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476招标状态中标|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8:34: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预算金额12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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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吴老师:028-85525124
  • 夏女士:028-62337971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476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联系方式:028-85525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B座6层606 联系方式:028-62337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028-62337971 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9日 相关附件: 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N510001202500447620251225001)-文件集.zip 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1条项目名称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第2条合同期限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第3条服务内容(1)采购内容清单采购内容价格(含税)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 (二)服务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完成。第4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合同费用及采购清单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整)。该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税金、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服务期内所有项目各项支出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乙方提交正规发票与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2.服务期过半,乙方提交半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并按照考核结果提供核算后的应付款项金额正规发票与付款申请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甲方按照考核核算结果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3.服务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全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并按照考核结果提供核算后的应付款项金额正规发票与付款申请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甲方按照考核核算结果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考核结果用于辅助服务款项的支付依据,根据考核办法按以下标准进行结算:1.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100%。2.80≤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90%。3.60≤总分<8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70%。4.总分<60分:以10个工作日为整改期限,按考核办法再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5分的视为达到要求。整改效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支付应付款项的30%,整改效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将不予支付款项。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付至乙方。原则上乙方信息不予变更,若特殊情况需变更乙方信息的,请及时通知甲方在采购一体化变更信息,并第一时间向甲方提供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以及变更原因等信息(电子档与书面说明各一份)。乙方未履行收款账号变更程序的,乙方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原账号即视为完成支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5条信用管理签订合同前,乙方应按《四川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川交规〔2022〕6号)规定进行信用备案,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管理。第6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7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8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负责编制整个测评工作计划和测评技术方案,沟通甲方确认后按计划开展现场服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操作或其他行为造成甲方信息系统运行设备、应用功能等软、硬件设备故障时,乙方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负责对上述系统、设备进行恢复消缺。7、乙方及乙方负责人按照相关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系统规定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并确保参与本次系统评估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相关条款。第9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向甲方提供辅助服务,未足时履约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天数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鉴于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会接触到甲方大量数据(包含敏感数据),乙方承诺对于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数据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泄露,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若甲方损失无法准确衡量,则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计算。第10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11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12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采购人叁份,供应商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3条附件1.保密协议书2.廉政协议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保密协议书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乙方:鉴于乙方在(以下简称本项目)过程中,已经或将要接触或获得涉及甲方的保密资料及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向乙方披露相关保密资料,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一、“保密资料”包括:(一)甲方向乙方披露或将要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关于项目编制所需的资料以及其他甲方尚未公开的资料;(二)乙方在项目中接触的任何分析、编辑、咨询成果或其他文件资料。以上资料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和其它资料。二、“保密项目”项目定义:专指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合同。三、保密义务:1.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密法规,严格控制甲方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保密资料。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保密资料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保密资料的保护程度;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保密资料;3.乙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除依照法律强制性的要求外,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甲方的保密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4.如果乙方基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必须披露相关的保密资料,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资料的传播。5.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泄密和使用行为。四、保密资料的使用方式和不使用义务:1.乙方只能为完成本项目而使用保密资料;2.除乙方为完成本项目需要时而将保密资料披露给必须直接参与本项工作、必须知晓保密资料的职员之外,乙方不能将保密资料透露给其它任何人;3.乙方不能将此保密资料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4.