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关于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年产过滤器6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 项目编号 |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4-08-21 19:10:15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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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产品 | 年产过滤器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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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关于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年产过滤器6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河环紫建[2024]10号关于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年产过滤器6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公章).pdf
河环紫建[2024]10号
2024-08-21
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
广东河源紫金县紫城镇紫城工业园8-16号地块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517400联系电话:07627839485传 真:07627822843
河环紫建〔2024〕10号关于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年产过滤器6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委托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源耀泰过滤器有限公司年产过滤器6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申请材料收悉。经我局审查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二、项目位于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紫城工业园8-16号地块,主要从事过滤器制造生产,自建厂房生产经营,总占地面积为1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920.41平方米,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主要建筑物包括2栋5层厂房及1栋8层宿舍楼。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过滤器600万只。依据该项目《报告表》的评—1—价结论、专家函审意见、土地不动产权证、投资项目备案证等,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规定、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可行。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投诉纠纷。(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紫金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清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每季度更换一次,定期更换后作为危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烤粉、调墨、丝印/喷码、拌胶、接头、组装烘烤、粘接组装、擦防锈油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设施集中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20米高空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2—标准》(DB44/815-2010)表2丝网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两者中较严者;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VOCs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机械通风外排,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设置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型的设备和装置,对噪声源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五)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边角料、金属碎屑、废滤纸、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3—(六)国家和地方颁布有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严格按照新的标准和政策要求执行。(七)项目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环境保护风险防控、应急措施,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八)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投资应列入项目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按规定及时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范设置排污口,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落实环境监测措施,做好管理台账。四、项目应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化学需氧量(CODcr)0.108吨/年、氨氮(NH3-N)0.022吨/年,纳入紫金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调剂解决。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0.269吨/年,根据VOCs排放总量0.300吨/年及以上需进行总量替代的规定,本项目无需进行总量替代。五、项目应采用国家规定允许的工艺设备进行生产,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且不能生产国家产业政策中严格限制、禁止生产的产品,项目应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六、《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4—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五年后方动工建设时,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事项,必须经有审批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七、项目应依法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如发生环境污染投诉纠纷,必须依法进行整改或关闭搬迁。八、生态环境申请过程中的瞒报、假报、虚报是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文件须妥善保管,各项内容须如实执行,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1日抄送: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2024年8月21日印发—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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