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NSZ2024-08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6:35:2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预算金额14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
相关产品业务用房租赁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联系方式
  • :020-84986341
  • 叶小姐:020-8488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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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5-17 15:51:55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4-01774 预算金额:1470000.0000 采购品目:房屋租赁服务 代理机构: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叶小娴 项目负责人:林梓源 项目概况 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NSZ2024-080 项目名称: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点击【未参与项目】选中要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7.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8.请各供应商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0-84986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成汇街2号603房 联系方式:020-84889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20-84889086 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 2024年05月17日 相关附件: 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51701).zip 委托协议书.pdf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4-01774采购项目编号:ZJNSZ2024-080项目名称: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4-01774采购项目编号:ZJNSZ2024-08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7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47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房屋租赁服务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1,47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3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第2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联系方式:020-849863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成汇街2号603房联系方式:020-848890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小姐电话:020-84889086-第3页-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本项目类别:服务类。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需根据本项目类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中填写的内容有误,将可能导致无法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所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年度采购预算合同包标的名称第一年预算数(最高限价)/元第二年预算拟安排数(最高限价)/元第三年预算拟安排数(最高限价)/元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490,000.00490,000.00490,000.00(三)合同包为最小投标单位。供应商须对所投合同包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合同包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四)总体要求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号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一一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进行响应,供应商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本项目。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出现转包情形,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五)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2、根据《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关于开展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的通知》(穗财采〔2020〕9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推动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回款账户锁定,结合《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规定,本项目欢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线上申请融资服务。(六)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七)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第5页-标的提供的时间,3年标的提供的地点供应商提供的场所所在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每半年付款一次,付款时间每年6月及12月份,税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手续办理支付款项。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如采购人按程序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申请相关款项的支付,因财政审核手续有所延误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验收要求1期: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人的要求及标准执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场地租赁费、车位租赁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房屋租赁服务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项1.001,470,000.001,47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概况采购人在辖区内由于区人民法庭办公场地的需要,为确保辖区内更好做好人民法务工作,更好地为群众办事服务,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提供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本项目具有以下特点:(一)必须为辖区内的出租房屋,以便于群众上门办事和办公。(二)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第6页-2二、用房权属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在投标时提供该场地归属供应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国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则在投标时提供场地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该场地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拥有者同意转租的确认书;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租赁方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租赁方的租赁合同和产权租赁方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包服务期限。二、用房权属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在投标时提供该场地归属供应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国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则在投标时提供场地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该场地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拥有者同意转租的确认书;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租赁方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租赁方的租赁合同和产权租赁方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包服务期限。二、用房权属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在投标时提供该场地归属供应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国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则在投标时提供场地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该场地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拥有者同意转租的确认书;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租赁方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租赁方的租赁合同和产权租赁方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包服务期限。二、用房权属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在投标时提供该场地归属供应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国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则在投标时提供场地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该场地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拥有者同意转租的确认书;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租赁方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租赁方的租赁合同和产权租赁方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包服务期限。