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批量)网上竞投交易公告(富景意向20240125)

项目编号富景意向20240125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12-18 17:18: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社区中社股份经济合作社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相关产品农村集体资产水产养殖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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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温馨提示: 1.本批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交易参与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交易服务机构举报反映。 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社区中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项目的以下资产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陆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ss.gov.cn/)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租赁/承发包年限:    5年  ;   (二) 免租期:    0.0月     ;     (三) 租金递增情况:     无    ;     (四) 租金收取周期:每年 ;   (五) 项目交付方式: 按资产现状交付  ;   (六)最低加价幅度: 400.00元/宗·年 ;最高加价幅度:4000.00元/宗·年;   (七)是否禽畜禁养区、是否禽畜限养区、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详见附件(《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情况明细表》;   (八)每个资产对应的明细表,四至图,瑕疵情况说明,其他说明情况或合同补充条款等信息,请登陆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查看。   二、资产交易列表(个性信息)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单元号) 交易编号 资产用途 资产占地面积 资产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竞投开始时间 交易保证金(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 子账号 报名时间 上传明细表,四至图,瑕疵情况说明书 中社村里塱1号鱼塘 060705001021-01-0028 (101) 区三资网20242901 水产养殖 3.9202亩 3920.00 元/宗·年 2024-12-27 16:00 1200.00 按中标后首年(若跨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总额的50% 80020000022929040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17:00:00 点击下载交易情况明细表   中社村里塱3号鱼塘 060705001021-01-0027 (101) 区三资网20242902 水产养殖 5.6229亩 5620.00 元/宗·年 2024-12-27 15:30 1700.00 按中标后首年(若跨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总额的50% 80020000022929039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17:00:00 点击下载交易情况明细表   中社村里塱2号鱼塘 060705001021-01-0029 (101) 区三资网20242903 水产养殖 5.5419亩 5540.00 元/宗·年 2024-12-27 15:00 1700.00 按中标后首年(若跨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总额的50% 80020000022929017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17:00:00 点击下载交易情况明细表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ss.gov.cn/)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 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于 报名结束日期下午17:0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因违反《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49条、第59条规定(具体条款详见《交易文件》),被列入警示名单的不得报名; 3.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资料要求 1.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资料(仅限新用户注册): (1)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2)以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3)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4)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5)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6)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提供报名人身份证; (7)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如自然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如通行证、护照等)作为身份证明(需签名确认)。如果提供的是护照,还应提供公证处的翻译件。 2.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存入指定的账户。 3.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提前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的材料,违约违规责任将按照附件《交易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审核通过→网上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资格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1.竞投意向人登录到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进行用户注册,填写信息及上传“报名资料要求”提及的相关注册资料,等待系统后台审核身份,审核通过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如已注册的用户可直接进入下一步)。  2.选中意向项目后,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并上传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待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3.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优先权的问题详见附件《交易文件》的“竞投规则”要求。 4.