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哈尔滨市双城区兰棱街道石家村经济合作社石家崴子屯转心胡(四荒地)一档地150元/亩-3.1亩旱田3年使用权出租原承包人石振忠)111 | 项目编号 | SCDQ_CQ_2023_S_1984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4-02-22 00:41:35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招标单位 | | 预算金额 | 1395元 |
|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 代理单位 | |
| 相关产品 | 旱田3年使用权出租旱田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哈尔滨市双城区兰棱街道石家村经济合作社石家崴子屯转心胡(四荒地)一档地150元/亩-3.1亩旱田3年使用权出租原承包人石振忠)111
联系人:李国田
联系电话:18346590817
法定代表人:李国田
法人电话:18346590817
地块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兰棱街道石家村经济合作社石家崴子屯转心胡(四荒地)一档地150元/亩-3.1亩旱田3年使用权出租原承包人石振忠)111
坐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兰棱街道办事处/石家村
转出面积:3.1亩
项目编号:SCDQ_CQ_2023_S_1984
转出土地用途:种植业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旱田
挂牌价格:1395.0 元(总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如果所拍土地被单位、国家、相关部门及个人征占。当年的青苗补贴款归承租方领取,当年的承包款不予退回。发包期所征土地占地款归出租方领取。次年及第三年承包款按同期银行活期利率退回承租方。如果有补贴,当年的补贴款归承租方领取,次年及第三年的补贴款归出租方领取。 2.在发包期限内,如有补贴发包标的所产生的所有补贴归承租方所有。 3.在发包期限内,标的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4.标的用途不得更改,种植要求以村集体实际要求为准。 5.发包期内,资源不得转包,如承租方需对标的进行转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弃耕。 6.本次发包资源仅限于农业生产简单维护,不得改变资源使用性质或区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村集体备案,应取得纸质意见答复。 7.租赁期结束,需将标的保持发包状态。 8.意向承租方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前需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意向承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对出租标的全部现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受让方条件: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报名,以身份证为准。
交易保证金(元):418.5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服务费:2.0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