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展示中心布展EPC项目合同信息

项目编号GF-2020-021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4:33:1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230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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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李晖:021-65038765

正文内容

驻马店市城市展示中心布展EPC项目合同信息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包人(全称):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驻马店市城市展示中心布展EPC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城市展示中心布展EPC项目。 2. 工程地点:驻马店市开源大道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北侧“一园两馆”综合体内一、二、三层。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驻马店市城市展示中心EPC工程总承包,布展面积约7100?O。 6. 工程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包括展览展示创意策划、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绘制、布展文案编制、布展施工安装等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以实际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玖仟贰佰叁拾万元整(?92300000元),其中包括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 (1) 设计费(含税): 以财政评审后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设计费的68%。 (2)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经财政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98.8%。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据实结算的可调价合同。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龙霄。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驻马店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路1388号 邮政编码:463000 法定代表人:陈黎 委托代理人:/ 电话:0396-2611011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号 邮政编码:200436 法定代表人:李晖 委托代理人:/ 电话:021-65038765 传真:021-6579074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