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追溯系统运行维护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NJJC-2022FZCG0532(S)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2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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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NJJC-2022FZCG0532(S) 二、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追溯系统运行维护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成交价:58.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追溯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葛志云、陈玉和、卜意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其中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标准计取,以成交价为基数,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成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本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6月22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联系方式:李青 025-85012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 联系方式:025-58835827-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25-58835827-80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食品溯源0607.pdf 磋商文件食品溯源0607.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NJJC-2022FZCG0532(S)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追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类别:服务类采购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六月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成交标准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追溯系统运行维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JC-2022FZCG0532(S)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追溯系统运行维护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预算金额:58.77万元最高限价:58.7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江苏省食品生产经营电子追溯系统(一期、二期)项目运维已到期。随着系统使用时间的增加以及推广范围的逐步扩大,系统运维的工作量也伴随着数据量、使用者数量而日渐增加,为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需引入专业的运维服务,提供全天候的系统运行监控和维护,对系统进行持续性优化和维护,以促进项目效能更大发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现场出售或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报名时要求申请人提供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②投标单位介绍信及,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网上报名,需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扫描件、拟参与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042542610@qq.com),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及文件费支付方式,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五、开启时间:2022年6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2、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4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联系方式:李青025-850120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联系方式:025-58835827-80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电话:025-58835827-8016九、采购公告发布信息(1)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发布日期:2022年6月8日,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5)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7)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6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3进口产品政策(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其中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标准计取,以成交价为基数,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评委费按实结算。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6.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6.6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6.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或★”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本项目无);(5)★《商务条款偏离表》;(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或★”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方案;(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8、响应文件签署8.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88.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3有此情形的响应文件将拒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四、磋商9、磋商组织9.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9.2磋商工作由代理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0、磋商程序10.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0.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0.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或★”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0.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0.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0.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4)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9(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1、评分方法和标准11.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1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2、确定成交供应商12.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供成交应商。1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2.6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编写评审报告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4、签订合同1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4.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10分项报价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是否属于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数量 投标报价(元) 小、微型企 业的产品 总价小计(元): 总价小计(元): 总价小计(元): 总价小计(元): 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29格式四: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0格式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投标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格式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投标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31 格式七、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应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32格式八、响应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响应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委托及服 务时间 联系人及电 话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具体时间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评审标准”。33格式九、项目组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拟在本项目承 担的角色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目 1. … 注:具体时间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评审标准”。,34格式十、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5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要求装订。,36附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单位(响应人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要求装订,正本中应为原件。,37格式十一、其他注释:此处可附“第三章评审标准”中所要求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