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XPSZC-2025-015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1 11:07: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预算金额59万元
中标单位陕西同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8.50万元
代理单位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智慧体育设备
联系方式
  • :13891031521
  • 王工:15909276228

正文内容

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PSZC-2025-015 二、项目名称: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同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区科技二路启迪科技园D座2单元504室 585,000.00元 91.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 货物类(陕西同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590000 安徽一视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投标文件 1.00(批) 585,000.00 58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栗百峰(采购人代表)、朱雪敏、薄阿维、王海虎、冯卫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 0.877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 地址:秦都区珠泉路与彩虹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3891031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6楼 联系方式:1590927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909276228 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开标一览表.jpg 招标文件-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定稿.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 行政区域 秦都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08:58 评审专家名单 栗百峰,朱雪敏,薄阿维,王海虎,冯卫刚 总中标金额 ¥58.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15909276228 采购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秦都区珠泉路与彩虹二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91031521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09276228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中标(成交)明细受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委托,采用进行采购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项目编码:SXPSZC-2025-015)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同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585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体育设备设施590000安徽一视科技有限公司详见投标文件1.00批585,000.00585,000.00-第1页-4.2.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威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的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50米跑/100米跑、800/1000米跑,多人实心球,多功能AI体测机,智慧体育教学练测评系统,智慧体育校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助手,运动风云榜大屏,后台服务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一视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3人,营业收入为4490.37万元,资产总额为3211.0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西同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8日第41页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SXPSZC-2025-015项目名称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交货期20日历天质保期24个月(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小写¥585000.00大写伍拾捌万伍仟元整注:1、本表价格应按投标总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本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3、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投标人:陕西同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投标日期:2025年12月8日第3页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PSZC-2025-015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招标公告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8日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XPSZC-2025-0152、项目名称: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590000.00元5、最高限价:590000.00元6、采购需求:合同包1(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体育设备设施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1(批)详见招标文件590000.00590000.007、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6)《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激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贤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参加本次开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5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地点: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6楼方式:现场购买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8日14:30:0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4楼会议室开标地点: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4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路与彩虹二路交汇处电话:138910315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6楼电话:15909276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15909276228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4日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彩虹第三学校智慧体育设备采购2采购项目编号SXPSZC-2025-0153采购人名称: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路与彩虹二路交汇处电话:13891031521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6楼联系人:王工电话:159092762285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590000.00元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项目用途体测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9项目属性政府采购货物类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1采购内容50、100、800、1000米跑AI体测项目设备,实心球跳绳跳远等AI体测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本项目清单。1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3交货期、地点交货期:20日历天交货地点: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1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货物验收合格标准。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5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激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贤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参加本次开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7现场踏勘及答疑不组织。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8投标人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询问或者质疑的,可以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对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21转包与分包履约本项目允许转包或分包。22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时间按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2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6楼。