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蓝天招代[2026]第040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4 17:02: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4.6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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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谢工:0562-2686884
  • 周工:18656226215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1.4招标人: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0定标方法:本次招标不采用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蓝天招代【2026】第040号;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蓝天招代【2026】第040号; 2.5 建设地点: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11676.26平方米,其中:2栋教学楼建筑面积5444.26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3088平方米,实验楼3144平方米。内容包括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雨污水工程及实验楼、综合楼、教学楼的外立面改造等。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465.88万元; 2.7 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4.66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后期结算审核结束及缺陷责任期满,以实际工期为准,工期增加监理费不增加; 2.9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所约定的全部工作,施工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配合招标人工程询价与造价审核工作等监理服务和相关配套服务,做到与施工单位同步进场同步出场,以及业主安排的其他事项; 2.10 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5年10月至2026年03月)在该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5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答疑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关于本项目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2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送的地点(开标地点)为: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D2号楼8层 邮 编:244000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562-2686884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京西路655号 邮 编:244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8656226215 9、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28万元,可采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不拒绝接收保函),采用转账方式缴至以下账号: 户名: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4626000001801001629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 附件: 定稿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docx 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蓝天招代【2026】第040号招标单位: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4月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工程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批文名称及编号:《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1.4招标人: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5项目业主: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7项目出资比例:100%;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10定标方法:本次招标不采用评定分离。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2.2招标项目编号:蓝天招代【2026】第040号;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蓝天招代【2026】第040号;2.5建设地点: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2.6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11676.26平方米,其中:2栋教学楼建筑面积5444.26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3088平方米,实验楼3144平方米。内容包括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雨污水工程及实验楼、综合楼、教学楼的外立面改造等。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465.88万元;2.7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4.66万元;2.8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后期结算审核结束及缺陷责任期满,以实际工期为准,工期增加监理费不增加;2.9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所约定的全部工作,施工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配合招标人工程询价与造价审核工作等监理服务和相关配套服务,做到与施工单位同步进场同步出场,以及业主安排的其他事项;2.10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监理;2.11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5年10月至2026年03月)在该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3.5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答疑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关于本项目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2日09时30分。5.2投标文件递送的地点(开标地点)为: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09时30分。6.2开标地点: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8、联系方式8.1招标人招标人: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D2号楼8层邮编:244000联系人:谢工电话:0562-26868848.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655号邮编:244000联系人:周工电话:186562262159、其他事项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28万元,可采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不拒绝接收保函),采用转账方式缴至以下账号:户名: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46260000018010016290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工程综合说明三、投标须知四、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五、技术说明六、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七、投标文件格式八、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工程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2建设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监理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监理服务期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及完整版本的加盖公章(或电子章)PDF版本电子标书,内容同纸质标书(U盘单独封装)。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2份副本纸质投标文件。7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8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为转账、保函、保证保险中的任意一种。9投标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90天内有效1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开标地点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14付款方式监理费支付:①中标监理费不作为支付监理费及结算依据,实际监理费按费率计算,即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单位投标价/1465.88万元(预估建安工程费投资)×100%;②合同监理费总额仅作为发包人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费进度款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监理费结算依据;最终结算监理费为中标监理费率×最终工程结算价。③每月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中标监理费率×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5%(计算方式同上),工程完成竣工备案及工程结算审核,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书面移交完毕付至90%,工程竣工资料和监理资料整理并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相关部门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监理范围内工程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的100%。注: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以监理范围内最终工程竣工结算核定价为计费基数,进度款计费基础暂按施工单位中标价作为计费基础,计费费率按监理单位中标的费率。④本工程监理费率为“固定费率”。监理人的中标费率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政策性调整而改变。15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3000元,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单独列项且中标后不得要求招标人另行支付;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向招标人要求支付。 16开标注意事项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详见投标须知中开标部分及评标办法17领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要求1.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后的5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18重要提示(一)1.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行解决食宿(不得在施工区域内),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检测设备以及驻场监理驻场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30%监理服务费。