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包括已离职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五、保密资料的交回: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保密资料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保密资料的文件;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六、知识产权: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保密资料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七、违约: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依如下条款处理:1.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资料的传播或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保密资料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同时,乙方按项目合同费用总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八、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九、争议的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十、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采购人三份,供应商一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廉政协议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为深入推进“清廉交通”建设,打造优质廉洁高效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名称)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特订立如下协议。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制度等配套制度,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采购人的义务(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采购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应商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6)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供应商的义务(1)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监督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敷衍塞责、营私舞弊,不得接受贿赂、故意刁难,不得知情不报、故意包庇违法违纪单位或责任人,违者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本协议作为(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与(项目名称)合同有效期一致,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7.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采购人三份,供应商一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盖单位章)举报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举报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N510001202500447620251225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476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26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委托,拟对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4761.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主要为采购人提供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和保障性辅助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单年度辅助服务预算资金。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邮编:610041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5124代理机构: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B座6层606邮编:610000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028-6233797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28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二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按定额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账号:120110101000072974 开户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和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服务期满,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响应内容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及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内容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因系统模板固化原因“七、履约验收时间验收条件说明”以本条要求为准:服务期满,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按考核办法结算标准核算后实际支付金额的100%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028-62337971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B座6层606邮编:610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8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6079900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1.00(项)1,280,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1.00(项)1,280,0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背景为完善采购人服务能力体系,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根据采购人工作实际需要,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划采购专业辅助服务。2★采购内容主要为采购人提供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和保障性辅助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单年度辅助服务预算资金。 (一)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1、项目前期辅助工作。开展项目建设需求调研、市场调研等工作。主要包括按照国家、部、省相关文件或标准要求,收集整理业务部门需求并形成需求分析报告初稿。协助开展每个项目潜在供应商的市场调研,并编写市场调研报告初稿或编写各类专题调研报告初稿,根据业务需求分析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编制项目初步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进行采购文件初稿编制。2、项目采购辅助工作。协助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编制绩效评估报告初稿。协助开展绩效自评及整体绩效评价,填写决算报表填报等工作。对接采购代理机构和法律顾问,协助完成采购工作。3、项目建设辅助工作。协助开展合同管理、合同履约验收、合同归档整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编写需求调研方案初稿、项目实施方案初稿,初步审核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报告等文档,协助开展项目初验、终验等流程,编写各类会议纪要初稿。4、日常性辅助工作。(1)系统日常运行监测工作。协助开展采购人业务系统监测工作,跟踪并报送各业务系统运行情况。(2)政务数据的汇集展示工作。协助开展相关业务数据收集,对接各业务部门,收集、统计厅主要业务领域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报表、图形和地图展示)并完成初步审核工作,按要求进行上报,更新维护数据内容。(3)信息化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定期统计信息化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和形象进度,包括资金支付、项目验收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数据,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系统中完成填报。(4)信息化项目信用评价。协助开展业务系统相关项目信用评价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对照信用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信用打分,如实开展服务企业履约行为监测和记录工作,定期汇总完成信用评价,并在年底完成年度信用评价报告的初稿编写工作。5、其他辅助性工作。(1)协助开展信息化项目资金测算、申报、支出工作。(2)协助组织筹办信息系统相关会议。(3)协助开展项目建设资讯撰写工作。(4)协助开展建设项目资料归档、档案管理工作。(5)协助开展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二)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1、协助统筹推进全省交通运输通信网络、高速公路光纤网及短信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与保障工作。(1)对接调研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相关单位,编制需求调研报告初稿。(2)招投标环节中,梳理需求,完成招标文件初稿编制等工作。(3)项目实施期间,进一步收集、梳理、汇总各单位需求;协助开展故障处置统筹协调工作,全力保障全省交通运输通信网络、高速公路光纤网高效畅通,短信平台稳定可靠运行。