招标文件售价:按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招标文件免费赠送。24获取文件规定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失信行为。”25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u盘)2份。27电子版文件要求电子文件同时包含:PDF和Word版,装入正本密封袋内。2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须分别袋装密封为2袋,且在投标文件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4:30:00地点: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4楼会议室。30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4:30:00地点: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4楼会议室。31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是否合格并记录,将查询网页、内容截图或拍照,留档保存。此查询信息仅作为本项目使用。33发布中标公告的时间、媒介和期限公告时间: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4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备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须知不一致的地方,以前附表为准。10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项目采购活动。2、名词解释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单位。2.4“工程”系指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做的基础建设、辅助工程等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包装、备品配件、工具、使用说明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和材料。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产品设计及生产、有关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以及其他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义务。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2.9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10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11业。2.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企业。2.1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3《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3、合格的投标人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且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如需);(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有隶属关系的两个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7)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5)为本项目代理采购的为其采购代理机构;(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7)受到刑事处罚;(8)受到财政部门5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部门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12(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2)被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合法性4.1投标货物和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4.2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国家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合法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4.3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4通过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供货物和服务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5、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7、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采购进口产品(若有)本项目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参与本次采购。13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办法与标准、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5)合同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10.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0.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长: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14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及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踏勘的时间,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2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三、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12.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除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其余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不准留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12.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12.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语言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往来信件均须使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4、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15、投标货币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16、知识产权16.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6.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6.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7、投标文件的组成所有采购货物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开标一览表、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等。17.1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完全响应,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资格文件;(5)投标方案说明书;(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宜。17.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17.3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17.4承诺部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16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17.5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写,装订成册。(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18、投标报价18.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和要求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8.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表的内容标明投标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是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为含税报价。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投标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8.3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果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按照评标方法中的规定对备选方案进行评审。18.4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5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9.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9.2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其他的证明其实力、信誉、业绩等的证明文件。