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异地(铜陵市以外地区)在监项目,必须保证完成办理施工许可证。3.若监理人投标时拟派的监理人员不能到岗履行职责,则委托人有权取消其委托合同,监理人不得拒绝,且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在项目实施期间,投标文件中明确配备的监理人员必须全员在岗,执行人脸识别考勤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每月在岗不少于26天,总监缺勤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人员缺勤一天罚款1000元。招标人认为监理人员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监理人必须更换监理人员至招标人满意为止;监理人拒不更换,招标人将按每人5000 元/月从监理费中扣除该监理人员的费用。5.所有监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招标人认为监理人员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监理人必须更换监理人员至招标人满意为止;监理人拒不更换,招标人将按每人5000元/月从监理费中扣除该监理人员的费用。6.中标人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组建监理部,监理部人员现场作业施工期间(不论夜间还是节假日)均应在岗履职(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没有经过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工程竣工验收前,不更换监理部人员,否则接受招标人处罚。7.监理单位权限:须经过建设单位授权才能实施的权限:图纸变更权、与经济有关的确认权、开工令、停工令、施工单位项目组成人员变更权限。8.监理单位在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正式经济签证文书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建设单位现场确认的原始记录,否则,监理单位不能在正式经济鉴证文书上签证盖章。正式经济签证文书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并加盖监理单位法人章。19重要提示(二)关于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部分的说明: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均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填写,商务标评审以投标函内容为准。20招标文件的解释权顺序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招标文件约定中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按评标办法、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的优先顺序解释;4.按上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二部分工程综合说明1.1工程概况1.1.1工程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1.1.2工程地点及周围环境: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了解。1.1.3工程规模内容及工程概算: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11676.26平方米,其中:2栋教学楼建筑面积5444.26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3088平方米,实验楼3144平方米。内容包括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雨污水工程及实验楼、综合楼、教学楼的外立面改造等。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465.88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4.66万元。1.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2有关单位和机构1.2.1建设单位: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所约定的全部工作,施工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配合招标人工程询价与造价审核工作等监理服务和相关配套服务,做到与施工单位同步进场同步出场,以及业主安排的其他事项。1.4施工质量目标:合格。1.5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后期结算审核结束及缺陷责任期满,以实际工期为准,工期增加监理费不增加。1.6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1.6.1中标人应当聘用一定数量的监理人员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1.6.2监理人员应当保守执(从)业秘密,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1.6.3按照监理合同,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1.6.4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报建设单位备案;按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并提交监理报告;监理业务完成后,按照监理合同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1.6.5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发布有关指令,签署监理文件,协调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具体负责所承担的监理工作,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从事监理辅助工作。1.6.6监理单位应当将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监理实施期间监理人员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监理单位。1.6.7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组织设计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工程设计文件。1.6.8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报告。1.6.9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或者设备质量。监理人员不得将质量检测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6.10监理单位应当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被监理单位实施。1.6.11监理单位应当协助建设单位编制付款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核定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工程款。1.6.12监理单位应当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监督实施。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报告。第三部分投标须知2.1工程综合说明详见第二部分2.2招标方式为了加强对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工程建设单位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2.3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和概况详见第二部分2.4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公告2.5投标范围及报价2.5.1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投标范围及报价详见招标公告。2.6招标文件2.6.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①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②本工程所有发出的答疑文件及书面通知。(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6.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内容。2.7招标文件的修改2.7.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2.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7.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文件为准。2.7.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的,招标人将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2.7.5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时间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或投诉。2.8招标文件的效力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2.9投标文件主要内容2.9.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2.9.2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2.9.3投标函(详见格式)2.9.4投标综合说明简述本工程概要,列出监理班子成员、计划配备的检测设备、办公和交通工具一览表。简介本单位概况,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开业时间、荣誉、资信情况、技术人员力量和技术设施、监理班子的组织机构和监理人员名单一览表(姓名、年龄、性别、专业、职称、监理培训、上岗证情况、监理业绩经历,附身份证复印件)何时可进场履行职责、检测设备、并确定驻地主要监理工程师的简历、资历证明、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2.9.5监理大纲2.9.5.1监理工作概况。2.9.5.2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2.9.5.3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及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和措施。2.9.5.4监理工作计划(应包括监理程序、职权、进场到岗计划等)。2.9.5.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2.9.5.6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2.9.5.7对本工程的其他建议、要求。2.9.6监理费报价2.9.7监理人员从业证书、清单表及在投标企业的自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9.8承诺企业至投标截止之日都未在被限制投标期间内的承诺函2.9.9诚信承诺书2.9.10其他评审所需材料2.10投标报价2.10.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2.10.2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2.10.3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件)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2.10.4监理费综合单价最终报价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2.11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要求)2.1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1.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详见招标公告。任何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2.11.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11.4非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五日内退还;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其他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后的五日内退还。(均不计息)。因项目开标时间推迟的原因,已转账缴入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撤回投标等理由要求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前退还。2.11.5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金将不予退还:2.1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11.