(4)项目收尾阶段,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相关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系统整理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流程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相关要求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可追溯。2、协助推进省级交通运输政务云迁移专项工作,保障迁移过程平稳有序、数据安全可控。(1)项目前期相关信息,结合政务云平台技术规范与要求,形成迁移清单与迁移计划。(2)迁移实施过程中,协调相关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初稿;全程跟踪迁移进度,监控数据迁移完整性、一致性、系统迁移后的运行状态及系统资源使用率等,及时发现并处置迁移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数据异常等突发情况。(3)工作结束阶段,按采购人要求,收集汇总本项工作从开始到结束形成的所有正式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相关要求将纸质文档扫描形成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装盒保存,确保工作资料完整可追溯。3、协助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密评)等相关安全测评工作。(1)项目前期结合采购人单位及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安全工作要求,深入调研了解,明确测评范围、测评标准及核心目标,规范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工作。(2)招投标阶段,细化梳理测评技术要求、服务周期、成果交付标准等关键内容,完成招标文件初稿编制等工作。(3)项目实施期间,全程跟踪测评进度并及时沟通解决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安全漏洞整改、安全策略优化、数据加密防护等工作。(4)项目收尾阶段,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相关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系统整理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流程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相关要求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可追溯;同步总结测评工作经验,为后续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优化完善提供参考。4、协助开展厅数据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管理工作。(1)项目前期深入了解现状,编制需求调研报告初稿。(2)招投标阶段,细化梳理服务内容、技术要求、服务标准等关键内容,完成招标文件初稿编制等工作。(3)项目实施期间,主要包括跟踪运维单位做好机房设备运行监控及维持工作;对接协调各运维方共同保障数据中心及厅各会议室的各类设备稳定高效运行;跟踪运维单位做好机房值守及设备有关软件的升级工作。(4)项目收尾阶段,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相关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系统整理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流程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相关要求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可追溯。(三)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1、网络信息管理辅助服务(1)网络信息研判。对监测到的网络信息进行筛选复核,并对复核后的网络信息进行初步分级。(2)网络信息办理。将初步研判后的网络信息转交至相关单位(部门),跟踪收集整理各单位(部门)处置情况,形成台账。(3)网络信息报告审核报送。对各类网络信息分析报告内容进行初审校对,终审按工作流程分发。2、网站管理辅助服务(1)根据采购人要求,初步审核与发布网站信息,调整网站页面信息;转载国办、部、省重要信息与媒体涉交通领域新闻信息;修改网站错别字,做好网站考核工作初步对标检查等工作。(2)采购项目管理服务:配合做好网络信息及网站项目工作。(四)保障性辅助服务1、日常管理辅助服务组织协调召开信息化工作各类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开展会议资料制作、会议记录等工作,协助跟踪督促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等。2、车辆管理辅助服务(1)负责辅助服务工作开展期间用车驾驶任务,做好车辆日常维护、清洁及安全检查等工作。(2)车辆管理辅助服务人员需具备准驾车型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五)辅助服务工作报告 服务期过半需提供半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服务期满需提供全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3★采购清单内容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1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14履约要求1、履约经验:202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至之日(不含)期间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案例。2、人员配备要求:★(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总负责人1名,驻场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2人(不含总负责人)。(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辅助服务人员需具有信息化或统计或会计类相关专业技术水平资格或职称。★(3)针对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的辅助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更换的辅助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人员资历。3、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包含: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包括:①项目背景分析;②本项目实施的重、难点;③项目实施目标。);管理制度【包括:①项目管理机构及内部职责分工;②日常管理制度(至少包含:内部监督制度、人员培训提升制度、人员流失应对制度。);③考核及奖惩制度;④保密制度。】;实施执行方案(包括:①工作组织程序;②各服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重点;③服务保障措施;④人员工伤(亡)事件处置;⑤临时紧急人员调动应急预案及处理。)5★信用管理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四川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川交规〔2022〕6号)规定进行信用备案,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管理。6★考核办法辅助服务考核细则一、考核方法(一)采购人将对每服务年度分别进行两次考核,分为服务期过半考核(预计2026年08月初开展)和服务期满考核(预计2027年02月初开展)。(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评定计算而成,由以下各部分评分因素组成,汇总得分作为考核结果。(三)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二、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表考核类别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情况得分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25分)项目前期辅助工作:项目建设需求、市场调研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采购辅助工作:项目绩效及项目采购流程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建设辅助工作: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日常性辅助工作:系统日常运行监测工作、政务数据的汇集展示工作、信息化项目投资统计及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其他辅助性工作:信息化项目资金测算、申报、支出工作、组织筹办信息系统相关会议工作、项目建设资讯撰写工作、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25分)全省交通运输通信网络、高速公路光纤网及短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7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省级政务云迁移专项辅助工作:及时梳理统计并按要求报送迁移计划并保障迁移工作的实施相关工作、收集汇总相关档案资料等工作,均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密评)等相关安全测评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厅数据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30分)网络信息信息研判工作:对网络信息信息研判筛选无误,网络信息信息复核、分级工作开展及时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信息办理工作:网络信息转交工作、跟踪收集整理处置情况工作开展到位,对填报核对网络信息工作台账里的信息内容工作做到及时、准确。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报告审核报送工作:对各类网络信息分析报告内容做到审核校对无误并及时按工作流程分发各类报告。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网站内容维护工作: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新闻装转载工作、错别字修改、网站考核对标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服务:网络信息及网站项目相关配合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保障性辅助服务(15分)信息化工作各类会议筹备组织协调、会议资料收集整理、会议议程及纪要初稿编制等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到位,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跟踪督促到位。