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工程服务协作单位采购(三次)(第二、三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0 20:07:5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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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工程服务协作单位采购(三次)(第二、三包)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工程服务协作单位采购(三次)(第二、三包)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20 四川 省食品药品学校 工程服务协作单位采购(三次)(第二、三包) 项目 招标 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工程服务协作单位采购 (三次)(第二、 三包 ) 项目 采购方式 及 评标办法 询价 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4月20日 采 购 人 四川 省食品药品学校 采购人地址 峨眉山 市名山路南段 216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李 老师 17760528989 ;勤政楼 20 6 项目 描述 详见附件 2个包 供应商参加 投标 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 和 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获取 投标 项目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0日 报名时间及地点 峨眉山市名山南路 216号勤政楼20 6 。 202 5 年 4 月 23 日 17 :00 前 QQ 邮箱 ( 1576371258 @qq.com ) 报名 报名方式及资料 报名方式 : 邮箱报名 或者现场报名 ; 报名 请留联系电话。 【邮箱报名标题格式 ,如: 包 2+公司名称】!! 报名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 文件 递交 要求: 1. 开 标时请携带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鲜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盖鲜章)、 营业执照 复印件(盖鲜章), 与投标 文件 一起递交 。 2. 投标文件按模板要求制作一正一副密封递交。 3. 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递交地点为开标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 包 2: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5:00; 包 3: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6:00; 开 标时间及地点 包 2: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5:00; 包 3: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6:00;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勤政楼一楼会议室。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招标文件范本.doc 】已下载 次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工程服务协作单位采购比选文件4.20 (1).docx 】已下载 次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工程服务协作单位采购(三次)需求计划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计划实施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工程服务协作单位采购(三次)。现拟邀请具有相关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选,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1、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工程服务协作单位采购(三次)。(二)项目采购预算:以具体项目实际金额预算为准。二、服务范围:造价(预算审核)、结算审计服务。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二包:工程造价预算评审服务机构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事业单位;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原件;7.本项目特殊要求: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包: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机构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事业单位;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原件;7.本项目特殊要求: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本项目第二包工程造价预算评审服务机构与第一包工程造价预算服务机构不得为同一单位;投标人委托书、所有资料须注明具体参与哪个包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四、评标方式(一)评标方式:询价。在资质和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基础上,以报价(下浮)最低者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抽签,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二)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最高限价:第二包:工程造价预算评审服务机构:按国家取费标准下浮20%第三包: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机构:按国家取费标准下浮20%本项目不设最低限价,但投标报价下浮低于国家取费标准65%(含65%)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报价成本构成明细表、低价项目的逐项解释、履约能力证明、利润率说明)(三)报价(下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例25.00%。五、服务期限第二包、三包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8年4月27日,期满后视服务效果可续签1年。6、限制投标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只限于母子关系);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七、踏勘现场:不组织八、合同分包、转包本项目所有业务禁止分包、转包。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中选人有分包、转包行为,将停止所做工作,取消其资格,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九、付款方式:由具体项目合同约定。十、服务响应承诺1.保证在接到贵单位电话通知后,派人在4个小时内到达贵单位办公地,接洽服务委托相关事宜;2.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从业人员,且与实际参加的人员一致,前述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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