以采购人收到送达文书当日开始计算),若出现该情形,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作出如下处罚:▲3.供货单位按照供应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配送,若其出现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或在中标后出现无实际配送能力等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协议。同时供货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对其的处罚。2.为确保产品质量,对产品质量进行权威、有效监督和抽查,采购人和供货单位在出现产品质量纠纷时可以进行取样检测。争议产品的取样必须以争议双方现场取样、确认为准。1.采购内容中“预计年采购量”等数据仅供投标参考,不作合同执行依据。采购人根据食堂实际需求调整产品搭配、使用量。(四)其他要求(2)乙方所送货物,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货物而影响开餐,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时间配送物资而影响开餐,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六)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按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采购人有权从当月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中标人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节假日顺延)。(五)履约保证金4.2按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根据采购人实际经济损失补足差额。4.投标货物的组合配备及质量方案3.为保证采购人的利益,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额在500万元以上;2.投标生产企业就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六、参与投标响应的要求(3)乙方所送货物,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出现缺斤短两的,按缺斤短两占抽样食材理论重量的比例乘以当前所配送货物的总重量再乘以5倍进行处罚,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约谈。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10.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案9.投入养护的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拖排等工具8.仓库仓储、场所卫生等情况;7.根据供应商货源来源情况以及保障货源充足的措施;6.投标产品复核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距离投标截止时间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报告5.为保证产品质量及规范流程,投标人须建立货品品质保证措施。一、总则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未尽事宜可进一步参阅合同条款、采购文件其他内容。13.疫情防控措施及承诺12.应急方案:根据临时补货、紧急供货、退货后重新补送及节假日、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疫情等的供货预案11.配送方案的具体流程、时间安排以及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2采购方式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1实施依据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采购人相同;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保密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5投标费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联合体投标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1.9踏勘现场(如适用)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1.10分包(如适用)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12.3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2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2.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2其他说明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1偏离1.1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2.8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2.7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1.12.6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1.12.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2.1.1第一章招标公告2.1采购文件组成二、采购文件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2.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12.10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2.1.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6第五章采购合同2.1.5第四章评标办法2.1.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3采购文件的质疑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2.1.8补充文件(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4采购文件的澄清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2.3.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3.3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5采购文件的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1)开标一览表;3.2.1报价文件3.2投标文件组成3.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3.2.2资格文件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报价不予扣减。1)中小企业声明函;(2)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c.商业信誉:3.2.3商务技术文件(3)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在填写声明函前,须先自查本企业是否满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的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查)。(6)合同条款响应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3)货物说明;(2)供货清单;(1)投标函;(10)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6)仓储能力(15)服务方案(14)仓储设施设备(13)商品质保期承诺函(1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1)货源供应商情况:长期合作供应商的货源基地、产量、产品追溯源头、品质等,提供合作协议,打款等证明材料。3.3投标文件的编制(2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20)业绩:提供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9)防疫措施(18)应急方案(17)配送方案(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3.3.2供应商应准备三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3.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4.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投标报价3.3.3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6.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投标文件有效期3.5.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4.2.2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4.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四、投标5.1开标准备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标项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4.4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处理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4.3备选投标方案(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成功后,原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5.2.1开标第一阶段5.2开标流程(两阶段)5.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大会第二阶段。公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同时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5.2.2开标第二阶段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视同不存在《声明书》中所涉及的利害关系。(6)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178433617@qq.com,联系人:盛磊敏);(5)转入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5.3.4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5.3.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5.3.2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5.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5.3投标文件初步评审(2)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符合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资格性检查5.3.6初步评审工作内容5.3.5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5.5错误修正5.4.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4.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5.4投标文件的澄清5.3.7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和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7.1资格证明文件评审阶段:5.7无效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6合理报价澄清说明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投标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5.7.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8)商务条款中投标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4)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5.7.3报价文件评审阶段:13)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12)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9)未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或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不足以证明所投货物可合法销售(适用于医疗器械);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4)所投标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2)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5.8串通投标13)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12)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5.9.2评标办法5.9.1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5.9评标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1废标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5.10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5.13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5.12确定采购结果(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14.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5.14.