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2.11.5.3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的;2.11.5.4投标人中标后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2.11.5.5其它法定或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12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2.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手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并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方才有效。2.12.1.2使用纸质的投标文件正本需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清楚地注明“正本”。投标文件“正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2.12.2报价文件及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2.12.3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12.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纸质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2.12.5纸质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不作为废标条件)。2.12.6投标文件的密封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人应拒绝接受此投标文件。2.13投标文件的效力2.13.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在此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更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2.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2.14开标2.14.1招标人按招标公开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未出席开标会议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效力。采用纸质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单位代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法定代表人到场的不需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证件无效),以便证明其身份。投标单位代表在回答专家的质询或对开评标活动现场提出异议的,也应按照上述要求出具相关授权和身份证明文件。2.1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投标须知第2.14.5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14.3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标书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若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不论其是否为中标候选人,均不对已评审的结果重新计算,是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14.4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准时参加。(2)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同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员及到场的相关人员;(3)宣读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到递交的有效投标文件的份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现场核实到场投标人身份证明;(4)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对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标书开启后不再接受任何对标书密封情况的质疑和投诉;(5)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对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标书开启后不再接受任何对标书密封情况的异议和投诉。(6)告知所有投标人,任何对开标期间的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对开标的异议和投诉;(7)主持人按投标书送达时间逆顺序进行开标、唱标。各投标单位对开标情况记录进行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2.14.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及加写标记的。(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2.14.6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在评标报告中填写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如有纸质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存档备查。2.15评标2.15.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在保密的环境中进行。2.15.2评标过程的保密(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15.3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评标现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当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①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合理幅度的;②不设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费率),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2.15.4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2.15.4.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2.15.4.2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1)重大偏差的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①未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②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附录、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⑤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服务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方案评审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⑦投标文件的投标书未按要求加盖印章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⑧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包括缺项,漏项):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的。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6)评委对界定为细微偏差的应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现场书面接受调整内容。2.15.5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2.15.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15.4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16定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见中标公示)。2.16.1招标人对投标结果不负责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2.16.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2.17合同签订(签约)2.17.1签订监理合同: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0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民法典、省、市工程监理有关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承诺及中标结果签订。投标人若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权,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17.2合同经招标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2.17.3签署监理委托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18招标结束2.18.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即为招标结束。2.1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后5日内,应当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书恕不退还。)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本监理合同按GF—2012—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全称):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注:根据中标标段结合本招标文件,中标后修改)工程规模:(注:根据中标标段结合本招标文件,中标后修改)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注:根据中标标段结合本招标文件,中标后修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本合同为固定费率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造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元)。本项目中标监理服务费不作为支付监理服务费及结算依据,实际监理服务费按费率计算,即中标监理服务费率=中标监理服务费÷建安工程投资额1465.88万元*10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例:00.00%)。2、付款前监理人须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6%,投标人的投标价均视同按增值税率为6%考虑。投标人中标后,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根据投标人开具的发票税率,按下列公式调整: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1.06*(1+实际开票税率)。3、监理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服务期限内所有的人工费、交通费、现场差旅食宿费、现场办公配置费、其他现场经费、文件编制复印费、装帧装订费、通讯费、加班赶工费、器具使用费、报批报建报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及市场变化风险等,除合同另有说明外,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4、上述合同价款已包含监理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缴纳的税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本项目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后期结算审核结束及缺陷责任期满,以实际工期为准,工期增加监理费不增加。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铜陵华淼城市建设有限公司。3.