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浙江省内(除宁波台州)押品外评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1200000-CG-ZH-2026-000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12:16: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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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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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炜:0574-87303101

正文内容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浙江省内(除宁波台州)押品外评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浙江省内(除宁波台州)押品外评服务入围项目(招标编号:01200000-CG-ZH-2026-0003)。 二、项目简介 选择押品外评机构,评估范围浙江省内(除宁波台州地区)的房产、资产等招标人制度规定需要外评的各类押品。 本项目共分1个包件: 按照N*(1/2)(四舍五入)方式选择入围供应商(N为有效投标数,且N≥4),最多选择2家入围供应商;若N招标程序依法即行终止。 入围有效期:3年。 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特定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房产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3)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 4) 投标人股东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5) 投标人拥有评估师资质人员不低于10人且属于公司在职人员(1人取得多项评估资质的,按1人计算); 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及财务管理体系,健全的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 7) 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包括:(1)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2)三年内未出现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等不良事件;(3)三年内未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评估行业组织自律惩戒;(4)若与我行有历史合作记录的,则三年内未在我行准入评估机构考核中以考核C类退出。 (三)其他 1)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2)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6日下午17:00止。 公告网址: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有意参与投标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资质证书(房产类、资产、土地)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邮箱)、汇款凭证等(均加盖公章),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7楼721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在发售时限内发送至邮箱(38904268@qq.com),招标代理机构向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简称+报名费”,电子发票在获取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统一开具推送到邮箱。 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帐 号:3315019836790000159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4月20日上午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7楼721室。 备注: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浦发银行采购供应商门户网站 https://ebuy.spdb.com.cn )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反馈注册结果(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截图路径为登录后选择“工作台”,点击“信息管理”后显示供应商信息页面的截图。如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的,由此产生的导致投标无效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4月20日上午9:30。 七、异议/质疑受理 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环节有任何“异议/质疑”的,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8904268@qq.com,709134578@qq.com。 联系人:王炜,李佳,联系方式:0574-87306147,0574-873031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7楼742 联系人:王炜,李佳 电话:0574-87306147,0574-87303101 电子函件:38904268@qq.com,709134578@qq.com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21号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0574-81888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