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泉州南安翔云二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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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6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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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泉州南安翔云二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的批复 市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泉州南安翔云二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5〕9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翔云镇东山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25年度第八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泉〔2025〕152号)批准征收的用地合计0.3029公顷(原地类为林地0.297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7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作为泉州南安翔云二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南政地〔2025〕139号 关于划拨泉州南安翔云二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的批复.doc 南政地〔2025〕139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泉州南安翔云二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的批复市资源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泉州南安翔云二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5〕9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翔云镇东山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25年度第八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泉〔2025〕152号)批准征收的用地合计0.3029公顷(原地类为林地0.297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7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作为泉州南安翔云二35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南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11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发改局、财政局,翔云镇人民政府。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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