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5.14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14.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15发出中标通知书5.14.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5.14.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14.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5.14.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14.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16.3拒签合同的责任5.16.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1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16签订合同5.15.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第四章评标办法5.17.3中标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见下)80%收取:5.17.2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5.17.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5.17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P(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1000-50004.9+P*0.5%5000-1000017.4+P*0.25%10000-10000037.4+P*0.05%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未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三、评标纪律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10.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7.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四、评标程序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方式,发布公告时间;公告发布网站,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情况,采购响应单位情况等评审报告是根据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样品、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停止评标工作,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五、评标细则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4)评审情况及说明;3)评审方法和标准;2)评审小组组成;1)商务技术分(55分)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不同用户的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得分不超过4分。同类项目指本项目拟采购的货物品目。4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复印件得1分,最高得分为2分。23投标货物的组合配备及质量:根据所投货物组合配备及质量情况评分。货物组合配备良好、齐全完全满足使用要求的得4分,货物组合配备齐全能满足使用要求得3分;货物组合配备齐全基本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得2分;货物组合配备一般,基本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得1分。44根据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给分质量保证方案详实、有针对性的得3分,保证方案详实、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保证方案一般、针对性弱的得1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5投标产品的符合程度:提供距离投标截止时间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执行标准检测,每提供一个品种合格的检测报告给0.5分,最高7分。76投标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得2分,500万(含)到1000万的得1分,未投保或保额不足500万的不得分27根据供应商货源来源情况以及保障货源充足的措施货源来源稳定(合作期限在5年及以上)的得5分,货源来源可靠的(合作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的得4分,货源来源不固定但货物来源渠道较多的得3分,货源来源不固定有缺货风险的得2分,货源来源不固定有很大的缺货风险的得1分未提供货源来源的不得分58仓库仓储、场所卫生等情况,提供仓储场所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仓储场所卫生状况图片。0-3分仓储的配置(保鲜及卫生)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配置(保鲜及卫生)一般的得2分,配置(保鲜及卫生)较差的得1分,配置(保鲜及卫生)不能满足要求不得分。39投入养护的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拖排等工具、设备能较好满足养护需要的,得2分;工具、设备基本满足养护需要的,得1分;工具、设备不能全部满足养护需要的,得0分。提供工具照片、设备清单、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10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案。人员充足,服务方案合理的得3分,人员基本满足,服务方案合理得2分,人员欠缺,服务方案一般的得1分,无固定人员配备及无服务方案的不得分。311配送方案的具体流程、时间安排以及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配送方案合理有针对性的得4分,配送方案合理,针对性弱的得3分,配送方案一般,针对性弱的得2分, 配送方案混乱无针对性的得1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412应急方案:根据临时补货、紧急供货、退货后重新补送及节假日、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疫情等的供货预案。根据供应商接到通知、备货并送达采购人的方案评分供货预案合理,解决时间及时的给5分,供货预案较合理,解决时间一般的得4分,供货预案一般,解决时间长的得3分,供货预案较差,解决时间长的2分,供货预案差,解决时间长的1分,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513疫情防控措施及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新冠疫情期间,对配送服务期间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以及承诺。疫情防控措施及承诺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措施合理,针对性弱的得2分,措施一般,针对性弱的得1分, 措施混乱无针对性不得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14投标样品投标样品(小黄豆)1.豆子色泽:色泽,黄的自然,鲜艳有光泽的得1分,色泽暗淡,无光泽的不得分2.颗粒饱满且整齐均匀,无破瓣,无缺损,无虫害,无霉变,无挂丝的得2分,颗粒瘦瘪,不完整,大小不一的得1分,有破瓣,有虫蛀,霉变的不得分。3.牙咬豆粒,发音清脆成碎粒的得1分,若发音不表脆的不得分。4.具有正常的香气和口味的得1分,有酸味或霉味者的不得分。514投标样品投标样品(绿豆)1.绿豆外形颗颗饱满,色泽光滑,,整齐均匀的得2分,颗粒不饱满,表皮褶皱和破皮的得1分,绿豆有虫眼等情况的不得分2.绿豆具有正常的清香味的得1分,没有闻到清香味或者出现异味霉味的不得分。3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六、询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100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45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价格分(45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七、修改评标结果二、配送时间:本合同采购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金额达到中标总金额或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一、配送地点:甲方各院区所属各食堂及指定地点。在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的基础上,乙方作为甲方本次杂粮类食材公开招标的中标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所属各食堂配送杂粮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第五章采购合同2、定价方法:本次采购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作任何调整。1、乙方按照甲方各食堂所报数量按时保质送到各食堂指定地点。若甲方下属各食堂出现紧急订货等特殊情况,乙方承诺按甲方的要求及时送达指定的地点;五、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四、供货量:按甲方食堂的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备注:合同总金额包括了本合同所采购产品及其包装、运输、损耗、更换、其他服务及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等)等的所有费用。各品种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会有上下浮动,具体以不超出合同总价为依据。三、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报价见附表1(报价汇总表)。(1)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预付款保函;甲方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低于合同期限等要素。5、结算及付款4、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按要求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甲方有权从当月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乙方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节假日顺延)。(2)按甲方招投标文件规定执行。(1)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3、供货品质按照:(2)按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根据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补足差额。(1)罚没履约保证金。6.乙方若在合同期内放弃配送业务或中标配送权利,必须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时间计算点以甲方收到送达文书当日开始计算),若出现该情形,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其作出如下处罚:(4)所开发票明细内容必须与所供食材明细相符,否则不予结算。(3)预付款的扣回:预付款将优先从实际供货的货款中扣除,按照每月实际金额扣除,直到预付款扣完为止。(2)结算期:每月按实结算(当月的26日至次月的25日),货到验收合格后,每月25日(含25日)结算一次。甲方凭乙方的随货联、发票办理货款支付申请手续,甲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二)乙方责任3、组织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考核。2、甲方在乙方商品配送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1、甲方按合同要求凭乙方所在单位的随货联、财务统一发票,以支票(汇票)、银行转账等方式及时支付货款;(一)甲方责任六、双方责任: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媒体曝光,当即取消本合同,甲方同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5、乙方在商品配送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4、乙方送货车辆及专职人员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进入甲方医院内,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规,责任自负;3、乙方承诺的服务必须兑现;2、乙方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商品,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标准,并提供有关证件和检测报告。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有效资质证件,合同期内发生证件更改等事项应及时到甲方更换原有证件复印件;七、违约责任:11、遇公共卫生事件如疫情等情况,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相关规定,若未按规定执行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10、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履行合同的义务。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办法,如有违反则自愿承担甲方的处罚,直至取消本合同。8、甲方可对乙方的商品送质监部门进行检验,若检查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及样品要求,则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样品要求,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协商赔偿事宜;7、甲方在使用乙方商品的过程中,若发生质量、卫生、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与甲方有关人员一起分析原因,积极处理。