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项目编号0733-25132620招标状态中标|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4 15:03: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预算金额13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
联系方式
  • 刘先生:010-56331125
  • 陈月琪:010-87945198

正文内容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0733-25132620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2座         联系方式:刘先生 010-56331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03室             联系方式:郭雯琦、陈月琪、刘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雯琦、陈月琪、刘思 电 话:  010-87945198-558、2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14:3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雯琦、陈月琪、刘思 项目联系电话 010-87945198-558、298 采购单位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2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 010-56331125 代理机构名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雯琦、陈月琪、刘思 附件: 附件1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25132620采购人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委托就下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33-25132620项目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项目采购用途:自用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项目预算:人民币13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0万元采购需求: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序号设备种类数量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全流量存储回溯设备不允许2互联网资产管理平台不允许3安全分析预警服务不允许合同履行期限:建设与实施交付周期30个工作日。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3.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招标文件的发售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或非现场均可。3.1现场方式:潜在投标人应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少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格式自拟,内容至现场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03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雯琦、010-87945198-298。3.2非现场(可接受邮件)方式:接收信息邮箱:guowq@ck.citic.com(1)潜在投标人应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和标书款支付成功截图以附件形式发至接收信息邮箱。为便于统计,建议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提供公司名称(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手机号码、招标文件邮寄地址。(2)潜在投标人应将单位介绍信原件邮寄(邮寄资料不接受到付):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03室,联系人及方式:郭雯琦、010-87945198-298。采用邮件递交材料方式且符合要求的,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原件应在邮件发送资料确认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3.3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3.4其他事项:本项目可免费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应按代理机构回复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若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并发送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14点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6层160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2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010-56331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项目联系人:郭雯琦、陈月琪联系方式:010-87945198-298,18010138577Email:guowq@ck.citic.com或chenyq@ck.citic.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03室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于监狱企业的,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5.公告媒体: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6.免责声明: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其他任何媒介或者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自身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详见投标邀请采购预算人民币13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无有,金额:12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核心产品无3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采购人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2座电话:010-56331125联系人:刘先生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A座17层1703室电话:010-87945198-298,18010138577联系人:郭雯琦、陈月琪6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6投标人资格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7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时间:年月日午(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8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0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1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期)内的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服务否□是1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不适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14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的名称标准所属行业全流量存储回溯设备互联网资产管理平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安全分析预警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涉及。□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支持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5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标方法及标准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16澄清或者修改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8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唱标内容开标一览表20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0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1)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自然人除外),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投标人、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其它非现金形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供原件,且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其中政府采购保函须为担保机构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具,格式详见附件供参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21投标文件的组成(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注:a)若投标人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c)若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d)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的承诺函(原件,具体内容见后附格式)★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具体内容见后附格式)★4.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能是被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本项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本项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文件:★1.投标函(原件,具体内容见后附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内容见后附格式)★3.开标一览表(原件,具体内容见后附格式)★4.分项报价表(原件,具体内容见后附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原件,具体内容见后附格式)★6.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原件,具体内容见后附格式)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原件,具体内容见后附格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提供的资料及方案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22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2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个,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含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3投标文件份数注:(1)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2)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3)电子版应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完整扫描版(PDF格式)和word或excel(可编辑版)文件。(4)若上述正副本及电子版存在不一致,以纸质版正本为准。(5)单独封装的开标一览表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独封装的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单独封装开标一览表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4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25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5信用查询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26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_____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质量优先(技术评审部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27定标原则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其他:确定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履约保证金(中标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8人提供)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29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价标准(服务类)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时间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汇款账号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30其他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1.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1.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3.1.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1.3联合体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3.1.5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3.2.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授权委托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项目现场考察7.