二、用房权属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在投标时提供该场地归属供应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国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则在投标时提供场地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该场地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拥有者同意转租的确认书;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租赁方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租赁方的租赁合同和产权租赁方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包服务期限。二、用房权属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在投标时提供该场地归属供应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国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则在投标时提供场地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该场地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拥有者同意转租的确认书;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租赁方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租赁方的租赁合同和产权租赁方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包服务期限。二、用房权属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在投标时提供该场地归属供应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国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则在投标时提供场地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该场地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拥有者同意转租的确认书;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租赁方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租赁方的租赁合同和产权租赁方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包服务期限。二、用房权属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在投标时提供该场地归属供应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国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则在投标时提供场地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该场地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拥有者同意转租的确认书;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租赁方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租赁方的租赁合同和产权租赁方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包服务期限。3三、租赁房屋要求(一)选址:距采购人地址直线距离6公里范围内。(二)办公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办公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以作为日常办公和停车用途,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三)房屋具备即刻办公的条件,不需另行装修整改。(四)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五)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三、租赁房屋要求(一)选址:距采购人地址直线距离6公里范围内。(二)办公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办公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以作为日常办公和停车用途,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三)房屋具备即刻办公的条件,不需另行装修整改。(四)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五)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三、租赁房屋要求(一)选址:距采购人地址直线距离6公里范围内。(二)办公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办公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以作为日常办公和停车用途,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三)房屋具备即刻办公的条件,不需另行装修整改。(四)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五)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三、租赁房屋要求(一)选址:距采购人地址直线距离6公里范围内。(二)办公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办公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以作为日常办公和停车用途,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三)房屋具备即刻办公的条件,不需另行装修整改。(四)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五)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三、租赁房屋要求(一)选址:距采购人地址直线距离6公里范围内。(二)办公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办公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以作为日常办公和停车用途,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三)房屋具备即刻办公的条件,不需另行装修整改。(四)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五)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三、租赁房屋要求(一)选址:距采购人地址直线距离6公里范围内。(二)办公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办公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以作为日常办公和停车用途,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三)房屋具备即刻办公的条件,不需另行装修整改。(四)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五)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三、租赁房屋要求(一)选址:距采购人地址直线距离6公里范围内。(二)办公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办公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以作为日常办公和停车用途,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三)房屋具备即刻办公的条件,不需另行装修整改。(四)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五)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三、租赁房屋要求(一)选址:距采购人地址直线距离6公里范围内。(二)办公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办公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以作为日常办公和停车用途,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三)房屋具备即刻办公的条件,不需另行装修整改。(四)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五)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4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4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4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1四、其他要求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投标单价(元/场地面积(服务期限(投标总价(采购标的号平方米/月)平方米)月)元)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36房租赁服务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7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第8页-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需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和税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含)以下】:1.50%;采购预算【100万(不含)-500万(含)】:0.80%。增值税税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的1%。