10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车辆管理辅助服务:履行驾驶任务期间不存在由辅助人员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到位。5分发生交通事故每例扣1分;出现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的,每次扣0.5分。半年和全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5分)辅助服务工作报告编制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履约实际及采购人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并及时呈报采购人。5分报告内容经采购人审核不通过的,每次扣2.5分。三、支付结算考核结果用于辅助服务款项的支付依据,根据考核办法按以下标准进行结算:1、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100%。2、80≤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90%。3、60≤总分<8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70%。4、总分<60分:以10个工作日为整改期限,按考核办法再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5分的视为达到要求。整改效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支付应付款项的30%,整改效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将不予支付款项。注:单服务年度两次考核结果平均得分<80分的,采购人将终止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因考核扣减导致某阶段实际付款比例低于约定比例的,差额部分不再递延至后续阶段;每阶段付款额以实际考核结果核算为准。辅助服务考核细则一、考核方法(一)采购人将对每服务年度分别进行两次考核,分为服务期过半考核(预计2026年08月初开展)和服务期满考核(预计2027年02月初开展)。(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评定计算而成,由以下各部分评分因素组成,汇总得分作为考核结果。(三)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二、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表考核类别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情况得分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25分)项目前期辅助工作:项目建设需求、市场调研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采购辅助工作:项目绩效及项目采购流程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建设辅助工作: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日常性辅助工作:系统日常运行监测工作、政务数据的汇集展示工作、信息化项目投资统计及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其他辅助性工作:信息化项目资金测算、申报、支出工作、组织筹办信息系统相关会议工作、项目建设资讯撰写工作、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25分)全省交通运输通信网络、高速公路光纤网及短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7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省级政务云迁移专项辅助工作:及时梳理统计并按要求报送迁移计划并保障迁移工作的实施相关工作、收集汇总相关档案资料等工作,均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密评)等相关安全测评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厅数据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30分)网络信息信息研判工作:对网络信息信息研判筛选无误,网络信息信息复核、分级工作开展及时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信息办理工作:网络信息转交工作、跟踪收集整理处置情况工作开展到位,对填报核对网络信息工作台账里的信息内容工作做到及时、准确。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报告审核报送工作:对各类网络信息分析报告内容做到审核校对无误并及时按工作流程分发各类报告。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网站内容维护工作: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新闻装转载工作、错别字修改、网站考核对标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服务:网络信息及网站项目相关配合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保障性辅助服务(15分)信息化工作各类会议筹备组织协调、会议资料收集整理、会议议程及纪要初稿编制等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到位,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跟踪督促到位。10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车辆管理辅助服务:履行驾驶任务期间不存在由辅助人员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到位。5分发生交通事故每例扣1分;出现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的,每次扣0.5分。半年和全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5分)辅助服务工作报告编制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履约实际及采购人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并及时呈报采购人。5分报告内容经采购人审核不通过的,每次扣2.5分。三、支付结算考核结果用于辅助服务款项的支付依据,根据考核办法按以下标准进行结算:1、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100%。2、80≤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90%。3、60≤总分<8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70%。4、总分<60分:以10个工作日为整改期限,按考核办法再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5分的视为达到要求。整改效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支付应付款项的30%,整改效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将不予支付款项。注:单服务年度两次考核结果平均得分<80分的,采购人将终止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因考核扣减导致某阶段实际付款比例低于约定比例的,差额部分不再递延至后续阶段;每阶段付款额以实际考核结果核算为准。辅助服务考核细则一、考核方法(一)采购人将对每服务年度分别进行两次考核,分为服务期过半考核(预计2026年08月初开展)和服务期满考核(预计2027年02月初开展)。(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评定计算而成,由以下各部分评分因素组成,汇总得分作为考核结果。(三)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二、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表考核类别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情况得分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25分)项目前期辅助工作:项目建设需求、市场调研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采购辅助工作:项目绩效及项目采购流程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建设辅助工作: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日常性辅助工作:系统日常运行监测工作、政务数据的汇集展示工作、信息化项目投资统计及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其他辅助性工作:信息化项目资金测算、申报、支出工作、组织筹办信息系统相关会议工作、项目建设资讯撰写工作、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25分)全省交通运输通信网络、高速公路光纤网及短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7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省级政务云迁移专项辅助工作:及时梳理统计并按要求报送迁移计划并保障迁移工作的实施相关工作、收集汇总相关档案资料等工作,均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密评)等相关安全测评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厅数据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30分)网络信息信息研判工作:对网络信息信息研判筛选无误,网络信息信息复核、分级工作开展及时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信息办理工作:网络信息转交工作、跟踪收集整理处置情况工作开展到位,对填报核对网络信息工作台账里的信息内容工作做到及时、准确。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报告审核报送工作:对各类网络信息分析报告内容做到审核校对无误并及时按工作流程分发各类报告。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网站内容维护工作: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新闻装转载工作、错别字修改、网站考核对标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服务:网络信息及网站项目相关配合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保障性辅助服务(15分)信息化工作各类会议筹备组织协调、会议资料收集整理、会议议程及纪要初稿编制等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到位,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跟踪督促到位。