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投标人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7.3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7.4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政策与其他规定★9.1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6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合格的服务10.1通过签署投标函和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授权书,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提供服务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若在此方面提供错误事实,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误解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明确响应,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可能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11.4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更正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但是投标人的确认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11.5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偏离12.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2.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三、投标文件13.一般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13.5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13.6投标文件中涉及公章的地方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电子章、财务章均不被认可。13.7投标文件应采用纸质文件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4.1.1价格及商务部分:★(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9)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4.1.2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其他资料★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4.3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4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4.6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完税价,包含播出平台占频费等,采购人将不再支出额外费用。超过项目总预算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15.2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报价表中的报价。15.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15.4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5除非本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不管是投标人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一个包内有多个包投标方案的,其参与的全部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5.6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16.1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8.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建议装订成册(左侧胶装)。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19.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19.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另行封装1份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0.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1.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18、19、20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21.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2.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标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将以采购代理机构打印的开标记录为准。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当场作出答复,并作记录。★23.资格审查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23.2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评标委员会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25.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不得以投票表决等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6.评标程序★26.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6.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函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其授权书未进行有效签署并加盖公章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的;(7)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的;(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有效签署的;(11)不符合采购需求中“★”条款的;(12)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其投标产品必须为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1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腐败或欺诈行为的;(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2核价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3投标文件澄清26.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6.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3.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6.3.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3.5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4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26.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6.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4.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5比较与评价26.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6.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6.6.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6.6.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8.废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如有),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禁止行为30.1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31.中标信息公告31.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31.2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2.中标通知3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3.履约保证金33.1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3.3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34.签订合同34.1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4.2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4.5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部分。34.7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截止到合同签订之日。一旦中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34.8采购人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中标人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如需)六、其他规定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询问、质疑、投诉36.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质疑将不被接受。36.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以上材料由授权代表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见投标邀请。36.4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6.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37.其他规定。37.1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未尽事宜38.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9.文件解释权39.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计算方法如下:一、评审因素(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类别评审因素考核内容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其中:Rn:价格得分Cn:最低评标价Cm:评标价(如无折扣,则评标价等同于投标价)价格计算公式为:Rn=(Cn/Cm)×30注:上述投标价是指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价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履约能力(8分)相关证书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投标人具有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需提供上述有效(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成功案例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成功实施同类型(流量分析或情报预警方向)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每提供1个业绩证明文件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和验收证明;因涉及商业秘密而遮盖上述主要内容或无法识别合同类型的合同将不予认定。相同服务单位的业绩只认可一份合同为评分项。5技术水平(62分)技术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五威胁情报采集与分析平台、六全流量分析与溯源取证系统设备、七互联网资产识别系统”响应情况进行评分。任1项普通条款不满足扣0.5分,共计24项(不含#号条款),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得12分,最低得0分。任1项“#”号条条款不满足扣1分,共计13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完全响应采购需求25技术水平(62分)技术响应情况得13分,最低得0分。本项不包含服务实施方案。25质保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十三质保期要求”得4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一项目背景、二项目概述”提供的项目理解和分析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项目目标的理解、重点内容的分析等)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情况的理解全面、深入,描述准确、针对性强,全部符合采购需求得4分;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情况的理解较全面,描述较准确,但缺乏针对性,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情况的理解的全面性较差、不够深入得1分。方案内容为复制粘贴采购需求且无自拟内容的或未单独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本项不包含服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拟定的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投标人应针对采购人业务特点阐述。方案内容完整明确,可行性高,技术成熟先进,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内容较完整明确,合理可行,技术较先进,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和技术先进性一般,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有偏差、可行性较差,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完全复制粘贴采购需求且无自拟内容的或未单独提供该方案的不得分。10安装调试方案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十二、交货地点及安装调试要求”提供的项目理解和分析方案进行评分。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具体、透彻,完全贴合采购需求,得4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部分贴合采购需求,得2分;方案内容简单,但与需求有差距,得1分;完全复制粘贴采购需求且无自拟内容的或未单独提供该方案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九、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提供的项目理解和分析方案进行评分。