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肆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的代理人:(签字)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中通用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但本专用条件另有约定的除外。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缺陷责任期相关服务主要包括“三控三管一协调”,即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以及负责工程建设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结算审核配合等。还包括保修阶段监理工作。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配合业主完善前期资料及报建手续,做好项目前期统筹和施工标段划分工作,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信息管理,及协调发包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外围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2.1准备阶段(1)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部、省鉴定批复和设计规范,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提出优化设计意见。核实设计概算。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2)在施工设计图纸发给施工单位之前,进行审查签证。(3)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对定位情况、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是否稳固可靠进行监理。(4)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劳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场及布置情况,以及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理,并向委托人和委托人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监理意见。(5)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6)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开工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开工令。(7)审查汇总施工图纸数量,并按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内工程数量进行列表比照,建立台帐,以便作为修订承发包合同变更设计等的依据。(8)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经济合同。2.1.2.2施工阶段2.1.2.2.1控制工程质量2.1.2.2.1.1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监理(1)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以及各个环节实行旁站监理,旁站记录全面、详细与施工现场相符,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2)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记录,对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2.1.2.2.1.2质量检查:(1)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出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纠正。(2)检查工程材料和设备:a.监理人对于施工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严格按照施工合格规定,进行样品的检查、封样,对进场的材料及设备进行比对样品,对照施工合同、图纸、清单及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b.监理人应对建筑材料、安装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品牌及规格的、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有权禁止其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监理,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的施工,按有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测规定,进行检验签证,并对施工质量做出评价。(4)对施工工艺、劳力组织、机电设备等提出监理意见,当发现实际操作与工艺要求不符,对监理人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通知委托人。(5)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各类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试验结果做出评价。(6)监督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质量评定工作做出综合评价。(7)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对照各项规定、施工承包合同要求进行。对于未达标的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措施。(8)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度量衡的定期的检验资料,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9)施工中发现一般质量事故,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并记入监理日志本,对发生大、重大质量事故,主持事故分析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有权否定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和返工处理的意见,责成重新研究处理方案,并报委托人。(10)对工程的施工检查要保证不漏检,重点过程和技术复杂的过程适当增加检查次数。(11)督促并配合设计、施工单位搞好工程创优工作。(12)以现场监理为主成立工程质量监控小组,确保工程质量。2.1.2.2.2工程进度监理:2.1.2.2.2.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委托人下达的季、年度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每月向委托人报告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2.1.2.2.2.2审批施工方案、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的合理性及操作性。2.1.2.2.2.3掌握并准确了解工程进度,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措施,并报告委托人。2.1.2.2.2.4及时处理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联系单,对工程联系单提出的问题,监理应给予明确的回复意见,并报委托人批准。2.1.2.2.3控制工程造价2.1.2.2.3.1按委托人制订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做到不超验、不漏验)。2.1.2.2.3.2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按月、季向委托人报告。2.1.2.2.3.3建立验工计价台账,每月向委托人报送一次,每季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后资料报委托人。2.1.2.2.3.4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2.1.2.2.3.5组织召开现场例会,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请示报告。2.1.2.2.4变更设计和现场经济签证2.1.2.2.4.1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初审,核实变更设计增、减数量,提出初审意见,报委托人审定,审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书编制的预算书。2.1.2.2.4.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办理现场经济签证,计量核价,报委托人审定。2.1.2.3竣工验收阶段:2.1.2.3.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监理意见。2.1.2.3.2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以作为验收的依据。2.1.2.3.3参加并协助委托人组织的初验工作,提出监理意见。2.1.2.3.4工程结算的初步审核。2.1.2.4缺陷责任期阶段2.1.2.4.1缺陷责任期2.1.2.5备案阶段:2.1.2.5.1整理完整的2套监理资料报委托人存档,其余份数按主管部门要求报送。2.1.2.5.2协助委托人办完工程决算。2.1.2.6其他监理工程内容及要求2.1.2.6.1做到随叫随到,为委托人提供监理工作范围内的服务。2.1.2.6.2监理工程师应把热情服务作为其应尽的职责,在实施工监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特长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帮助施工单位提高技术业务和管理水平,攻克技术难点献计献策。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2.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2.1.6、依法订立的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包括标准条件、专用条件及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2.1.7、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2.2.1.8、监理人就本项目的投标文件2.2.1.9、《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2.2.1.10、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计划、施工图预算及地质资料等;2.2.1.11、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2.2.1.12、现行有关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2.2.1.13、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2.2.1.14、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管理、制度、办法及规定。2.2.1.15、发包人(含发包人母公司)内部制定的工程管理类或廉洁纪律等相关制度或者办法。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与工程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监理人应按其中标文件中“监理人员组成表”配备现场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按中标文件中“办公及检测设备投入表”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配备至施工现场。明确监理方人员组成为:工程现场常驻监理人员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总监代表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监理员人、资料员人(可兼任)、见证员(可兼任)人、造价工程师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在工程建设期间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1)如果施工单位为赶施工进度,委托人要求监理单位根据需要增加人员配备,配合施工进度,监理方需无条件配合。(费用不得额外增加)。(2)如在工程营造过程中发现现有监理人员工作要求及工作品质未达到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无条件增加监理人员或调整监理人员,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监理费用不得增加。(3)如发生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的项目停工或缓建的,经发包人同意,监理方可申报驻场人员调整计划经发包人审批后实施,中标费率不做调整。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事先向委托人提供以下材料并取得委托人书面批准以后,才能派替换的监理人员进场:(1)书面请示报告;(2)替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监理资格证书(原件)、截至更换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发包人同意更换不影响承包人承担变更监理人员的违约责任。