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和税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第10页-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序号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789……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第52页-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1拟定___年___月___日签定合同并生效2___月___日—___月___日3___月___日—___月___日4___月___日—___月___日质保期-第53页-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54页-格式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ZJNSZ2024-080),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第55页-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56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57页-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58页-___年___月___日-第59页-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0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1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4-01774采购项目编号:ZJNSZ2024-080项目名称: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4-01774采购项目编号:ZJNSZ2024-08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7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47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房屋租赁服务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1,47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3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联系方式:020-849863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成汇街2号603房联系方式:020-848890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小姐电话:020-84889086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本项目类别:服务类。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需根据本项目类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中填写的内容有误,将可能导致无法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所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年度采购预算合同包标的名称第一年预算数(最高限价)/元第二年预算拟安排数(最高限价)/元第三年预算拟安排数(最高限价)/元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490,000.00490,000.00490,000.00(三)合同包为最小投标单位。供应商须对所投合同包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合同包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四)总体要求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号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一一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进行响应,供应商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本项目。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出现转包情形,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五)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2、根据《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关于开展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的通知》(穗财采〔2020〕9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推动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回款账户锁定,结合《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规定,本项目欢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线上申请融资服务。(六)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七)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3年标的提供的地点供应商提供的场所所在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每半年付款一次,付款时间每年6月及12月份,税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手续办理支付款项。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如采购人按程序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申请相关款项的支付,因财政审核手续有所延误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验收要求1期: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人的要求及标准执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场地租赁费、车位租赁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房屋租赁服务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项1.001,470,000.001,47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在辖区内由于区人民法庭办公场地的需要,为确保辖区内更好做好人民法务工作,更好地为群众办事服务,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提供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本项目具有以下特点:(一)必须为辖区内的出租房屋,以便于群众上门办事和办公。(二)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2二、用房权属要求 供应商拟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在投标时提供该场地归属供应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国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则在投标时提供场地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该场地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场地拥有者同意转租的确认书;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可无偿使用产权租赁方的场地的,则在投标时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租赁方的租赁合同和产权租赁方同意供应商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包服务期限。3三、租赁房屋要求 (一)选址:距采购人地址直线距离6公里范围内。 (二)办公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办公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以作为日常办公和停车用途,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内。 (三)房屋具备即刻办公的条件,不需另行装修整改。 (四)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地铁站、公交车站离租赁物业步行约十分钟),方便群众来访办事。 (五)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4四、其他要求 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项目清单》:序号采购标的投标单价(元/平方米/月)场地面积(平方米)服务期限(月)投标总价(元)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36若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总价与投标客户端《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的为准。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需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和税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含)以下】:1.50%;采购预算【100万(不含)-500万(含)】:0.80%。增值税税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的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和税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关小姐电话:020-84889086传真:/邮箱:zhongjikeji@qq.com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成汇街2号603房邮编:5114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管理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3楼电话:020-39078089邮编:511455传真:020-84986648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南沙招标代理分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函》相关内容)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预算总价3实质性条款有提交《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以“★”标明的实质性条款的要求4签名和盖章投标文件已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签名和盖章(电子印章)。投标格式中的“签章”为“供应商盖章”。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其他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0.0分技术部分7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建筑面积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8.0;15.0;)根据投标人拟出租场所的建筑面积进行评审: 1、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得15分; 2、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得8分; 3、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得1分; 4、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拟出租场所自带停车场面积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8.0;15.0;)根据投标人拟出租场所自带的停车场面积进行评审: 1、停车场面积≥500平方米,得15分; 2、45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500平方米,得8分; 3、4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450平方米,得1分; 4、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地址便利性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5.0;10.0;15.0;)根据投标人拟出租场所的地址便利性进行评审: 1、在采购人选址范围内,具有完善的公共设施配套,交通便利,临近马路、公交站或地铁站,得15分; 2、在采购人选址范围内,具有较完善的公共设施配套,交通较便利,较临近马路、公交站或地铁站,得10分; 3、在采购人选址范围内,具有基本的公共设施配套,交通基本便利,与马路、公交站或地铁站有一定距离,得5分; 4、不在采购人选址范围内,公共设施配套不够完善,交通不够便利,得1分。 