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其他:(3)乙方所送货物,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出现缺斤短两的,按缺斤短两占抽样食材理论重量的比例乘以当前所配送货物的总重量再乘以5倍进行处罚,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约谈。三次以上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无需支付违约金)。(2)乙方所送货物,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货物而影响开餐,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时间配送物资而影响开餐,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6、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5、本合同的内容,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4、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甲方:(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甲方及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以各种名义向乙方索取各种形式带有回扣性质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含以科室集体活动的名义接收赞助经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并向各级主管部门举报。为了保证购销活动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甲方应当严格执行购销协议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的项目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协议外采购、违规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根据卫健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法规精神,为加强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的廉洁自律建设,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医院医疗安全和廉洁行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乙方: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购销廉洁自律协议书乙方一旦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处理。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由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党纪法规处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乙方必须指定固定的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拜访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及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也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如经查实,一律停止乙方在甲方的一切销售活动,并根据情节,对相关公司给予终止使用或取消准入使用资格。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或方式,为乙方统计相关数据,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甲方及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甲方:(医院盖章)乙方:(公司盖章)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作为购销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协议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副本报价文件封面(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年月日年月日联系地址:联系地址: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1)开标一览表;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4、表格可扩展。3、开标一览表上任何超出采购文件的优惠内容均不计入评标。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价格单位:元人民币标项内容: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类单价组成明细表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及规格预算年用量/斤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大黄豆17002小黄豆346003小米 7004绿豆82005红豆41006花生米(仁)51007黑米46008荞麦8009燕麦80010玉米碎300011白芝麻40012白芝麻(熟)20013黑芝麻20014黑芝麻(熟)400合计(元)资格文件封面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章):(资格文件)投标文件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副本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c.商业信誉: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3)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承诺函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方(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采购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2)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红豆,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绿豆,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小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小黄豆,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大黄豆,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白芝麻,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玉米碎,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燕麦,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荞麦,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黑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花生米(仁),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4.黑芝麻(熟),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3.黑芝麻,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白芝麻(熟),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副本商务技术文件封面(1)投标函;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商务技术文件)(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合同条款响应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3)货物说明;(2)供货清单;(11)货源供应商情况:长期合作供应商的货源基地、产量、产品追溯源头、品质等,提供合作协议,打款等证明材料。(10)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17)配送方案(16)仓储能力(15)服务方案(14)仓储设施设备(13)商品质保期承诺函(1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标函1、投标函格式(2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20)业绩:提供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9)防疫措施(18)应急方案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天。(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采购人单位名称):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0、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邮编: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货清单2、供货清单传真:电话:如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均为采购人所有。填表说明:价格单位:元人民币标项内容:序号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品牌/产地数量备注123……3、货物说明(组合配备及质量)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表格可扩展。本清单应与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清单一致。标项内容: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偏离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1、与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招标技术要求”逐条对应注: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标项内容: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1、与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商务要求”逐条对应注: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声明: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的要求,如本项目中标,按第五章合同条款要求,与采购人签定供货合同。6、合同条款响应表年龄:性别:姓名:法定地址: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章)特此证明!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职务:致:_(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被授权人签名: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_(姓名)系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公章:身份证号码: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13)商品质保期承诺函(1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1)货源供应商情况:长期合作供应商的货源基地、产量、产品追溯源头、品质等,提供合作协议,打款等证明材料。(10)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19)防疫措施(18)应急方案(17)配送方案(16)仓储能力(15)服务方案(14)仓储设施设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我公司接收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邮箱为:中标通知书接收函(2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20)业绩:提供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说明───────────────────────────────────────────联系手机:联系人:通讯地址:日期:年月日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附件1如需中标通知书原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现场或邮寄获得。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会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即视为收到中标通知书,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附件2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名)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联系人:通讯地址: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我公司接收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邮箱为:中标通知书接收函附件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如需中标通知书原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现场或邮寄获得。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会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即视为收到中标通知书,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说明───────────────────────────────────────────联系手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4: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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