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航通公司劳务服务承揽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13:01: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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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劳务服务承揽行政后勤服务、技术服务、保障服务及施工管理服务劳务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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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局航通公司劳务服务承揽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公开招标的中交四航局航通公司劳务服务承揽采购已由公司批准开展,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装备研发制造+钢结构机电工程业务”的科工企业,主营业务主要为:船舶制造业务、钢结构及机电工程业务,船舶生产基地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工程业务项目遍布国内外。招标人为优化资源配置,专注于核心业务,现通过劳务服务承揽方式采购行政后勤服务、技术服务、保障服务及施工管理服务,要求投标人按约定标准交付工作成果,满足项目日常施工需求。 2.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 根据招标人劳务服务承揽需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劳务承揽项目服务,投标人须按要求完成劳务承揽服务所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招标人相关工程项目的职责技能要求(包括单一工种或机具操作服务等),提供招标人业务所在地的行政后勤服务、技术服务、保障服务、施工管理服务,并交付约定成果。 2.2.2 投标人承诺其服务人员具备服务胜任力与资质条件,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的服务标准并确保服务质量达标,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文件备案。 2.2.3 投标人应当合法经营,投标人应当与劳务服务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应依法及时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法用工、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并不断完善工资分配、社保缴纳、计划生育管理、社会保险及工伤事故处理、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处理等内部工作及制度,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并接受招标人对服务质量考核。 2.2.4 投标人保证招标人免于因投标人过错导致与劳务服务人员的任何劳动纠纷而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否则,投标人在此同意:招标人有权从支付给投标人劳务承揽费用中扣付相关损失及费用,并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2.2.5 投标人应当根据劳务服务项目进展情况、招标人的建议动态调配,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业务正常运作。 2.2.6 服务期限:暂定12个月。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6月、计划结束日期:2026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劳务服务承揽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分公司参与投标需获得总公司的书面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及总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总公司需符合所有资格要求,并承诺对分公司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2 资质条件要求:具备与承揽服务内容相关的合法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熟悉行政后勤服务、技术服务、保障服务、施工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服务业绩优先)。 3.6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8 若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流标或废标。 3.9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2日11时00分至2025年6月17日11时00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资料签字盖章彩色扫描件一份;所有投标资料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