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5箱南京同仁堂人参蛹虫草酒编号121-27(变卖)的公告(变卖)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2-10 15:29: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金额900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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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5箱南京同仁堂人参蛹虫草酒编号121-27"变卖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4日10时起60日内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1666399500),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5箱南京同仁堂人参蛹虫草酒编号121-27"。 [详见:金立盛评报字(2025)第SF011号评估报告],标的存放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亚太工业园区;因年久已无原始发票据、及其他资料,部分物品外包装有瑕疵。年份白酒因储存周期长,可能存在部分跑酒现象。对变卖标的其他事项本院不做任何保证,竞买人应亲自对变卖标的样品进行现场勘查,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变卖标的的质量、成色、品质、瑕疵及价值等现状进行准确判断,拍品瑕疵情况请买受人以现场看样为准。 评估价:1605元,起拍价:900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10元(或整倍数)。 其它事项: 1、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前往标的存放处提取;如邮寄,物流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统一到付。(临近春假,物流发货以查封仓库发货快运公司停运时间为准,停运之后的所有交接手续统一年后处理,咨询电话:楼女士 191 0675 5558。)变卖标的寄送后,即表明本标的物移交完毕,本次变卖视为已完成。 2、上述拍品一旦交付给买受人或受托提货人,即表明移交完毕,以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均与本院无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10:00至16:00)。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联系人:楼女士,联系电话:191 0675 5558。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90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系统中提示的【保证金】,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在变卖中,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拍)。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特别提醒: 1、本院对竞拍人已知和未知拍卖标的品质以及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的风险,未看样的竞拍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变卖物实际外观、质量、品牌、成色、品质以现状为准,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上传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色差。不排除个别标的信息介绍不准确的情况,故敬请竞拍人在竞价前实地看货,竞价成交后不支持任何形式的退货退款。凡竞拍人出价的,均视同认可竞价标的现状及瑕疵,买受人所竞得变卖标的的包装与标的不符的,以变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标的物现存放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亚太工业园区,标的物咨询电话:楼女士191 0675 5558(微信同号)该人员为拍品保管人员;温馨提示:为及时交接拍品,买受人缴纳变卖余款后,望主动与所示电话联系,并提供付款凭证,待工作人员确认余款到账后可办理拍品交接;(买受人需要在标的成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前往上述地址提取标的物,超过15个工作日提取标的物将产生保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买受人自变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未能前往提取标的物,法院将不负责对该标的物的保管,所产生标的物灭失、损毁等状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变卖标的信息及价格已进行公示,请买受人自行比对,确认无误后参拍。 5、由于查封数量较大,检测报告为抽样检测,同一标的可能存在多个生产日期,外观差异、外包装破损、无外箱裸瓶的情况,随机发货,具体以实物为准(可联系咨询:楼女士191 0675 5558)。 6、部分查封标的为私人收藏年份白酒,因收藏年份时间过长,原包装破损问题严重无法搬运,已更换新包装,介意勿拍。 六、税费负担及过户情况:相关税费,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变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变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账号:9558851208012210719)。买受人缴纳尾款时请备注姓名、标的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淘宝网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191 0675 5558(拍品详情、看样)、0579-82058210(拍卖流程、委托); 监督电话:0579-82058015;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 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