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服务

项目编号2024--H048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连州市教育局预算金额14.78万元
中标单位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78万元
代理单位黄荣华为我分公司
相关产品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服务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8820073197942410180726 项目业主: 连州市教育局 服务机构: 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服务 合同编号: 4418820073197942410180726 合同总金额: ¥147,75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05月28日 服务内容: 按照业主要求完成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服务 合同附件 (慧光等学校)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pdf 连州市教育局 2024-11-13 GF-2000-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程名称: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工程地点:连州市合同编号:2024--H048(由勘察人编填)局勘察证书等级:电家连州市教育局发包人:勘察人: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连州市教育局勘察人: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1.2工程建设地点:连州市1.3工程规模、特征:本项目包括慧光中学、九陂镇中心学校、大路边中学,其功能分布图请看各校区勘察平面图。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的要求,以及结合拟建场地地质条件、建筑物特点,建筑物勘探钻孔按栋分布,三个学校共布置30个孔,其中技术孔15个,鉴别孔15个,要求钻入中或微风化岩不小于5.00米,预计技术孔及鉴别孔平均深约20.0~30.0米左右。1.6承接方式:委托方式1.7预计勘察工作量:总工程量约750.00m。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1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4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1勘察人负责收集勘察工作范围发包人未有而勘察工作需要的技术资料、地下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保证勘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3.2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五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3.3提供一套完整的资质证书和相关资质人员证书并盖红章。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2024年10月30日开工,2024年11月30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含成果资料电子版),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按165元/米结算勘察费(含勘探孔测量放点、钻探施工、机械进退场2费、土工试验、岩石抗压、水样分析、土腐蚀性分析费、资料整理及报告编制费及税费),最终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计取费用。另外由于该项目属公共建筑,需实测场地土层的剪切波速,每间学校场地土层剪切波速测试费为2孔共8000.00元,该项费用三间学校合计24000.00元,在项目费用结算时和勘察费一起结算。4.2.2本工程总费用暂定为:人民币147750.00元(大写:壹拾肆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最终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计取费用,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的服务金额147750.00元。4.2.3付款方式:本工程提交勘察成果资料7天后,按总包价一次付清全部工程勘察费。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5.1.3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害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害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1.4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35.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工、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每按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5.1.6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可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1.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负责收集第3.1条规定的资料,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规范作业,若因勘察人疏于收集上述资料或者未规范作业,致使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勘察人承担民事责任。5.2.2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3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用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5.2.4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45.2.5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6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相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总价款的%;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元;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100%的勘察费。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5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向连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勘察人贰份。局育发包人名称勘察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第或委托代理人Dn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东连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银行帐号:80020000010256281》24年10月28日0024年10月2日6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谢武平系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黄荣华为我分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业务洽谈等活动。本工程勘察的后期开票及收款均由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负责处理。特此声明。勘察单位:((盖公章)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年10月2日7服务,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QY2410260296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连州市教育局委托,连州市慧光中学及部分镇乡学校提质扩建项目初步勘察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8820073197942410180726),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柒佰伍拾圆整(¥147,750.00元)。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省网东省内与连州市教育局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连州市教育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省网2024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 (慧光等学校)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