19.3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要求,投标人还应按照要求提交资格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果未能提供原件或者提供原件不全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9.4投标人认为能够证明投标人及其提供产品质量认证等证明文件或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功能证明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测试报告、计量证书、生产许可证、3C等强制准入及认证等)。1719.5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特殊商品(如需延长质保期的)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2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20.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货物及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及文件。20.2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业主证明等(支撑材料应能令采购人相信投标产品是全新未经使用且属于常规提供的,不是为了满足投标而临时定制的产品),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详细的响应方案。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需求方案提供对应的响应方案,详细的响应方案必须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根据详细的响应方案列出涉及的货物,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采购人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或申明与技术和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和附加详细说明);(2)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至少要包括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指标的响应(填写“货物(产品)说明一览表”,附加产品印刷样本、检测报告,认定证书等);(3)设备配置、供货范围和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4)投标人书面承诺:将承担起如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合同组成部分进行集成和协调的责任,并提供培训计划和服务承诺书。(5)样品、真机及演示要求(如有。如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20.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20.4缺少上述证明及文件或证明及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1、享受政府采购政策21.1所投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21.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18中品目的产品,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找;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1.3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先采购。(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的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的不视为中小企业。(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文件格式,)不提供的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1.4支持投标人享受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政策,政府采购投标人申请信用融资时,提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融资等信息;具体办法详见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2、投标保证金22.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以人民币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2.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开标现场不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①采用银行转账缴纳保证金的,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等方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19②以信用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且是陕西省或西安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投标人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22.3开标后经审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则该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2.4退还投标保证金:(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④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⑤中标单位未能按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⑥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3、投标有效期2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标、定标以及合同签订事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23.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单位须依据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签署、盖章和内20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4.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用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24.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不利后果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己负责。24.4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四、投标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25.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装订。2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25.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投标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以密封袋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单独密封。所有密封袋正面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25.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5.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所引起的不利的后果,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26、投标文件的递交26.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接收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26.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采购人将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变更采购方式或择日重新组织招标;2126.4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的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6.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27.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28、投标纪律要求28.1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五、开标29、开标时间和地点29.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9.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还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30、开标30.1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230.2开标时,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与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当众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密封性审查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退回投标人。30.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将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公布,无异议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30.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30.5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30.6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0.7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核查资格资料真实性的义务。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材料,导致招标项目无法顺利进行或者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六、评标31、评标委员会31.1采购人员会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31.2评委会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标组长,并由评标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组长。