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中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交易保证金交纳 (1)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账户户名: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账    号:保证金账号请查看公告中的资产交易列表(每个资产需缴纳保证金的账号均不同,一个资产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三水三兴支行(或广东省农村信用社)          ( 2)注意事项:              ①上传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上请备注参加竞投项目的交易编号。              ②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③温馨提示: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 四、网上竞投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 1 小时内,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电脑或微信公众号登录到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本项目报到并等待网上竞投。 五、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竞投活动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在平台发布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的,最高报价者方为竞得人,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交易文件》的要求确认并签署合同;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六、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竞投人及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将按照附件《交易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公告澄清及变动 竞投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权属人对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澄清说明、更改或延期组织交易的,权属人需参照《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后重新发布相关公告,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相关的修改文书将构成本公告的一部分,对竞投人有约束力。 八、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28587628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55671     网址:   技术支持电话:020-32053790   九、监督方式: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87733793(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点击下载承诺书        附件2:点击下载交易文件        附件3:  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情况明细表项目名称:富景意向20240125中社村里塱1号鱼塘序号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单元号资产地址资产类型资产用途资产占地面积资产建筑面积产权情况基本农田/禁养区/限养区情况说明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合同预计开始、结束时间原承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项目其他情况说明合同补充条款1中社村里塱1号鱼塘060705001021-01-0028(101)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社区中社村里塱1号养殖水面水产养殖3.9202亩全部无基本农田;无禽畜禁养区;禽畜限养区面积为3.9202亩。3920.00元/宗·年1200.00按中标后首年(若跨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总额的50%2025年03月01日至2030年02月28日,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存在原租户1、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2、是否有用地手续:否。3、是否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否。4、是否耕地或基本农田范围否。5、是否存在两违用地上图风险:是。6、其它注意事项:(1)本资产地块属于农用地,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耕地保护政策使用土地,用于农业用途。发包方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一、(1)合同期内,如鱼塘被依法征用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甲方通知将被征用的全部/部分鱼塘退还给甲方而不视甲方违约。(2)如鱼塘在当年6月30日(含)前被依法全1中社村里塱1号鱼塘060705001021-01-0028(101)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社区中社村里塱1号养殖水面水产养殖3.9202亩全部无基本农田;无禽畜禁养区;禽畜限养区面积为3.9202亩。3920.00元/宗·年1200.00按中标后首年(若跨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总额的50%2025年03月01日至2030年02月28日,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存在原租户应在发包过程和承包合同中明确使用要求,履行发包人监督责任,用于非农用途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使用。(2)不得转为建设用地(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堆场、厂房、仓库)等非农用途;不得进行取土、硬底化等破坏土地行为。执法部门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3)原有建构筑物、硬底化地面等设施需申请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如无法办理需进行拆除,并恢复耕作。(4)如需新搭建农业设施,应先行向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未经批准新搭建构筑物、设施属于违法用地行为,需进行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5)本资产描边是以影像图为基础,所示范围、面积与实地存在差异;如需准确数据,应由发包方另行实地测量。7、地上约2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由原承租方搭建,竟得人有需要的可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若协商成功,项目权属方同意按协商结果处置建筑物,但政府部门按规定须拆除的,项目权属方概不负责损失,所有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协商失败,原承租方将按规定在原合同期满(2025年02月28日)后3个自然日内进行拆除清理,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清理的则由项目权属方处理,处理费用在原合同保证金中扣除。方将按规定在原合同期满(2025年02月28日)后3个自然日内进行拆除清理,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清理的则由项目权属方处理,处理费用在原合同保证金中扣除。部征用的且乙方已支付当年租金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无息退回当年租金50%;若只征用部分鱼塘的,则甲方向乙方无息退回被征用部分面积的租金50%,具体按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的亩均价计算。如鱼塘在征收当年7月1日(含)后被依法征用的,乙方同意支付当年全部租金,甲方无需减免。