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本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的工作内容详见专用条件2.1.2。对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签发,所涉及到的工程造价、工程变更、验收、计量等均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及相关监理细则、方案:开工前;监理月报:当月5日前。2.5.1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如下:(1)监理工作概况。(2)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3)控制工程承包合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的主要手段和措施。(4)监理工作计划(应包括监理程序、职权、进场到岗位计划等)。(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6)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7)本工程的其他建议、要求。(8)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9)总监理师到位承诺书。2.5.2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2)大事记。(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9)施工人员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10)安全和环境保护。(11)进度款支付情况。(12)工程进展图片。(13)其他。2.5.3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如下:(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2.5.4日常监理文件。主要内容如下:(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2.5.5文件报送时间及份数:进场后14日内,提交监理规划2份,每月25日前提交监理月报2份。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双方约定时间当面移交。2.8履约担保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均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3.委托人义务3.3提供工作条件3.3.1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委托方应指派驻现场的代表,负责处理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关事宜以及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5无论是否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意见或要求,可直接向承包人发出指令,监理人应予以配合。3.6答复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发包人未做书面答复的,视为拒绝。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该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为主张监理人违约责任而支付的鉴定费、取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付款方式:监理费支付:①中标监理费不作为支付监理费及结算依据,实际监理费按费率计算,即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单位投标价/1465.88万元(预估建安工程费投资)×100%;②合同监理费总额仅作为发包人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费进度款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监理费结算依据;最终结算监理费为中标监理费率×最终工程结算价。③每月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中标监理费率×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5%(计算方式同上),工程完成竣工备案及工程结算审核,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书面移交完毕付至90%,工程竣工资料和监理资料整理并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相关部门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监理范围内工程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的100%。注: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以监理范围内最终工程竣工结算核定价为计费基数,进度款计费基础暂按施工单位中标价作为计费基础,计费费率按监理单位中标的费率。④本工程监理费率为“固定费率”。监理人的中标费率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政策性调整而改变。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附加酬金。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调整按下列方法确定:据实结算酬金。6.3暂停与解除除通用条件外,另外补充以下条款:委托人如果要求监理人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义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提前30天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暂停服务期间不计算监理费。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当地建设主管理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8.7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监理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总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其他违约行为28日内退还保证金。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9.1在项目实施期间,投标文件中明确配备的监理人员必须全员在岗,执行人脸识别考勤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每月在岗不少于26天,总监缺勤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人员缺勤一天罚款1000元。委托人认为监理人员不满足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必须更换监理人员至委托人满意为止;监理人拒不更换,委托人将按每人5000元/月从监理费中扣除该监理人员的费用。9.2监理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监理人员,因特殊情况经委托人同意,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1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5000元/人的违约金,更换的监理人员资质应不低于被更换的监理人员资质。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私自变更监理人,委托人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委托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若因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要求,业主要求更换相关人员的,监理人不得拒绝。9.3合同实施期间,如发现承包人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等违规行为,监理未及时进行处理的,招标人有权对监理人进行相应的处罚。9.4施工过程中,监理人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招投标文件,据实签署签证,否则将扣除监理人履约保证金,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监理人承担。9.5监理人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9.6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监理人须严格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履约,如有一项承诺在项目实施时不能按投标文件进行履约,则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未兑现的承诺每有一项承担合同价5%的违约金。9.7监理人按周向委托人书面通报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变更、工程资料的监控情况,及时处理现场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或建议。9.8施工现场的变更签证(包括工期、造价变更、经济签证)等应得到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生效。监理人现场要签证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并加盖监理人法人章。9.9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在不合格的工程验收单、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和设备单按合格签验的,委托人可随时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监理人需承担更换监理人员的违约金,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追究监理人责任,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9.10监理人每月20日应组织月度工程进度进行验收,23日前按经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进度做好月度工程量的审核工作交委托人审核,并将当月工程相关资料一并归档,不得后补。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2套(一正一负)完整监理资料,包括不限于:监理日志、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质量评估等。如监理人不提供监理资料或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整改完善按时提交的,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从监理费中直接扣除。9.11监理人必须严格控制工程进度。9.12监理人在进行竣工预验收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部位进行重点检验,形成预验文件。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要督促承包人限期整改到位。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在保修期内发现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整改,否则扣减监理人剩余监理费用的10%。9.13监理人要加强对质量通病的控制,关键施工节点、重点部位,监理人要全程旁站,逐个检查,做好检查台帐,并标记检查人和时间。9.14委托人对施工过程中给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变更、签证等,须同时告知监理人,并由监理人下达书面文件,委托人签字确认。9.15委托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及规定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9.16在委托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中,如监理人原因本项目被通报处理的,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9.17监理单位负责该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理单位施工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人:。9.18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归档要求执行铜陵市档案局(铜档【2017】52号)等有关单位的规定,产生的费用包含在监理费中。9.19监理部人员每天必须在岗,节假日(春节除外)必须有专人在岗。9.20施工期间如有夜间施工,监理部必须有专人在岗,监理费用不再增加计取。9.21监理单位在申请支付监理费时必须提供监理员和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考勤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监理费。