10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车辆管理辅助服务:履行驾驶任务期间不存在由辅助人员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到位。5分发生交通事故每例扣1分;出现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的,每次扣0.5分。半年和全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5分)辅助服务工作报告编制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履约实际及采购人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并及时呈报采购人。5分报告内容经采购人审核不通过的,每次扣2.5分。三、支付结算考核结果用于辅助服务款项的支付依据,根据考核办法按以下标准进行结算:1、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100%。2、80≤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90%。3、60≤总分<8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70%。4、总分<60分:以10个工作日为整改期限,按考核办法再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5分的视为达到要求。整改效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支付应付款项的30%,整改效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将不予支付款项。注:单服务年度两次考核结果平均得分<80分的,采购人将终止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因考核扣减导致某阶段实际付款比例低于约定比例的,差额部分不再递延至后续阶段;每阶段付款额以实际考核结果核算为准。辅助服务考核细则一、考核方法(一)采购人将对每服务年度分别进行两次考核,分为服务期过半考核(预计2026年08月初开展)和服务期满考核(预计2027年02月初开展)。(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评定计算而成,由以下各部分评分因素组成,汇总得分作为考核结果。(三)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二、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表考核类别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情况得分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25分)项目前期辅助工作:项目建设需求、市场调研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采购辅助工作:项目绩效及项目采购流程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建设辅助工作: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日常性辅助工作:系统日常运行监测工作、政务数据的汇集展示工作、信息化项目投资统计及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其他辅助性工作:信息化项目资金测算、申报、支出工作、组织筹办信息系统相关会议工作、项目建设资讯撰写工作、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25分)全省交通运输通信网络、高速公路光纤网及短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7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省级政务云迁移专项辅助工作:及时梳理统计并按要求报送迁移计划并保障迁移工作的实施相关工作、收集汇总相关档案资料等工作,均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密评)等相关安全测评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厅数据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30分)网络信息信息研判工作:对网络信息信息研判筛选无误,网络信息信息复核、分级工作开展及时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信息办理工作:网络信息转交工作、跟踪收集整理处置情况工作开展到位,对填报核对网络信息工作台账里的信息内容工作做到及时、准确。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报告审核报送工作:对各类网络信息分析报告内容做到审核校对无误并及时按工作流程分发各类报告。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网站内容维护工作: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新闻装转载工作、错别字修改、网站考核对标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服务:网络信息及网站项目相关配合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保障性辅助服务(15分)信息化工作各类会议筹备组织协调、会议资料收集整理、会议议程及纪要初稿编制等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到位,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跟踪督促到位。10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车辆管理辅助服务:履行驾驶任务期间不存在由辅助人员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到位。5分发生交通事故每例扣1分;出现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的,每次扣0.5分。半年和全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5分)辅助服务工作报告编制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履约实际及采购人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并及时呈报采购人。5分报告内容经采购人审核不通过的,每次扣2.5分。三、支付结算考核结果用于辅助服务款项的支付依据,根据考核办法按以下标准进行结算:1、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100%。2、80≤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90%。3、60≤总分<8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70%。4、总分<60分:以10个工作日为整改期限,按考核办法再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5分的视为达到要求。整改效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支付应付款项的30%,整改效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将不予支付款项。注:单服务年度两次考核结果平均得分<80分的,采购人将终止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因考核扣减导致某阶段实际付款比例低于约定比例的,差额部分不再递延至后续阶段;每阶段付款额以实际考核结果核算为准。辅助服务考核细则一、考核方法(一)采购人将对每服务年度分别进行两次考核,分为服务期过半考核(预计2026年08月初开展)和服务期满考核(预计2027年02月初开展)。(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评定计算而成,由以下各部分评分因素组成,汇总得分作为考核结果。(三)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二、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表考核类别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情况得分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25分)项目前期辅助工作:项目建设需求、市场调研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采购辅助工作:项目绩效及项目采购流程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建设辅助工作: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日常性辅助工作:系统日常运行监测工作、政务数据的汇集展示工作、信息化项目投资统计及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其他辅助性工作:信息化项目资金测算、申报、支出工作、组织筹办信息系统相关会议工作、项目建设资讯撰写工作、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25分)全省交通运输通信网络、高速公路光纤网及短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7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省级政务云迁移专项辅助工作:及时梳理统计并按要求报送迁移计划并保障迁移工作的实施相关工作、收集汇总相关档案资料等工作,均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密评)等相关安全测评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厅数据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30分)网络信息信息研判工作:对网络信息信息研判筛选无误,网络信息信息复核、分级工作开展及时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信息办理工作:网络信息转交工作、跟踪收集整理处置情况工作开展到位,对填报核对网络信息工作台账里的信息内容工作做到及时、准确。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报告审核报送工作:对各类网络信息分析报告内容做到审核校对无误并及时按工作流程分发各类报告。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网站内容维护工作: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新闻装转载工作、错别字修改、网站考核对标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服务:网络信息及网站项目相关配合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保障性辅助服务(15分)信息化工作各类会议筹备组织协调、会议资料收集整理、会议议程及纪要初稿编制等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到位,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跟踪督促到位。