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2025年9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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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8 18:04:0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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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5-6386862/6186602 通讯地址: 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邮编:028000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1 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宏昊液化气站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环审(2025)1-18号 2025年9月8日 2 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长青金属液化气站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环审(2025)1-19号 2025年9月8日 附件:通环审〔2025〕1-18号 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宏昊液化气站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通环审〔2025〕1-19号 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长青金属液化气站改建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通环审〔2025〕1-18号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宏昊液化气站改建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通辽市科尔沁区宏昊液化气站:你单位报送的《通辽市科尔沁区宏昊液化气站改建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1、该项目位于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东郊蒙药厂路南,主要建设综合用房、罐区(包括2个40m3储罐、1个8m3储罐)、消防泵房等,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年销售液化石油气180t。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要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设备选型、资源与能源消耗等要满足清洁生产原则和节能降耗指标要求。(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卸、倒罐、灌装等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五)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液化气残液由上级单位回收;废钢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三、严格按照《报告表》内容及批复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与施工建设,若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工艺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各区域防渗要求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按要求申请排污许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竣工后,经环保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确保环保设施在设计、施工、运维等各环节安全。2025年x月x日(此件主动公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办公室2025年x月x日印发通环审〔2025〕1-19号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长青金属液化气站改建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通辽市科尔沁区长青金属液化气站:你单位报送的《通辽市科尔沁区长青金属液化气站改建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1、该项目位于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东郊蒙药厂路南,主要建设综合用房、罐区(包括2个40m3储罐、1个8m3储罐)、消防泵房等,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年销售液化石油气180t。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要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设备选型、资源与能源消耗等要满足清洁生产原则和节能降耗指标要求。(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卸、倒罐、灌装等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五)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液化气残液由上级单位回收;废钢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三、严格按照《报告表》内容及批复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与施工建设,若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工艺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各区域防渗要求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按要求申请排污许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竣工后,经环保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确保环保设施在设计、施工、运维等各环节安全。2025年x月x日(此件主动公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办公室2025年x月x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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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环审〔2025〕1-18号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宏昊液化气站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下载
  • 通环审〔2025〕1-19号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长青金属液化气站改建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