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167001JH6212009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17:33: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金额61.20万元
中标单位陇南鲜润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0万元
代理单位甘肃金陇都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冬春蔬菜储备蔬菜
联系方式
  • 韩培明:0939-8210300
  • 尹芳:18193485277

正文内容

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167001JH6212009 二、项目名称 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否 陇南鲜润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滨河市场7号楼大院商铺 60 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陇南鲜润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侯红霞,刘丽萍,刘社平,李淑芳,韩培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0.900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15号路 联系方式: 0939-8210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甘肃金陇都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北山东路教场社区军分局后巷 联系方式: 18193485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培明 电 话: 0939-8210300 附件下载 蔬菜招标文件.pdf 分项价格表.pdf 声明函.pdf [ ] [ ] 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167001JH6212009采购人: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陇都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总则二、评标程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二、投标承诺书三、投标函四、开标报价一览表五、分项价格表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七、商务服务响应偏离表八、投标技术方案响应表十、政府采购政策附件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特别提示: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定的交易流程完成各阶段的投标工作,及时查看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及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该项目相关信息,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章招标公告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1-10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67001JH6212009项目名称: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1.2(万元)最高限价:61.2(万元)采购需求: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2-21至2023-12-27,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免费下载方式:1、社会公众可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2.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01-1009:30:00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网络直播一厅第2坐席(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①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15号路联系方式:0939-8210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金陇都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北山东路教场社区军分局后巷联系方式:181934852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培明电话:0939-821030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韩培明联系电话:0939-82103002政府集采机构集采机构:甘肃金陇都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尹芳联系电话:181934852773监督管理机构陇南市采购办4项目名称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5项目预算及分包情况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1.2万元其中最高限价为:61.2万元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资金已落实,尚未采购。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标办法、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中标单位。9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符合质量要求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期限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逾期视为默认此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即对招标文件质疑不予受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3分包履约不分包/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09:30:00(北京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1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招标公告一致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一致,逾期不予受理。17开标时间2024-1-1009:30:00(北京时间)前;18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网络直播一厅第2坐席(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19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天。20交货和服务地点地点: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定地点;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22供应商资格条件(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以上所需资料均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其真实性自行负责若发现有造假或不真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3投标保证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按照甘财采(2022)1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按照甘财采(2022)1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24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事项说明1、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2、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开标后因未按要求签到而造成的相关操作和流程无法正常进行的相关责任,其投标人自行负责。3、开标之后投标单位需要在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注:开始开标前检查自己开标设备网络稳定性,如有中途退出等问题后果自负;4、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网上不见面开标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须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邮寄至甘肃金陇都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便采购人审计存档。(纸质投标文件扉页须标注“与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字样加盖公章)。地址:武都区东江镇地震大厦一楼。1、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2、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开标后因未按要求签到而造成的相关操作和流程无法正常进行的相关责任,其投标人自行负责。3、开标之后投标单位需要在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注:开始开标前检查自己开标设备网络稳定性,如有中途退出等问题后果自负;4、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网上不见面开标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须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邮寄至甘肃金陇都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便采购人审计存档。(纸质投标文件扉页须标注“与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字样加盖公章)。地址:武都区东江镇地震大厦一楼。25履约保证金无26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7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8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2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5人单数组成。其中: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派采购人代表1人,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行业专家4人。30供应商家数计算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以价格分为优;若价格分相等,以技术评分高者为优;若以技术评分还相等,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1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32是否存在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否是否存在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否33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制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仅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需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开。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制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仅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需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开。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条款的摘要。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判定)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上传的;2、未参加投标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二.