10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车辆管理辅助服务:履行驾驶任务期间不存在由辅助人员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到位。5分发生交通事故每例扣1分;出现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的,每次扣0.5分。半年和全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5分)辅助服务工作报告编制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履约实际及采购人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并及时呈报采购人。5分报告内容经采购人审核不通过的,每次扣2.5分。三、支付结算考核结果用于辅助服务款项的支付依据,根据考核办法按以下标准进行结算:1、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100%。2、80≤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90%。3、60≤总分<8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70%。4、总分<60分:以10个工作日为整改期限,按考核办法再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5分的视为达到要求。整改效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支付应付款项的30%,整改效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将不予支付款项。注:单服务年度两次考核结果平均得分<80分的,采购人将终止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因考核扣减导致某阶段实际付款比例低于约定比例的,差额部分不再递延至后续阶段;每阶段付款额以实际考核结果核算为准。辅助服务考核细则一、考核方法(一)采购人将对每服务年度分别进行两次考核,分为服务期过半考核(预计2026年08月初开展)和服务期满考核(预计2027年02月初开展)。(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评定计算而成,由以下各部分评分因素组成,汇总得分作为考核结果。(三)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二、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辅助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表考核类别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情况得分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25分)项目前期辅助工作:项目建设需求、市场调研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采购辅助工作:项目绩效及项目采购流程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项目建设辅助工作: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日常性辅助工作:系统日常运行监测工作、政务数据的汇集展示工作、信息化项目投资统计及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其他辅助性工作:信息化项目资金测算、申报、支出工作、组织筹办信息系统相关会议工作、项目建设资讯撰写工作、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5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25分)全省交通运输通信网络、高速公路光纤网及短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7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省级政务云迁移专项辅助工作:及时梳理统计并按要求报送迁移计划并保障迁移工作的实施相关工作、收集汇总相关档案资料等工作,均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密评)等相关安全测评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厅数据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在处理相关辅助性工作时及时对接,不推诿。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30分)网络信息信息研判工作:对网络信息信息研判筛选无误,网络信息信息复核、分级工作开展及时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信息办理工作:网络信息转交工作、跟踪收集整理处置情况工作开展到位,对填报核对网络信息工作台账里的信息内容工作做到及时、准确。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络信息报告审核报送工作:对各类网络信息分析报告内容做到审核校对无误并及时按工作流程分发各类报告。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网站内容维护工作: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新闻装转载工作、错别字修改、网站考核对标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网站管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服务:网络信息及网站项目相关配合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到位。6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每例扣0.5分。保障性辅助服务(15分)信息化工作各类会议筹备组织协调、会议资料收集整理、会议议程及纪要初稿编制等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到位,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跟踪督促到位。10分出现延误、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等不符合考核内容所列情况的,每例扣0.5分。车辆管理辅助服务:履行驾驶任务期间不存在由辅助人员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到位。5分发生交通事故每例扣1分;出现车辆性能维护及清洁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的,每次扣0.5分。半年和全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5分)辅助服务工作报告编制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履约实际及采购人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并及时呈报采购人。5分报告内容经采购人审核不通过的,每次扣2.5分。三、支付结算考核结果用于辅助服务款项的支付依据,根据考核办法按以下标准进行结算:1、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100%。2、80≤总分<9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90%。3、60≤总分<80分:支付应付款项的70%。4、总分<60分:以10个工作日为整改期限,按考核办法再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5分的视为达到要求。整改效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支付应付款项的30%,整改效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将不予支付款项。注:单服务年度两次考核结果平均得分<80分的,采购人将终止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因考核扣减导致某阶段实际付款比例低于约定比例的,差额部分不再递延至后续阶段;每阶段付款额以实际考核结果核算为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单年度辅助服务预算资金。2★服务地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中标人提交正规发票与付款申请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进度款,服务期过半,中标人提交正规发票与付款申请和半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以合同金额的30%作为应付款项,按照考核办法结算标准根据考核结果据实结算。3、尾款,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正规发票与付款申请和全年辅助服务工作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以合同金额的30%作为应付款项,按照考核办法结算标准根据考核结果据实结算。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下述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中标人)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向甲方提供辅助服务,未足时履约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天数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鉴于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会接触到甲方大量数据(包含敏感数据),乙方承诺对于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数据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泄露,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若甲方损失无法准确衡量,则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计算。 5.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7.