(3)不论鱼塘被依法全部或部分征收,征地的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偿款及欠耕补偿款按征地相关单位和政府当年标准的实测面积进行补偿,其中欠耕补偿款归乙方所有,青苗补偿款则按甲方30%、乙方70%分配(具体按上级征地实测面积计算补偿)。(4)若鱼塘被依法全部征收的,双方解除合同,互不负违约责任。若依法被部分征收的,未被征用的面积仍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二、农业大棚、看护房及管理用房的搭建必须按照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建设实施,并保持承租范围内的卫生保洁,若出现被市、区、镇农村人居环境检查扣分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是:被扣1分及以下支付1000元;被扣2分的支付4000元;被扣3分的支付9000元。连续2次扣分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三、如交易范围内包含机耕道路、排灌沟渠,乙方不得在上述机耕道路、排灌沟渠上种植任何作物,也不能妨碍机耕道路、排灌沟渠的日常使用。四、乙方已在参与竞投前实地了解流转(出租)标的现状(含面积、道路、排水等),若流转(出租)标的的交易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甲方对由此发生的任何面积差额损失不负退还差额款项的责任,流转价款(租金)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情况明细表项目名称:富景意向20240125中社村里塱3号鱼塘序号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单元号资产地址资产类型资产用途资产占地面积资产建筑面积产权情况基本农田/禁养区/限养区情况说明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合同预计开始、结束时间原承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项目其他情况说明合同补充条款2中社村里塱3号鱼塘060705001021-01-0027(101)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社区中社村里塱3号养殖水面水产养殖5.6229亩全部无基本农田;无禽畜禁养区;禽畜限养区面积为5.6229亩。5620.00元/宗·年1700.00按中标后首年(若跨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总额的50%2025年03月01日至2030年02月28日,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存在原租户1、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2、是否有用地手续:否。3、是否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否。4、是否耕地或基本农田范围否。5、是否存在两违用地上图风险:是。6、其它注意事项:(1)本资产地块属于农用地,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耕地保护政策使用土地,用于农业用途。发包方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一、(1)合同期内,如鱼塘被依法征用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甲方通知将被征用的全部/部分鱼塘退还给甲方而不视甲方违约。(2)如鱼塘在当年6月30日(含)前被依法全2中社村里塱3号鱼塘060705001021-01-0027(101)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社区中社村里塱3号养殖水面水产养殖5.6229亩全部无基本农田;无禽畜禁养区;禽畜限养区面积为5.6229亩。5620.00元/宗·年1700.00按中标后首年(若跨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总额的50%2025年03月01日至2030年02月28日,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存在原租户应在发包过程和承包合同中明确使用要求,履行发包人监督责任,用于非农用途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使用。(2)不得转为建设用地(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堆场、厂房、仓库)等非农用途;不得进行取土、硬底化等破坏土地行为。执法部门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3)原有建构筑物、硬底化地面等设施需申请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如无法办理需进行拆除,并恢复耕作。(4)如需新搭建农业设施,应先行向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未经批准新搭建构筑物、设施属于违法用地行为,需进行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5)本资产描边是以影像图为基础,所示范围、面积与实地存在差异;如需准确数据,应由发包方另行实地测量。用地备案手续。未经批准新搭建构筑物、设施属于违法用地行为,需进行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5)本资产描边是以影像图为基础,所示范围、面积与实地存在差异;如需准确数据,应由发包方另行实地测量。部征用的且乙方已支付当年租金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无息退回当年租金50%;若只征用部分鱼塘的,则甲方向乙方无息退回被征用部分面积的租金50%,具体按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的亩均价计算。如鱼塘在征收当年7月1日(含)后被依法征用的,乙方同意支付当年全部租金,甲方无需减免。(3)不论鱼塘被依法全部或部分征收,征地的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偿款及欠耕补偿款按征地相关单位和政府当年标准的实测面积进行补偿,其中欠耕补偿款归乙方所有,青苗补偿款则按甲方30%、乙方70%分配(具体按上级征地实测面积计算补偿)。(4)若鱼塘被依法全部征收的,双方解除合同,互不负违约责任。若依法被部分征收的,未被征用的面积仍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二、农业大棚、看护房及管理用房的搭建必须按照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建设实施,并保持承租范围内的卫生保洁,若出现被市、区、镇农村人居环境检查扣分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是:被扣1分及以下支付1000元;被扣2分的支付4000元;被扣3分的支付9000元。连续2次扣分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三、如交易范围内包含机耕道路、排灌沟渠,乙方不得在上述机耕道路、排灌沟渠上种植任何作物,也不能妨碍机耕道路、排灌沟渠的日常使用。四、乙方已在参与竞投前实地了解流转(出租)标的现状(含面积、道路、排水等),若流转(出租)标的的交易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甲方对由此发生的任何面积差额损失不负退还差额款项的责任,流转价款(租金)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情况明细表项目名称:富景意向20240125中社村里塱2号鱼塘序号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单元号资产地址资产类型资产用途资产占地面积资产建筑面积产权情况基本农田/禁养区/限养区情况说明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合同预计开始、结束时间原承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项目其他情况说明合同补充条款3中社村里塱2号鱼塘060705001021-01-0029(101)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社区中社村里塱2号养殖水面水产养殖5.5419亩全部无基本农田;无禽畜禁养区;禽畜限养区面积为5.5419亩。5540.00元/宗·年1700.00按中标后首年(若跨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总额的50%2025年03月01日至2030年02月28日,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存在原租户1、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2、是否有用地手续:否。