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教师早点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320682-2025-08-027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5 11:32: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预算金额6万元
中标单位如皋市米谷早餐店中标金额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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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教师早点采购 采购单位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公示时间 2025-09-05 10:16:15 项目预算 60000.0元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教师早点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5-08-0276 二、合同名称: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早点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5-08-0276 四、项目名称: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教师早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 地 址: 如皋市城南街道丞相大道56号 联系方式: 13584682938 供应商(乙方): 如皋市米谷早餐店 地 址: 如皋市城南街道城南花苑中心街商铺西29 联系方式: 198252841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初中2025-2026学年教师早点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早点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每批次的早点,必须是当天现做现售的,不得出现馊味、霉变、掺杂等质量问题。 主要标的数量: 200 主要标的单价: 300.0(元) 合同金额: 6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次日至2026年8月31日。根据学校要求送货到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31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5 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项目属于教育系统自行采购项目,依据教育局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扫描件.pdf 教师早点点采购合同甲方(需方):如皋高新技术产开发区实验中7方(供方):如装市米谷早餐店规提《中华人民北和民法美》及有关法律二法现的规定,甲乙双方加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验初中食堂早点采购及配送项目相羊市宜、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合同包含采购人采购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及本合同所有条款。1.供货品种及规格要求产市法有营业北照和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所供早点应严格遵守早和国食品安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所供早占应做到新鲜、馅足,口感佳。包括烧饼、油条、油饼、烧香苹句子雪菜包子、萝卜丝包子、鲜肉包、汤包、粽子、年糕、面条等常见品种,一般包子单只重量满足:面粉110g,馅80g。2.供货数量、时间及地点21供应的批次、品种、数量、时间和交货地点以甲方的订购逋知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合理的准备时间。99类经甲方同章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订购通知明确的送货品种、数量等。2.37方每次实际送货的数量与甲方通知的数量必须相符,多出的部分,甲方有权拒收。3.价格及付款方式31单价叁者依据。如泉城区东皋早点店、城南花苑周边市场早点店、西皋市场早点店早点平均价。2管方接照本次叁者价*(1-11%)进行结算。合同期内不调政管价格结管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卸力、保险、利润、祝合,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9g每日结筑一次一律转账付款。供应商必须提交供货重和管单好甲方确认后开具正式票据,甲方将货款汇至乙方指定账尸。4.质量标准14.1乙方所供货物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的要求。4.2质量标准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包装和运输5.1要求为原厂原包装,需标识清楚、齐全,标识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及配料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代码、贮藏条件、生产地址等。5.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应进行合理的外包装和装箱等,此包装方式应当足以保护所装货物不会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散失均由乙方承担。5.3运输费和外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货物交付6.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供货当日6:30时前送到学校食堂指定地点乙方应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供《送货单》,甲方验收组成员与乙方在《送货单》上现场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凭证。6.2如乙方未能及时送货,甲方有权进行市场应急采购,超出的成本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3乙方因不可抗力无法交付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适当的证明材料,在乙方不存在蔬忽或过失的情况下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可进行市场应急采购。6.4乙方故意不向学校供应预订货物的,由甲方了解市场情况及其他学校供货情况,如确认正常有售,甲方可进行紧急采购,采购产生的差价及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7.检验验收7.1乙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甲方收货。收货时,甲方发现货物包装有破损、货物有明显毁坏或数量、品种、品质等与双方约定有差异的,有权拒绝收货。7.2甲方收货后,对于原厂定型包装的商品在使用前或打开包装后发现质量有问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换货,并在规定期限内补齐。7.3对有效期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7.4若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未满足质量标准或未满足质量承诺,甲方有权退货,并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需要乙方补送货。8.甲方的权利及义务8.1甲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对乙方食品质量、卫生、服务、价格以及进货2渠道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所有采购原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8.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检验报告。8.3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货款。9.乙方的权利及义务9.1乙方必须具有食品生产、经营等符合市场监管的证照。9.2乙方保证其所供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发现并证实乙方提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全部退货。乙方须保证提供原厂正牌合格产品。.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明等,应保证按照要求时间及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9.4乙方提供免费送货,但同一天内不超过两次(因退换货除外)。9.5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3500元。在合同履约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甲方退还乙方(无息)。9.6乙方在合同期内须持续经营合同约定品种,若在采购人或教育主部门不定期抽查时,发现乙方不再经营所投品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7中标人所聘服务人员与招标人、服务对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标人应培训好服务从业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从业道德。中标人所用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服务对象概不负责。如果发生服务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招标人、服务对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10.违约责任10.1履约过程中教育局、采购人等不定期进行供货核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弄虚作假,通过同一场所多个营业执照、不同角度拍同一实景、调整物件摆放拍同一场景、P图、虚拟图片、虚假图片、盗取他人经营场所实景图片等一切方式提供虚假投标材料,履约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书、合同约定等执行的,采购人立即解除供货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将相关材料报教育局采购领导小组,将其纳入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失信名单,中标人、受让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受委托人(如有)三年内不得参加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活动。10.2违反法律法规、诚信承诺、合同的,中标人将中标结果转包、分包等给其他供应商经营的,采购人立即解除供货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将相关材料报教育局采购领导小组,将其纳入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失信名3单,中标人、受让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受委托人(如有)三年内不得参加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活动。10.3如发生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种类、规格要求送货、未按所报品种均衡送货、送货不及时、供货数量不足或因质量问题退货等状况,乙方应支付当次应供货总价30%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上述现象如出现三次以上,甲方向监管方报备后,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0.4供应商故意不向学校供应预订货物的,由学校了解市场情况及其他学校供货情况,如确认有货,学校可进行紧急采购,采购产生的差价及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发生2次及以上,采购人上报市局,解除其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活动。10.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须持续经营合同约定品种,若在采购人或教育主管等监督部门不定期抽查时,发现中标人不再经营所投品种、所供货物不符合采购要求等,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处以该批次货款的3倍罚款,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0.6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如因乙方主观原因影响学校正常供餐的,经核实情况属实,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作为违约金,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同时终止合同,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10.7接学校举报货物质量有问题通知,在12小时内约请经第三方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抽样检测,在一个合同期内,发现一次不合格须缴纳检测费用并扣除履约保证金20%:第二次发现不合格须缴纳检测费用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0%;第三次发现不合格须缴纳检测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并终止合同,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使用方追究违约责任。为了不影响食堂正常开餐,使用方有权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进行市场采购。10.8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配送有假冒伪劣或过期产品的,甲方有权按本批次物资双倍货值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甲方向监管方报备后,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0.9因乙方提供的货物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向监管方报备后,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0.10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甲方有权报教育局采购工作小组,将其纳入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活动。11.合同的变更、解除4的的责任。10争议决提起诉讼。13.合同生效乙方(章)国方(章)单位地治上上代经言有:心7因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a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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