9.22监理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合同签订前向委托人缴纳,多规合一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无息退还。(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9.23监理人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组建监理部,监理部人员必须按照本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在岗履职;没有经过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工程竣工验收前,不更换监理部人员,否则接受委托人处罚。9.24本工程如出现延误工期,监理费用不再增加计取。监理人须经过建设单位授权才能实施的权限:图纸变更权、与经济有关的确认权、开工令、停工令、施工单位项目组成人员变更权限。监理单位在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正式经济签证文书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建设单位现场确认的原始记录,否则,监理单位不能在正式经济签证文书上签字盖章。正式经济签证文书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并加盖监理单位法人章。9.25招标公告及其附件、投标文件视同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其附件相较于投标文件,具体优先解释权。9.26本工程中如有涉及地质灾害治理监理内容的,投标人中标后,若中标人不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相应资质条件的,中标人应专业分包给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并确保通过国土(自然资源)部门验收,中标人承担总承包责任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9.27监理人的中标监理费率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政策性调整而改变。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后,中标价为最终监理费用结算价(供气、供水工程不计监理费,若需监理,免费全面监理)。注此处根据中标标段结合本招标文件,中标后修改。9.28补充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1、协助委托人办理外围工作;协助委托人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2、参与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3、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测量数据,经招标人同意下达开工令。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5、审查施工单位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委托人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6、主持施工图技术交底,参与施工现场验收及设计变更的签证,及时审核施工变更工程量。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10、协助委托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11、参与审核工程结算,协助委托人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12、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13、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14、协助委托人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15、每周组织参建各方召开工程例会,对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各方面情况进行通报,形成文字材料。16、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附件附件1:监理人员配备表附件2:监理人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附件3:廉洁协议附件4:承包范围总平面图附件5:《技术及管理标准》以委托人另行提供为准附件1: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一览表工程名称: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岗位年限职称在岗阶段在岗时间该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补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招标人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如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管理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或增加相应的管理人员,以满足现场施工管理要求,相应费用乙方需作综合考虑,不另计取。监理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监理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常驻现场23根据工程、委托人需要及时送到现场4附件3:廉洁协议建设单位(甲方):监理人(乙方):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咨询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收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娶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咨询合同有关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娶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咨询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咨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限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履约结束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审批、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审批,工程过程验收管理、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量的确认、工程竣工后监理资料的移交、协助委托人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审核工作等,监理单位须和施工单位同步进场同步退场。第五部分技术说明(略)第六部分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电子版)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监理单位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并依据“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的要求编列投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格式)2.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3.投标函(详见格式)4.投标书(详见格式)5.投标综合说明5.1企业概况5.2监理过类似工程的合同一览表(详见格式)以及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一览表(详见格式);5.3派驻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简历表(详见格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过类似工程、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一览表(详见格式);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监理员和见证员,以及提供上述人员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5.4承诺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之日都未在被限制投标期间内(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的)的承诺函;5.5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到位率的承诺(详见格式);5.6关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异地项目的承诺(详见格式);5.7诚信承诺书(详见格式)。6.投入本工程办公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7.监理规划和监理大纲7.1监理工作概况;7.2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7.3控制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的主要手段和措施;7.4监理工作计划;7.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7.6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7.7对本工程的其他建议、要求;8.监理费报价(详见格式)9.相关证明材料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和监理,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监理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担上述工程的监理工作。2.我方已详细阅读和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其总监理工程师资质为。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金。8.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合同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9.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我方承诺:我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11.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投标人: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投标书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此次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全部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监理费分别为:1、铜陵站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监理铜陵市铜官区创立方建设工程项目-原十九中楼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报价为____________,负责本工程的总监是_________、总监代表是_________、监理人数为______人,监理服务期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监理合同,并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4、我方承认该投标书格式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5、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中标将成为监理合同文件组成部分。6、如由我方中标,我方将委托当地检测机构对检测项目及材料进行随机抽检,费用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无被限制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投标单位名称)承诺,至投标截止之日,我公司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在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到位率的承诺致:(招标人名称)如中标,参与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填写项目总监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并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100%,即每月不少于28日历天,合同期间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监理业务。