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碎石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20250515-0482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5 16:51:4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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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7.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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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碎石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碎石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20250515-04821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碎石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碎石运输 1.3.1货物运输明细如下: 本次货物运输数量见下表,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序号 运输货物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m3) 预算总价(元) 验收方式 备注 1 碎石 20-30mm 8020 m3 33.82 271236.4 验方 含税(税率1%),运距38km 2 碎石 10-20mm 10620 m3 33.82 359168.4 3 碎石 5-10mm 5890 m3 33.82 199199.8 4 石屑 / 11370 m3 33.82 384533.4 5 碎石 19-26.5mm 1550 m3 36.98 57319 含税(税率1%),运距43km 6 碎石 11-19mm 4940 m3 36.98 182681.2 7 碎石 6-11mm 2660 m3 36.98 98366.8 8 碎石 3-6mm 930 m3 36.98 34391.4 9 机制砂 / 4060 t 36.98 150138.8 合计 1737035.2 1.4运输服务费组成:包含运输设备进退场费用、包含乙方人员食宿费、保险费、运输设备使用费用及燃油、修理费、保养费及零配件费用、临时用电费用、包含耗材费用。 1.5使用期限:计划期限为运输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施工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渤海路】 1.7运输服务费的结算:运输服务费的结算,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结算入账情况,及时支付资金,保证采购方的施工生产。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1.8运输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网银,供应商出具收据、正规发票。 1.9本次运输设备租赁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运输货物所需的设备。 1.9.1.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意向供应商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9.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如期完成运输设备的进场、保养等工作。保证运输设备正常运转,保证采购人的施工生产。 1.9.3.意向供应商应与其操作手订立雇佣合同书,形成雇佣合同关系,并为其发放工资。 1.9.4.意向供应商驻采购人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的,采购人有权通知意向供应商更换工作人员,意向供应商应立即更换人员。 1.9.5.意向供应商应保证运输设备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向采购人提供有关的运输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运输设备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运输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1.9.6.意向供应商应为运输设备做财产保险和第三者意外保险。非采购人故意造成的运输设备毁坏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在运输设备使用服务期间,因意向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9.7.意向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运输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保障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意向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运输设备故障维修通知后,负责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运输服务期内,运输设备的维修、保养、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1.9.8.运输设备进入施工场地途中及意向供应商操作手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接损失以及采购人先期垫付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承担。 1.9.9.意向供应商在进、退场途中及施工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 1.9.10.因运输设备故障事故,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进行赔偿。 1.9.11.意向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退场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退出施工现场,因意向供应商拖延而发生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负。 1.10付款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购无预付货款,采用先提供运输服务后付款的付款方式并根据项目计量款的情况分批次付款。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1737035.2元(含税)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供方在合同期内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1此预算包含运输服务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1%增值税)等费用;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含1%增值税)。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函) 4.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10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11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 4.13需满足采购人1.4-1.10项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4.14意向供应商至少有本次运输服务相同或相似的业绩,提供彩色采购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佐证材料。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营业执照; 5.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 5.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8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9提供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10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1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函) 5.12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证明。(提供承诺函) 5.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证明;(提供承诺函) 5.14意向供应商不是联合体证明。(提供承诺函) 5.15需满足采购人1.4-1.10项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5.16意向供应商至少有本次运输服务相同或相似的业绩,提供彩色采购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及履约证明材料扫描件等佐证材料。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6:00至2025年5月20日13:00(北京时间)。 (1)采购文件费:5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2)采购文件费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3)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 (4)采购保证金截止时间:/。 (5)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91230102672942260L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金山堡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1903135510000 注:汇款须备注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或者文件费)(必须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 6.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079890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20250403-03425)。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3)(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CG-20250403-03425)。 (4)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50万元以下 按200元/次收取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按500元/次收取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按2000元/次收取 500万元(含)以上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汇款后请尽快与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交易保证金或文件费的到账情况。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评审: 7.1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将符合采购公告中第一章第五条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做成规范的资格文件,并上传资格文件的扫描件(文件名称命名要求:企业名称+项目编号);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5月20日13:00。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5年5月20日15:00--18:00; 8.3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报价有效,资格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报价; 8.4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报价,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8.5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2本次竞价单价为锁价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资格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www.ruic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华路26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3114652166 监督管理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9804567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