3、是否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否。4、是否耕地或基本农田范围否。5、是否存在两违用地上图风险:是。6、其它注意事项:(1)本资产地块属于农用地,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耕地保护政策使用土地,用于农业用途。发包方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一、(1)合同期内,如鱼塘被依法征用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甲方通知将被征用的全部/部分鱼塘退还给甲方而不视甲方违约。(2)如鱼塘在当年6月30日(含)前被依法全3中社村里塱2号鱼塘060705001021-01-0029(101)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社区中社村里塱2号养殖水面水产养殖5.5419亩全部无基本农田;无禽畜禁养区;禽畜限养区面积为5.5419亩。5540.00元/宗·年1700.00按中标后首年(若跨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总额的50%2025年03月01日至2030年02月28日,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存在原租户应在发包过程和承包合同中明确使用要求,履行发包人监督责任,用于非农用途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使用。(2)不得转为建设用地(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堆场、厂房、仓库)等非农用途;不得进行取土、硬底化等破坏土地行为。执法部门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3)原有建构筑物、硬底化地面等设施需申请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如无法办理需进行拆除,并恢复耕作。(4)如需新搭建农业设施,应先行向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未经批准新搭建构筑物、设施属于违法用地行为,需进行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5)本资产描边是以影像图为基础,所示范围、面积与实地存在差异;如需准确数据,应由发包方另行实地测量。7、地上约3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由原承租方搭建,竟得人有需要的可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若协商成功,项目权属方同意按协商结果处置建筑物,但政府部门按规定须拆除的,项目权属方概不负责损失,所有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协商失败,原承租方将按规定在原合同期满(2025年02月28日)后3个自然日内进行拆除清理,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清理的则由项目权属方处理,处理费用在原合同保证金中扣除。方将按规定在原合同期满(2025年02月28日)后3个自然日内进行拆除清理,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清理的则由项目权属方处理,处理费用在原合同保证金中扣除。部征用的且乙方已支付当年租金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无息退回当年租金50%;若只征用部分鱼塘的,则甲方向乙方无息退回被征用部分面积的租金50%,具体按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的亩均价计算。如鱼塘在征收当年7月1日(含)后被依法征用的,乙方同意支付当年全部租金,甲方无需减免。(3)不论鱼塘被依法全部或部分征收,征地的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偿款及欠耕补偿款按征地相关单位和政府当年标准的实测面积进行补偿,其中欠耕补偿款归乙方所有,青苗补偿款则按甲方30%、乙方70%分配(具体按上级征地实测面积计算补偿)。(4)若鱼塘被依法全部征收的,双方解除合同,互不负违约责任。若依法被部分征收的,未被征用的面积仍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二、农业大棚、看护房及管理用房的搭建必须按照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建设实施,并保持承租范围内的卫生保洁,若出现被市、区、镇农村人居环境检查扣分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是:被扣1分及以下支付1000元;被扣2分的支付4000元;被扣3分的支付9000元。连续2次扣分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三、如交易范围内包含机耕道路、排灌沟渠,乙方不得在上述机耕道路、排灌沟渠上种植任何作物,也不能妨碍机耕道路、排灌沟渠的日常使用。四、乙方已在参与竞投前实地了解流转(出租)标的现状(含面积、道路、排水等),若流转(出租)标的的交易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甲方对由此发生的任何面积差额损失不负退还差额款项的责任,流转价款(租金)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竞投人承诺书甲方(交易服务机构):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乙方(项目权属方):丙方(竞投方):我方(丙方)报名参与租赁项目(交易编号为)的网上竞投/网上挂牌简易交易,我方(丙方)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一、我方(丙方)同意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ss.gov.cn/)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采用网上竞投/网上挂牌简易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规则进行竞投。二、我方(丙方)清楚明白本次交易是甲方受乙方委托而组织的代理行为,甲方不对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三、我方(丙方)已收悉、详读并接受交易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并已按照要求,通过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多种方式自行了解、核实项目的全部情况,同意并接受交易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要求,同意并接受项目按照现状交付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同意责任自负。如在交易过程中,我方(丙方)与乙方就包括交易保证金归属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一切事宜存在争议的,我方(丙方)自行与乙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四、如我方(丙方)竞得,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我方(丙方)同意将已缴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额划拨至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我方(丙方);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我方(丙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补足。我方(丙方)保证按时与乙方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如在履约过程中,我方(丙方)与乙方因项目瑕疵及权属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问题发生纠纷,我方(丙方)承诺与乙方自行依法解决,与甲方无关。五、若我方(丙方)成功竞得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竞投(简称”对内竞投“)的资产项目时,我方(丙方)承诺自己耕作不得转租。