3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331.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31.5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6如果投标人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31.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32、评标原则评标原则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33、评标33.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3.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并提供相关材料;(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3.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24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七、定标34、定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5、定标程序35.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一个以上三个以下中标候选人,形成评标报告,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35.2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定标。35.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同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35.4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35.5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35.6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7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6、中标通知书36.1中标人确定之后,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发出《中标通知书》。36.2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4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如果已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5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36.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监督管理机构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6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八、废标37、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认定所有投标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4)有证据证明有围标现象的发生;(5)有证据证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37条串标情形的;(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财政部门指定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九、合同授予38、履约担保(若有)3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8.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38.3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8.4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5若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26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6中标人履约担保有效期为本项目合同终止之日,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后,向财务部门出具确认投标人履行完毕本合同相关约定事项的正式书面文件,财务部门方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视项目情况而定)。39、签订合同3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9.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9.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0、合同实施40.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就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40.2若未能在交货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和赔偿。40.3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0.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41、转包与分包41.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41.2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本项目“主体和关键性工作”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接受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27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41.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十、其他42、采购代理服务费42.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2.2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此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开列。42.3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交纳,不得用投标保证金冲抵。42.4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收取。42.5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咸阳金旭路支行账号:10367237872643、重新招标或者变更采购方式43.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相关原则处理。4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财政限额,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监督机构批准,进行重新招标。44、质疑和投诉44.1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28质疑函接收人:王工电话:15909276228地址: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中博智能科技6楼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4.2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44.3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5、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及说明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第四条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银行,应当为在陕西省境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并经财政部门审核且在我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搭建服务链接窗口的金融机构。第五条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应当坚持“财政引导,市场运行,银企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第六条省财政厅以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平台,对接银行信息化系统,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支付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29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积极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搭建平台,提供银企对接的机会和相关的服务支持,但不得为相关贷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第八条各银行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以及融资额度,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协议;各供应商也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并自愿选择合适的融资银行及在该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银企双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第九条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时,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第十条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第十二条银行应按规定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对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审核,以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第十三条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信用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在该银行开设的收款账号信息。