现场固定监理人员数每天不少于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规定的人数,每月到位率100%。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关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异地在监项目的承诺致:(招标人名称)如中标,参与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填写项目总监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并承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异地在监项目。如违反此承诺,愿按招标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一、确保提供的一切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和有效。二、不受让、租借他人资格、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以伪造、变造等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三、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四、不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方式牟取中标。五、在行使异议、质疑、投诉权利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材料,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六、中标后,及时办理中标相关手续,并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依法签订合同。七、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交易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法律法规允许外,在价格、质量、工期(供货期)、人员组成等方面不做任何有悖于交易文件实质性内容行为。八、至投标截止之日,我公司及本项目拟派经理不在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九、自投标截止之日计算,我公司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我公司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限制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处罚或处理;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合同一览表工程名称项目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等级工程造价开竣工日期监理服务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总数结构形式受奖罚情况监理主要内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目前正在监理的类似工程合同一览表工程名称项目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等级工程造价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时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总数结构形式监理主要内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派驻此次招标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工程名称:姓 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 业专业年限职称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招标人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工程名称:姓 名出 生 年 月文 化 程 度技 术 职 称毕业院校、专业毕 业 时 间现 任 职 务从事监理工作时间监理培训证书号监理工程师证书号工作简历:注:每表一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监理的工程一览表工程名称项目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等级工程造价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时间结构形式监理人员总数监理主要内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注:每个工程一表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一览表工程名称项目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等级工程造价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时间结构形式监理人员总数监理主要内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注:每个工程一表投入此次招标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 格 型 号数量使用情况投入时间备 注注:中标后,需按此表提供仪器、设备。监理费报价表工程名称: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名称报价备注报价依据和说明: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保证金缴纳情况表(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我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的投标。对于我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等其它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它行为,我单位承担保证责任。我单位投标保证金用方式来缴纳,金额为(大写)。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转账记录复印件(转账形式保证金必须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登记表(转账形式保证金必须填写)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号开户行保证金回执单信息转账事由(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转账金额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转账时间年 月 日投标人盖章(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一、总则为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评标工作透明度,保证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与本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二、评标程序2.1开标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顺序依次进行。前一顺序评审通过的方可进行下一顺序评审,已进入下一顺序评审的,评审委员会不应再对前面顺序评审的结果进行重新复核。2.2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及评标方法中存在模糊不清、不易理解的内容,可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解释澄清。解释澄清的内容合理的,评委会应当接受;解释澄清的内容超出了招标文件字面含义、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评委会应当拒绝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素质做出判断。2.3现场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答复专家质询或对开评标程序提出异议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授权委托人同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不能证明身份的澄清无效,并视为放弃澄清的权力,不能证明身份的异议不被接收。2.4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预中标候选人。对否定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记录上;对认定出现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评委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应用书面方式阐述,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5当通过投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本次招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个别或全部成员认为不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2.6流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除应在评标报告上说明认定项目流标的理由外,还应分析流标产生的可能原因、招标文件有无不合理条款,并提出预防再次流标的措施和建议。三、资格审查序号合格条件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有效证明材料定性的结论以及相关情况说明1投标保证金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查询保证金缴纳形式、缴入账号、时间、金额是否符合要求保证金缴纳情况表1、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至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的账号;2、采用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的,将缴纳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2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3企业资质证书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招标公告及《人员清单表》规定的资格有效的注册执业证书、开标前半年内在投标人企业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5拟派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须满足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资质、专业、岗位及最低人数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拟组建的项目监理人员的《人员清单表》,未满足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后附表)的或未按《人员清单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作废标处理。①《人员清单表》中的所有人员即为投标人为本项目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的全部人员,包含了投标人为满足本招标文件中“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最低人数要求”的全部拟派监理人员,和投标人为获得下文“评分细则”中相关评分分值而提供的全部监理人员;②《人员清单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否则作废标处理。6相关承诺按格式要求填写、签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无被限制投标承诺函、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到位率的承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异地在监项目的承诺、诚信承诺书7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给定格式要求填写、签署①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否则作废标处理;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否则作废标处理。注:(1)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第7项中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不作为废标条件,仅用作判定其澄清或异议效力的依据。(2)各类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企业及项目监理团队人员的资质等级证书等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的评审。