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 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 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封面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 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也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 包含资产负债表);3、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 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 、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 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 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其他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商务应答表,报价表,技术应答表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服务人员配置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辅助服务驻场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信息化类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的,每有1人得6分;具有初级信息化类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的,每有1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30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辅助服务驻场人员中,具有统计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的,每有1人得3分,最多得6分。 注:1、上述两项所配备的总人数中,具有初级资格或职称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 2、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36.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服务 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服务方案应包含: 一、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1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需求分析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①项目背景分析;②本项目实施的重、难点;③项目实施目标。 根据投标人针对上述3个方面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满足要求的得5分,该方面中每有一处存在不足的扣2.5分,最多扣5分;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的则该方面不得分。 二、管理制度(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包括:①项目管理机构及内部职责分工;②日常管理制度(至少包含:内部监督制度、人员培训提升制度、人员流失应对制度。);③考核及奖惩制度;④保密制度。 根据投标人针对上述4个方面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满足要求的得2分,该方面中每有一处存在不足的扣1分,最多扣2分;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的则该方面不得分。 三、实施执行方案(2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对本项目的实施执行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①工作组织程序;②各服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重点;③服务保障措施;④人员工伤(亡)事件处置;⑤临时紧急人员调动应急预案及处理。 根据投标人针对上述5个方面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满足要求的得5分,该方面中每有一处存在不足的扣2.5分,最多扣5分;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的则该方面不得分。 注:方案中(1)内容满足要求是指符合下列任意情形:①完整性方面: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针对性方面: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市场供应情况,针对问题能提出合理化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规范性方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④合理性方面: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2)存在不足是指存在下列任意情形:①完整性方面:方案内容简略,缺少重要节点,仅有框架/标题;②规范性方面:引用的相关规范/标准错误或失效;③针对性方面: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内容脱离采购需求,缺少达到方案量化指标内容要求实现的关键节点的情形。④合理性方面: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业/其他区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错误,内容描述中存在其他采购人/其他投标人的信息或存在不适用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需求执行无关内容的情形);方案内容交叉混乱或语言表述矛盾/存在歧义或存在常识性错误。48.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履约能力202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至之日(不含)期间,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实施案例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需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采购清单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合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评审分值1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技术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docx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填写说明: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2、与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响应完全一致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投标文件中仍需提供此表,并进行电子签章(即提供空白的此表代表完全响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均视为默认接受,投标人不得借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投标人盖章:(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填写说明: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2、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响应完全一致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投标文件中仍需提供此表,并进行电子签章(即提供空白的此表代表完全响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均视为默认接受,投标人不得借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投标人盖章:(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版本号:N510001202500447620251225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476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26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委托,拟对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4761.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主要为采购人提供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辅助服务、网络及安全管理辅助服务、网络信息及网站管理辅助服务和保障性辅助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单年度辅助服务预算资金。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第2页-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邮编:610041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5124代理机构: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B座6层606邮编:610000联系人:夏女士-第3页-联系电话:028-62337971-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28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二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按定额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账号:120110101000072974开户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和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第6页-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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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N510001202500447620251225001)-文件集.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