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特别标记。第十四条各银行应当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业务管理规范,审核无误后,银行应当凭合同和事先约定的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融资服务。第十五条省本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各采购单位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备案合同中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第十六条各市县操作程序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拟定,但应当体现“便捷高效、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第十七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无故不及时还款的,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其行为按“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应记入供应商“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陕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供应商融资申请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在地方财政部门引导下,参与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申请信用融资,银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发放贷款的融资模式。这种融资模式以国库集中支付作为履约保障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借力政府采购诚信保障,提供了银企对接的机会,缓解了企业融资困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获批的必要条件是,供应商将意向申请银行指定的资金受监管账户签入采购合同,获得银行认可,以保障银行回收贷款路径安全。企业可在签署采购合同前完成在意向申请银行开户,并将开户账号签入采购合同作为唯一收款账户;如申请融资时已签署采购合同的,企业应将意向申请银行开户账号通过采购合同变更的方式,将开户账号签入采购合同作为唯一收款账户,无论哪种情况,最终的采购合同都需要获得银行的认可,才能获得银行的正式授信。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中标人申请信用融资时,提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融资等信息;具体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31第三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评标程序1.1本采购项目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1.1.1投标文件初审;1.1.2澄清有关问题;1.1.3比较与评价;1.1.4推荐中标人名单;1.1.5编写评标报告。1.2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按照本章附件一资格审查内容;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按照本章附件二符合审查内容;1.2.3经过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的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2)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3)投标人资质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有效签字和盖章,或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6)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32(8)无投标技术方案或投标技术方案不符合要求;(9)设备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10)投标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交货、付款、验收、售后服务等项),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11)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12)投标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13)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14)投标人在境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15)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1.2.4提供核心产品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2.5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1.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的非重大偏离,如果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1.4.1评委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最低报价不做为中标的唯一条件。1.4.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4.3评标程序: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33的投标人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2、评标办法2.1综合评分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序。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2评标细则及标准2.2.1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2.2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2.3综合评分操作程序为:2.2.3.1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按下表《综合评分明细表》所列评分因素和各评分因素的权重进行评标。2.2.3.2评标价格的确定:2.2.3.2.1对于不享受政策性优惠价格调整的投标价格,按照财政部财库【2007】2号、【2020】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本次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或同一包为多种产品,全部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即中小微企业自身生产或中小企业代理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对总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投标评审价。投标评审价按下列公示计算:投标评审价=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折扣幅度)(2)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价格权值%×1002.2.3.2.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折扣幅度标准:(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或环保产品的,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不再给予价格优惠。34(2)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清单的,其投标价的计算:评标价=投标报价*(1-3%)(注: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3)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其投标价的计算: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注: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2.2.3.2.3中小企业(含联合体)、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评标价计算规则:(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b、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所称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6)、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评标价的计算:a、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情况:小型企业,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20%);微型企业,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20%);监狱企业,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20%);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20%)。35b、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标价计算: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6%);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6%);与监狱企业联合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6%);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联合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6%)。(7)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按照第2.2.3.2.3条实行,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须提供证明文件:a、中小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声明函)。