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新居提升改造二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4:35: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石灰窑村民委员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河北德之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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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义:13633148196

正文内容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新居提升改造二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德之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石灰窑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委托,对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新居提升改造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村集体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和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竞争方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新居提升改造二期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评标时,竞争方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方可自行从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http://fengning.hbree.cn/交易大厅→出让项目列表→点击项目编号查看项目信息,附件材料处下载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报名资格审查须知 5.1报名资格审查日期: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0日15点前(10个工作日)。 5.2交易时间:2024年1月11日9:30(不再另行通知)。 5.3有意向的投标方可自行从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意向受让申请书,并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和所需材料等。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准备招标事宜。 5.4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申请书获取方式:获取报名意向受让申请书(http://fengning.hbree.cn/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意向受让申请书)。按意向受让申请书内必须提交的资料准备齐全后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做资格审查。(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024室) 已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账户通过手机网银、网上银行、银行柜面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北支行 账户: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5254720000000443669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请在备注或者摘要处写明:项目村名+打款人电话。(村名为项目所在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5:00前(逾期缴纳无效) 备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2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鉴证部工作人员鉴证下签订合同后退还。 7.履约保证金 7.1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鉴证部工作人员鉴证下签订合同。 7.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缴纳金额为中标合同价0 % 的履约保证金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中标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7.3中标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磋商。 磋商联系人:荀月磊电话: 13383645666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义电话:1363314819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