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龙潭河治理勘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lagc202311-010招标状态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8 12:28:5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来安县水利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4.50万元
代理单位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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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赵可滨:15256687786
  • 樊岑竹:152121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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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来安县龙潭河治理勘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来安县龙潭河治理勘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czlagc202311-010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水利局 地址 来安县政务新区来阳东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 赵可滨 1525668778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人及电话 樊岑竹 152121933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07 日 8 时 00 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行业设计乙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投标价(元) 大写:壹佰零肆万伍仟元整 小写:¥1045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陈晓静 证书名称 正高级工程师  (水利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01901600002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日历天须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报批稿;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服务期限为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 长丰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四标段 2、 烧香河南段(徐新路一烧香河闸段)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3、 江宁河综合整治工程2018年度工程可研、勘察、设计 4、 潜山市大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5、 江宁区句容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1、 石台县公信河横渡镇以上段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2、 潜山市大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投标价(元) 大写:壹佰零肆万伍仟元整 小写:¥1045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洪伟 证书名称 正高级工程师  (水利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23200000161120023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日历天须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报批稿;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服务期限为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 淮北市杜集区龙岱河及支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 蒙城县北凤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1、安庆市凤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宜秀区乡村振兴工程一期)—凤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2、古蔺县“十四五”中小河流古蔺河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投标价(元) 大写:玖拾玖万元整 小写:¥99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于诰方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水利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鲁130810150041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日历天须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报批稿;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服务期限为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城阳区曹河村(含惜福镇北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城阳区曹河村(含惜福镇北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公管【2022】5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6750.00元;专家评审费4350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人:樊岑竹,联系电话:15212193312。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来安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08日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来安县水利局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3/12/08 10:43:40 提交用时: 0天1小时20分41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08 11:07:3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4分52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1小时20分41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4分52秒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设计)_.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视频: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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