b、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符合(财库[2019]27号)文件规定的投标产品或投标人:投标产品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评标价计算规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5%);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投标人为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评标价计算规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5%);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2.2.3.2.4对于不享受以上政策性优惠价格调整的,其评标价=按照以上2.2.3.2.1条款修正后的投标总价。2.2.3.3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地根据各项因素的评分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投标报价以外的各项评审因素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362.2.3.4将所有评审因素所得实际评审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2.3.5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上述(1)至(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2.2.3.6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2.2.3.7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下列综合评分明细表。37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301投标报价30本项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3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1.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纸质文件进行提交,否则证明材料无效。3.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技术部分451项目实施方案18根据投标人所提供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备)来源渠道、财力调配、运输保障、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等赋分。针对本项目编制,产品来源渠道可靠,实施链条完整,措施具体,责任分工明确,可行性强。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计10.1-18分;针对本项目编制,产品来源渠道可靠,实施链条基本完整,具有可行性。方案存在部分或局部缺陷或漏项,根据方案的完善和详细程度计3.1-10分;方案内容空洞,实施链条不完整,计0-3分;未提供不得分。2实施计划进度安排12实施计划详细合理,进度内容安排完整,描述清晰,保证按期交货验收,项目管理措施完善、规范,能有效地保障总体项目质量,有具体的供货组织安排,从仓储、运输、派送计划。按其响应情况赋分优劣情况进行赋分。内容安排完整,描述清晰,保质保量按时完工:7.1-12分;内容安排较完整,描述较清晰,确保按时完工:2.1-7分;内容安排较差,描述不清楚,没有确切的按时完工安排计划:0-2分;未提供不计分。3质量保证5投标产品进货渠道正规,确保生产供应的货物(设备)无假货、水货、翻新货且无产权纠纷,提供所投全部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或代理协议),提供全部产品的渠道证明文件计5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齐全不计分。4产品选型及功能配置10根据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性能的满足程度赋分。投标产品选型科学合理、技术先进,技术参数清晰明确,符合使用要求,数量准确无缺漏项,技术指标和性能完全满足没有负偏离的计6.1-10分;产品的技术指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但有细微负偏差计3.1-6分;产品的选型不合理、功能配置不完善、响应技术指标有缺漏项等计0-3分。未提供不计分。三履约能力251业绩5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校园体育用品或设备采购)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业绩要求提供:注:(1)需提供业绩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供货清单等)、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述不清楚、内容提供不全者或无法认定为有效业绩的不得分。2培训方案10提供该项目货物(设备)使用方法、后期维护方法、基础故障排查及检修等方案,有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货物(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方法,维护方法,基础故障排查及检修等。完全响应且逐条详细说明计5.1-10分;基本响应计0-5分;未提供不计分。3售后服务10投标人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厂家售后承诺及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服务保障情况、质保期、故障维修响应时间、技术支持保障措施等方案,方案合理、完善,满足采购要求,根据响应程度计0-10分;未提供不计分。注:评标委员会各评委独立评分,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比较技术得分,此技术得分高者排在前。2.3特殊情况的处理2.3.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9(4)投标文件中有关分项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投标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6)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2.3.2投标文件中,若某项有不合理报价(或零报价、漏报价)的,经评委会评审后,此项得分为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2.3.3评委评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时,该评委的该项评分作废,不计入汇总;计算采用插入法,各种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待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再行评定。2.3.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书面报本级财政部门认定。2.3.5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主动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已不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委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依法重新招标。2.3.6特殊情况的处理(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0附件一:资格性审查内容序号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激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贤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参加本次开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开标。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时以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41附件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的份数是否满足要求,签字、盖章等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内容是否有缺、漏项,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了完整的响应或承诺;3投标报价是否唯一;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5投标报价是否未超过采购预算;6交货期是否满足要求;7付款方式是否完全响应。42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采购清单:序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50米跑50米跑AI检测系统1.成绩自动检测:50米跑计时2.违规智能识别:踩线、抢跑(可实时进行语音干预提醒)3.运动处方报告:起跑躯干角度、起跑反应时间、平均速度等生成运动处方报告,并对指标进行分析,给予点评与建议4.最多支持8人同时测试5.实时响应速度:≤1.5s6.项目成绩误差:≤0.3s7.含400万像素AI视频流数据采集设备3台;8.含监控电源、户外音柱、定制配套零配件等1套;9.含标准硬件3年质保费用及运费。≤8跑道250米跑起点定制立杆50米跑所需起点的定制立杆及配件350米跑终点定制立杆50米跑所需终点的定制立杆及配件4终点成绩大屏1.尺寸:1600mm*960mm2.亮度:≥4200cd/㎡3.亮度均匀性:>0.954.最佳视距:≥4m5.使用环境:户外6.每平方模组最大功率:≤909W/㎡7.换帧频率:≥60帧/秒8.刷新频率:960Hz9.控制方式:计算机控制,逐点一一对应,视频同步,实时显示10.亮度调节:256级手动/自动11.使用寿命:≥10万小时12.平均无故障时间:≥1万小时13.工作温度:-20-40℃14.工作湿度:10%-90%RH个5100米跑100米跑AI检测系统1.成绩自动检测:100米跑计时2.违规智能识别:踩线、抢跑(可实时进行语音干预提醒)3.运动处方报告:起跑躯干角度、起跑反应时间、平均速度等生成运动处方报告,并对指标进行分析,给予点评与建议4.最多支持8人同时测试5.实时响应速度:≤1.5s6.项目成绩误差:≤0.3s7.含400万像素AI视频流数据采集设备3台;8.含监控电源、户外音柱、定制配套零配件等1套;9.含标准硬件3年质保费用及运费。≤8跑道6100米跑起点定制立杆100米跑所需起点的定制立杆及配件7100米跑终点定制立杆100米跑所需终点的定制立杆及配件8终点成绩大屏1.尺寸:1600mm*960mm2.亮度:≥4200cd/㎡3.亮度均匀性:>0.954.最佳视距:≥4m5.使用环境:户外6.每平方模组最大功率:≤909W/㎡7.换帧频率:≥60帧/秒8.刷新频率:960Hz9.控制方式:计算机控制,逐点一一对应,视频同步,实时显示10.亮度调节:256级手动/自动11.使用寿命:≥10万小时12.平均无故障时间:≥1万小时13.工作温度:-20-40℃14.工作湿度:10%-90%RH个9800/1000米跑800/1000米跑AI检测系统1.成绩自动检测:800米&1000米跑计时2.同测人数:40人3.800米、1000米项目可同时独立测试4.实时响应速度:≤1.5s5.项目成绩误差:≤0.3s6.含200万像素AI视频流数据采集设备2台;7.含800万像素AI视频流数据采集设备2台;8.含监控电源、户外音柱、定制配套零配件等1套;9.含标准硬件3年质保费用及运费。