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南门公园路停车场配套工程)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3 09:38: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预算金额63.7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公共停车场建设
联系方式
  • 何先生:13358455226
  • 王女士:15080503561

正文内容

政和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南门公园路停车场配套工程)投标邀请书 信息时间:2025-04-22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利禹鑫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隆腾悦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强禹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中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南门公园路停车场配套工程)已由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202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招标控制价63757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南门公园路停车场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3757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2.没有被当地建设行政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根据闽建〔2016〕5 号、闽建 建〔2017〕 16 号 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无效 。依据政人综【2016】224号文规定。 5、根据南人综【2019】82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专用 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中标后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签订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3 08:00:00至2025-04-28 23:59:59通过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zh)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4-23 08:00:00 至2025-5-12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5-1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zh)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5-4-28 23:59:59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zh)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建设局,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3358455226,传真:/ 联系人: 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胜利街319号,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5080503561,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zh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 319 号 联系电话:0599-605190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9-3320966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