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ZS240210007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23:11: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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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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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2000003MB2E279122401300004 项目业主: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服务机构: 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 442000003MB2E279122401300004 合同总金额: ¥28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5月31日 服务内容: 上陂头小区约229.21亩,下陂头小区约259.36亩;合计488.57亩,即32.57公顷,改造成本约为31亿元,现需选取中介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附件 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pdf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02月29日 粤卓越合[2024])字081号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甲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乙方: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1/9甲方(委托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岳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2000MB2E279122乙方(受托方):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智华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17号G201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71390H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支付咨询服务费及相关报酬。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二)项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积极稳妥推进中山火炬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关于尽快开展城中村改造试点项目工作的函》(中山自然资函[2023]368号)要求,中山火炬开发区申报的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已列为中山城中村改造(含混合改造)试点项目,并已报省住建厅备案,后续需按项目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项目立项工作。为了解投资开发的经济效益及财务可行性,需对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以作为项目立项和内部决策的重要依据。第二条项目依据2/9参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有关行业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规范、标准、定额资料,以及国家正式颁发的技术标准,委托单位的个性化要求。第三条项目工作内容通过对本项目的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选址与要素保障、建设方案、运营方案、投融资与财务方案、影响效果分析、风险管控方案等方面的分析及评价,为项目建设及投资,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最后给出结论,提出实施建议,最终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第四条成果要求(一)乙方以Word形式向甲方出具《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二)上述成果文件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成果文件份数以甲方届时发出的具体指令为准,所有成果文件需经甲方验收合格。第五条工期要求(一)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在开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且甲方提供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报告初稿,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成果终稿。(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但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或增加服务费。第六条各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咨询研究服务所需相关资料清单,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所需的必要资料提供给乙方。3/92)乙方在项目进行期间如需勘查现场,甲方应派熟悉项目情况的有关人员陪同或进行指引和配合。3)甲方有权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研讨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4)在乙方及时履行其义务后,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保证其及其派出人员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项资质经验,保证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2)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需要和时间要求,提供咨询研究服务。3)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或邮件等形式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出咨询研究服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清单。在收到甲方按清单交付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应当及时核对,并进行整理分析。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向甲方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视为甲方已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充分的资料。4)乙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照国家现行的技术咨询标准、规范进行技术咨询,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向甲方提交报告成果,对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5)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甲方对服务质量提出改进要求时,乙方需要配合并按甲方要求进行限期整改。6)乙方完成工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工作中获得的所有资料归还甲方,或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7)乙方出具的交付成果不完整、不正确或出现其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瑕疵、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免费修正。因此引发第三方索赔、争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第七条支付方式(一)本合同总价为¥2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包含税费及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4/9(二)首期款: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12,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元整)。(三)尾款:乙方提交成果终稿,相关方案通过发改部门批复立项,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168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仟元整)。(四)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请款资料,请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款申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6%,如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性原因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最新政策规定执行,合同费用不予调整)。请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次款项。如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请款资料或请款资料未能满足甲方要求而导致延迟支付的,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五)收款信息乙方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水荫路支行账户名称: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602037519200058195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1、本合同所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牟利、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在内任何权利主张。任何第三方如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咨询研究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如科技创新成果、专利权和论文等),归甲方所有。4、保密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保密协议书》5/9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2、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根本无法继续履行,且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已按本合同履行相关通知及避免扩大损失的义务的;2)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根本无法继续履行的;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甲方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3、合同一方按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方式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视为送达)之日起解除。4、除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和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按甲方要求出具了报告或咨询研究服务成果,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部分的相应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乙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或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未付服务费,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且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对未完成的任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继续履行,乙方对此无异议。2、乙方应按本合同工期要求交付相应的服务成果,否则,每延迟一天,应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迟延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乙方出具的交付成果不完整、不正确或出现其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瑕疵、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免费修正。