百人同跑,多组套发10800/1000米跑起点定制立杆800/1000米跑所需起点的定制立杆及配件11800/1000米跑终点定制立杆800/1000米跑所需终点的定制立杆及配件4412终点成绩大屏1.尺寸:1600mm*960mm2.亮度:≥4200cd/㎡3.亮度均匀性:>0.954.最佳视距:≥4m5.使用环境:户外6.每平方模组最大功率:≤909W/㎡7.换帧频率:≥60帧/秒8.刷新频率:960Hz9.控制方式:计算机控制,逐点一一对应,视频同步,实时显示10.亮度调节:256级手动/自动11.使用寿命:≥10万小时12.平均无故障时间:≥1万小时13.工作温度:-20-40℃14.工作湿度:10%-90%RH个13多人实心球多人实心球AI检测系统1.成绩自动检测:多人实心球有效投掷距离;2.项目成绩误差:6cm;3.项目测试量程:0-16m;4.项目同测人数:1-12人;5.支持多名学生人脸识别同时开启测试6.支持男女生在不同标准位置进行测试;7.成绩显示:测试数据实时同14算法模块配套设备1.含400万像素AI视频流数据采集设备3台;2.含监控电源、户外音柱、定制立杆及配套零配件等1套;3.含标准硬件3年质保费用及运费。15多人实心球成绩显示屏1.尺寸:2.24m*1.28m2.亮度:≥4200cd/㎡3.亮度均匀性:>0.954.最佳视距:≥4m;使用环境:户外5.每平方模组最大功率:≤909W/㎡6.换帧频率:≥60帧/秒,7.刷新频率:960Hz8.控制方式:计算机控制,逐点一一对应,视频同步,实时显示10.亮度调节:256级手动/自动9.使用寿命:≥10万小时10.平均无故障时间:≥1万小时;工作温度:-20-40℃;工作湿度:10%-90%RH16多功能AI体测机/一、硬件配置1.整机尺寸:2650mm*1020mm*250mm(高*宽*厚)2.显示区域:640*960mm(高*宽)模组户外P3全彩3.操作系统:Android7.14.工作温度:-20℃-70℃5.工作湿度:10%RH-90%RH6.存储环境:温度-25℃~125℃二、功能参数1.单设备支持单人立定跳远、6人坐位体前屈、10人跳绳项目检测;2.支持项目无感切换运动项目,自助刷脸完成测试;3.支持违规动作检测,可实时提醒;台16多功能AI体测机/4.精准度:立定跳远:±1cm;6人坐位体前屈:±1cm;10人跳绳:±1个/min.5.响应时间:≤1.5s。台17智慧体育教学练测评系统/1.具备体育考试、国家体测、自由练习三大功能模块;2.支持PC端、Pad端、手机端登录AI视觉体育评测与教学系统,可操作系统平台开展测试;3.支持学生个人、班级、年级、全校体测成绩分析及汇总;4.支持学生信息管理、学生体测数据报表导出、体测功能设置;5.支持测试视频存储与测试数据分析服务;6.支持基于老师、班级、学校分别开通管理账号,分层分级管理;7.支持基于班级、学生的运动锻炼数据分析、展示与导出;8.支持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引体向上、实心球、铅球、跑步类(50/100米、800/1000米)、跳绳、排球测试等运动项目。套118智慧体育校级数据平台/1.支持各阶段学校年度国家体测功能,实现全部国家体质测试项目的数据自动采集、录入、整理、分析;2.支持导入相应评分标准进行自定义评分标准;3.支持PC端、Pad端、手机端登录数据平台,可操作自定义体测设置;4.支持自定义设置体测开展时间段,且不限制时间段设置数量;5.支持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引体向上、坐位体前屈、50米、800/1000米等运动项目单点设置为国家体测项目,且互不影响其他项目正常使用;6.支持任意选择测试位设置为国家体测项目,且不影响其他测试位正常使用;7.支持当前测试进度查看,测试记录根据待测人数和完成人数进行分类管理;8.支持体测成绩综合分析,可从年级、班级、项目类型等维度分析当前的及格率、良好率、优秀率等数据情况,及测试各项目成绩分析;9.支持测试成绩实时更新汇总,电脑端可一键下载年度体测数据成绩表,表格形式符合国家体测平台标准,表格可修改并自动计算本年度学生体测及格情况;10.支持导出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平台数据格式的成绩表格。支持测试数据自动上传,根据体测标准自动计算成绩得分。套119智慧体育助手1.支持系统分配账号管理权限,登入智慧体育助手进行学生基础信息管理和运动风云榜审核处理;2.支持移动端访问智慧体育助手,分年级分班级查看学生信息;3.支持通过移动端对学生进行人脸信息录入,完成学生身份信息完善,并支持人脸信息重录;4.支持实时查看各班级人脸信息录入进度;5.支持学生姓名、性别、学号等基础信息管理和学生人员删减;6.支持通过移动端智慧体育助手进行自由练习项目管理,支持一键控制项目开启与关闭;7.支持两种模式进行人脸信息录入:①现场拍照录入、②本地图片导入;8.支持教师班级权限管理,后台为老师分配各自班级使用权限;9.支持版本更新提醒、确认,以及在线版本信息查看等功能;10.支持在线联系客服反馈产品需求,匹配在线售后服务体系。套20运动风云榜大屏1.55寸4k横屏立式定制款;2.亮度:2000cd;3.散热方式:风冷+调速;4.主板:安卓3399,系统7.1;5.触摸:纳米触摸;6.国内220v电子配件;7.AR钢化玻璃;8.颜色:白色;9.支持查看校级整体数据分析情况,包含校级各项目运动排行榜单、当前各项目实时数据情况;10.支持学生通过人脸识别方式查询过往运动成绩档案,可对学生整体运动数据进行分析,呈现综合体育运动素质雷达图。21AC无线控制器1.自动发现并统一管理AP,最多可管理100个AP2.AC旁挂组网,无需更改现有网络架构,部署方便3.统一配置无线网络,支持SSID与TagVLAN映射4.支持MAC认证、Portal认证、微信连Wi-Fi等多种用户接入认证方式5.支持AP负载均衡,均匀分配AP连接的无线客户端数量6.禁止弱信号客户端接入和踢除弱信号客户端7.APLED灯开启和关闭22后台服务器1.外型:机架式服务器,高度≥4U;2.处理器:配置1颗中央处理器(16核/32线程/64MB);3.内存:配置≥64GB3200MHzDDR4内存,要求配置2根32GB内存条;4.硬盘:配置1块≥256GBSSD硬盘,配置≥8TBHDD企业级数据盘;5.网络:配置2个千兆以太网电接口;6.GPU卡:配置1块双宽GPU卡;7.电源:配置1个1200W交流电源模块。23网络设备辅材/无线AP,光纤,跳线,水晶,电源线,22u机柜等辅材、座位体前屈活动板套124安装调试/智慧操场设备安装调试个1二、商务要求1、交付时间及地点(1)交货期:20日历天。(2)交货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彩虹第三学校。2、付款方式交货完成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100%合同价款。3、运输、安装、调试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及使用单位人员的培训由中标人负责。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选择风险小、运费低和运距短的运输路线。运杂费一次性包死在总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包括从生产厂家到使用(安装)现场的包装、装载、运输、卸载、现场保管、二次倒运等费用。4、服务要求(1)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2)负责货物(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3)负责货物(设备)的运行维护及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维护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4)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火、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5)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2时;非工作日为4小时;(6)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费用;(7)所有货物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供应商派专人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8)质保期结束后的货物维修、维护及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485、验收及交付标准和方法(1)初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使用单位根据合同对货物(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进行检查。初验合格填写项目移交单,双方签字盖章;(2)终验:所有货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使用10个日历日后由供应商向采购方提出终验书面申请,采购方确认后组织供应商、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终验报告,验收合格后填写《项目验收单》。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产品“三包”要求:货物(设备)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产品”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遵守“三包的规定在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及时对所提供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保修”服务。(2)其他主要部件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实际承诺执行。(3)保险要求:供应商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4)质保期:质保期24个月。7、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设备)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其有关知识产权、技术、专利、检验、商务等均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8、成本补偿、风险分担约定(1)风险分担约定:货物(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验收合格之前由供应商承担,货物验收合格之后由采购人承担。(2)成本补偿:采购内容需要调整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相应的内容进行调整,并协商确定价格差额计算方法和负担办法。9、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的提供产品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中标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3)供应商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单方面延迟交付,将按违约终止合同。49(4)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付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并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付时间或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5)因货物(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6)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商务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其投标无效。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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