六、我方(丙方)承诺在交易及履约过程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存在包括提供虚假资料报名、采取不正当手段参加竞投、竞得项目后在约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约、合同到期后拒交还标的物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我方(丙方)愿依法承担因自身的违约行为所需承担的一切责任。七、我方(丙方)承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甲方网站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ss.gov.cn/)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我方(丙方)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交易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我方(丙方)的行为,由我方(丙方)负责承担一切后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参与网上竞投/网上挂牌简易交易的,我方(丙方)将及时跟进和确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我方(丙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我方(丙方)自行承担。九、因我方(丙方)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我方(丙方)自行承担。十、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挂牌简易交易活动被迫停止的,甲方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交易活动,原交易结果作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挂牌简易交易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甲方将在第一时间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甲方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十二、交易参与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交易服务机构举报反映。承诺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网上竞投交易文件第一章网上竞投交易规则一、交易方式及原则项目采取网上竞投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竞投规则(一)项目的交易底价及竞投最低加价幅度由权属人设定,详见交易公告。竞投系统提示竞投活动开始后(系统竞投时长默认为30分钟),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项目的竞投规则进行报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可以报出交易底价,也可以直接报出高于交易底价的价格,但高出交易底价的部分必须为权属人设定的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除已确认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外,从第二位报价的竞投人开始,竞投人报出的价格都必须高于前一位竞投人报出的有效价格,且高出部分的价格必须为上述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为防止错误操作,系统设置限定每次报价的最高加价幅度为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二)在竞投开始至30分钟倒计时结束前,所有竞投人都可出价;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非最高价”,以此类推。在倒计时剩余时间小于3分钟时,只要任何一方报出有效价,系统将自动延时3分钟,重新进行3分钟倒计时,循环往复至倒计时内无其他竞投人报出有效报价,最后一次有效报价则为最高价,报出该价格的竞投人为竞得人。(三)如竞投结束均无人报价的,项目竞投失败。(四)竞投优先权共设置四种级别(数字越小,级别越高),分别是1级最高优先权、2级原租户优先权、3级村集体组织成员优先权、4级其他优先权。1级最高优先权是指原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级原租户优先权是指原合同的原租户。3级村集体组织成员优先权是指权属方所在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成员信息由权属方录入成员管理系统)。4级其他优先权是指除以上三类优先权以外的其他情形。对存在1级最高优先权、2级原租户优先权或4级其他优先权的项目,由权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平台申请交易信息时,在平台分别录入对应级别户优先权的人员信息(经镇街审核确认),在项目的报名环节,系统会分别对优先权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相应的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相应的优先权。对存在3级村集体组织成员优先权的项目,由权属单位所属村居委工作人员在平台的成员管理系统录入成员的信息,确定为村集体成员。在项目的报名环节,系统会根据成员管理系统的信息对竞投意向人的成员身份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3级村集体组织成员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3级村集体组织成员优先权。(五)已确认本项目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在竞价期间,可以通过竞价系统的“(优先权)出价”功能(按钮)报价。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的,竞价系统默认当前的有效价格作为其报价,在竞价结束前如无其他竞投人再报价的,行使优先权的竞投人则以该报价竞得该项目。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后,其他竞投人可以继续报价。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必须通过竞价系统的“行使优先权”功能按钮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报价。项目存在2个以上(含2个)经确认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级别高的优先权人可以在级别低的优先权人报价后行使优先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相互之间不能在报价后行使优先权。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主张优先权并报价后,一旦有其他竞投人继续报出有效价格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之前主张的优先权则失效,但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可以继续以其他竞投人最新的报价主张优先权,直至产生竞得人。(六)竞投系统为每一个竞投人分配一个竞投席位号,竞投活动结束前,各竞投人以竞投席位号参与竞投,竞投人姓名或者名称等信息不对其他竞投人、监督人员公开;竞投活动结束后,公开竞得人姓名或者名称信息。(七)竞投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诉的,交易双方按照投诉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暂缓签订合同。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与农村集体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农村集体不再接受该竞得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投。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交易规则处理。四、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合同履约过程中,竞投人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从农村集体申请、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批、区交易服务机构确认之日起,可以禁止其在三水区3年内参与农村集体资产项目竞投。