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具体、透彻,完全贴合采购需求,得6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部分贴合采购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但与需求有差距,得1分;完全复制粘贴采购需求且无自拟内容的或未单独提供该方案的不得分。6人员配置方案项目经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选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同类网络安全数据优化和威胁情报联动项目实施经验得3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10年以上网络安全领域项目实施经验得2分,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验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2、根据投标人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拟定的人员配置方案进行评分。(需附团队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材料等)投标人有具体岗位人员配置表,项目团队组建完整,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得4分;投标人有具体岗位人员配置表,项目团队组建较完整,人员分工较明确,具有同类项目经验,但实施性存在部分风险得2分;4投标人有具体岗位人员配置表,项目团队组建不完整,人员分工简单、欠缺同类项目经验、实施性存在部分风险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具体岗位人员配置表的或未单独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总分10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项目协议编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主要条款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1.1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甲方的招标文件4、乙方的投标文件1.2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二、乙方义务2.1乙方根据等文件要求,进行测评和编制并向甲方提交,。2.2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服务工作延误的,乙方应承担迟延违约责任。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任何第三方。2.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中关于保密条款的要求,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在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2.5乙方指派作为乙方代表负责与甲方协调在项目服务期间的工作。2.6甲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交货地点;4、乙方须提供的服务2.7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相应的调整要求,乙方如逾期未提出要求,合同价格和交货时间不再调整。2.8如在提供受托服务过程中,为完成运维服务事宜之目的确需对以上条款所列的服务方式和人员等进行修改或调整的,乙方须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进行人员变更对服务质量、项目进度产生影响的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延迟付款、延长服务、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等措施。2.9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有关人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2.10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受托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的情形。2.1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受托服务科学、客观、真实、有效,并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以本协议中的受托服务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处理,并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12乙方对其提供的受托服务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漏洞修复、补丁更新、软件升级、基础环境安全配置及其他信息安全合规工作保障等服务),超过服务期限后,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护及升级服务的,相应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1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或培训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2.14乙方应保守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与甲方相关的所有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阶段性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等),在任何情形下,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2.15未经甲方书面事先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工作再委托或转交任何第三方实施。2.1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开具合规并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1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统一运维专项工作组的制度、流程、考核及其他管理细则规范等各项要求。三、甲方义务3.1甲方指派刘翰卓先生作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协调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的工作。3.2甲方应按照合同保密协议的要求,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在保密期限内履行自己应负的保密义务。3.3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按时支付合同款项。3.4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使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时,应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内合理使用。3.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向乙方提出项目建设和维护的具体要求。3.6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工作人员。3.7甲方有权验收乙方提供的受托服务并提出验收意见。3.8如项目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终止运维服务。甲方将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委托服务。3.9甲方修改委托服务要求的,应提前通知乙方。3.10甲方应为乙方开展受托服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四、合同标的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销售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产品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价格及培训服务等见订购清单(附件一)。五、工期本项目整体工期建设规划3个月,主体功能应于合同签订1个月内完成安全架构升级、全部业务功能。六、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为(含税)¥,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7.1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及支付。7.2甲方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支票;(2)现金;(3)转账,并按以下进度安排付款: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并且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出具的等额发票甲方向元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初验款,即人民币第二次付款: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甲方初验要求并提供发票后,元整(¥)第三次付款: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稳定运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甲方验收要求并提供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验收款,即人民币元整(¥)。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7.3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八、产品质量标准8.1乙方提供的相关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的,乙方生产的产品应符合乙方制订的企业标准。8.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约定的相一致。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是持续、稳定的,并对服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8.3乙方在甲方未提出设备变更的情况下,应保证本合同设备与投标时所罗列设备的品牌及型号一致,使用乙方目前掌握的最好的加工工艺。该设备是全新产品,而且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相符,乙方还保证在正确软件升级、操作、维护的条件下设备在验收之后的12个月内良好地运行。九、产品交付、培训服务及验收9.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产品。甲方已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付款义务并确定收货信息后,乙方保证将履行相应付款的交货义务。9.2本合同项下产品的交货地点、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简称“收货信息”)为【,】。如本合同签订时收货信息尚未明确,则甲方应在产品交付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与乙方确认具体交货地址、收货人及联系方式;如以邮件方式确认,则通过以下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方为有效:甲方指定联系人:【】指定电子邮箱:【】乙方指定联系人:【】指定电子邮箱:【,】9.3甲方变更收货信息的,应立即书面或邮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怠于确认、通知收货信息致使产品交付迟延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9.4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根据装箱单对设备进行数量和规格的检验及质量的初步检验。9.5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后,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申请,进行最终验收。如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价款、费用,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9.6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保责任。9.7当合同设备及系统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的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问题,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护服务要求通知时1小时内响应,3小时到达现场,到甲方厂内免费维修和调试。零配件更换费用及乙方技术人员的旅途费用、食宿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乙方设备质量原因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故障的则全由甲方承担。9.8培训,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培训课程内容,甲方需提前至少一周时间同乙方确认。9.9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受托服务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方式、期限由甲方内部决定。9.10受托服务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未完成验收部分的服务款。乙方提供的受托服务未通过验收的,甲方将出具书面意见,明示乙方未完成受托服务,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十、售后服务10.1乙方为甲方所购的产品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软/硬件3年免费维护。10.2乙方同意在项目包含设备质保期满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以最优惠的价格和服务条款向甲方提供零配件、部件、易损件。在甲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理、更换设备。十一、责任限制11.1合同任何一方无需就对方间接的、附带的损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收益、利润、商业机会、营业中断、资讯丢失等)向对方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一方因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而累计赔偿给对方的金额应当以本合同的总价为最高限额。11.2乙方无须就下列情形承担责任:1、产品使用者操作、使用不当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2、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或改动产品所引致的损害。十二、保密条款12.1“保密信息”指:甲方因采购需要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业务沟通中知晓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以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产品等的各种合同、数据、客户信息、设计、分析、模型、样品、草案、框图、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商业规划、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测评相关的其它信息。12.2乙方将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个人、机构披露保密信息的任何内容。