详细评审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评审专家中有2/3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有恶意报价行为,投标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6、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投标有效期小于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9、经营范围没有的或不符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提出,为切实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政府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积极采购、使用节能产品,大降低了能耗水平,对在全社会形成节能风尚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由于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配套,工作力度不够等原因,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政府机构采购节能产品的比例还比较低。目前,政府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能耗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节能潜力较大,有责任、有义务严格按照规定采购节能产品,模范地做好节能工作。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务院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的有力措施,不仅有利于降低政府机构能耗水平,节约财政资金,而且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从短期看,使用节能产品可能会增加一次性投入,但从长远的节能效果看,经济效益是明显的。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采取措施大力推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工作。二、明确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总体要求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指导政府机构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对节能产品的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的导向。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同时,采购招标文件不得指定特定的节能产品或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以达到充分竞争、择优采购的目的。三、科学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制订。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根据节能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展改革委门户网、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等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公布。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产品属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节能效果明显;二是产品生产批量较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三是产品具有比较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四是产品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条件要求。在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中,实行强制采购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是产品具有通用性,适合集中采购,有较好的规模效益;二是产品节能效果突出,效益比较显著;三是产品供应商数量充足,一般不少于5家,确保产品具有充分的竞争性,采购人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要根据上述要求,在近几年开展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工作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公布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组织好节能产品采购工作。四、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重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健全制定、公布和调整机制,做到制度完备、范围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科学,确保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要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制度。采购清单和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前,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指定的媒体上对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确实不具备条件的产品,不列入采购清单。建立举报制度、奖惩制度,明确举报方式、受理机构和奖惩办法,接受社会监督。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和任务,确保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贯彻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问题。要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数据统计工作,及时掌握采购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要督促进入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检验等要求,确保节能等性能和质量持续稳定。质检总局要加强对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认证质量和水平。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和相关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认证和检测工作,并对纳入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清单的节能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暂停生产企业使用直至撤销认证书,并及时报告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采购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按强制采购规定采购节能产品的单位,财政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属于采购单位责任的,财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不得拨付采购资金;属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责任的,财政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二○○七年七月三十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党中央有关部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就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提出如下意见。一、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树立政府环保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环保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节约能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二、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三、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适时调整清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为清单的公告媒体。为确保上述信息的准确性,未经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允许,不得转载。五、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六、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八、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九、本意见采取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0月24日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合同书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备案编号:签约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甲方:乙方:年月日,甲方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乙方为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内容:1.1甲方设备采购涉及货物的数量、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1.2乙方负责本项目涉及货物的供货,并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集成安装和调试。1.3交货及安装地点:1.4项目负责人:。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1.5完成时间:年月日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第一包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办公桌、学生课桌椅各一套样品。具体配送及安装时间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验收时乙方所提供样品将作为参照。二、合同金额:2.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2.2合同金额包括了本合同所有货物(全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包装、税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调试、资料、质保期等的全部费用(币种:人民币)。2.3如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2.4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2.5如果本合同涉及货物数量需要补充增加,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签订补充供货及安装合同,补充合同的其他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应当一致。书架数量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和中标单价为准结算。2.6质量保证期:年(履约保证金与履约质保期相对应)三、甲方的主要义务:第46页共60页3.1提供工作场所或指定物品存放地点。3.2向乙方提供水、电、消防器具等必须的工作条件。3.3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分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3.4委派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合同,处理安装调试中的相关事宜。3.5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四、包装、运输及保险、保管4.1本合同涉及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4.2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项目现场卸车,并负责货物现场的搬运。4.3乙方负责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前货物的保险,负责乙方服务人员服务现场的人身意外保险。4.4乙方负责项目现场货物的仓储保管。