(一)参加集体资产交易,存在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情形的;存在其他严重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行为的。(二)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竞得人2次放弃交易的,从第2次放弃交易之日起计算。(三)在报名参与竞投时,存在拖欠集体租金或其他款项以及霸占农村集体资产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纳租金,拖欠期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计算)的。(四)因原租户不按合同约定,逾期不清场、拒绝交出合同标的物的。(五)已被纳入各级政府或部门其他公开性信用警示名单的。竞投人和竞得人还清所有欠款、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交还标的物并赔偿集体损失的,经农村集体申请、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批、区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可立即恢复其参与农村集体资产项目竞投资格。五、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一)交易服务机构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受项目权属人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项目权属人承担;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有异议的,竞投人直接与项目权属人协商沟通解决。(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1.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①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②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③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按照相关条款处理。2.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划拨至权属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权属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①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划拨至权属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权属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②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划拨至权属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权属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③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六、违约违规责任(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经查实属于禁止参与农村集体资产项目竞投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2.被取消竞投资格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或属于《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参与竞投情形仍报名参与竞投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的,并经核实,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返还;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返还。该竞得人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农村集体不再接受该竞得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投。(四)竞投人或竞得人被取消竞投资格或竞得资格的,农村集体不再接受该竞投人或竞得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竞投工作。七、纠纷处理(一)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二)项目标的物实际面积与交易公告载明的面积对比,上下浮动比例超过交易公告载明面积的5%的,农村集体可与竞得人协商,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如在合同签订前,发现面积差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竞得人和农村集体均可申请取消本次交易结果,由农村集体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通过后,向区级交易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取消交易结果。交易结果取消后,原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由农村集体与竞得人协商处理,区级交易服务机构按照农村集体出具的书面通知执行。(三)本规则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本项目权属人。第二章异议投诉及合同履约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3z.ss.gov.cn/)、项目权属人所在地的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三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三、竞投活动结束后,竞得人自行下载《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成功确认书》,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成功确认书》,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合同履约金。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权属人收回该项目。第三章系统故障的处理及责任一、网上竞投交易过程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二、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三、因竞价标的所有权人的故意或过失致使竞投人遭受损失和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因竞投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区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一)竞投人未及时关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三水三资小程序发布的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二)竞投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三)竞投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的;(四)因竞价活动的时间以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投人自身或网络延时原因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的。五、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投活动,原交易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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