12.3乙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乙方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签约者,且乙方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除此之外,乙方应当与可能涉及保密信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12.4乙方应当制定并向乙方员工公示保密制度,明确违反保密制度应当承担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相关义务。12.5除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外,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转让给任何第三方。12.6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乙方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且甲方有权据此决定是否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12.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或复印件;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保密信息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12.8乙方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12.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10如甲方和乙方的主合同(合作)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在甲方发出书面要求后的一周内,乙方将:1、立即向甲方交回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属于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或其它资料以及所有乙方保留或控制的该文件及资料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和摘要;2、销毁甲方提供的属于任何保密信息的资料及其他构成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资料,并不保留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十三、知识产权13.1乙方根据本协议或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专门为甲方制作的(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全部网页、源代码、程序、软件)或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甲方或受让本合同项下甲方权利的第三方所有,甲方或受让本合同项下甲方权利的第三方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使用、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根据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成果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13.2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13.3任何第三方以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成果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一经收到该第三方的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为甲方提供保护,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支持,并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甲方因此发生的其他费用。13.4本协议因履行完毕、解除或不可抗力等终止的,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连同其全部副本移交甲方,并且不得继续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十四、违约责任14.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视为违约,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按守约方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2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给对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14.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4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受托服务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4.5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受托服务超过10日(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协议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协议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同时应根据本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4.6乙方提供的受托服务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或者减少相应价款后接受乙方受托服务。经2次改进仍无法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协议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14.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5条知识产权条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乙方受托服务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应按照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4.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3.2.10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4.9因乙方原因对甲方网络、信息等相关系统、数据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损害、名誉损害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14.10乙方未按照国家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开具规范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票据问题不能依法抵扣等,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乙方应在重新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就甲方的一切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税费损失。14.11本协议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诉讼费、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法律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十五、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1)黑客攻击;(2)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3)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4)病毒侵袭。15.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15.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5.4受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时、全部履行协议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的权威证明文件和书面说明,该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迟延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的说明。另一方接到通知后有权选择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同意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继续履行的,不可抗力终止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尽快通知对方。本协议的履行期限可相应延长,延长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15.5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30日(含本数)的,双方应根据该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十六、争议解决方式16.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16.2因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17.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7.3合同生效后,一方因自身原因而提出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17.4(1)由于一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不再履行。(2)对于已经完成的服务成果,按照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处理。(3)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对于甲方已支付费用的,乙方尚未开始的工作,乙方应按照尚未开始全额予以退还;已开始但尚未完成的,按照尚未完成部分占甲方已支付费用而应当完成的全部工作的比例,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对于乙方已服务完成但甲方未支付相应费用的,甲方按照已服务完成部分的比例,完成验收后支付乙方相应费用。十八、其他18.1如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应以挂号投邮、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号码、电子邮箱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另一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号码及电子邮箱。通知如是以邮件寄送,以邮寄后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以电子邮件成功发送之日视为送达。任何一方更改通讯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的,须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则原联系信息仍视为有效联系信息。履行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联系信息为有效联系信息。18.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且由双方盖章后方为有效。18.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18.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附件一订购清单:附件2保密承诺书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为确保甲方信息系统的安全,乙方已被告知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乙方向甲方做出如下保密承诺: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不提供虚假单位信息,自愿接受保密检查;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项目工作涉及的商业秘密,不违规留存商业秘密敏感信息载体;四、不以任何方式泄密本次项目工作所接触和知悉的商业秘密;五、不对外发表涉及本次项目工作内容的文章、信息。六、不得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七、在本承诺中,“保密信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一切非公开技术和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信息系统拓扑结构;(2)业务流程;(3)商业理念;(4)信息系统安全机制;(5)信息系统设备;(6)信息系统方案;以及任何乙方无权向第三方泄露的信息。八、无论在服务过程中和服务终止后,乙方都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的保密信息。乙方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与参与本次项目咨询、开发、实施、运维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九、乙方只在服务需要时才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将保密信息的使用限制在公司员工、有必要了解该保密信息的合法代表、保密协议签署者以及是受本承诺保密义务约束的其他人员范围内。十、应法庭或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有效指令而向外泄露机密信息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需求一览表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网络安全分析预警服务建设与实施交付周期30工作日采购人指定地点注:采购需求中“★”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未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明确响应的或负偏离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号条款为重要评审因素。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总局威胁情报分析与防护能力,按照总局“十四五”网信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工作部署,结合总局网信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对总局威胁情报系统进行全面建设与优化升级。二、项目概述针对境内外高级别威胁、APT攻击等复杂安全挑战,拟构建威胁情报采集与分析平台,整合内外部情报源,提升情报研判能力;结合重点业务系统与核心数据资产安全需求,建立基于威胁情报的安全运营机制,实现精准检测、快速响应和溯源分析;根据集团安全管控需求,构建情报共享与协同防御体系,打通上下级单位情报联动机制。构建互联网资产识别系统,全面梳理总局互联网资产,明确资产的类型、分布、归属等信息,及时发现资产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护措施,保障互联网资产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整体安全态势感知能力,为总局一体化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提供智能支撑。构建全流量智能汇聚系统。针对数据流量全记录服务建设补充、预构建流量全记录全分析平台;针对安全事件的防范及溯源工作,构建监控预警及流量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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