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5、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6/9本合同所涉的违约金、赔偿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扣除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6、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支出的赔偿、利息、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担保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者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迟延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解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廉洁条款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719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单位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赔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3、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单位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赔等一切非正常活动,一经查实,甲方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因解除相关本合同给甲方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附件:《保密协议书》(以下无正文)8/9甲方(盖章):中山火炬高技城区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年2月263100710乙方(盖章):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7年2月2日0003合同签订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9/9保密协议书甲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乙方: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书。一、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机关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对各具体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内严格保密,严格落实甲方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对项目涉及的各项数据的具体保密要求。二、乙方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信息和各类数据。三、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会议记录、招标文件等)、信息和数据(包括政务和业务)的内容泄漏给无关人员或第三方;不得通过各种形式查看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数据,不得从事其它与合同无关的工作。四、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五、乙方应严格管理项目,严禁工作人员将工作中的相关信息透露给项目无关人员或第三方。六、乙方不得未经同意带无关人员进入经甲方确认的工作场所。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与项目相关资料或数据进行演示或宣传。八、无论乙方今后完成项目工作或因故中途退出,乙方并不免除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甲方国家秘密、文件、信息和数据。九、乙方应当明确保密责任和规范要求,以及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十、如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生泄密失密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并应立即进行分析研判,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数据进一步扩散,并积极协助甲方、保密部门等单位进行查处。十一、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发生泄密失密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项目,要求乙方承担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并给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是《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附件,是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保密协议书签署页)甲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乙方: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自然资源局询有限公司立城(盖章)盖章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17号35号G201单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水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4年2月2日期202年2月26日A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ZS2402100070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2000003MB2E279122401300004),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圆整(¥280,000.00元)。服务时限为: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2月10日#idc error#法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有效期限2006.04.18-2026.04.18立立姓名陈智华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75年3月7日佳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245号802房公民身份号码441821197503070036立工程咨询备案证明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立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基本情况越、基本情况越、基本情况越、基本情况越1.1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1.1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1.1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1.1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民营企业码统一社会信用代91440000744471390H营业/经营期限2002-11-05~长期注册地*广东法定代表人陈智华证件类型型身份证证件号码马441821197503070036开始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时间*容2021年邮政编码510650通信地址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17号G201单元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17号G201单元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17号G201单元职工总数93咨询工程师(投1资)人数从事工程咨询专10业技术人员数从事工程咨询的3高级职称人数从事工程咨询的4中级职称人数从事工程咨询的0聘用退休人员数除上述情况外的补充说明第1页/其页1.2联系人1.2联系人1.2联系人1.2联系人1.2联系人备案联系人姓名勒南妹职务行政经理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570387944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育448083820@qq.com业务联系人*姓名欧翠玉职务总工程师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924136839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99262405@qq.com姓名勒南妹职务行政经理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570387944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育448083820@qq.com业务联系人*姓名欧翠玉职务总工程师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924136839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99262405@qq.com姓名勒南妹职务行政经理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570387944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育448083820@qq.com业务联系人*姓名欧翠玉职务总工程师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924136839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99262405@qq.com姓名勒南妹职务行政经理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570387944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育448083820@qq.com业务联系人*姓名欧翠玉职务总工程师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924136839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99262405@qq.com姓名勒南妹职务行政经理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570387944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育448083820@qq.com业务联系人*姓名欧翠玉职务总工程师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924136839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99262405@qq.com姓名勒南妹职务行政经理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570387944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育448083820@qq.com业务联系人*姓名欧翠玉职务总工程师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924136839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99262405@qq.com姓名勒南妹职务行政经理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570387944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育448083820@qq.com业务联系人*姓名欧翠玉职务总工程师固定电话*020-87371987手机13924136839传真020-37613621电子邮箱99262405@qq.com备案联系人立火4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二、专业和服务范围二、专业和服务范围二、专业和服务范围二、专业和服务范围二、专业和服务范围二、专业和服务范围序号备案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1其他(自然资源)√2其他(土地整理)√√√3其他(工程技术经济)√√√A4建筑√√10日02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第2页/共3页序号备案专业备案专业程师(投咨询工贷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人数备注备注序号备案专业备案专业程师(投咨询工贷人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其他其他合计合计备注备注1其他(自然资源)其他(自然资源)1343310102其他(土地整理)其他(土地整理)0343310103其他(工程技术经济)其他(工程技术经济)0343310104建筑建筑034331010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温馨提示:标*部分为公示信息。备案编号:91440000744471390H-21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四、非涉密的咨询结果卓序号备案专业服务范围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完成时简(年)完成时简(年)项目代码项目代码备注1其他(自然资源)规划咨询暂无暂无暂无暂无20212021暂无暂无暂无立106L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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