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技能比武竞赛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5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11:42: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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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贵州省环境监察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学会中标金额59.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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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2049662025001204 二、合同名称: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技能比武竞赛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56 四、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技能比武竞赛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省环境监察局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铜仁路1号贵州省环保科技园2号楼 联系方式:0851-85565573 供应商(乙方):贵州省环境科学学会 地 址:贵阳市遵义路83号 联系方式:189855903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技能比武竞赛 数量:1.00 单价(元):59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59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编号:贵州省环境科学学会ENVIRONMENTALSCIENCESOCIETYOFGUIZHOUPROVINCE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技能比武竞赛委托方:贵州省环境监察局(甲方)服务方:贵州省环境科学学会(乙方)签订地点:贵阳市签订日期:2025年9月12日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技能比武竞赛项目(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56)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含税)为(大写):伍拾玖万叁仟元(¥593000.00)人民币。二、服务内容1.承办“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协助设计竞赛科目、编制竞赛方案、比选竞赛场地及场地租赁与布设、竞赛期间服务保障等。2.支付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及工作人员餐饮、住宿等费用和专家咨询、差旅等费用,以及竞赛所需设备租赁、材料采购、视频跟拍及资料制作等费用。三、服务质量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此次技能比武竞赛。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整个技能比武竞赛的组织、制定竞赛方案;2.有向乙方提出质询的权利:3.协调相关部门,便于乙方开展技能比武竞赛各项工作:4按时向乙方支付工作经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境1.按照相关要求如期完成本次技能比武竞赛:2.有回复甲方质询的义务;3.对服务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4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五、服务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技能比武竞赛完成之日止。六、付款方式技能比武竞赛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专用发票,甲方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项目服务款:人民币伍拾玖万叁仟元整(¥593000.00),用于支付活动所需各项费用。七、保密甲方提供乙方用于开展工作的各项资料,乙方应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目的。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自逾期之日起,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至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时止。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3.因非双方原因造成竞赛无法按期举行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顺延履行。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采购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甲方:乙方:贵州省环境科学学会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美实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南明支行账号:10510121080000045签订日期:2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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