4.5乙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并处理货物初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五、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5.1乙方供应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含配件)到达现场,甲方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乙方才能进行安装及调试。因甲方初验拖延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在乙方责任范围内,限定初验时间不超过壹天。5.2规范安装调试程序,确保安全与工期。如乙方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或工期延误,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5.3遵守甲方对安装现场的要求、规定。安装过程中对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改动,或者对甲方建筑物结构要进行较大改变的,事先必须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说明情况和理由,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安装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5.4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及维修保养的培训。货物到场后,乙方负责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乙方组织调试所需费用(包括安全保险、劳务支出、住勤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5.5乙方按本合同货物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运行调试,提交符合验收办法和技术指标的现场调试数据,以作为本项目涉及货物验收的依据,并将本项目涉及货物调整到最佳状态。5.6乙方必须自行将设备直接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按本合同技术规格、第47页共60页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运行调试,提交符合验收办法和技术指标的现场调试数据,作为设备验收的依据,并将设备调整到最佳状态。5.7如商检或系统测试中发现货物的性能指标或功能不符合相关要求,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5.8乙方已对甲方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场地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对甲方索赔。5.9乙方须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所载培训计划对甲方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常见故障处理手册。5.10本产品给所有货物集成安装调试结束后,试运行30天无质量问题,甲方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出具终验报告。六、付款办法:6.1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即大写人民币:(¥:元),剩余5%(¥:元)年(履约保证金与履约质保期相对应)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办理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同全额正式税务发票。七、验收标准及办法:7.1验收标准:7.1.1项目结束后,根据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由采购方组成验收组审核验收乙方实施的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退回乙方重新改造7.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标准配置、调整后的采购清单的约定,进行供货和安装。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如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或环保指标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7.1.3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7.1.4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7.2验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7.2.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货物(全新合格的产品、含相关附件、配套设施),从数量(或套数)、外观形态、产品出厂检验证明资料及合格证书等方面进行验收。按照附件1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为标准,对照学校现有样品和乙方提供的样品,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乙方可进入安装调试环节。第48页共60页7.2.1.1初验时间在到货后立即进行。甲方依据乙双方按报价文件、本合同对全部货物及其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等方面进行验收。7.2.1.2安装结束后,甲方对本项目所有货物,从质量、性能和稳固性方面进行验收,全部符合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即验收合格,甲方出具验收报告单。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8.1按照报价文件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所有货物年(履约保证金与履约质保期相对应)全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从甲方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8.2.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并办理项目移交之日起算。乙方对项目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服务,质保期内对于已经停产的零部件产品或者整机,乙方在年(履约保证金与履约质保期相对应)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同等或以上相关产品。保证提供给客户的各种设备能正常运行,并在合同保修期内,对有故障的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并提供故障诊断报告及解决方案,以便查阅。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未尽事宜,以乙方在《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中的承诺为准。8.3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4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甲方因违章操作等人为原因造成零部件损坏无法正常运行,提出的维修,不在正常质保范围内。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并到达现场,查清原因后,核算的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8.5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每天8:00~18:00期间为2小时,其余期间为4小时并保证在响应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电话:)。质保期满后,提供系统扩充、软件升级及维修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8.6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关设备使用的专业技术和维护的培训服务,培训地点在甲方设备安装现场。8.7乙方因产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施工现场无法修复时,乙方负责解决,由此发生的修复费用、停、窝工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当提供备品备件,以保障甲方正常工作不受影响。8.8全部软硬件设备自系统终验起提供为期年(履约保证金与履约质保期第49页共60页相对应)的保修,并承担保修期内的全部技术责任。九、违约责任9.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5‟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9.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5‟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愿协商、调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陇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3.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法律责任;13.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3.3乙方开户行、账号信息发生变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13.4本合同一式柒份,宕昌县采购办1份、交易中心1份、代理公司1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温馨提示:此为合同格式,具体内容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双方协商确定。第50页共60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第51页共60页九、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167001JH6212009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品目品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土豆土豆吨4001900760000/2包心菜包心菜吨50180090000/3白菜白菜吨20010002000004胡萝卜胡萝卜吨3020006000015绿萝卜绿萝卜吨502000100000/6洋葱洋葱吨25024006000007大蒜大蒜吨209600192000/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投标人名称(盖公章):陇南鲜润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12日期:2024年01月03日注:1、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84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陇南市2023年冬春蔬菜储备采购项目,属于中小企业行业;制造商为陇南鲜润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下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陇南鲜润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3日78(试运行)中国政府网用户指引网站支持登录注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指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地**府服务窗口个人办事法人办事便民服务www.gjzwfw.gov.cn市场监管总局政务服务窗口首页>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名录其他相关服务小微企业名录8就业企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企业服务0扶持政策集中公示陇南鲜润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亚et重置信息请输入验证码立刻查询et重置信息社会保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社会保障回国家标准信息查询其他查询结果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查看详情陇南鲜润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91621202MA720F0611查看X企业名称陇南鲜润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21202MA720F061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5日行业门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代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登记机关陇南市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450确定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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