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南洲消防救援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渌财采计[2025]000026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7 16:26: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预算金额162.2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消防救援站设备
联系方式
  • 凌先生:15807336119
  • 陈会亮:0731-22331006

正文内容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南洲消防救援站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南洲消防救援站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的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南洲消防救援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南洲消防救援站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渌财采计【2025】00002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D-2025-CG-32 4、采购项目预算:16227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2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5  %;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622700.00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南洲消防救援站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1 16227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件。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同时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要求,供应商应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须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一楼(具体详见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会亮 1、电 话:0731-22331006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 (2)联系人:凌先生        (3)电    话:15807336119         (4)地    址:渌口镇南江南路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3)联系人:陈会亮、张娜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2331006 (6)电子邮箱:513106146@qq.com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挂网附件.rar 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慨况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南洲消防救援站设备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1622700.00元二、项目实施及要求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地点的安装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安装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安装要求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安装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一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2.2成交供应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各类货物正常使用,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成交供应商并负责技术人员在安装过程的保险。2.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安装中所需的全部工具。2.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安装现场安全保卫制度和防火制度。2.5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图纸等,移交采购人。3.验收要求3.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质量保证4.1、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厂家出厂所规定的质量检测标准。4.2质量保证期限:产品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三年。4.3在保修期限内,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接到用户投诉后,2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处理并解决问题。4.4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接到用户保修后,2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处理并解决问题,采购人按实结算维修费用。5.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5.1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损坏、锈蚀等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2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本项目不同的安装地点,将货物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5.3各种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5.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5.5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三、其他说明1、交货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下发供货指令后,20日内完成生产、运送、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退款。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如属于强制3C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强制标准认证证书。4、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包括货物采购、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辅材、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供货,采购人将对供货产品进行抽检,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检测,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将拒接收货,其全部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6、中标单位确保所供货物技术指标符合项目采购技术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7、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和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安装工程造价或索赔要求。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接受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8、提供公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质证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查要求,否则拒付货款。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并不得有弄虚作假现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页码备注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特定资格条件    其他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公司电话:公司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二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附件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1.1.附件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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