注:不提供的不得分。场地配置情况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8.0;15.0;)根据供应商拟出租场所的配置(包括但不限于①场地格局;②装修、配套设施情况等)进行评审: 1、租赁场地格局好,装修保养情况好、家具等设施齐备,或承诺中标后能按采购人要求装修和配置家具等设施,能提供场地现场照片或承诺函等其他证明材料,得15分; 2、租赁场地格局较好,装修保养情况较好、家具等设施较齐备,或承诺中标后能按采购人要求装修和配置家具等设施,能提供场地现场照片或承诺函等其他证明材料,得8分; 3、租赁场地格局及装修保养情况一般,无提供场地现场照片和承诺函等其他证明材料,得1分。 注:不提供场地配置情况说明的不得分。服务方案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5.0;10.0;1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房屋交付实施方案;②质量保障服务措施)进行评审: 1、房屋交付服务内容详尽,交付服务流程规范,交付便利性高,质量保障服务措施好,得15分; 2、房屋交付服务内容较详尽,交付服务流程较规范,交付便利性较高,质量保障服务措施较好,得10分; 3、房屋交付服务内容基本详尽,交付服务流程基本规范,交付基本便利,基本有质量保障服务,得5分; 4、房屋交付服务内容不详尽,交付服务流程不够规范,交付便利性一般,质量保障服务措施一般,得1分。 注:不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业绩情况 (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根据供应商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物业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采购响应程度 (7.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5.0;7.0;)供应商对照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和“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的内容填写《商务条件响应表》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1、对采购需求中的响应内容全部无负偏离,得7分; 2、对采购需求中的响应内容有1-2项未响应或负偏离,得5分; 3、对采购需求中的响应内容有3-4项未响应或负偏离,得2分; 4、对采购需求中的响应内容有5-6项未响应或负偏离,得1分; 5、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按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和“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内容,供应商在《商务条件响应表》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应明确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及相应的说明,最终的认定由评委独立做出。按以下原则计算条款:有多级序号的,细化到最末级序号。无多级序号的,则一个序号为一项条款。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物业概况1、甲方向乙方承租的物业位于,以下简称租赁物业。2、本合同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共为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元。第二条使用期限、用途1、本合同租赁限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合同租赁物业用途为,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用途。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转租或分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要求甲方将租赁物业恢复原状并赔偿乙方的损失。第三条租金、水电费1、本合同的租金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租金每半年缴交一次,甲方应于月日及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期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未付总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租金合计元(大写:元)。如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拖欠费用,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要求甲方将租赁物业恢复原状并赔偿乙方的损失。4、租赁期间,租赁物业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根据当地供水、供电等单位公布的现行的收费标准收取(供水、供电如产生损耗,乙方有权合理公摊相关费用)。如水、电价格调整,费用计算标准相应调整。使用方按规定在乙方通知缴纳承租物业内的水电费后3日内缴付。5、因甲方项目发展需要,请求乙方在租赁物业变动现有状态下所投入供水、供电工程等配套的,需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配套设备、设施所产生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且该水、电相关设备、设施的配套在合同解除时如不能恢复原状则不得拆除,无偿归乙方所有。第四条租赁物业的交付与交还1、乙方按照现状态交付给甲方使用,甲方应该合理使用和妥善管理租赁物业的装修、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变更或拆除物业的设施,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2、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物业时,双方应当对租赁物业以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交付记录;双方在交付记录上签字即视为对租赁物业以及附属设施运行条件的初步确认。3、甲方对已交付的租赁物业状况(质量、附属设施可用状态等)有任何疑问应当在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对租赁物业已完整交付的最终确认。4、本合同因解除、租赁期满、不可抗力等原因终止,甲方应当在合同终止前5个工作日内对租赁物业以及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设施设备及物品进行清理后向乙方交还。甲方交还租赁物业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及物品的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物业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乙方有权自行处置且处置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业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物品,除了可以直接搬离或经简单操作拆卸外,其他均归乙方所有,且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补偿,甲方不得予以破坏。5、双方应当对甲方交还的租赁物业、设施、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乙方对甲方交还的租赁物业状况(质量、设施可用状态)有疑问的应当在交还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业已完整交还。如发现有损坏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五条租赁物业的装修、修缮1、甲方因使用需要而对该租赁物业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其装修方案报乙方同意后才可进行,若未经乙方同意即擅自予以扩、加、改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租赁期满后,甲方对租赁物业加、改、扩建的投入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主张。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租赁物业的使用安全。房屋及公共设施的正常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业或其附属设备、设施毁损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除外)。甲方的装修以及按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给甲方专用的设施的维修、保养责任(电梯、消防系统除外)由甲方负责3、甲方应合理、正确使用其所承租的物业及附属设施,并承担日常维护费用。除正常损耗外,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物业及设施损坏的,甲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如遇不可抗力事宜,由甲、乙双方另外协商处理。4、甲方在承租物业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如需外悬挂、摆放任何横幅、广告、招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符合片区管理规定并须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且获得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的广告、招牌而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或政府处罚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乙方先予承担该责任后果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5、乙方不限制甲方自行选择合法的电信网络运营商。电信网络、电话端口、数据接口的具体和数量,由甲方与电信运营商最终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1、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物业及附属设施(2)乙方应当提供详细的物业及附属设施的清单,并对租赁物的主体负有修缮义务。(3)租赁期内,如甲方需办理证照时,乙方给与甲方必要的配合及协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若有相关风险责任,乙方原则上不予配合协助办理。(4)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将承租物业抵押或转让于任何银行或第三方,而无需征得甲方的批准或同意,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2、甲方权利义务:(1)租赁期内,甲方应当遵守国家企业安全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配合乙方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演练和整改工作,并与乙方签订《安全消防管理责任书》。因甲方经营需要而增建增添的设施设备应确保不影响乙方租赁物业的正常运营,如前述设施设备、人员操作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政府处罚,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对乙方及其他人造成的损失。