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江口创韶公司大门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SCSSSG2024-JL02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09:48:0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始兴县江口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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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江口创韶公司大门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名称: 始兴县江口创韶公司大门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02226864001122407150130 项目业主: 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服务机构: 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始兴县江口创韶公司大门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 4402226864001122407150130 合同总金额: ¥1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负责始兴县江口创韶公司大门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合同附件 始兴县江口创韶公司大门线路改迁工程监理.pdf 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08-02 (GF-2012-0202)合同编号:SCSSSG2024-JL02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l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idc error#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监理人(全称):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始兴县江口创韶公司大门线路迁改工程监理2.工程地点:始兴县江口3.工程规模:投资规模约50万元1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2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监理范围1、监理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包括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服务监理。五、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刘大鹏,身份证号码:******************,注册号:51015980。六、签约酬金签约酬金:项目监理服务包干费为¥100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七、期限1、工期要求: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本工程的工期。八、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九、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7月26日。2.订立地点: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3(此页无正文)委托人: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监理人:四川省蜀顺程建设咨询有员会(签章)\公住所: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88号1栋3单元7层704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源波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5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6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中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8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9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16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17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18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1解释1.1.1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1.1.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负责始兴县江口创韶公司大门线路迁改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1)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正式开工止;(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协助完善本项目的基础资料;(2)监理人对本工程进行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控制,进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管理,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施工合同,>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对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相应的国家、部门所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委托人与19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为使施工监理服务能有效地进行,业主有责任积极创造良好条件,在工程开工前,业主应向监理人提供工程的有关资料:施工图、标准图及相应资料,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等监理工作所需的资料。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须委托人同意。2.3.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始兴县江口。2.4履行职责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工程质量。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L。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2答复20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但不能超过监理酬金的50%。w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5.2支付酬金(1)支付方法:当工程完成本项目的总进度60%的支付监理费总额的50%;当工程完工后支付剩余的全部监理费。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21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4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5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始兴县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22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上%。8.4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L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L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5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423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L编号:SG2407230782C四川省蜀顺玉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始兴县江口创韶公司大门线路迁改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编码:4402226864001122407150130),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壹B万圆整(¥10,000.00元)。服务时限为:双方约定。0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6约定完成工作。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7月23日24#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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