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法院关于高安市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等(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08-30 10:45:5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高安市人民法院预算金额23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高安市人民法院
相关产品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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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关于高安市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等的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6日10:00至2024年9月17日10:00(延时除外),在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95/03,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高安市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等。 拍品简介: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结构 所在楼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备注 1 高安市****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高房权证瑞字第1020805号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园区1-8层 综合楼 框架 1-8/8 7016.23 2017 1415.17 该评估总价已适当考虑建筑物装修价值(估价对象10-12于价值时点已灭失) 2 高房权证瑞字第0012071号 瑞州街办320国道以北新世纪工业城1-4层 综合楼 混合 1-4/4 1906.55 1115 212.58 3 高房权证瑞字第1001076号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1层 厂房 钢混 1/1 3068.38 1021 313.28 4 高房权证瑞字第0011726号 瑞州街办320国道新世纪工业城1层 厂房 钢混 1/1 2586.94 979 253.26 5 高房权证瑞字第1000640-2号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1层 厂房 混合 1/1 1624.06 1005 163.22 6 高房权证瑞字第1039561号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1-6层 厂房 框架 1-6/6 9579.45 1312 1256.82 7 高房权证瑞字第1002707号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2幢1层 厂房 钢结构 1/1 893.04 679 60.64 8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3幢1层 锅炉房 钢混 1/1 99.38 786 7.81 9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5幢1层 电房 混合 1/1 29.02 758 2.20 10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4幢1层 / / / 639.78(已灭失) / / 11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1幢1层 / / / 27.55(已灭失) / / 12 高房权证瑞字第1000640-1号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1-2层 / / / 434.59(已灭失) / / 13 未办理产权证 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城 自行车停放棚 钢棚 1/1 49.22 231 1.14 14 杂物间 钢棚 1/1 10.21 231 0.24 15 卸货棚 钢棚 1/1 449.40 285 12.81 16 杂物间 砖木 1/1 31.12 463 1.44 17 厕所 砖混 1/1 24.25 556 1.35 18 杂物间 钢棚 1/1 35.78 231 0.83 19 厂房 钢结构 1/1 608.51 361 21.97 20 卸货棚 钢棚 1/1 35.09 285 1.00 房产小计 28046.63 - 3725.76 土地使用权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宗地位置 登记用途 设定用途 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年) 评估土地面积(㎡) 单位地价(元/㎡) 总地价(万元) 高安市**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高国用(2003)字第1-4号 新世纪工业园区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宗地红线内、外达到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28.60 18900 125 236.25 土地小计 18900 - 236.25 房地产合计 3962.01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价值 评估价值 备注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1 固定资产—构筑物     868,286.46 448,490.00   2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3,072.30 461.00   3 生物资产—苗木     355,040.00 355,040.00   总 计     1,226,398.76 803,991.00   (详见电子评估报告,请自行下载) 评 估 价:40424091元起 拍 价:23000000元 保 证 金:4000000元 增价幅度:20000元 特别提醒:1、该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租赁,标的物租赁相关事宜请意向竞买人到现场具体了解,该拍品不包括厂内的变压器,电梯,空调物等(详见电子评估报告),意向竞买人竞买本次拍卖标的物视为接受现状竞买,责任自负。 2、是否欠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最终办证面积以当地相关不动产部门发证面积为准,房管、国土部门认可的测绘机构测量的最终面积或过户的产权登记面积与拍卖公告面积若有误差,均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拍卖标的物属地高安市瑞州街办新世纪工业园,竞买本拍卖标的物,必须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产业招商政策的项目,关于入园政策及当地产业招商政策,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政府。 6、请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咨询过户事项(如企业工业用房是否能够过户至个人名下等)。 7、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买受人恶意参与竞拍,则按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3个工作日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案可能因已发现或未发现的法律风险,影响成交及移交时间,竞买人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拍人自担。 七、拍卖标的物存在的水、电、煤、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理;水、电、煤、有线电视、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上述一切可能存在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退税只退本次拍卖涉及缴纳税费,如之前欠税,当事人缴纳了则不退予)。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该房产所欠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缴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以上起拍价(保留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书面资料确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资格。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卖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账号:62284023271981819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付款教程。 十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并缴纳余款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法院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795-5280787 刘女士(网上拍卖操作事宜) 0795-5281807 纪法官(拍品详情) 400-822-2870 (淘宝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0795-5284487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安大道112号 网址: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