(2)甲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政府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及安全监督等部门的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业内的安全和环境治理,如甲方在收到相关部门的整改通知书而未在限期内做出整改,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要求甲方将租赁物业恢复原状并赔偿乙方的损失。租赁场地必须在办理完成消防、环评安评等验收工作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3)租赁期内,甲方应当负责租赁物业内及周边的防火安全、安保、清洁工作。(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租金以及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除本合同另外约定外,逾期超过1个月乙方发整改通知书,超过2个月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要求甲方将租赁物业恢复原状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同时甲方应依法缴纳应经营所产生及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各项税费。(5)甲方保证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活动。甲方因经营活动与其他人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如果由此影响乙方经营或增加了乙方的管理成本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6)甲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后甲方才可操作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超量使用水、电、超负荷设备造成事故、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7)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严格按照租赁物业状况(承重质量、可用状态标准等)使用,不得使用超负荷设备,若由此造成影响、事故或损失的,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对乙方及其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8)做好承租物业内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接受乙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定期进行的消防检查。因甲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所有甲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甲方的过错及行为,甲方应负全责。(9)甲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10)甲方在合同签署时,已清楚知晓租赁物有关消防、环保等方面的现状及资质相关事宜。(11)甲方及其聘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规范制度与保持良好的相邻关系。如甲方的经营活动和设备影响到相邻单位的正常使用或经营活动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12)甲方因为在经营或管理过程中,导致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当由甲方及时承担。甲方应当购买适当的人身、财产商业保险,防范不必要的损失。(13)甲方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并留复印件给乙方备案。(1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终止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合同.2、使用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要求甲方将租赁物业恢复原状并赔偿乙方的损失:(1)未在约定期限内交纳首期租金的。(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的。(3)损坏租赁物业,在乙方书面提出的合理期限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修复的。(4)利用租赁物业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物业进行转租或分租的。(6)逾期交纳租金和水、电或其他因租赁该物业产生的应由甲方缴纳的费用等其他费用超过2个月的。(7)未完成租赁场地二次装修消防验收工作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的。(8)拒不配合签订执行《安全消防管理责任书》,经劝阻仍拒绝整改。(9)甲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拖欠员工工资、偷逃税款、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或者被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查封的。(10)承租人须遵守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管理制度规定,如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我司有权解除合同。(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如造成相邻单位多次投诉或是受到行政部门责令整改的,甲方必须予以整改。如甲方接到乙方发出的两次书面整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仍不进行整改的。(12)甲方未注意用水、用电安全,而造成火灾或是意外事故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本合同因双方协商、合同解除、租赁期满、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可以终止,乙方有权收回房屋4、甲方如有利用租赁物地址进行公司注册登记的,在合同期满前必须迁出。5、因城市规划建设或“三旧”改造需要拆迁的,乙方随时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物业,并非乙方违约。6、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负有配合处理善后事宜的义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甲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物品清理,搬迁完毕,并将所租物业及其附属物品、乙方原有的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自然损耗和经乙方同意装修所改变的除外)后交付乙方。同时办理终止合同相关手续。(2)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如甲方归还租赁物时未清理杂物,则乙方代为清理或委托他人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保证乙方原有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及安全运行否则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同意甲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但拆除和撤出有关设备设施后将有损乙方物业及其附属物的除外。甲方使用的广告位或者招牌等应在交还物业前自行拆除,如逾期未拆除的视为甲方遗弃物,乙方可代为清理,所产生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5)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一次性付清由甲方承担的全部租金和水、电等其它费用。(6)在租赁期满后,因装修、改造、添附产生的增值利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毁坏。(7)除上述约定外,退租的未尽事宜届时由双方具体另行协商确定。第八条违约责任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按本条款和本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甲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二。3、甲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4、本合同因解除、不可抗力等原因终止,或租赁期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日乙方要求收回该租赁物业的,或是乙方因上述第七条款之第2款原因单方解除合同,而甲方逾期不交出该租赁物业的,乙方除限期甲方迁出和要求甲方补交占用期的租金外,,另有权按每逾期1天向甲方收取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2%违约金,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逾期未交还该房屋给乙方,乙方有权采取一切乙方认为必要的行动强行收回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行开启及更换锁具),由此产生的损失及乙方强行收回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撤场费、公证费)由甲方承担。该房屋内甲方的财物,视为甲方放弃其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并由乙方自行处置,乙方无须给予甲方补偿。基于上述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退还租赁物及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的通知后,到期仍未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租赁物地址的,视为违约,每逾期迁出一天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5、租赁期内,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的权利。第九条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2、因政府征收需要拆除、搬迁、土地被收储或改造已租赁的物业,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获悉消息的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需1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交还乙方,租赁物业的拆迁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完全认可本条款以及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显示公平或格式合同条款的可撤销、可变更情形,乙方已尽充分的提醒和注意义务。双方变更合同内容以书面盖章为准。3、因上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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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沙人民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51701).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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