四、投标文件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即评标的基本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评分项目评审内容及分值评分方法监理大纲(满分35分)(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评委据此酌情打分,内容齐全完整得4.1-5.0分,内容较齐全完整得3. 1-4.0分,一般得0.1-3.0分,不提供不得分。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每项评审内容,单独评审打分。②投标人监理大纲的最后得分计算方法为: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③本评审项为评标委员会主观评审项,投标人的本项得分分值不予公布。(2)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针对性。评委据此酌情打分,内容全面工作流畅得4.1-5.0分,内容较全面工作较流畅得3.1-4.0分,一般得0.1-3.0分,不提供不得分。(3)进度控制措施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针对性。评委据此酌情 打分,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很强的针对性得4.1-5.0分,内容较 齐全完整得 3.1-4.0分,一般得0.1-3.0分,不提供不得分。(4)投资及变更控制措施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针对性。评委据 此酌情打分,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得4.1-5.0分,内容较齐全完整得3.1-4.0分,一般得 0.1-3.0分,不提供不得分。(5)合同与信息管理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评委据此酌情打分,内容全面、工作 流程得当得4.1-5.0分,内容较齐全完整得3.1-4.0 分,一般得 0.1-3.0分,不提供不 得分。(6)安全控制措施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针对性。评委据此酌情 打分,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 4.1-5.0 分,内容较全面工作较流畅得 3.1-4.0分,一般得0.1-3.0 分,不提供不得分。(7)提出的本项目技术重点难点齐全、对本项目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妥当、监理措施对 本项目有针对性、监理措施可行。评委据此酌情打分,重点难点齐全、技术重点难点 分析妥当、监理措施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监理措施可行得4.1-5.0分,内容较全面工作 较流畅得3.1-4.0分,一般得0.1-3.0,不提供不得分。企业实力(满分20分)(1)投标人企业近5年内监理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监理服务费≥1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份有效的监理业绩证明材料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①“近5年”是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监理合同中发包人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余同)。②“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监理合同(须能清楚看到合同双方单位印章、签订日期、建设规模等评审内容,否则为无效业绩),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③业绩规模中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以监理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金额为准;若监理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或指标不满足本评分条件的,则该项业绩不予计分。④企业工程监理业绩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不含总公司或下属公司)所取得的业绩,否则不予计分。(2)投标人企业近5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或者优秀(或先进)咨询监理企业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①“近5年”是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中注明的落款日期为准。②“获奖证明材料 ”是指: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为准,若当年度荣誉已评选公示,但暂未发文发证的,可提供颁奖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公示名单截图。③企业荣誉称号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不含总公司或下属公司)所获得的荣誉称号。④获奖证书(或文件)不足以明确显示获奖单位名称时,须同时提供发证(文)单位证明文件作为附件。⑤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总监实力(满分10分)(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5年监理过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监理服务费≥1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①“近5年”是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监理合同中发包人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余同)。②“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监理合同(须能清楚看到合同双方单位印章、签订日期、建设规模等评审内容,否则为无效业绩),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③业绩规模中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以监理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金额为准;若监理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或指标不满足本评分条件的,则该项业绩不予计分。④监理合同中必须能体现业绩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且均必须与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一致,以监理合同中注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否则不予计分。⑤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①“近5年”是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中注明的落款日期为准。②“获奖证明材料”是指: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为准。提供扫描件放入子投标文件中。 ③证明材料中必须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且必须与本项目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一致。监理服务收费(满分35分)以下所有涉及报价计算的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1、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高于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高投标限价A的作为无效标处理,同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计入平均值计算;2、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75%(不含本数)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不含本数)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以下平均值的计算。当最高投标限价的75%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之间无投标报价时(含本数),属于报价异常,本项目招标失败。3、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b(1)设通过前述各步骤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 M,最高投标限价为 A。(2)当投标单位家数M≤5时,则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3)当M>5 时,按由高到低顺序去掉报价高的M×10%(四舍五入取整数)家和按由低到高顺序去除报价低的M×10%(四舍五入取整数)家后,在此范围内的所有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b值;4、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b值的得满分35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0.2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35-|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0.3或0.2)*100。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五、企业信用评审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诚信承诺书。5.1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用评审不合格。5.2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限制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理投标人“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或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受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理,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处理期内的”,信用评审不合格。5.3住建部门“黑名单”被市住建局网站“应用平台”栏目下的“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系统”,被列入“黑名单”的信用评审不合格。5.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失信名单”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信用铜陵“失信名单”信用评审不合格,此项以信用铜陵(http://xytl.tl.gov.cn/)“守信失信名单”栏目为准。5.5联合体投标及其他情形的处理联合体成员单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行贿犯罪记录、限制投标(或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罚、住建部门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名单的,视为联合体存在相关情形。六、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监理大纲”得分+“企业实力”得分+“总监实力”得分+“监理服务收费”得分。七、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单位的总得分相同时,低价者优先;若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排序。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在后期异议、投诉调查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不论其是否为中标候选人,均不对已评审的结果重新计算,是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可兼任)合计(总人次)1111不少于3人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同一人的执业证书不得重复使用。3.监理员1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4.见证人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兼任,需在人员清单表中明确列出。5.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60周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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